大家試想一下
如果你花了14萬多提了新車
剛下地幾個小時
發現車輛發動機存在異響
讓商家換新車或退款退車反複遭拒
這合理嗎?
如果你新買的汽車
潇潇灑灑開了一個月
汽車的行駛驅動電機出現故障
讓商家更換新車,商家卻說隻修不換
這又合理嗎?
是不是血壓頓時就上來了?
在機動車“三包”政策裡
這些情況都有明文規定的!
商家憑什麼拒絕消費者的合理訴求?!
新車發動機有異響
商家不願退換新車
近日,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費者吳女士的投訴,反映其去年9月在南海裡水某4S店預訂了新車,于11月底提車。但令吳女士煩惱的是,提車幾小時後發現車輛發動機存在異響問題,要求商家退換新車或退款退車卻多次遭拒,商家表示隻願意更換發動機。
去年12月接訴後,南海區12315舉報投訴中心從業人員馬上介入調解,向4S店商家釋義汽車“三包”規定,家用汽車産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駛裡程50,000公裡。無奈的是商家仍隻同意為吳女士更換發動機。
今年1月,調解人員再次緻電商家,補充解釋“新三包”增加重大品質問題7日内退換車規定,即家用汽車自傳遞之日起7日内,因品質問題需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可免費退換車。吳女士提車不到一天就出現發動機問題,适用7日内退換車規定。
往期調解現場,圖文無關。
最終商家同意退車退款,調解人員成功為吳女士挽回經濟損失14.3萬元。吳女士對南海區市場監管局調解人員的專業服務表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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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根據“新三包”第二十二條規定,家用汽車産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品質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産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新買汽車出現故障
商家隻修不換新
今年1月底,消費者葉先生在南海大瀝購買了一輛純電動汽車,可是開了不到一個月,汽車的行駛驅動電機就出現了故障。對此,葉先生要求商家更換新的電動汽車。但商家隻建議葉先生到就近的門店進行汽車維修,不同意更換汽車。
葉先生與商家協商無果,選擇在“全國12315平台”投訴,尋求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解。接訴後,南海區12315舉報投訴中心調解從業人員立即聯系商家,并向其宣傳普及“新三包”相關規定。經過從業人員耐心調解,商家最終同意為葉先生免費更換一台新的純電動汽車,葉先生對該結果表示滿意。
這也是南海區市場監管局調解成功的首例純電動汽車消費糾紛。
根據“新三包”第二十條規定,家用汽車産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駛裡程3000公裡之内(以先到者為準),因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出現品質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修理者應當免費更換。
新“三包”規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相比以前的“三包”政策
新版“三包”政策最大的變化
可總結成以下三點:
賠的更多了!
保的更全了!
處罰更重了!
其中就包括,如果購車7天内
汽車上的重要總成出現品質問題
可以直接要求銷售方免費退車或換車
(之前規定是要求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維修過兩次後才能接受免費退換)
另外,電動汽車列入三包範圍
也是“新三包”規定的亮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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