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首先,我要假設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就是,當你的周圍所有的人都在哭泣時,或是你遇到一件大家都覺應該哭泣的事兒時,你會怎麼做?答案有三個選項:

A是 跟大家一樣真的哭泣

B呢,雖然自己不想哭,但也會跟着大家一起假哭

C,不哭,我幹嘛非得要哭呢,堅持自己的想法。

您要是選擇了答案C的話,那您就有必要聽一聽《局外人》這本書了。當别人都哭鼻子抹眼淚的時候,你不哭,後果會很嚴重的,到底有多嚴重呢?容我慢慢道來。

加缪是最年輕的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他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時,還不滿44歲。而《局外人》是加缪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這本小說也是荒誕派文學的代表作。

在我看來,加缪就像安徒生童話《皇帝的新裝》中的那個敢說實話的小孩,就是那個敢第一個喊出皇帝其實什麼衣服也沒有穿的小孩。《局外人》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說出了很多人不敢或是不願說出的真話。

《局外人》 這本小說犀利、睿智,不胡亂抒情,不說假話,不說空話,加缪在1957年12月的一次演講中說:“面對時代,藝術家既不能棄之不顧也不能迷失其中。如果他棄之不顧,他就要說空話。”由此可見,加缪一直就有不說空話的藝術自覺。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加缪一九一三年生于北非阿爾及利亞蒙多元城一個農業勞工家庭。他的母親是西班牙人。父親是法國人。他的父親在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受傷死去。加缪是跟随寡母在貧民區長大的,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加缪小時候的生活特别艱難可謂一貧如洗,為了生存,他過各種雜活。他是靠獎學金才讀完中學的,随後,并由親友資助和半工半讀得以念完阿爾及爾大學,獲得哲學學士學位,但因患肺結核未能參加教師學銜考試。二十五歲那年,他以記者身份來到法國,不久就名噪首都,成了第一流的作家。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在現代法國文壇上,加缪與薩特齊名。薩特認為我們這個世界是一個“肮髒的世界”,而加缪卻認為這是一個“荒誕的世界”。作為荒誕派文學的倡導者,加缪在他的創作中竭力把人間世界、現實社會中的一切描寫成冷漠、荒唐的事物。他筆下的人物都是具有這種荒誕感情的人,這些人總是與社會格格不入,總覺得自己活在世界上是一種偶然的錯誤,是以把自身當作是一個與世無關的“局外人”。這種“局外人”的典型形象,就是由加缪在他一九四二年出版的第一部小說《局外人》中創造出來的。《局外人》是加缪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小說中文譯本僅有五萬字,沒有太多需要記住的又長又陌生的外國人名,亦沒有拖沓冗長的景物描寫,使人讀起很順暢。

《局外人》大緻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今天,也許是昨天,默爾索的媽媽去逝了。默爾索去養老院參加了葬禮,他不僅沒有哭,而且連母親的遺體,他都沒有看一眼。葬禮過後,默爾索火速交了一個女朋友,并且與鄰居雷蒙成了朋友。默爾索與雷蒙等人一起去海邊度周末,默爾索“因為陽光”莫名其妙地槍殺了一個與雷蒙有過節的阿拉伯人。默爾索随後接受了審判,但是在獄中、法庭上,默爾索的角色始終像一個局外人一樣,對自己的命運不大上心,而反觀律師、法官、牧師,他們倒成為了主角。最後因為默爾索母親死了不哭,因為不信奉基督教等原因而被判處了死刑,并被執行死刑。

小說的情節也不複雜,有出版社編輯這樣概括這部小說;

他們說,媽媽死了,我沒哭;這是無情,該死。

隔天就和女友厮混;這是不孝,該死。

挑撥朋友仇家互鬥;這是不義,該死。

我合該天地不容,人神共憤,

但你們企圖用來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麼?

我殺了人,

隻因夏日陽光太刺眼……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下面我将從三個部分來解讀這本小說。

第一,小說的主人公默爾索是不是個白癡?

第二,默爾索為何不哭就能被判死刑?

第三,小說所要想表達的荒誕是什麼?

先說,第一點小說的主人公默爾索是不是個白癡?

小說的主人公默爾索,是一個極其淡漠的人,對什麼事,都滿不在乎,有也可,沒有也無所謂。他不僞裝,算得上是一個表裡如一的人。雷蒙問:您願意交我這個朋友嗎?他說,我不知道,我無所謂。

女朋友問他愛不愛她,他說不愛。

默爾索的女朋友瑪莉跑來找他,問他願不願跟她結婚。他說無所謂。如果她想結,那就這麼辦。接着瑪莉想知道默爾索是否愛她。默爾索的回答就像上一次一樣,默爾索說,問題本身沒有意義,不過他想他大概不愛她。瑪莉又問:那你為什麼要娶我?默爾索解釋這真的不是重點,既然她喜歡結婚,結婚又有何不可?再說,是她先來問他的,他隻需要說聲好,何樂而不為……瑪莉假設地問,如果換成别的女孩子,一樣和他這麼親近,他是不是也會同意結婚?默爾索回答道:那當然。多麼實誠的一個人呀!有點招人喜歡了。他似乎很殘忍道地出了婚姻的真相。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律師向默爾索核實是否有感到喪母之痛時,默爾索說:“我應該是蠻喜歡媽媽的”,并畫蛇添足、驚世駭俗地補充了一句,“每個心智健全的人,多多少少都曾盼望自己所愛的人死去。”清華大學趙曉力老師是這樣評價這句話的,“似乎默爾索道出了一個這個社會普遍存在的心理事實。”

女朋友稱默爾索是“怪人”,不過,他雖說算不上好人,但也稱不上是一個十足的壞人。從表面看起來,他對母親是冷漠的,小說并沒有較長的描述他們以前的日常生活,是以,讀者無法判斷默爾索是否完全不孝順。默爾索至少沒有虐待母親。僅憑這一點,比起天下很多不孝子女,他就還算有良心的了。對待鄰居,他差不多是有求必應,他也算得上是個熱心腸的人。

那麼,默爾索是不是頭腦有問題呢?腦袋缺根弦。不是的,他有工作,有思想。可以說,默而索既不是白癡,也不是什麼野蠻人,更不是比一般人缺乏理性的人。他是一個有着正常的理智的清醒的人。讀者該問了,你這麼說,有什麼根據呢?根據就是加缪在為美國版《局外人》寫的序言,加缪在那個序言中說:“他遠非麻木不仁,他懷有一種執着而深沉的激情,對于絕對和真實的激情。”

要想了解默爾索這個人物,可以參照加缪的一篇哲學随筆《荒謬的人》,加缪在這篇随筆中寫道:荒謬的人其實是什麼樣的?他做事不求永恒,他自己也不否認這一點,他對懷舊并不陌生,但更偏愛自己的勇氣與推理。勇氣教他在生活中不求人,珍惜所擁有的東西;推理讓他清楚自己的界限。他确信,他的自由短暫而有限,他的反抗沒有未來,對于生死也已經覺悟,于是在有生之年他要實踐自己的冒險旅程。這便是他的領地,這便是他的行動,對此他不會接受來自他人的任何評判。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這篇哲學随筆出自《西西弗斯神話》一書,《西西弗斯神話》與四幕劇《卡裡古拉》《局外人》,這三部體裁各異的作品,組成了加缪的荒誕三部曲,進而形成了加缪獨具特色的荒誕哲學。

這麼說吧,作者絕不會寫通過一個白癡來很嚴肅地讨論社會問題的,那樣的話,還不如不讨論了,因為那還有什麼說服力了。

其實,不是默爾索有多麼另類,而是人們習慣了虛僞,習慣了當套中人。德國哲學家尼采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尼采說:“世間的衆生被束縛在各種各樣的條條框框之内,行為舉止必須按照特定的模式進行。這些人完全活在他人的意識形态中,失去了自我思考與行為的能力。他們按照規定好的統一方式思考、待人接物、處理問題,就像不是自己在活着一樣。”

是以說,默爾索是個正常人。那麼,他不是殺人了嗎?他是在稀裡糊塗的情形下殺的人。誰沒在稀裡糊塗中犯過錯誤呢?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下面來說第二點,默爾索為何不哭就能被判死刑?

他不是因為殺人不抓嗎?殺人本身就該判處死刑呀?

這樣想,就錯了,因為默爾索殺死的是法國殖民地的人,被殺的阿拉伯人首先亮出了刀。并且在法官的審判裡,幾乎沒有談論他殺人罪孽如何深重,法庭對默爾索的靈魂的關注,遠遠超出對那個無名無姓的阿拉伯人的關注。雷蒙的情婦,也就是被殺阿拉伯人的姐姐,還有被殺阿拉伯人的同伴,根本沒有出現在默爾索殺人案的證人席上。

其實,在法官眼裡,默爾索犯的最嚴重的錯誤是不信奉基督教,還有在他母親下葬時沒有掉眼淚,這錯誤比起殺人嚴重得多。假如他不是那麼固執,他犯不上被處死的,最後檢察官得出這樣的結論,檢察官說:“我控訴這個男人帶着一顆罪犯的心埋葬了母親!”檢察官還認為,默爾索之案和法庭即将審理的一樁弑父案是同構的。檢察官給出的理由是,“一個在精神上殺害母親的人,和雙手染上至親鮮血的人,一樣為社會所不容,因為前者種的因可能導緻後者結的果”盡管這樣的理由聽起來,很是牽強附會,但并不耽誤檢察官的義正言辭地執行。

加缪曾經把《局外人》的主題概括為一句話:“在我們的社會裡,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當别人都哭時,你不哭,你就成為了另類,就成為了衆矢之的。曆史上,另類被群起圍剿的,還少嗎?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莫言曾經說:“當衆人都哭時,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

莫言,是在諾貝爾文學獎頒獎典禮上說的這句話。他講了這樣一件事,上世紀六十年代,莫言上國小三年級的時候,學校裡組織學生去觀一個苦難展覽,學生在老師的引領下放聲大哭。為了能讓老師看到自己的表現,莫言舍不得擦去臉上的淚水。莫言說,他看到有幾位同學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臉上冒充淚水。他還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學之間,有一位同學,臉上沒有一滴淚,嘴巴裡沒有一點聲音,也沒有用手掩面。他睜着大眼看着我們,眼睛裡流露出驚訝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後,莫言向老師報告了這位同學的行為。為此,學校給了這位同學一個警告處分。多年之後,當莫言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師忏悔時,老師說,那天來找他說這件事的,有十幾個同學。

莫言總結說:“這位同學十幾年前就已去世,每當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這件事讓我悟到一個道理,那就是:當衆人都哭時,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當哭成為一種表演時,更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下面,講第三點,小說所要想表達的荒誕是什麼?

對于這部小說來說,恐怕重要的不是主人公該不該被判死刑,而是默爾索該不該接受靈魂的審判。他至死不知道罪過,這固然不對,毀掉了一個人的生命,他終歸有錯,但是他沒有必要接受靈魂的審判呢?更何況,那些審判,是遠遠超出對作案動機的審查的。檢察官、法官要絞殺的不是他的肉體,而是他的靈魂。後來,牧師又企圖借上帝來審判他的靈魂,不過未能如願。用中國人的話來說,殺人不過頭點地,幹嘛審判我的靈魂呢?誰的心裡不藏着惡呢?法官的靈魂,就禁得起審判嗎?

默爾索不過是母親死了沒有哭,他不過是沒表現出應有的悲傷,最後因為開槍殺人,而被将他此前的冷漠以及替雷蒙寫信等事一并揪出。一個人犯錯,就把這個人此前的所有過錯,都翻騰出來了,目的是證明此人一向就很不好,簡直十惡不赦。這樣的情形,我們讀者恐怕并不陌生吧,現實生活中,從來都是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的多,極少有人能夠雪中送炭。

為何至親死了就得哭呢?莊子妻死,惠子吊之,莊子則方箕踞鼓盆而歌。至于跟情人鬼混,其實也不算什麼,比如老虎伍茲就被爆料在他父親彌留之際,還正在與他的第4号情婦鬼混呢。這是老虎伍茲的第4号情婦向英國的《世界新聞》爆料的。

默爾索說:“他人之死、母親之愛、他的上帝、他人所選擇的生活、他人所選擇的命運,與我何幹?”他就是這樣一個沖突的人物,他冷漠、他偏激,但是他又非全然不對。比如,他不可以說“他的上帝、他人所選擇的生活、他人所選擇的命運與我無關”嗎?他不信奉基督教,就是錯誤嗎?

呂思勉在中國通史中一句話,我比較認同,他說;“現代的家庭,與其說是源于人的本性,倒不如說是源于生活情形。道德不道德的觀念,根于習慣;習慣源于生活。”

在我看來,默爾索犯得最嚴重的錯誤則是不會表演。該表演時,你表演表演不就完事了嗎?别人都能哭時,你不哭,你就是個遭人嫉恨的異類。蕭伯納說:不要猶豫不決了,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審判。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局外人》最後寫道,這也是默爾索最後的獨白:面對着充滿資訊和星鬥的夜,我第一次向這個世界的動人的冷漠敞開了心扉。我體驗到這個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愛,我覺得我過去曾經是幸福的,我現在仍然是幸福的。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善,為了使我感到不那麼孤獨,我還希望處決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來觀看,希望他們對我報以仇恨的喊叫聲。

我為什麼要讀這段話呢?因為你聽了這段心靈獨白,不覺得驚訝嗎?默爾索竟然是幸福的,過去曾經是幸福的,現在仍然是幸福的。默爾索沒有因為要被執行死刑了,而沒神經錯亂了吧?他怎麼可能被判死刑還是幸福的呢?

加缪:任何在母親下葬時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險

這還要從加缪的哲學随筆《西西弗斯神話》中破解這個問題吧。

西西弗斯是希臘神話中的一個人物,在地獄裡被他懲罰一直幹這樣一個活,将一塊巨石滾向山頂,然後巨石滾下來,西西弗斯再将巨石推向山頂,反反複複,永遠沒有終結。在加缪眼中,這成了人類生活的簡約象征。加缪認為,西西弗斯在心靈深處感到十分高興,因為這種嘗試本身就使他滿足。

這顯然隻是加缪的假設,之是以加缪假設西緒福斯是幸福的,是因為他認為隻有幸福的生活才符合人的尊嚴,雖然被處以永遠的責罰,卻也是幸福,這是一種反抗,也是在這種條件下唯一可能的反抗形式,而反抗才能展現尊嚴。加缪在假設西西弗斯幸福的時候,充分運用了想象和獨斷,其潛台詞,卻是人類尊嚴的需要。由荒誕的出發點,薩特走向焦慮和不安,而加缪走向幸福,薩特是思辨後的結論,加缪卻是一廂情願的抒情。西西弗斯神話最後寫道:“但西西弗斯告誡我們,還有更高的忠實,它可以否定神靈,舉起巨石。他最終也發現,一切安好。從此,這個沒有主人的宇宙在他看來,既不貧瘠,也非無望……邁向高處的掙紮足夠填充一個人的心靈,人們應當想象西西弗斯是快樂的。”

諾貝爾文學獎授獎詞是這樣評價加缪的,對于加缪,本質的問題已不複是人生值得活與否,而是帶着它所引發的那份折磨,如何去活。

默爾索說:“活着的人都是幸運兒,世上隻有這一種人。”誠哉斯言,都是偶然而已,這世上哪有什麼必然,一個偶然因素就足以毀掉一個人的一生。加缪的死就是一個注解,1960年1月4日,加缪搭朋友的順風車從普羅旺斯去。巴黎,途中發生車禍,加缪當場死亡,年僅47歲。一個文學巨匠,就這樣意外地離去了,人生及世界就是如此荒謬!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