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9)上午,涉及高達3.3億元的"樂世"假冒"樂高"案最終在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結案,法院駁回了李某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原判決,李某因侵犯著作權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罰款9000萬元,其餘八名被告被判處四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不等的徒刑,并相應罰款。

上海市高等法院院長劉曉雲擔任本案主審法官
該案由上海市高等法院院長劉曉雲、知識财産法院院長劉俊華、刑事法院副院長羅凱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劉曉雲擔任主審法官。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長張本才、檢察院四司司長胡春建、檢察院陸川出庭履行職責。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本才(右一)出庭履行職責
假冒樂高被起訴
2011年6月,李總創立了廣東美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玩具研發、生産和銷售。2015年,他發現自己身邊有朋友在積木玩具行業賺錢。不過,對于這個市場前景的新業務,李克強并沒有走"自主研發"的道路,而是"有針對性地"了知名玩具品牌"樂高"。
自2015年以來,未經樂高公司許可,李某一行8人,購買新的樂高系列玩具,通過拆解研究、電腦模組化、抄寫圖紙、委托他人開模等方式設立玩具工廠,專門複制樂高拼搭積木玩具産品,然後品牌為"樂品",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進行銷售。
圖為李某等人的聊天記錄
2019年4月23日,上海市警察局在李某租賃廠查獲用于複制樂高玩具的注塑模具、組裝模具的零配件、盒子、說明書、銷售訂單、相關電腦、手機、樂品系列玩具産品等。
"中國長城""原始部落""童話故事""仙女""技能"玩具的"中國長城""燧石""迪士尼公主""全拖車"均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版權鑒定委員會認定的玩具基本相同,形成了複制關系。NINJAG Thunder Swordman專輯與樂高的NINJAGO Masters of Spinjitzu相同,構成了一種複制關系。
同時,《會計意見》還顯示,從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李克強等人生産銷售侵權産品超過424萬箱,涉及634款型号,合計3億多元。2019年4月23日,相關倉庫查獲侵權産品60多萬箱,涉及344款,共計3050多萬元。
今年9月2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被告李某等九人為牟利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制、發行樂高著作權作品,情節特别嚴重,構成侵犯著作權。考慮一些被告人有共犯、自首、立功、供詞等情節要輕處罰。一審判決後,李彥、張、王、杜、陸,上訴。
法院嚴懲著作權犯罪
在第二次審判中,控辯雙方就"樂高公司侵權的組裝玩具屬于藝術作品"、"李等人侵犯著作權的違法操作量是否正确"、"案件是否屬于機關犯罪"、"原判刑是否恰當"進行了辯論。
"藝術作品是指繪畫、繪畫等美學意義的造型作品,樂高展現了組裝的意義,在這種情況下,組裝玩具被定義為藝術品中的無法無天。王的辯護方在審判中說。李認為,一審發現的犯罪金額沒有考慮到銷售退貨和客戶回扣,是以他有異議。"本案應視為機關犯罪"。此外,六名上訴人及其辯護人表示,一審"太重"。
圖為樂高産品(左)和樂高産品(右)
上海高等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法律法規,"藝術作品是指以線條、色彩或其他方式構成的具有美學意義的繪畫、書法、雕塑等具有美學意義的圖形藝術作品"。在本案中,侵權立體模型的組裝共有663件,這些三維模型所承載的表達,都是樂高獨立創作的,具有獨創性和獨特的美學意義,是以組裝完成的三維玩具屬于受中國著作權法保護的藝術作品範圍。
對于非法經營金額的計算,上海高院認為,原判結合《會計意見》及相關證據認定,李某等人侵犯著作權犯罪違法經營金額超過3.3億元,應予以确認。雖然李某及其辯護人辯稱,原判并未考慮銷售退貨和客戶返利,影響違法經營金額的認定,但沒有證據證明,是以法院拒絕受理。
同時,根據《刑法》,機關犯罪是指以機關名義實施違法犯罪所得的犯罪,主要屬于機關。在這種情況下,重新雕刻樂高玩具由主犯李一決定,各共犯分工負責執行。從産銷環節來看,仿樂高玩具以利豪的名義玩具廠已經登出生産經營。而且,從銀行賬戶明細來看,制作銷售音樂玩具都是通過個人賬戶進出的案件,違法所得不屬于相關機關,被告領到的工資都是以現金支付的,是以本案屬于團夥犯罪,不符合機關犯罪的要件。
關于量刑,上海進階法院認為,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李等人的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屬于"其他特别嚴重情節",應當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罰款,數額一般為違法所得金額的兩倍以下、五倍以下, 或根據50%以上的違法行為金額确定。考慮到此案不僅給權利人的商譽和經濟利益造成巨大損失,而且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應依法予以嚴厲懲處。一審法院會同部分被告人結合共犯、自首、立功、供述等情節作出原判,不存在不正當行為。
據此,上海市高等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李某等六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專欄編輯:王海燕 文字編輯:王淑樂
來源:作者:王玉樂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