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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必須在一起!”父母離婚争娃難題如何解?

怕一個孤單,要兩個孩子做伴兒是很多父母生育二孩的一個重要原因。然而,雖然初衷美好,但一些二孩夫妻感情破裂發生離婚糾紛時,卻是以提出了新的訴求——夫妻做不成了,但兩個孩子必須在一起生活!這就意味着,兩個孩子都要歸一個人撫養,撫養權的争奪更加白熱化。兩個孩子能都給一個人撫養嗎?給誰更合适?如果一人分一個,如何維系兩個孩子的親情?又如何保證兩個孩子擁有同樣的生活學習水準?這一連串的問題考驗着感情破裂的父母,也考驗着斷案的法官。

“兩個孩子必須在一起!”父母離婚争娃難題如何解?

撫養糾紛新訴求

不管誰撫養 兩個孩子必須在一起

佟某和丈夫李某正在打離婚官司,雙方沒有什麼共同财産,唯一的争奪就是兩個兒子的撫養權。兩人向法官提出了訴求“底線”——不管誰撫養,兩個孩子必須在一起。

“本來我們要兩個孩子就是為了讓他們做伴兒的,如果分開了,就背離了當初要二孩的初衷,對兩個孩子都不好。”佟某在法庭上說這話時,已經撕破臉的夫妻倆難得統一了意見,随後他們又開始争論起誰更有資格來。雙方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讓,這可給法官出了難題。到底要不要尊重夫婦倆的意見,把兩個孩子都判給一個人?雙方實力相當,誰撫養兩個孩子更有利?如果真判給一個人,沒得到撫養權的一方一下失去兩個孩子,如何承受巨大的心理落差和情感缺失?

法官說法

“兩個孩子必須在一起!”父母離婚争娃難題如何解?

西城法院民二庭法官 程樂

這樣膠着的場景近些年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涉及二孩撫養、探望的訴訟中。雖然兩個孩子的撫養、探望糾紛并不是二孩時代的新産物,但這些年,“兩個孩子必須在一起”成為不少二孩父母在撫養問題上的新訴求。

司法實踐中把兩個孩子判給父母雙方一人一個,通常是從撫養的現實壓力考慮。畢竟父母一方撫養兩個孩子的付出不是1+1=2的簡單問題。但是個案之間的情況并不相同。從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說,如果兄弟姐妹被分開撫養,孩子之間的感情就會疏離,對孩子來說确實是一種缺失。

如果父母都特别堅持要求兩個孩子判給一方,而這方又有撫養能力的話,法院傾向于尊重他們的共同意願。

此前我審理的一起變更撫養權的案件中,夫妻雙方在協定離婚時兩個女兒一人撫養一個。離婚後男方因為工作原因,暫時讓女方一人撫養兩個孩子。等男方要接走大女兒時,姐妹倆說什麼也不願分開。女友善提起訴訟,要求将男方撫養的孩子也變更為自己撫養。考慮到女方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在照顧兩個孩子的過程中也顯示出了撫養能力,法院最終判決支援了女方的訴求。

遇到兩個孩子都判給一個人的訴求,就怕雙方“硬實力”不相上下,那麼法官在權衡整體情況時就會對雙方撫養能力進行更加嚴苛的評估。

父母一人帶一個

别忽視孩子之間情感需求

讓“兩個孩子在一起”的訴求不僅出現在撫養權的争奪中,在一些撫養權已經确定、一方撫養一個孩子的離異夫妻中也有同樣強烈的意願。

劉某和前夫是協定離婚的,但離婚後,雙方卻因為孩子的探視問題屢次對簿公堂。

離婚時,雙方協商好大兒子歸男方,劉某撫養小兒子。可分開生活後,小兒子整天愁眉不展,時常念叨着想哥哥。劉某心疼孩子,帶着小兒子就去找哥哥,但前夫并不配合,也不讓劉某接走大兒子。

劉某随即提起探望權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自己每月探望大兒子兩次并接到自己住處。劉某的要求得到了支援。男方覺得自己吃虧了,随即也提起訴訟,要求在劉某接走大兒子進行探望的時間,自己也把小兒子帶回自家。等于雙方在相同的時間,互換一下孩子。

“你這樣兩個孩子不是又見不到面了嗎?你的探望要求滿足了,那孩子想一起玩的需求怎麼滿足?”在法庭上,劉某指責前夫自私。

男方想探望小兒子的要求合理合法,女方想讓兩個孩子能有時間相處的願望也合情合理,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也更有利,怎麼能作出一份兩全其美的判決呢?這又是一道留給法官來解的題。

我們力求在法律的架構下,充分考慮兩個孩子增進感情的現實需求。盡可能讓兩個孩子有更多接觸的機會,共同成長。鑒于劉某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将大兒子接走探望,判決确定劉某的前夫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将小兒子接走探望。這樣一來,劉某和前夫擁有同等頻率、時間的探望權利,但是雙方探望時間錯開之後,兩個孩子每個周末都能共同生活。

既然父母雙方都能為了孩子着想,就更應該冷靜理智地處理孩子的撫養、探望事宜。協調時間、創造條件讓兩個孩子維系感情、共同成長,盡量減少家庭破碎對孩子的消極影響。

離異夫妻争取孩子的撫養權,尤其是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時,切忌一時沖動,要冷靜、客觀地全面衡量自己的撫養能力,從保障孩子生活品質、健康快樂成長的角度進行綜合判斷。

供稿:西城法院

編輯:潘歆宇 田婧 姚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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