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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和加班有差別嗎?節假日值班也有三倍工資嗎?

作者:九派觀察
值班和加班有差別嗎?節假日值班也有三倍工資嗎?

根據上海人社官微,值班和加班是有差別的。兩者雖然都是法定标準工作時間的延長,也都要經過一定的準許手續,但确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值班是指用人機關為臨時負責接聽、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本機關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内輪流進行的值班,它不是為直接完成生産任務安排的加班。

加班是指勞動者在原來的工作崗位,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外從事原來的工作。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産或經營任務,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時間。

而具體到加班和值班的報酬問題,也是受不同規範調整的。至于值班的報酬,目前在法律上尚無明确規定,一般情況下,它也是由機關内部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規範的,集體合同、單項集體協定、勞動合同有約定或有慣例的,可遵照執行;而加班工資是法定的,用人機關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必須按照法定标準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如何區分“加班”與“值班”呢?簡單講,一是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産、經營任務,二是看勞動者在值班期間是否可以休息。

如果發生有關勞動争議,有關機構首先會審查勞動者的平時的崗位職責與值班職責是否有關聯、值班守則中是否規定在處理完畢異常情況後可以睡值,值班室是否配有床鋪被褥,值班的勞動者是否知曉相關規定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

一般來說,值班待遇是要比加班工資低,作為企業的一員,員工也需要發揚主人翁精神,支援并參與機關的節假日值班制度。但作為企業方,也必須站在員工的角度考慮,員工畢竟是放棄了節假日休息時間,付出了勞動,是以适當給予員工一定的值班津貼,也是合情合理的。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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