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安平先生寫了幾篇關于上山問題的文章,我隻浏覽過去年的第一篇。幾天前一位平常并沒有微信交流的同僚轉發給我裴先生的最近一篇,其實我早在群裡看到了,但還是沒有打開看。剛好過兩天要去外地出差,就将文章轉給了那裡工作的一位年輕同僚,請他看看,見面時向我講解一下。前天見面,了解了文章的一些内容,我也沒有仔細詢問,但感覺有必要回答一下裴先生。
我無從揣摩裴先生的心理狀态,實際也沒有閱讀過文章的具體内容,回答可能不具有針對性。隻是相信對考古學負責依然是裴先生的基本依憑,是以就對可能相關的問題談一談真實的觀點。
因為裴先生是在幾個考古群裡發文的,我也就這裡公之于衆。為節約大家的時間,我盡量簡明扼要些。分為幾個部分。
一、關于第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關于彭頭山與上山比較的表格
裴先生的第一篇文章,其實是張居中先生提醒我注意的,他說老裴指出我《浦江上山》報告的綜論裡的表格,将皂市下層的東西混入彭頭山文化中去了。我吃了一驚,馬上進行了查證,發現确實存在差錯,并立即在微信群裡作了說明,這裡再解釋一下。
這個表格是從我的《跨湖橋文化研究》中移植過來的,那是一張“錢塘江與洞庭湖新石器時代文化比較”的圖表(見該書P200),該表所圖示的是:1.彭頭山文化第一至第三期,器物類型可與上山文化中晚期至跨湖橋文化早期作比較;2.彭頭山文化第四期可與跨湖橋文化晚期的偏早階段作比較;3.皂市下層文化則對應于跨湖橋文化晚期。
在寫《浦江上山》報告綜論時,為了突出上山文化在長江中下遊地區早期新石器時代“曠野階段”的領先位置,我将這個表格移植過來并稍稍作了簡化,結果出了差錯。差錯之一是将彭頭山文化一至四期,錯成為彭頭山文化一期(本意應該是想将一至四期籠而統之,不知怎的沒有删除“一期”兩字);錯誤之二是将皂市下層的陶器混入了彭頭山文化了。混入的原因,是在原表格中,皂市下層的器物圖緊挨着彭頭山四期的器物圖,都在跨湖橋文化的比較區域。但即使在這個出現差錯的表格裡,皂市下層器物的比較對象依然還是跨湖橋文化,而不是上山文化。
由于這個差錯并不影響基本的學術結論,在前不久國家博物館學術座談會的PPT報告中,我還特地用上了這個表格,來說明我的學術觀點。但還是要謝謝裴安平先生的指正,畢竟文章的任何差錯都會帶來了學術傳播上的混亂。在這裡也向其他閱讀者表示歉意。

二、關于彭頭山文化與上山文化的年代
上山文化早期“距今10000年前後”,這是對上山文化的一個基礎性認識。這個判斷,參照了客觀的年代資料,同時也是以分期作為基礎。上山文化分為早、中、晚三期,這裡不作具體介紹,想必都能一眼看出作為中期代表的橋頭遺址和作為早期代表的上山遺址有較大的不同。中期的年代,用最可靠的一年生植物種子的炭化樣品進行測年,不同遺址的系列資料都落在距今9000年前後,應該是可靠的。那麼,早期年代的位置應該在哪裡呢?已有的最早資料是11000多年,但多數落在10000年附近,這就是“距今10000年前後”的結論依據,盡管用夾炭陶片測年的準确性,尚存懷疑。鑒于早、中期之間器物的類型變化較大,分期還可能細化,又目前對史前考古學年代認識的粗線條現象還是存在,這個判斷不至于有多大的唐突。我們與北大合作,已經在試圖解決夾炭陶片中可能混入老炭的問題,希望早日擷取更科學的測年資料。
其實,在我的思想裡,隻要上山文化早期年代早于彭頭山文化(也包括賈湖),關于上山文化稻作起源的認識就站得住腳。從大的文化階段來說,它們處在同一個發展時期,上山走在這個時代的前面,這是認識的基礎。至于是10000年還是9500年,并不是最重要的。上山早于彭頭山的主要依據,第一是測年結論,學術界一般認為彭頭山文化年代上限是9000年,而上山中期确定是9000年,這就有了一個基本的比較;第二是文化因素分析,上山更為單純,比如上山早期陶器展現為更加純粹的夾炭陶,這是新出現的陶系,而彭頭山早期則是夾砂、夾炭并存,能與上山作比較的主要是其中的夾炭陶器;特别是彭頭山早期陶器出現了浙江地區在跨湖橋階段才出現的繩紋炊器及其配套的釜支子,整體上感覺是落下了一截。
這種比較認識是以文化的聯系性為前提的。長江中下遊地區作為稻作文化的最早發生區域,确實存在着諸多的共性現象,但可能是受到了區系劃分的影響,區域内的文化比較研究明顯不足。“六大區系”主要是以沉澱于距今5000、6000年之際的文化格局為基礎建立的認識架構,距今8000、9000年前長江中、下遊地區的文化聯系,值得加以重視。跨湖橋文化發現後,對兩地文化關系的關注度有所增加,上山文化的發現,又增加了聯系的内容。
三、關于上山文化涉及的一般性問題
裴安平先生對上山文化及其研究現狀有諸多的不滿。據介紹,他對我缺少上山文化類型學研究成果頗有非議。但我對上山文化的現有分期,有基本的信心,也發表出來了,因為它來自實際的材料。将上山遺址相對單薄的中期遺存(當時是作為晚期遺存認識的)從層位上區分出來,當初頗費了一番鏟鋤功夫,至今記憶猶新,之後又在不同的遺址中獲得證明,這是我田野生涯自我感覺最好的成績之一。
不能不承認,迄今為止最受關注的上山文化研究成果,來自農業考古或科技考古領域。田野考古及其相關的類型學、地層學研究,能夠支撐住這個學術局面,也算完成了任務。
但我想說的并不是這些。我想說的是彭頭山遺址、上山遺址發現的不同曆史條件以及考古學發生的變化。
我對彭頭山文化的學術史不算太了解,但對80年代開始的在區系類型研究大背景下的考古學文化研究熱潮,還是有所了解的。這也決定了彭頭山文化會有更多的類型學分析、文化因素分析方面的研究。又,當時彭頭山遺址發現,在年代判斷上比較謹慎,但就實際的結果而言,是将長江流域的新石器年代在河姆渡的基礎上前推了1000多年,屬于突破性成果,這實際上為後來考古界相對容易地接受上山遺址,打下了一個基礎,這是一個學術的過程。就浙江地區來說,上山遺址發現于跨湖橋遺址年代争議的後期,從跨湖橋的例子看,狹隘的類型學研究未必可靠,起碼耽誤了考古的程序,碳十四測定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推動力。上山可謂生逢其時,應該說,“萬年上山”并不僅僅是刻意渲染、宣傳出來的,而是時代的産物,是科技進步通過碳十四測年技術作用到考古學的必然結果。二十年間,考古學在悄悄發生變化,不知裴先生是否相信?
如何在新的曆史條件下提升和拓展考古學的認知能力、認知領域,或許是裴先生更應該去思考的。
四、關于稻作農業起源
稻作農業起源,既是一個發現的問題,更是一個理論性的問題。将“稻”與
“稻作”區分開來,趙志軍先生已經作了更具思考性的闡述,我就不多講了。
從洞穴走向曠野,是否是稻作發生的關鍵一步?從實證的角度,可以作這樣的判斷。在長江流域及華南地區,早于上山階段的遺址就是洞穴遺址,當然還應該包括與洞穴伴生的山地遺存。
那麼,看起來“成熟”的上山文化早期遺存,能否有資格充當“第一個腳印”的資格?起碼有兩種觀念在影響着“前上山”問題的思考。
第一種是去尋找洞穴與曠野之間的連線,基本邏輯是,“成熟”的上山之前,起碼還應該有個初級階段。但基于器物觀察區分出來的考古學文化,似乎是技術發明的産物,可能就不存在一個符合邏輯的萌發期。夾炭陶的出現是否與稻米的利用直接相關,或許是個真問題。
另一種是相反的判斷,不是從洞穴走向曠野,而是從低往高走,上山文化可能是神秘的大陸架文化的延伸體。但從浙江地區的實際發現來看,似乎并非如此。迄今發現的上山文化遺址均發現于海拔30、40米以上的河流上遊盆地。有意思的是,上遊地區的上山遺址,大多有跨湖橋文化層疊壓其上,而沿海低海拔區的跨湖橋文化遺址,底下則全不見有上山文化蹤迹。井頭山、跨湖橋(包括下孫)、火叉蔸遺址,都屬于這個情況,這或可證明低海拔地區不存在上山文化遺址。
以上隻是延伸性思考。上山文化作為稻作文化起源點,是一個實證判斷,并不需要一個終極性證明。
五、關于其它
裴先生“上山也不是最早彩陶”的反對意見,我不清楚其理由,也沒有詢問過他人。就不作回答了。
最後還想感謝一下裴先生,我能制作出前面提到的那個表格,全賴裴先生寄送的幾本《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輯刊》。
裴先生參加了跨湖橋遺址的幾次會議,也參觀過剛發現的上山遺址,記得還說過肯定鼓勵的話,後來随着手機時代的到來,反而失去了聯系,幾次上山會議都沒有邀請,心裡一直有些歉意。
歡迎裴先生多來上山文化諸遺址點參觀指導。
2021.12.5
轉載自 浙江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