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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過年,孩子最開心的就是能夠收到來自父母親戚的大紅包,而随着孩子長大成人,出于孝心,很多子女也開始給父母包紅包了。
孝敬父母多少錢,完全取決于子女的經濟情況,多有多給,少有少給。
但對于已經結婚成家的子女來說,由于雙方父母在經濟條件上存在差異,有時候給紅包也成了一道難題。
公婆沒工作,老公過年給5000,我爸媽有終身俸,隻給1000,這種安排過分嗎?
不久前在網上看到一則吐槽貼。
發帖者是一名寶媽,寶媽表示臨近過年,自己和老公一共拿到了一萬塊錢的年終獎,除了日常開銷4000元,兩人就準備将剩下的6000元給雙方父母發紅包。
寶媽的意思是公平起見,兩家老人各給3000元,但沒想到這個提議遭到了丈夫的反對,丈夫的計劃是給自己父母5000元,給嶽父嶽母1000元。
如此偏心的提議讓寶媽很生氣,但丈夫也給出了自己的理由。
首先,自己父母沒有工作,沒有終身俸,5000元的紅包不僅包含了過節費還有平常的生活費。
而嶽父母都是退休教師,終身俸本身就挺高的,是以沒必要在這方面和自己父母保持一緻。
其次,自己是獨生子女,家裡父母隻有自己孝順,但妻子家裡還有一個已經成年的弟弟,嶽父母的紅包小舅子肯定會給。
相比之下,女兒給父母紅包就圖個孝順,金額沒必要太大。
這則文章很快就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有人認為既然是過年,不論雙方父母家境如何,子女理應對平等對待,給公婆5000給嶽父母1000,這個老公做得太差勁了。
也有人表示表面看上去有點不公平,但女兒和兒子給父母的 紅包的确是不一樣的,而且公婆還沒有終身俸,女方大可不必這麼計較。
網友評論:
”好笑,沒有終身俸反倒成光榮了?兒子可以給父母生活費,但不應該混在過年紅包裡,可以平常單獨給,既然已經結婚了,雙方都是父母,要平等對待。“
”我爸媽一兒一女,每次過年我哥給父母六千,我給兩千,我們這裡都是兒子給大頭,父母平常對兒子付出的也多,女兒嫁人後可以給也可以不給。“
”看情況吧,如果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各給3000沒有問題,但女方還有弟弟的話,可以少給一點,傳統觀念嘛。“
”不論有沒有終身俸,我覺得都要一視同仁,這樣差別對待也會影響夫妻感情,男方心疼父母可以平常多給父母點錢。“
父母有終身俸和父母沒有終身俸,子女過年給錢該不該一樣多?
随着生活水準的提高,如今很多子女都懂得孝順父母,過年也會給父母準備紅包,這原本是一件好事,但由于各家情況不同,也很容易讓夫妻之間産生分歧。
事實上,作為孝敬父母的過年紅包,子女在金額上應當保證公平,因為孝心是沒有輕重之分的,這與有無養老金也沒有太大關系,雙方父母給一樣多也更有利于夫妻之間的和諧。
但有時候我們也需要考慮一些實際情況,例如某一方父母常年幫自己帶孩子,某一方父母沒有收入生活困難,這時候子女就會在經濟上對弱勢一方的父母有所傾斜。
這種做法本身沒有問題,但需要注意的是,子女不要将生活幫助的費用混在逢年過節的紅包裡,這樣就會讓伴侶覺得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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