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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全國醫院!國家衛健委首次明确這一規範

「平均住院日過長不得新增三級綜合醫院及其床位」、「設定分院區應滿足條件」、「縣域常住人口低于 10 萬,應整合設定縣辦醫院」……

1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釋出《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以下簡稱《指導原則》)。《指導原則》從規劃的基本原則、總體要求、主要内容、公立醫院設定基本規則、規範公立醫院分院區設定、規劃制定的權限和程式、監測和評估、規劃的更新等方面提出全面要求。

影響全國醫院!國家衛健委首次明确這一規範

健康界梳理發現,《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每5年更新一次,根據監測評估的情況和當地社會、經濟、醫療需求、醫療資源、疾病等發展變化情況,對所定名額進行修訂。

無論是2016年釋出的版本,還是此次的《指導原則》,都提到公立醫院床位數、公立醫院數量、鼓勵社會辦醫,以及重視康複醫療、中醫、中西醫結合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導原則》首次對公立醫院分院區的設定條件、數量、所有權等進行規範。

國家定調!公立醫院的這項設定首次規範

《指導原則》提出,合理配置公立醫院單體(單個執業點)床位規模。公立醫院根據其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合理設定科室和病區數量。每個病區床位規模不超過 50 張。新設定的縣辦綜合醫院(單個執業點,下同)床位數一般以 600-1000 張左右為宜;新設定的地市辦綜合醫院床位數一般以 1000-1500 張左右為宜;新設定的省辦及以上綜合醫院床位數一般以1500-3000 張左右為宜。省、市、縣辦綜合醫院具體床位規模可根據轄區内人口數量及實際需求确定。

除了「每個病區床位規模不超過 50 張」,《指導原則》還提出,合理配置公立醫院三級綜合醫院床位數。在設定審批三級綜合醫院時,要引導三級綜合醫院提高重症醫學專業床位規模及占比,合理配置各臨床專科資源。新增三級綜合醫院及其床位應當綜合考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收治病種難度等因素,原則上平均住院日過長的,不得新增(三級綜合醫院及其床位)。

此外,這是國家級檔案首次明确提出分院區的定義:公立醫院在原有院區(主院區)以外的其他位址,以新設或者并購等方式設立的,具有一定床位規模的院區。《指導原則》對申請設定公立醫院分院區的基本條件、公立醫院的發展階段、分院區的床位規模等都提出了嚴格且明确的要求。

在分院區所有權上,分院區屬于非獨立法人,其人、财、物等資産全部歸主院區所有。

同時,申請設立分院區的公立醫院原則上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三級甲等公立醫院,

病床使用率持續超過90%高位運作,

平均住院日處于全國同類别醫院前10%(以平均住院 日短為優),

住院病人疑難程度(CMI值)排名為所在省份同類别醫院的前10%,

現有院區績效考核等級連續三年 A+級以上(專科醫院 A 級以上),

近三年未發生重大醫療安全事件和嚴重行風問題。

《指導原則》進一步明确了引領公立醫院内涵發展。

在分院區的規模上。原則上,到 2025 年末,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舉辦分院區不得超過 3個。

影響全國醫院!國家衛健委首次明确這一規範

床位數上,新增分院區的,每個分院區的床位數量不低于二級同類别醫院最低要求、不高于本指導原則确定的同級綜合醫院床位最高标準,各分院區總床位數不超過2020 年末主院區編制床位數的80%。

承擔北京醫療衛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務的項目機關,可按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國家導向!醫療資源配置四大标準

對公立醫院設定分院區的規範,總體還是在分級診療、推動公立醫院高品質發展的基礎上,不斷優化區域醫療資源配置。

《指導原則》中提出資源配置四大标準:

一是确定了醫療資源總量配置的标準:

全國每千人口床位數從2020年的6.5張提升至2025年的7.4-7.5張,增加15%左右,展現了滿足人民群衆醫療需求持續增長的原則。

二是确定了公立醫院單體醫院的标準:

縣辦綜合醫院床位600-1000張,地市辦綜合醫院1000-1500張,省辦及以上綜合醫院1500-3000張,三類醫院的資源配置标準均較十三五規劃有一定幅度提升,展現了實事求是、與中國實際情況相結合、運用資訊技術提升管理能級的原則。

三是确定了優質公立醫院(可以舉辦分院區)的标準:

除了前述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數日、住院病人疑難程度、績效考核等級等标準之外,還引入了外地病人定比例(R≥1.3)的建設标準,展現了新時期下「隻有做強醫院,才能做大醫院」的原則。

四是确定了公立醫院分院區的标準:

原則上,到2025年末,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舉辦分院區不得超過3個。新增分院區的,每個分院區的床位數量不低于二級同類别醫院最低要求、不高于本《規劃》确定的同級綜合醫院床位最高标準,各分院區總床位數不超過2020年末主院區編制床位數的80%。這些建設标準的設定,展現了做實分院區、做到名實相符、高品質發展公立醫院的原則。

國家明确!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不作規範

《指導原則》再次明确政府辦醫和社會辦醫同步發展的大方向,引導社會辦醫成為政府辦醫的有益補充。

《指導原則》強調了社會辦醫醫療機構的區域總量和空間不作規劃限制,鼓勵社會力量在康複、護理等短缺專科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醫學檢驗室實驗室、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康複醫療中心等獨立設定醫療機構。

這在公立醫療機構大規模發展的背景下,是比較恰當、現實可行的政策。

《指導原則》提出,要鼓勵社會力量在康複、護理等短缺專科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獨立設定醫療機構,加強社會辦醫的規範化管理和品質控制,提高同質化水準。

國家創新方法論!精細化指導各地衛生資源配置

此次《指導原則》相較于2016年釋出的版本,開創性地采用多個數學模型。指導各地精準把握目前現狀,測算未來需求。

主要包括:

1. 提出測算必需床位數的模型,由人口總量和結構、住院率、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轉次數、流入和流出人口等因素綜合評估;

2. 提出測算必需醫師數的模型,由人口總量和結構、診療人次、住院人次、流入和流出的診療和住院情況、以及調整系數K等因素綜合評估;

3.提出床位需求系數R,用于評估公立醫院目前發展階段是否應設立分院區,由所在地人口總量和結構、流入人口、入院人數、住院率、服務半徑對應的床位權重等綜合評估。

影響全國醫院!國家衛健委首次明确這一規範
影響全國醫院!國家衛健委首次明确這一規範

來源|健康界

整理|四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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