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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論|敲詐老人的企圖,對教育的批評?

特别評論員 壽一

5月25日,廣西南甯橫縣出現了一個熟悉的場景。

行車記錄儀視訊顯示,一名老人騎着電動三輪車,意外翻倒摔倒,距離司機至少20米的車停了下來,下車,接老人。然而,"場景"之後卻是年輕人被老人抓死,甚至極其屈辱地扯掉了年輕人的腰帶,就像抓小偷一樣。老人說是男孩打了他,要求賠償500元,甚至說"打他的不是那個家夥為什麼"。最後,交警勘察現場,取回行車記錄儀,對老人敲詐勒索進行批判和教育。

就是這樣?批評教育結束了嗎?

當地警方還表示,老人有"誤會",已經和解。如果不是老年人的精神障礙,真的很難了解這種"誤會"。主動下車幫助年輕人,心理影子區域有多大?人民的成功,即500元,人民的成功,是"批評教育",能保證老人不再犯嗎?

這種荒謬的邏輯不值得反駁,"打你的不是你。但正如網友所擔心的那樣,如果現場沒有恰好有行車記錄儀,隻有年輕人和老人,實在說不清,年輕人将很難理清冤情。要減少類似于善意反咬傷的情況,一遍又一遍地重複"正确真理"是不夠的,應該有一個威懾機制來促進善惡。

與之前的一些案件一樣,警方隻是對老年人勒索的"批評教育"。這或許可以考慮老年人、敲詐勒索等諸多因素,但在網友眼中,這種邪惡的代價太小了。反咬,咬能得到補償,咬最多隻能是批判教育。如果這種做法成為常态,它就變成了對那些受到勒索動機的人的變相鼓勵。

事實上,在其他地方也有先例,對企圖勒索的老年人承擔法律責任。例如,早在2013年,四川省達州市的三個孩子就撿起了摔倒的老婦人,但被誣告自稱。幸運的是,幾名目擊者證明,老婦人是自己摔倒的,與三個孩子沒有任何關系。警方最終決定将老婦人拘留7天,因為她已經70歲了,不執行死刑。此外,一名參與敲詐勒索的老婦人的兒子被拘留10天,并被罰款500元。

雖然這種懲罰,在很多網友眼裡并不是"上瘾",但至少釋放勒索是負責的法律信号。這種處罰應是一種穩定的執行标準。類似的訛詐好人,也應相應處理。不幸的是,多年來很少有執法案件"誣告"。

在當今時代,監控探針和行車記錄儀越來越受歡迎,勒索好心人的"難度"越來越高,被冤枉的可能性越來越低,但公衆隻是希望肇事者不要被法律輕視。

負責編輯:沈斌

校對: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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