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劉小萌:康熙帝對三藩餘部的處置

作者:古籍
劉小萌:康熙帝對三藩餘部的處置

康熙帝平定三藩是清朝史的大事件。由此結束清入關以來的長期戰亂,實作中國大陸的基本統一,為社會秩序的穩定、經濟的全面振興創造了重要條件。關于三藩事件,學界已有深入研究。但在康熙帝對三藩餘部的處置問題上,仍有探讨空間。筆者利用清宮《内務府奏銷檔》和盛京内務府《黑圖檔》等滿、漢文檔案,對三藩餘部問題已有初步探讨。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考察康熙帝對三藩餘部的處置問題,重點為基本政策與處置方式,并就由此産生的多重影響作了分析。

一、基本政策

康熙二十年(1681)十月,清廷取得雲南大捷,全省蕩平,标志着曠日持久的“三藩之亂”以清朝勝利告終。清廷将分解三藩餘部作為善後的一項重要措施。康熙帝處置三藩餘部,主要實施以下政策。

(一)首惡嚴懲、寬嚴相濟。清初以來,滿洲統治者對抗拒者一向施行差別對待、寬嚴結合的政策。對為首者,即便歸降也鮮有重用,甚至羅織罪狀,斬草除根。對普通部屬,則較為寬大。順治帝即位诏書,即有“前朝勳臣及子弟,有倡先投順仍立功績者,與本朝諸臣一體叙錄”之條款。清軍南下,檄谕各處文武官員軍民人等,有率先以城池地方投順者,論功大小各升一級;抗命不服者本身受戮,妻子為俘。平定江南,又頒诏書,宣布自順治二年六月初一日以前,對各處地方官吏軍民人等犯罪,無論輕重大小,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鹹赦除之。

康熙帝在平定三藩戰争中注重分化瓦解敵方陣營。吳三桂叛亂初期,清廷曾宣布對附逆各官,有能自悔前罪者,俱行免罪給以原官,仍論功議叙。康熙十五年(1676),耿精忠叛而複降,清廷谕令“對其所屬之人俱準照舊補用”,在戰局好轉的背景下,一再重申,凡在賊中文武官員,“悔罪歸正,前事悉赦不問,仍照常加恩”,“有能自悔前罪、或獻城池、或率兵卒、或斬逆賊頭目獻其首級者,俱行免罪。給以原官,仍論功議叙”。然而,一旦蕩平三藩,坐穩江山,清廷就開始對罪藩及歸降文武要員進行大規模清算。清軍收複雲南,按康熙帝谕旨,将罪魁吳世璠懸首于市,析吳三桂骸骨,傳示天下。“逆賊渠首”馬寶、夏國相、李本深、王永清等雖系陣前歸降,因有“朕決不!”之谕在前,俱從嚴懲處,将馬寶等淩遲枭示。同時,借口已降尚藩之信“謀逆”将其賜死,弟之節、之璜、之瑛,長史李天植,自副都統、參領、佐領至校卒等百餘人,俱處斬,抄家籍沒。對已降耿藩精忠,亦以“謀反叛”罪淩遲處死。

對歸降的文武大員,如吳藩屬下高起隆、張國柱、巴養元、鄭旺、李繼業等,均在“助逆肆惡、勢迫始降”罪名下棄市,妻女财産籍沒入官。耿藩所屬劉進忠、曾養性、白顯忠、徐文耀、王世瑜、王振邦、蔣得,俱磔于市;耿精忠之子耿顯祚、祖弘勲、司定猷、黃國瑞、劉芳孫、廖廷雲等鹹伏誅,籍家。伍什三原系經略莫洛标下總兵官,後從平涼總兵王輔臣反。康熙帝認為他是包衣佐領下人(即皇室家奴),反從王輔臣為亂,傳谕拟絞尚輕,應立行處斬。

對罪魁子弟,康熙帝曾有不效古帝王行“九族之誅”谕,實際執行仍從嚴。康熙二十年十二月,議政王大臣等會議,雲南投誠吳應麒等子弟九人于軍前即行正法。康熙帝一度否決此議,理由是“投誠人等,概行免死”,先前已有谕旨,且吳應麒等子弟投降時,将軍亦許免死。“今若誅戮,不惟将軍失信,亦非朕是以示信也。”惟議政王大臣揣知上意,仍持原議,終将吳三桂孫六人、吳應麒等子九人,一并正法。等而下之,方廣揚系僞大學士方廣琛弟,立斬示衆。原任貴州提督李本深,叛而複降,因其“助逆肆惡”,淩遲處死,其孫象乾、象坤等一律處斬,妻女财産籍沒入官。此類事例很多,毋庸贅舉。

對于歸降文武官員中罪行較輕者,清廷原有補授官職之例,後改革職。黃九疇原為陝西提督王輔臣部将,後随輔臣降吳三桂任參将。大将軍圖海率清軍圍平涼,九疇先潛通圖海,為清廷平定王輔臣之亂立下功勞,任官貴州。平定三藩後,廷議革職,家産籍沒。康熙帝認為他比“極惡大逆之人”罪行稍輕,革職已足,命免籍沒。并谕:“凡此等投賊複降之人,概不準用。”康熙二十二年(1683)二月,清廷大計各省布政使以下官783員,俱照八法議處;其中從賊官有522員,俱議革職,包括知縣百餘人,約占直省全部知縣的1/10。

為展現寬嚴相濟的政策,對個别投降在先,或立有殊勳的僞官,亦授予一定職銜。僞總兵郭義,以“投誠較先”,康熙帝谕命授予應得職銜,随旗上朝。僞将軍線,原議革職,編入包衣佐領。康熙帝認為他與何進忠、吳國柱等首先商議投獻雲南城池,若仍行處分,難以服衆,應授官職,随旗上朝。線等三人被授為三品官,編入上三旗。其餘人員交内務府編入包衣佐領。線同時兼管正白旗漢軍佐領。

對“從逆”的中下級官員,一般網開一面,減等發落。定谳有罪者,發遣邊地,或沒入内務府為奴。康熙帝認為原任翰林院編修陳夢雷等人,“俱系微末小人,并不曾為首”,谕令免死,給予披甲新滿洲為奴。陳夢雷一生坎坷,著述宏富,其主修的《古今圖書內建》為傳世巨著。祖澤清反叛案内葉澄等六人,三法司原拟立斬。清帝命從寬免死,減等入官。“入官”即入内務府為奴(包衣)。

總體看,康熙帝在平定三藩後對歸降文武官員進行重新審查,雖未恪守原先“既往不咎”“不吝爵賞”的諾言,基本上還是展現了對首惡嚴懲不貸,對脅從寬嚴相濟的政策。

(二)分散各處,不使聚居。戰亂前,三藩中平西王吳三桂領53佐領甲兵,兼轄1.2萬人,加以餘丁4000人。平南王尚可喜麾下有15佐領,另有綠旗兵6000人。耿藩亦有15佐領,同時兼轄綠營7000人。在長達八年的戰亂中,吳、耿二藩以及孔藩(定南王孔有德)女婿孫延齡部,均遭受嚴重損失。相較而言,尚藩損失較小。

戰亂初定,在三藩餘部中,首先是戰亂中未受重創的尚藩仍保有雄厚實力。如何安置降衆,成為擺在清朝君臣面前的一道難題,即時人所說:“平南藩下舊有卒萬人,既誅之信,其軍未有所屬,措置之道,言人人殊。”其中最有力的一條建議是将罪藩麾下盡徙京城,分隸八旗。但真正實施此議,卻有“四善三難”。“四善”姑且勿論,所謂“三難”則曰:彼一軍之居嶺南40年,于茲買田宅結婚姻長子孫與土著無異,一旦驅之去安樂之土,就轉徙之地,難免生怨憤之心。其難一也。一軍萬人,通計家口不下數萬,自廣至京不下七八千裡,水搬陸運舟車之力為費不赀,時绌舉赢,勢必沿途擾民。其難二也。近畿之地悉為莊屯,圈田占房,為民大病。即便長途跋涉,安然至京,數萬之衆難以安置。其難三也。上引“三難”可概括為,對三藩餘部驅離故土難,搬遷途遠難,近畿安置難。這雖僅就尚藩而言,實際上也反映了将三藩餘部大舉北遷并重新安置的難度。

基于如上數難,清廷在如何處置三藩餘部問題上曾反複醞釀,并提出多種方式。僅以處置尚之信部為例。給事中餘國柱曾奏請,尚之信标下官兵,應行撤回,其總兵官三員标下兵丁應行分散。議政王大臣主張,尚之信标下官兵應分入上三旗,令駐廣東,另設将軍、副都統管轄;三總兵官标下兵丁,有願為兵者為兵,願為民者令為民。康熙帝則提出,将尚之信标下官兵均分八旗,另設将軍、副都統管轄,其力遂分。廣東省系邊疆地方,仍留二總兵标下官兵,令新設将軍管轄。另一總兵官标下官兵,應行裁去。大學士明珠建言:尚之信标下官兵共15佐領,若分入上三旗,則每一旗5佐領,為數不多,似不必分隸八旗。分入三旗似亦可行。最後,康熙帝參酌明珠等人建策,谕令尚藩餘部大部北遷,編入京旗漢軍,小部分留居廣東,編設八旗駐防。

經過反複醞釀,滿漢君臣在處置三藩餘部問題上達成的基本共識,用四個字概括,就是“分散各處”。康熙二十年底,議政王大臣等會議将叛而複降的馬承蔭等52人皆革職,與家口一并編入包衣佐領事。認為:“此等兇惡之徒,不可同聚,當行解散……俟衆人家口俱到之日,或發八旗包衣佐領,或賞給貧窮護軍骁騎,或分散各處。”在商議如何安置耿藩部下時,漢大學士李霨、馮溥也建策:“将此輩分散,不宜仍隸伊屬。”即從橫、縱兩方面隔斷其舊有聯系。基于此,對三藩餘部中的“逆類”,無論安置旗下還是沒入内務府,均貫徹“分散各處”的基本原則,以徹底消弭其死灰複燃、聚衆為亂的隐憂。

二、處置方式

對三藩舊部及其眷屬妻孥,清廷根據他們與罪藩關系的親疏、罪過的輕重,酌情處置:或編入京旗漢軍、八旗駐防,或編入各地綠營,或編入内務府管領、莊屯,或安插東北台、站。概括起來,主要有如下幾項。

(一)大舉北遷。康熙二十年十一月,将“尚藩”降附人口4160人,從廣東押送京師。這是第一隊,其餘人口編為多隊,陸續遷入京師。同時,吳藩人口也啟程押往京城。據《章泰傳》載,清軍取昆明城,收降吳藩屬下将吏5600人,兵3.36萬餘名。這隻是投降官兵的數量,并不包括原平西王府的包衣人口。滿洲旗人曾壽《随軍紀行》記載說:清軍進城後,将軍等會議,遼東漢人5萬餘口,拟編為八隊。每隊由旗兵押往京城。二十二年四月初六,有大臣題請吳三桂屬下家口暫停搬移,兵部議不準行,又奉上谕:“雖值農時,斷斷不可展限!”說明清廷擔心吳藩舊卒滞留南方釀成後患,把押解北上作為一件刻不容緩的大事,雖值農忙時節亦不容延宕。又據内務府滿文檔案記載,同年七月,吳三桂包衣佐領下人口(u san gui i booi nirui niyalma anggala),編為十隊抵達京城通州張家灣。議政王大臣會議奏準,“帶來人内若有匠役、拜唐阿(無品級執事),及吳三桂包衣所屬官兵(booi harangga hafan cooha),悉數查出傳遞内務府;伊等妻孥家口到來後,亦送各該處辦理”。在此前後,駐守廣西、由孫延齡接手管理的定南王孔有德餘部,官兵眷屬2.6萬餘口,亦分批遷往京城。

“三藩四部”即平西王吳藩、平南王尚藩、靖南王耿藩即所謂三藩與定南王孔有德舊部,遷入京城的人口雖無确切統計,但總數一定相當可觀。這一大規模的人口遷徙所産生的直接後果,就是導緻八旗漢軍的擴編和内務府包衣人口的膨脹。

(二)編設駐防佐領。按清廷規定,吳藩投誠官兵,凡副将以上僞官無分新舊,悉令随凱旋大軍分批赴京,待鑒别後,或定罪,或編入旗下;副将以下人衆分發山東、河南、湖廣、江西等省安插。對尚藩麾下綠營兵,則劃歸廣東巡撫。同年,陝西出征大将軍圖海題請,将平涼投誠總兵官趙良友、河南投誠總兵官謝泗等,遇四川、陝西兩省應得之缺補用,兵丁亦遇缺額補充營伍,兵部議如所請。康熙十九年(1680)十二月,廣東巡撫金儁題留尚之信标下官兵2100名,兵部議複不準。帝谕,此系尚之信标下精兵,廣東地方最為緊要,其餘官兵俱已各處分散,此兵仍應留守地方。随即,以“尚藩”官兵為基礎,複從京旗增調漢軍到廣州,共計馬甲3000名,設廣州駐防。同時,以原耿精忠藩下1000名馬兵為基礎,複從杭州駐防調至漢軍兵丁1026名,共2026名,設福建駐防。

(三)編入京旗漢軍。康熙二十年十月帝谕:今逆賊殄滅,疆宇以次平定。耿精忠、尚之信屬下旗員,俱應撤還京師,量行安插。按,入關初期,三藩屬下仿八旗制度,各設佐領:定南王孔有德15佐領、靖南王耿繼茂(耿精忠)11佐領、平南王尚可喜12佐領,平西王吳三桂53佐領。清廷平定三藩,将遷入京城的三藩兵丁編入漢軍佐領,漢軍實力得到迅速擴充。

康熙二十年,額驸耿昭忠、耿聚忠等呈稱:“家口甚多,難以養贍”,帝谕将其家丁編為5個“福朱力佐領”(fujuri niru,後稱勳舊佐領),歸并正黃旗;複将“原系耿精忠屬下随将軍馬九玉征雲南,兵丁一千”,調撥進京,編為5個佐領;另有編入京旗的耿氏兵丁1個佐領,合計共11個佐領。正如綿貫哲郎所指:“編入八旗漢軍的‘三藩’官兵,其實有兩種。一是以家口為基礎的佐領(勳舊佐領);一是以兵丁為基礎的佐領,被認定為公中佐領。”公中佐領不具有世襲性,公中佐領的增設意味着皇帝對八旗控制力的加強。

康熙二十二年,将尚可喜子侄、眷屬、家丁仆婦等從廣東遷入京師。仿照對耿氏額驸的做法,将額驸尚之隆、尚之孝弟兄家下壯丁編設“養贍家口”的“福朱力佐領”5個,隸屬鑲黃旗漢軍(後改鑲藍旗)。其中,尚之隆管轄3個佐領,壯丁1789人,連同家屬近萬人口;尚之孝管轄1個佐領,壯丁191人,連同家屬近千人口;尚之典、尚之廣管轄1個佐領,壯丁550人,連同家屬2000人口。在尚可喜的原籍海城,增設2個守墓佐領,承擔祭享之事。同期,将尚可喜原廣東駐防兵丁調入京師編設佐領10個。合計17個佐領,其中,京旗漢軍15個佐領。

定南王孔有德,順治九年七月戰死于廣西桂林,女孔四貞視郡主食俸。有德舊部由額驸孫延齡接管。吳三桂舉兵叛清,康熙帝授延齡為撫蠻将軍守廣西,不久亦叛。孔四貞勸其反正,延齡又準備叛吳投清。康熙十六年,被吳三桂設計殺死。不久,延齡舊将率部降清,四貞還京。據《旗分志》記載,由孔氏壯丁編設的漢軍佐領12個,包括順治元年編佐領1,康熙十八年進京佐領5、二十一年進京佐領1,二十二年進京佐領5。其中,康熙十八年進京的5個佐領,應與孔四貞還京有關。同期,編入京旗的還有吳藩舊卒2個佐領,續順公沈志祥5個佐領。沈志祥與三藩同,原系明末遼東舊将。父世奎,明末任東江總兵官,戰死。崇德二年,志祥降清。清太宗皇太極授以總兵官。崇德四年,封續順公。順治元年,從入關,随平南大将軍孔有德征湖廣。尋卒,無子。部下由續順公沈永忠、沈永興、沈瑞、沈熊昭等繼統。康熙二十二年,盤踞台灣的明鄭集團納降,東南一帶海晏瀾安。清廷将沈氏5個佐領調回京城,編入漢軍,同樣寓有強本弱枝之用心。至于台灣鄭氏等佐領的編設,因與三藩四部情況有别,在此略去不提。

以上共計47個佐領,扣除孔藩順治元年編設1個佐領,尚藩海城守墓2個佐領,總共編設京旗漢軍44個佐領。《八旗通志初集》卷13《旗分志》又載:鑲黃旗漢軍第二參領第七佐領,“原系駐防福建人丁”;第四參領第一佐領,“系康熙二十二年,将駐防廣東福建人丁編為佐領,分隸本旗”。此二佐領領屬關系不詳,應與尚、耿兩藩有關。以上共46個佐領。按,《八旗通志初集》卷13—16《旗分志》,共載八旗漢軍270個佐領,扣除康熙二十五年以後編設的5個佐領,可知當時漢軍佐領應有265個。這就是說,由三藩四部(吳、尚、耿、孔藩餘部)和續順公沈志祥部兵丁(或壯丁)新編的佐領約占同期八旗漢軍佐領的17%。清廷借此方式,将自清初以來即獨立于八旗漢軍之外的漢人軍隊徹底瓦解。在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同時,通過擴編京旗漢軍,達到強本弱枝,鞏固中央政權的目的。一舉兩得,不失為一項非常高明的戰略措施。

(四)安置台、站。薩英額《吉林外紀》載:驿站當馳送文報差使,稱“站丁”;邊台當查邊、設立栅濠差使,稱“台丁”。邊台主要設于柳條邊,分屬盛京和吉林将軍,插柳為邊,外掘壕溝,目的是劃分内地與蒙古諸部界限,并防範内地流民出邊盜采人參。明末清初,沙俄勢力進擾黑龍江流域。清廷平定三藩,國家日趨穩定,開始籌劃反擊沙俄入侵。清廷在東北舊驿路基礎上修建吉林烏拉(今吉林市)至瑷珲(黑龍江北舊瑗珲城)驿道(南北驿道,俗稱大站道),置10驿,各置驿夫50人。三藩舊卒被調撥驿站充站丁,即檔案文獻所載:“況叛亂之吳三桂、耿精忠、孫延齡等屬下叛衆,雖流放盛京一帶,才編入驿台。”“逆藩家口充發關東者絡繹而來,數年始盡,皆發各莊頭及站道當差。”僅遼東鳳凰城一地邊台、驿站,就安置吳藩下屬吳、李、張、王等16姓。在吉林、黑龍江方向,在郭爾羅斯後旗增建茂興、古魯兩站。充當站丁的三藩部卒,連同眷屬200多人遷入。據筆者實地調查,康熙年間調入茂興等地驿站的主要有“吳藩”部卒和“尚藩”族人。其中,尚之信四弟之節(支譜作之傑)後人藏有支譜。據《尚氏宗譜》,之節在尚之信麾下任副都統,“于康熙庚申年(十九年)因長史李天植等一事被難”。他死後,眷屬子弟被遷徙到茂興充當站丁。肇興縣博物館今藏站丁楊氏家傳“大周”三年五月“天下都招讨兵馬大元帥(按,即吳三桂)”授楊有名的“守備”劄付。《奉天通志》引《綏中志》說:“邊台、驿站、網戶三項旗人,系清初三藩降卒,當時由雲南撥來八百四十八戶,分布邊台守邊挑壕,驿站傳遞文書,網戶捕牲羅雉。”三藩餘部安插東北台、站人數不詳,但範圍頗廣,人數較多,當無疑義。康熙《大清會典》卷100《兵部二十》載關外驿站65處,其中24站系奉天将軍(後改盛京将軍)所轄,22站系甯古塔(吉林将軍)所轄,19站系黑龍江将軍所轄。該會典為康熙二十九年内府刻本,又說明,在三藩舊卒調入的短短七八年間,東北邊疆的驿站建設獲得長足的發展。

清制,各站官均為旗籍。每站設站官1員,下設筆帖式、領催。各站之上,每路設總站官領之。大站設壯丁25名至50名,小站設壯丁10名至15名。康熙二十九年,選驿站優異壯丁于旗下披甲。西清《黑龍江外記》卷3載:“吳尚耿三藩舊戶,站上居多,故皆無仕進之例,不應役則自食其力。”這些站丁雖隸屬駐防将軍,但身份地位低于駐防漢軍,是東北旗人中身份比較特殊的一個群體。

(五)發往盛京、吉林、甯古塔安插。前文提到,清廷對逆賊子弟中從寬免死人犯,一般發遣東北邊地,或為奴或充當莊丁、牲丁。如刑部題請,逆寇譚弘之子譚天倫等9人即行處斬。康熙帝認為,逆賊子弟應照定律正法示衆,但其中有身與其事行惡者,亦有無知連累者,若一概置法,尚覺可憫,命将譚天倫正法,陳樸等8人從寬免死,撥給移住盛京披甲新人為奴。

一些罪臣、罪将最初被編入内務府上三旗佐領、管領下披甲,但清廷認為如此處置不足以蔽其辜,旋即改為押解邊外,披甲或充當壯丁。如編入徐廷弼佐領下的原總兵楊來嘉、李萬春佐領下的原總兵官劉彥,均系未給錢糧的蘇拉(閑散);還有陶邁管領下原太仆寺卿王吉正、五十八管領下原長沙府副将黃正清等,均因反叛罪編入管領。奉清帝谕旨,此等人不可留于該處(指京師),令遣往盛京,傳遞該處佐領等披甲。劉彥等行抵盛京不久,盛京包衣佐領又奉谕令,将其與妻孥仆婦一起,由兵部驿解,遣往吉林烏拉充當采蜜壯丁。同行的還有王吉正、楊來嘉、黃正清等3戶家口。又有正黃旗佛保佐領下耿精忠之子耿顯祚(已處死)妾陳氏、三子及家仆等,由内務府派遣甲兵押送盛京,傳遞包衣佐領三官保,後者再派兵丁押送打牲烏拉,傳遞總管滿達爾汗。這類女子根本沒有獨自謀生的能力,應是撥給窮兵為奴,或強行配給窮丁為妻。

自順治年間起,清廷即有發遣人犯安插關外之例。發遣地先是距離較近的盛京、尚陽堡,以後逐漸轉向路途更遙遠、條件更為艱苦的苦寒之地吉林烏拉、席北、甯古塔等地。順治十八年(1661)令,凡反叛案内,應流人犯俱流徙甯古塔。康熙十八年(1679)議定,凡軍罪,及免死拟流人犯,俱安插于烏拉地方。清廷平定三藩後,将一批又一批免死減等重犯遣往吉林烏拉、甯古塔等處,充當壯丁(牲丁)或為奴。僅康熙二十四年(1685),遣往打牲烏拉的三藩漢人就有六撥,665口。其中四月的一撥,由刑部遣送烏拉丁婦男女孩254口,途中逃跑9人,死亡6人。

莊丁楊鳳保等,原系定南王孔有德佐領下人。清廷戶部以孔王無嗣,強行将其佐領下壯丁161人編戶,編入内務府。因他們居住在盛京,遂交盛京包衣佐領辦理。後者不查緣由,将其編為7莊為奴。楊鳳保等人強烈要求撥出官莊,恢複旗丁身份。數年中多次投訴、兩次進京呈控無效,迫不得已,乃煽動莊丁罷墾。清廷内務府、盛京三佐領往來審理此案,前後延宕九年之久。康熙三十五年(1696)正月,盛京包衣佐領奉旨派出官兵,将楊鳳保等為首四人抓捕到案,連其眷屬共18口,發遣打牲烏拉充當牲丁。

打牲烏拉是苦寒之地,條件遠較盛京艱苦。康熙二十一年(1682),玄烨東巡至烏拉,見當地風氣嚴寒,發遣人犯不習水土,難以資生,曾谕令将免死減等人犯仍發尚陽堡安插,但反叛案内應流人犯除外,其中應包括三藩漢人。

自清初以來,甯古塔即為發遣流人之地。康熙二十一年九月二十日,刑部議,巡撫韓世琦并無将李棠嚴刑,欲為置之死地。李棠卻擊鼓誣告,拟流徙3000裡。康熙帝認為李棠“前曾從賊獻策,自以為大儒。見賊勢就滅,方來投誠,并未稍存臣節”,谕命入旗流徙甯古塔。僞将軍缑成德,原議押送到京處絞。康熙帝認為他非首惡之人,命免死,減等發落為奴。又谕令:缑成德不可留此,遣發甯古塔、烏拉,置之極苦之地。如王吉正、楊來嘉等,已一一發遣。原任廣西巡撫陳洪明從逆,原議革職立絞。康熙帝認為他“深負國恩,受賊僞職,又具啟與吳三桂,情殊可惡,理應正法!姑從寬免死,流徙甯古塔,籍沒家産入官”。除了三藩逆犯,八旗官員贻誤軍機,事後追責,亦有流放甯古塔的情況。他們雖然同系免死減等人犯,但遣戍罪名、在戍身份與實際處境均有所不同。

(六)編入内務府管領、官莊。康熙帝将大批“罪藩”人口編入内務府管領、官莊,對其規模、結構産生了深刻影響。管領是内務府上三旗,又稱包衣三旗的基層組織,其官員亦稱管領(booi da):“掌供在内之物役。凡宮中之事,率其屬而聽焉。”内務府三旗初設管領20個。康熙三十四年(1695),增至管領30個。據筆者對《内務府奏銷檔》三件檔案的考察:在内務府30個管領中,至少有23個管領安插有“罪藩”“罪臣”家人。但以後看到的此類記載甚多,足證其餘各管領内也安插有“罪藩”家人。管領下人包括大量工匠、柏唐阿、婦女,在京城内務府各衙署和盛京三陵等處從事各項勞役。内務府官莊(皇莊)的主體為莊丁,在莊頭管理下從事農業生産,并承擔諸多勞役。關于三藩漢人編入内務府管領、官莊,淪為皇室包衣的總體情況,筆者已撰專文,此不贅述。在此,僅就三藩漢人在各地的編莊情況略作補充。

1.自大淩河至盛京一帶。從檔案記載看,三藩餘部發遣東北,撥入盛京官莊的人口最多。康熙二十一年以前,自山海關至大淩河陸續編設官莊,而大淩河、盛京之間尚無官莊。同年,決定将三藩籍沒人口,自大淩河至盛京,編設60莊。其中,廣甯以西4莊歸京城内務府會計司管理,廣甯以東56莊歸盛京包衣佐領管理。同年秋,遣戶部、内務府會計司官員會同盛京戶部、包衣佐領實地踏勘,考察設莊事,包括官莊設定于新墾地;莊頭于籍沒人内或舊莊額丁内選授;每莊編15丁,總計900丁;每莊10牛,共給600牛。

新設官莊壯丁從京城三藩漢人中調撥。康熙二十二年,内務府奏報:“因罪撥給”盛京糧莊充當壯丁的三藩家人共計34戶219名口,分散在11個糧莊内。其中,尚藩家人最多,30戶190名口,耿藩家人1戶7名口,吳藩家人2戶17名口,巴圖魯公家仆1戶5名口。這些壯丁隻是編入莊屯“罪藩”家人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籍沒人口從京城遷往盛京路途遙遠,且半數左右為婦女,故到第二年夏季尚未完成。因為編莊初期條件異常艱苦,部分壯丁、婦女或逃,或亡。有莊頭向盛京佐領陳訴稱:“将吾等任為莊頭,将給與吾等之丁婦25對攜往北京城,六月始到家(按指盛京)。俱一年時間未曾耕地,故此等人逃的逃,死的死。現有13丁,尚不足一人之力。眼看納租賦之期将近,如何完納主人租賦?”這種情況在新編各莊中相當普遍。

有少數莊丁系由盛京本地籍沒人口調撥。如已正法漢軍将領祖澤清,原任廣東高雷廉總兵官,後叛降吳藩。被清軍擒獲後,并其子祖良楩械送京城,淩遲處死。諸子家口籍沒入官。在盛京等處留有祖澤清舊屬丁婦男女共99口,地115垧。内務府奏準,編設糧莊1處,壯丁15人,補足好地120垧。多餘壯丁撥補23個舊莊。再如前述孔有德舊部161人,被編為7莊。從康熙二十一年迄三十三年,短短十幾年間,盛京官莊增至89處,大淩河官莊增至160處。這是關外官莊的鼎盛期。

2.山海關、喜峰口、古北口外。大淩河至盛京一帶官莊自編設以後多不能正常生産,新墾地耕作艱難,官牛大批倒閉。三藩漢人主體為南方人,多數不善耕作,又不适應當地嚴酷環境,部分丁婦或死或逃,加重了官莊經濟的危機。康熙二十五年(1686)二月初六,内務府、戶部、兵部、理藩院會議具奏稱:“籍沒家産入官之人無房,租房居住者多。若将此輩設莊安置,則充為額丁之人不勤勉效力,在本地亦難為生。倘将伊等查核之後到山海關、喜峰口、古北口外居住,不納官賦,各自盡力為生,則既可養育成長,此等漢人亦得生活之所。”内務府總管随即奏報:自廣甯至山海關并無适合耕種之蒿地,若從山海關九門起向東北至虹螺山拓展柳條邊,将三山劃入邊内,可圈蒿地9750餘垧、積水荒地1.41萬餘垧。這些地方原系蒙古遊牧地,不事耕種。遂命奉天将軍照此拓展柳條邊。五月,刑部送到内務府尚之信、吳三桂、吳世璠等舊屬丁婦37口。其中,尚之信戶下王子朝等15口遣往山海關外三山等地居住;其他人口或給戶部,或編入管領、莊屯。

劉小萌:康熙帝對三藩餘部的處置

康熙二十五年五月奏報,送到吳三桂舊屬劉德、李友明、吳兵、周世穗、徐藝雲等,及其妻孥兄弟家丁仆婦等78口,由内務府分别編入瓦爾達管領,或撥往古北口、山海關外,與已在當地的家人“合族”。

康熙二十六年(1687)三月奏報,兵部、刑部陸續送到已編入曹寅(tsoo in)佐領張文津之伯父張方,發往山海關外安插馬造華之兄馬造林,發往古北口外安插王五之兄王自常、王自長之叔王華先、郭永茂之弟郭永志、馬新德之弟馬俊德,包括其妻孥丁婦奴婢等共計52口,分别安插于其親屬所在莊屯(“合族”)。同期,在山海關、古北口外安插的還有僞總兵吳敬及僞參将、僞遊擊、僞都司、僞守備、閑散(白身)等11人。

康熙二十七年(1688)二月奏報,兵部、刑部陸續送到發往古北口外安插王宏齊之侄王玉、編入費揚古佐領之商人劉英弟之弟劉世宏等共計25口,使其合于各自叔、兄。送到吳三桂戶下王大賓等12人、已死罪犯李群萬之妻。鑲白旗八十佐領原都統馬奇出面送到戶下禦前披甲烏金泰,雲南軍前攜來吳世瑛戶下彭國柱,先前送到沈上達戶下李世濟之妻,尚之信戶下麥奇峰之子、甘生等丁婦人口,分别編入管領或莊屯。從後續奏報看,安插上述地區的籍沒人戶、入官漢人并未像當初議論的那樣不納差賦,使之散居為生,而是照例編入莊屯。僅在山海關外三山一帶,内務府就将三藩漢人編設了30個新莊。

同年七月奏報,兵部、刑部發往古北口外安插劉時貞之弟劉時忠及家奴壯丁2名,已編入桑格管領楊永祖之孫楊呂兒,已編入撓穆齊管領張勝孝之弟張志平,令與各自祖、兄“合族”;又送來吳三桂屬下苗國玺等丁婦7人,編入莊屯;逆犯王熙養之妻劉氏存于管領,賜烏拉無妻牲丁。

3.宣府、固安、京畿盧溝橋等處。康熙二十五年,将靖南王耿精忠在宣府的土地編設10莊。包括宣府城内的草場,各衙門、廟殿等房基地,每丁各給6垧。其餘7頃47畝地征銀69兩9錢4分,糧2石1鬥餘。将定南王孔有德在宣府右衛地630垧,先前籍沒孫延昌在底司裡地25垧,編為4莊,每莊15丁、8牛;固安縣朱村有地90晌,編設半莊1(豆稭莊),編7丁、4牛;廣甯門外盧溝橋黃莊、三教寺、高粱村等處有地52垧5畝,每年收取租糧。

4.滄州。康熙二十五年,已編入禅布管領的原尚之信包衣葉福興呈請說,自己在滄州有300垧地,一年征租倉石30石,折合60餘兩銀,有壯丁10餘。若授自己為納銀莊頭,甘願不受領耕地、牛種、飼料、壯丁、口糧,每年交200兩銀。内務府奏準,照例蠲免一年差賦。尚藩原籍衡水,距滄州不遠。葉福興所攜土地丁牛或為尚藩舊屬。而他自薦為内務府納銀莊頭,類似于清初帶地投充性質。

以上,根據内務府檔案,就三藩漢人編入各地官莊(這裡主要指糧莊)情況略作概括。需要補充說明以下幾點。

1.内務府将三藩漢人編莊,重點在山海關、古北口、喜峰口外及盛京一帶。當時,僅古北口、喜峰口外、山海關内外就有422莊。其他如直隸、畿輔等地,也設有衆多官莊。在各地官莊中究竟安插了多少三藩漢人,及其具體分布情況,仍有待更多史料的挖掘。

2.順治元年(1644)清軍入關,盛京莊丁大批随征,關外官莊一度減少。聖祖繼位,盛京地區有官莊27處。康熙《盛京通志》記官莊169處,遼河以東81處,盛京内務府司之;遼河以西89處,京師内務府司之。此官莊,當指糧莊。又記鹽莊3處、靛莊11處、棉花莊46處,皆盛京内務府司之。康熙《盛京通志》記事,截止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正反映三藩餘部發遣東北後,内務府官莊迅速增加的事實。内務府檔案載,康熙二十至四十年間,盛京官莊由25個增至91個。20年間官莊增長近4倍,主要是三藩漢人編入的結果。

3.新莊多由三藩漢人集體編設,如前文所述叛将祖澤清丁編設的1個莊,孔有德丁編設的7個莊,耿精忠丁編設的10個莊,尚之信丁編設的1個莊。也有一些新莊,系由不同來源的三藩丁婦及若幹舊莊丁攢集而成。在新莊中,還安插了一些遭到清算的滿洲舊貴族如巴圖魯公鳌拜等人的舊丁。官莊由莊頭組織生産,莊丁向内務府繳納沉重的差賦,并承擔諸多勞役。作為皇室包衣,他們的最高領主是“滿洲”皇帝。

三、曆史影響

康熙帝采取多種方式處置三藩餘部,在徹底化除三藩餘部尾大不掉隐患的同時,還實作了多項戰略目标。

(一)加強了南北疆軍事防禦,建構八旗駐防的整體布局。清入關初,八旗軍隊主要駐紮在京城與畿輔一帶。在中原内地,太原、德州、西安、江甯、京口、杭州等地雖有八旗駐防,但軍隊經常調動,未形成穩定制度。随着全國實作統一,原來盤踞一方的三藩勢力被徹底剪除,軍事編制劃一。康熙十九年,清廷利用尚藩、耿藩的一部分舊卒,并調入一部分漢軍兵丁,組建廣州駐防、福州駐防。成為震懾東南沿海的重要軍事力量。康熙二十二年(1683)三月,清廷會議荊州、江甯、西安等處駐紮滿兵事。康熙帝說:“江甯、西安官兵互相抽調,駐紮道路甚遠,恐緻驿站擾累,兵民交困。”大學士明珠建議:“荊州适中之地,應将江甯、西安官兵各調一千駐紮荊州。其現自京城發往荊州官兵内,應分撥一千名發往江甯,又一千名發往西安。如此則路途适均,兵民不緻擾累。”清廷在荊州設立八旗駐防的同時,還加強左右兩翼西安和江甯駐防。由此,逐漸建構起八旗駐防在全國的布局。

(二)為中俄雅克薩之戰的勝利創造了條件。明末清初,沙俄勢力侵入黑龍江流域。清廷平定三藩,國家日趨穩定,清廷開始籌劃反擊沙俄入侵。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廷為加強東北邊防,令将軍巴海駐瑷珲,副都統薩布素駐呼瑪。同時,在舊驿路基礎上增設新驿站,随着三藩舊部的調入,東北地區的驿站建設獲得長足發展。康熙二十四年(1685)五月,中俄雅克薩之戰告捷。驿路的規劃與延伸為對俄作戰提供了有力的通信和後勤保障。

(三)促進東北地區的開發建設。三藩餘部調遷東北,編入官莊人口最多。僅按康熙二十二年關外新編60莊推算,每莊額丁15人,加上婦女、子女,即以每丁4口(夫婦、2子女)估算,約有3600口。還有發遣打牲烏拉充當牲丁、在甯古塔為奴之人口,在海城的兩個尚氏守墓佐領等。三藩壯丁大批調撥驿路、驿站,逐漸形成“站上人”群體。雍正年間,續置茂興至呼蘭驿道(東南驿道,俗稱呼蘭道),使驿路幹道更為完善。到近代,以各驿站為中心,逐漸形成居民點。在位于驿路樞紐的今肇興縣境,曾設有六站。幾百年間,“站人”後代不斷繁衍,迄今已有十幾萬,約占全縣人口1/3。這充分說明,清代驿路與站丁在東北邊疆開發,尤其在城鎮興起史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劉小萌:康熙帝對三藩餘部的處置

總體看,康熙時期君臣高屋建瓴、運籌帷幄,多方處置三藩餘部,卓有成效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不失為清朝統治由大亂走向大治的一項重要戰略措施。而清廷處置三藩餘部途徑不一,後者的歸宿亦不盡一緻。乾隆七年(1742),乾隆帝在著名的漢軍出旗谕中特别提到,漢軍中有“三藩戶下歸入者”一項。并谕令,除清初“從龍入關者”繼續留在旗内,包括“三藩戶下歸入者”在内,他如“定鼎後投誠入旗”者、“緣罪入旗”者、内務府王公包衣撥出者、招募之炮手、過繼之異姓以及随母因親之類,“如有願改歸原籍者,準其與該處民人一例編入保甲”。随即,廣州駐防漢軍佐領的全部、福州駐防漢軍佐領的半數、京旗漢軍佐領之一部分,均在此谕令下回歸民間。

乾隆九年(1744)至十三四年間,清廷鑒于以領主制為主導的内務府官莊經濟一蹶不振,決定将口内外莊丁數萬餘口陸續放出為民,其中就包括官莊中的三藩漢人及其後代。仍舊留在官莊的壯丁,主要是莊頭子弟和同姓族人。他們在經濟上可以承領官地,自種或者出租,政治上可捐納功名,應試為官。這說明其身份地位上升,有異于往昔的包衣(奴仆)。清廷複于乾隆二十一、二十七、三十六等年,陸續将内務府上三旗、下五旗王公府屬漢人包衣,以及另記檔案、開戶人等次遞出旗為民。通過上述管道,内務府漢人包衣殊途同歸,脫離旗籍,回歸民間。留在内務府的少數包衣,身份地位也有所提高。這不僅是滿洲領主制經濟日愈衰落的結果,同時反映了清代社會滿漢關系的重大調整。

附本文題錄

1. 劉小萌:《康熙帝對三藩餘部的處置》,《社會科學輯刊》2021年第5期。

2. 劉小萌.康熙帝對三藩餘部的處置[J].社會科學輯刊,2021(05):172-183.

[作者簡介]劉小萌,1952年生于北京。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科教融合學院特聘教授,曆史研究院史學理論研究中心、北京大學“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滿文文獻研究中心、中央民族大學中國邊疆民族曆史研究院、首都師範大學中國近現代社會文化史研究中心兼職教授(研究員)或外聘學術委員;吉林師範大學曆史學院雙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滿學研究院院長。代表作:《滿族從部落到國家的發展》《愛新覺羅家族史》《清代北京旗人社會》《清史滿族史論集》《清朝遺迹的調查》《中國知青史—大潮》《中國知青口述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版)。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