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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青花椒”商标糾紛案改判!勝訴店主稱終于能安心過年

作者:南方都市報

又一起“青花椒”商标侵權糾紛案二審改判。1月20日,曾因店招中有“青花椒”字樣被訴侵權的成都龍泉驿區龍泉街辦饞貓魚火鍋店店主張先生告訴南都記者,他于19日收到二審判決書,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駁回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訴求。“終于可以安心地過個年了。”

又一起“青花椒”商标糾紛案改判!勝訴店主稱終于能安心過年

張先生的店鋪招牌。

二審認定被訴火鍋店對“青花椒”系正當使用

南都此前報道,2021年末,四川多家餐館經營者因店名、菜單中含有“青花椒”字樣,被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起訴侵害商标權。張先生也是其中之一,其因店鋪招牌上寫有“重慶青花椒魚 活魚自助”字樣被起訴。2021年11月26日,該案在成都中院一審開庭。12月中旬,他收到判決書,被判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樣的辨別,并賠償萬翠堂公司3萬元。

因不服一審判決,張先生随即提起上訴并獲法院受理。2022年1月14日,四川高院開庭審理這起商标侵權糾紛案。張先生的代理律師稱,青花椒是一種常見調味品的通用名稱,該店招牌中的“青花椒”是作為菜品名稱使用,展現菜品用料及經營特色,不應被認為構成商标性使用,申請撤銷一審判決。

1月20日,張先生告訴南都記者,他于前一日收到二審判決書,“赢了!”

其向南都記者出示的判決書顯示,四川高院審理認為,饞貓魚火鍋店對“青花椒”字樣的使用系正當使用,“饞貓魚火鍋店實體店店招、美團網站店鋪名稱上含有的‘青花椒’字樣與萬翠堂公司涉案商标中含有的‘青花椒’文字及呼叫相同,但饞貓魚火鍋店在其實體店店招上的‘青花椒’字樣左上方附加‘饞貓’,‘青花椒’之前使用‘重慶’二字,後面帶有‘魚 活魚自助’文字,‘青花椒’與‘重慶’‘魚 活魚自助’在字型、字号、色彩、高度等方面均保持一緻,沒有将‘青花椒’三個字單獨突出使用;其在美團網站店鋪名稱也沒有将‘青花椒’三個字單獨突出使用,均是與其他辨別一并使用,與萬翠堂公司的涉案商标存在明顯差異。”

四川高院審理認為,饞貓魚火鍋店使用的辨別中的“青花椒”字樣系對其提供的特色菜品魚火鍋中含有青花椒調味料的客觀描述,并非商标性使用,其使用方式亦符合經營慣例。“萬翠堂公司作為餐飲行業經營者,亦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法行使權利,對饞貓魚火鍋店就‘青花椒’字樣的正當使用和誠實經營行為,無權幹預和禁止,其訴訟請求不應得到支援。”

最終,四川高院判決撤銷成都中院此前的一審判決,駁回萬翠堂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勝訴火鍋店主稱接下來将申請注冊自己的商标

“辛苦一年了,這下終于能安心地過個年。”接到南都記者電話時,張先生正在餐館廚房裡做魚。能在春節前獲得勝訴判決,他非常開心。“從去年被起訴以來,我始終沒有改過招牌。希望新的一年生意越來越好。”

張先生告訴南都記者,通過這次事件,他也更加了解到商标的重要性,接下來他打算申請注冊自己的商标。

事實上,這已是第二起二審獲得改判的“青花椒”商标侵權糾紛案。南都此前報道,1月13日,四川高院開庭審理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成都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侵害商标權糾紛案,二審判定該火鍋店店招中“青花椒”字樣系正當使用,不構成侵權,當庭宣判撤銷一審判決。

張先生和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店主鄒先生曾于同日一審開庭、獲同樣判決結果并提起上訴,二審開庭也隻相差一天。張先生向南都記者表示,鄒先生二審勝訴的消息曾給了他更多信心。如今,張先生在朋友圈分享自己勝訴的喜悅時,鄒先生也為他點了贊。

南都記者注意到,“青花椒”商标侵權糾紛案二審改判,也被寫入四川高院工作報告。1月19日,在四川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四川高院院長王樹江作工作報告時表示,四川法院加大川果川菜、川酒川茶的商标和地理标志保護,服務産業興農。其列舉了多個典型案例,包括“妥善處理‘青花椒’商标糾紛案,依法認定經營者正當使用不構成侵權。”

采寫:南都記者 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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