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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個月到15歲,他被雙親遺棄兩次,有些人,永遠學不會做父母

作者:熱點烽火台

從3個月到15歲

他被親生父母遺棄兩次

被親生父母遺棄兩次是什麼感受?15歲男孩劉學州有話說。

去年12月27号,15歲的河北男孩劉學州找到了親生父母,本以為是一件皆大歡喜的圓滿結局,但前幾天,劉學州稱自己被親生母親拉黑了。起因是他希望親生父母給自己買一套房或者租一間房,讓自己有一個容身之處,沒想到卻遭遇父母的第二次遺棄,看着親生父母“颠倒黑白”的言論,劉學州決定起訴雙親,要與他們“法庭見”。

從3個月到15歲,他被雙親遺棄兩次,有些人,永遠學不會做父母

對于劉學州一系列的行為,有網友說他目的不純,找親生父母就是為了房子,質疑他們全員惡人。但我們認真想想,前提是劉學州3個月大的時候被父母賣掉,才導緻了如今的局面。如果有點良知,對于居無定所的未成年孩子,理應是父母主動為孩子尋一住處,而不是在孩子提出要房子的時候,罵他“白眼狼”。

劉學州對親生父母的情感肯定是複雜的,希望從他們那裡得到關愛,想要獲得更多補償,結果親生父母不僅沒有好生對待他,還說他在炒作,15歲的未成年,沒有能力養活自己,當别人都在等着團圓過年的時候,他又該去哪裡?

牽扯到錢,人們總會十分警覺,但想想能把3個月的親生孩子賣掉,還理直氣壯的說出“誰讓你養父母抱呢”、“他們不抱還有更好的家庭抱呢”此類的話,明顯看出親生父母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将一切過錯歸咎于“養父母”一家。

從3個月到15歲,他被雙親遺棄兩次,有些人,永遠學不會做父母

養父母一家作為買方确實有錯,但親生父母這邊也并非他們自己所說的“為了孩子好”。劉學州的兩位生父母是未婚先孕,因為父親拿不出彩禮錢,就把劉學州賣了3000塊錢,用賣孩子的錢娶了劉學州的母親。多麼諷刺呀!父親娶母親的彩禮,竟是賣掉自己親生孩子得來的!

《刑法》規定,凡是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都構成拐賣兒童罪,可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因為劉學州父母的犯罪行為已經超過了追訴時效,無法對其進行定罪處罰。

不過,如今劉學州父母二次遺棄,是可以構成遺棄罪的。《刑法》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最高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劉學州還是未成年,親生父母有義務對其撫養,可以不買房子,但基本的生活費、學費是不能免除的,這是他們的法定義務。

劉學州親生父母如今已經雙雙組建了家庭,母親三婚,父親四婚,徒留一個15歲的他,流浪漂泊。雖然結婚離婚是個人自由,但到了這種程度,說明劉學州親生父母缺乏維系家庭穩定的能力,這樣的人,對自己、對孩子、對家庭都是沒有責任心的。他們認為自己是父母,理應對孩子有“處置權”,把孩子當成自己的所有物,想要就要,想扔就扔,甚至将孩子看作斂财工具。

從3個月到15歲,他被雙親遺棄兩次,有些人,永遠學不會做父母

河北蔚縣的男子楊某,與妻子苑某共生育五個孩子,每個孩子均被他以2萬元至8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共獲利18萬左右,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因為利欲熏心,就能将孩子賣掉,這種父母不僅無知,更多的還是自私,劉學州父親為了自己能娶到媳婦,就賣掉親生孩子,口上說着是為了孩子好,實際上還是為了自己。

就在網友為劉學州打抱不平時,孫海洋在社交平台釋出了一家五口的團圓照,一個因為拐賣導緻不幸,但最終迎來了溫暖結局,收獲了原生家庭所有人的愛;一個則深陷親生父母涉嫌賣孩子的拉扯之中,又面臨再次被遺棄的現實。

通過劉學州的事我們可以發現,除了因為被人販子拐賣,被迫和親生父母離開的孩子,還有許多是被親生父母遺棄和販賣的孩子。

這些父母有的因為家裡經濟困難,就把孩子賣掉,誤以為讓孩子有了好的成長環境,買家有了後代,自己收到了錢,看着實作了三赢,實際卻在犯罪。

還有的父母把孩子“出租”給“丐頭”,上街乞讨流浪,父母在背後收每月的“租錢”。8歲的任芳芳從5歲開始,跟着“丐頭”翟雪峰全國流浪,3年間共為家裡掙回3.7萬元工資,當她被警方送回家裡時,頭上有大片疤痕,鼻孔隔膜嚴重缺損,四肢都有明顯的傷痕,還患上了癫痫。

從3個月到15歲,他被雙親遺棄兩次,有些人,永遠學不會做父母

據芳芳所說,她的傷痕和腦病,都是被翟雪峰打的,因為這些傷害,翟雪峰給了她父母2.2萬元賠償金,在賠償協定中,任芳芳的遭遇被描述為“在外邊出了車禍”。在翟雪峰手下的乞讨孩子,有的死了,有的殘廢了,還有的失蹤,而這些孩子的父母收到翟雪峰或多或少的錢後,都選擇不再追究。

無一例外的,這些父母都是沒有知識,不懂法律,無知讓他們将親生孩子推向深淵,但無知不是根源,貧窮和愚昧,才是“罪魁禍首”。在翟雪峰事件中,有記者采訪這些出租孩子的父母,他們都是哭訴自己多窮,多不容易,還向記者要錢。

任芳芳的父親任尚田對記者哭訴,讓大家幫幫他們的家庭,他承認自己錯,但更急于訴說自家的窮困,任尚田生了4個孩子,芳芳是老大,還是女孩,于是就成為犧牲的那一個。

中國很多省份和地區,都是“越窮越生,越生越窮”。因為他們有着“存錢不如存人,有人才有盼頭”的思想,窮人們把生育當作一種投資,夢想着在下一代翻身。殊不知,在一個沒有教育、罪惡橫行的社會裡,所有關于美好的希望都是不複存在的,參考電影《何以為家》。

無論是劉學州的父母,還是任芳芳的父母,都是典型的缺少教育,法律意識淡薄,才讓他們做出常人無法了解的舉動。

想要杜絕這種行為,歸根結底還是要從教育入手。有句話說得好“再窮不能窮教育”,脫貧的第一步,就是接受教育,靠生孩子改變不了命運,隻有讀書學習,才能擺脫愚昧思想,才能為孩子營造出和諧的生存環境。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一新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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