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清宮劇的影響下,不少人都曾在小時候有筆帽套指甲上的經曆,并以為這是清代後妃們的專利。然而,事實上指甲套的曆史非常古老,并更非清代後妃所專享。

護甲之風始于戰國時期的男子蓄甲
1979年,在對内蒙古準格爾旗戰國墓進行考古時,就發現了以金片疊壓卷曲而成護指。另在吉林榆樹大坡老河深漢墓中,也出土過一對漢代的金護指,且帶有粗細調節功能,現藏于吉林省博物館。
手指上留有長長的指甲,即蓄甲,從考古或史籍記載,多認為最初是從戰國時期的貴族男子開始的。不像現如今,若男子蓄有長指甲,不僅辣眼睛,還不衛生。可在戰國時期,蓄甲還得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才被允許。
據《韓非子·內儲說》記載,“韓昭侯握爪,而 佯亡一爪,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察左 右之臣不誠。”韓昭侯君臣間甚至以斷“爪",來檢驗是否忠誠。蓄甲之後還得精心呵護,不敢随意毀損,粗活累活就别指望沾手了。是以,對于平常百姓而言,就算允許也折騰不起。
自秦朝開始,護甲開始發生轉變,允許女子蓄甲。從這時起,護甲的最大的群體由男子變為女性,唯一不變的,仍舊要求具有一定的身份或社會地位。
漢代儒學成了正統,受《孝經》及禮制的要求,即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損毀,孝之始也” 等觀念影響,連帶毛發和指甲也不可随意損毀,形成了“發爪大多蓄而不剪,偶有脫落,也要妥善處置”。
唐、宋到明朝,這一時期,剪甲的行為又摻雜大量的禁忌,使得在現代人看來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卻在當時還兼具趨吉避兇的作用。何時剪甲,一度曾精确到了時辰,剪甲之前還得瞅瞅是否相沖?
直至民國,周松芳的《民國衣裳舊制度與新時尚》 ,亦有 “以前女子每留長指甲,以美為觀,長者有三至四寸者,其細如蔥,時加修剪。亦有染以鳳仙花汁,作猩紅色,如今之蔻丹然。” 的記載。
清宮“指尖上的藝術”
清朝宮廷的指甲套,因頗具旗人特色,又融合了漢文化中的藝術元素,更因在工藝上異常繁複,使之猶如“指尖上的藝術”。清代宮廷指甲套,一改曆朝單純以金、銀為材質的工藝。
材質除上述兩種外,更增加純銅、玉石及牙骨角作為材質。外表上,是最能展現其工藝精美之處。從考古發現看,早期的指甲套,其外觀十分的簡陋,隻兼顧實用而忽略美感。
清宮的指甲套,外表飾以鎏金或琺琅彩,以玉石為材質的,又多飾以珍珠、瑪瑙、珊瑚、碧玺。清晚期時,指甲套變得日漸普及。而滿清貴清又多嗜吸煙,為了便于剔煙火,慣常使用的金、銀、銅或玉石材質等,被牙骨角取而代之,可工藝上卻毫不遜色。
據《燕京風土錄》 記載,“旗女子,多衣食無憂,閑來無事,則多以養長甲自娛。養甲則需戴指甲套護之,指甲套材質為金或銀,佩戴時恰與手指互相适合。” 清宮指甲極富藝術性,其最大的推手,當屬鹹豐年間的慈禧。
清代指甲套的作用與配戴等級之分
清代滿族貴族婦女佩戴指甲套,最初的作用隻是為了彌補服飾上的缺陷。當時盛行梳兩把頭,且發髻高聳,袖口又因肥大而遮擋雙手, 使得手指上的美感無法展現。是以,形成了以指甲套搭配服飾作為彌補。
據《清稗類鈔》記載,“金指甲,婦女施之于指以為飾,欲使其指纖如春蔥也,自大指外皆有之。” 按照這個說法,戴指甲套是除大拇指外任何手指都可以。而從清宮留存的指甲套看,均以兩支為一套。是以,這說法也被衆多專家學者質疑。
在清宮照片中,佩戴中指的情況較少,且并非需要對稱。若從道光年間的《喜溢秋庭圖》看,圖中皇後和妃子均戴于無名指與小指。而在清宮檔案中,則有宮廷貴族女性兩手佩戴的相關記載。
總之,清代後妃佩戴指甲套,無外乎是為了保護指甲和自我裝飾,是一種權貴女性的生活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