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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墳掘墓的“民國第一盜墓賊”孫殿英,如何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民國軍閥孫殿英曾自稱為明末名臣孫承宗後裔。他少年就不好學習,不思進取,打架、逃學甚至放火燒了私塾,成年後更是吃喝嫖賭抽,成為了混混。他先是參加民間秘密組織“廟道會”并成為會首,後又拉着會衆投靠直系,跟随大小軍閥混迹江湖,官運不錯,人馬也達到數千餘人。

1928年,直系張宗昌兵敗,孫殿英趕緊向蔣介石投誠,被收編委任為國民革命軍第六軍團第十二軍軍長,率部駐防薊縣和遵化一帶。此地恰好是清東陵的所在地,孫殿英為籌措軍饷,以軍事演習為名,瞞天過海,偷墳掘墓,盜掘了乾隆皇帝與慈禧太後的陵墓,收羅大批珍寶,成為民國最大盜墓案。

偷墳掘墓的“民國第一盜墓賊”孫殿英,如何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孫殿英盜墓案,雖然犯下了重罪,惹了衆怒,但他卻僥幸逃過了法律制裁,也導緻了末代皇帝溥儀與民國政府的完全決裂,為日後成立滿州國埋下了伏筆。

民間曾傳聞,孫殿英為了平息衆怒,把乾隆的龍泉寶劍送給了蔣介石,把翠玉西瓜送給宋子文,把慈禧的夜明珠送給宋美齡,結果孫殿英逃過刑責。

對于偷墳盜墓這種事,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都是重罪,都是會遭人咒罵的,是以,孫殿英絕對不會自己親自去做,隻會安排手下的軍官士兵去幹。

原本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偷偷的盜,悶頭發大财,即使有一些人知道此事,也畏于孫殿英的淫威,不敢聲張此事,但沒想到百密一疏,一個月後,一家外國報紙披露了乾隆皇帝和慈禧太後的随葬寶物出現于古玩市場的新聞,從此鍋蓋被掀開,一石激起千層浪。在民國政府清室善後調查小組的調查下,此事坐實,再次引來輿論嘩然,轟動全國。特别是在遜清皇室,滿清遺少,包括居住在天津日租界(張園)的溥儀等人的強烈反響,直接上告到蔣介石那裡,要求必須嚴懲。

由于是軍人犯罪,普通法院不能審理。遜清皇室要求設立“特别法庭”且要求參加陪審。為了平息輿論,民國政府在北平成立了陸軍高等軍法會暨軍事特别法庭,東陵盜墓案啟動了司法程式。由擔任北平衛戍總司令的閻錫山負責具體管理,并訓示由蔣、馮、閻、桂4個集團軍各推舉一名中将擔任審判官。而審判長則是第3集團軍第一軍團長、河北省主席商震上将。

偷墳掘墓的“民國第一盜墓賊”孫殿英,如何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商震擔任審判長後,第一步是“調查驗證”。

第一個人證是守陵人和鈞。他指控孫殿英去過盜墓現場,還主持了分贓,但這些指控由于證據不全,而且這些證人連日期順序都搞不清楚,和鈞一口咬定是在6月20日左右看到孫殿英炸開陵墓,但那時候孫殿英還在老家天津,軍隊真正進入東陵要等到7月4日了。種種不确定,讓證人的大打折扣,不被法庭採信。

第二個人證是逃兵張歧厚,他拿着從陵墓盜來的珠寶上船,因行為舉止怪異被當場抓去審訊。他作證:“由軍長下指令,叫工兵營用地雷将西太後及乾隆皇帝二墳炸開。當時我未進去,由軍長的人把着門,都是團、旅、營長們下去拿東西,别人不得進去。他們拿完了,到天明以後,我才去的。我這36顆珠子,就是在西太後的墳裡撿的。”張歧厚的口供證明了盜墓,且軍長孫殿英是主使,人證物證俱在,情況對孫殿英很不利。

第二步是詢問當事人。

而就在準備傳喚孫殿英時,閻錫山突然叫停了詢問。

原來,此時發生了曆史上著名的“中原大戰”。蔣介石表面上統一了中國,降服了各路軍閥,但地位不穩,于是決定全國裁軍,奪取大小軍閥的地盤和軍隊。“山西王”晉軍閻錫山不可能坐以待斃,于是他看上了孫殿英手下的幾千号人馬,希望能夠為其所用。是以,發生了終止詢問的事情。

既然上級不讓審了,審判長商震也得服從指令,草草結束了庭審,以“遵化縣駐軍勾結守陵滿員竊盜贓物”之罪,将譚溫江、張歧厚、張殿元等人,以及幾名古玩商人、東陵陵戶被判處有罪,而元兇孫殿英被處以不起訴處分,逍遙法外。

偷墳掘墓的“民國第一盜墓賊”孫殿英,如何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判決書送到南京軍政部軍法司後,就此再無消息。

随後中原大戰狼煙遍地,孫殿英率領所部追随閻錫山與蔣介石的中央軍作戰,徹底倒向閻、馮、桂陣營,由于都是同一挂的陣營,再也沒有人追究孫殿英是否有參與盜墓了。

孫殿英就這樣一直活到了1947年因毒瘾複發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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