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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衙門“長随”的臨時工,為何能夠成為最嚴重的腐敗群體?

文|趙能靜

引子:清代盛行的《長随論》之類的“官場秘籍”随處可見,他們雖然地位低微,卻躲在官老爺的門口或者身旁掌握着隐形權力,成了典型的“老爺多大,奴才多大”的典型人物。

清代衙門“長随”的臨時工,為何能夠成為最嚴重的腐敗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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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地方官的大隊馬仆中,至少有十幾個甚至幾十個是知府和縣太爺的長随家人,督撫一類官員的數量自不必說。所謂“長随”就是跟班兒的,盡管他們不屬于衙門中人,所得俸祿都是由官老爺自己掏腰包支付,是以成了官吏不能離開的家丁,有的長随幾十年跟着“老爺” 基本就屬于官員家中的一員。

此外,按照清代衙門規定,地方官要實行任職回避,不能在其家鄉任職,也不能在其直系親屬做官的地方任職,是以地方官每到一個新的地方,都要面對人生地不熟的情況。如果單靠本地的這些人就是龐大的實際辦事的衙役人員,如果官員對他們失于督察,一則會失去當地士紳百姓的信任,落得極差的口碑,二來是一旦衙役出現問題官員難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是以地方官上任帶着自己的長随親信,在衙門中成立自己的“班底”,就是非常重要的了。

清代衙門“長随”的臨時工,為何能夠成為最嚴重的腐敗群體?

《紅樓夢》裡的“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的門子就是這一典型人物,他上知朝廷下知各大家族勢力,下知各衙門雞毛蒜皮,是以讓縣太爺賈雨村尋找官場“護身符”。

是以,“長随”的角色越來越顯得重要。對于這一問題,朝廷也給予了明确的規定。

清朝對哪一級官員能帶多少名長随家丁早就做出明确規定,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廷正式下發了一個檔案,實行攜帶家仆“配額制”:允許地方官除攜帶兄弟、妻妾、子女外,由漢人出任的總督、巡撫可帶家人50名,布政使、按察使帶40名,道員、知府帶30名,同知帶20名,通判、知州、知縣帶20名,州同、縣丞以下可帶10名。如果是旗人出任地方官,可以攜帶的家人是漢人的兩倍。很顯然,這裡的家人是地位低賤的家丁、仆從之類,與主人有着或緊密或松散的半隸屬關系。主清代,這些人有個形象的稱謂,被統稱為“長随”。

清代衙門“長随”的臨時工,為何能夠成為最嚴重的腐敗群體?

“長随”本是出于宋太祖趙匡胤的一句話。當初趙匡胤還未平定所有地區,是以一天夜裡下大雪,突然心血來潮去主動到趙普家,看到一名家人跟随在趙普左右不離,舉止恭敬得體,于是趙匡胤便打趣說:“這是愛卿的長随吧?”是以這個稱号就保留了下來,這個故事還有一幅畫《雪夜訪普圖》,君臣二人一邊吃着烤肉一邊談着天下大事。

由此就出現了“宰相門前七品官”的說法,由于近水樓台先得月的優越性,許多長随跟着官員混得風生水起。那麼長随分為多少類呢?《長随論》多按“出身”劃分長随,有超等長随(暫随)、特等長随(且随)、次等長随等,而将上宗長随、次宗長随、下宗長随名為“孽随”。是以,這裡面也有着等級關系和位置的主次。按其職能來分,有負責把門的“司閥”或“門上”,有負責文書簽轉的“簽押”或“稿案”,有管倉庫的“司倉”,有在公堂值勤的“值堂”,負責通訊的“書啟”,掌管印信的“用印”,負責稅收的“錢酒”,以及“管監”、“管廚”、“管号”、“跟班”等等,名目之多,甚至地方官自己都說不清楚。

清代衙門“長随”的臨時工,為何能夠成為最嚴重的腐敗群體?

如果長随管理或參與的僅僅是地方官的家庭事務,那他們就不會成為衙門中舉足輕重的一類,恰恰相反,他們所參與管理的絕大多數都是衙門行政事務。故此,因長随和掌印官親疏關系的不同,以及分管事務的差别,他們也自然地被劃分為三六九等。

富貴雙全”的門政大爺,應了那句,“閻王好見,小鬼難纏。”

所謂門政就是給官老爺把大門的,在各種影視劇中多能看到想要得到官員接見,這門口的把門的必須要給孝敬,否則必然要吃“閉門羹”,是以這個長随是很吃香的一種。他們收錢叫做“門包”,甚至約定成俗,送多少,都有明确的規矩,到了最鼎盛時期,門包還發展到了“門敬”的地步,每年逢年過節,必須要給官員把門的送“門敬”,否則後果很嚴重。

清代衙門“長随”的臨時工,為何能夠成為最嚴重的腐敗群體?

簽押長随 ,堪稱重量級人員,成為了官老爺的“貼心豆瓣”。

長随中被稱為“大爺”的另一種重要角色就是“領班”,俗稱“稿簽”,是長随中的重量級角色,被稱為官老爺的“大席”。這類人物關系到州縣老爺的仕途,是以如不是官老爺的“貼心豆瓣”是不能出任這個重要職位的。“簽押如同軍機處” 等同于官老爺的日常事務主管,比如要了解律令檔案,明白公文款式,厘清輕重緩急,刑名錢谷要不要,這些都要由真“簽押”協調處理。

一般來說,門政大爺要辦事,也要走稿簽大爺的門路,至少要"出息”“進項”的一部分拿出來孝敬稿簽大爺,就社會地位而,他也比門政大爺要高,是以,“高明之士,願充簽押不當門上”就很自然了。

清代衙門“長随”的臨時工,為何能夠成為最嚴重的腐敗群體?

晚清官員

為了在“門上”或簽押房弄到更多的錢,兩類大爺通常會“緊密合作”。比如說有個鄉紳要霸占一處産業,先拟好了狀子,再給門政爺使上了錢,門政大爺就得把這些錢拿出一部分送給簽押,以便早些安排老爺批閱或升堂。清代州縣衙門中經常有“有案無傳,有傳無送,有送無訊,有訊無結”的事情發生,大多是因為簽大爺從中做了手腳。

除了稿簽外,簽押房中還有發審、值堂、用印、号件及書禀五人,這類長随的職責可以從其名稱上獲知,發審、值堂、用印屬“中席”。因值堂長随經常跟随州縣官出門,因而又名“外堂”做得稱職,就會晉升為門上。

其實号件和書禀這樣的長随收入不高,也非常忙碌,是長随中的“小席”,是以,“大席”稿簽要經常設法補貼号件、書禀。

清代衙門“長随”的臨時工,為何能夠成為最嚴重的腐敗群體?

凡省會首縣地方大缺,司簽不少于十人:稿簽、發審各一人,其他各二人。論收入,号件要比書吏高,這不但因為号件事繁,更因“諸色公事皆由号件過目”。号件因每天與往來公文打交道,因而熟能生巧,自然而然便明了各式公文款式。

進入稿簽“大席”之前,必須先從号件做起,号件是稿簽的副手,故每有稿簽出缺,即以号件充補。可以看出,這一套組合拳的“長随”彼此關系密切,互為影響。這裡面包含的資訊很多,由此深度影響着清代官員的整體風氣,最終演變成官場難以清除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