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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如何窒息中國人思想

滿清如何窒息中國人思想

雖然文字獄古已有之,但滿清前期康熙、雍正、乾隆年間,文字獄案件為數之多,規模之大,在曆史上可以說是空前的。那時,滿清統治者動辄指斥人們“語含怨望”,“狂悼譏刺”,羅織種種罪名,大興文字之獄。

檢舉揭發此類案件者有功,隐瞞不報或辦理不力者有罪。一時告密誣陷之風大盛。有些人牽強附會,斷章取義,告密邀功;有些人挾嫌誣陷,憑空捏造,以報私怨。文網密布,冤獄疊起,文人士子人人自危,惟恐一不小心,陷入羅網,或是受到株連,禍從天降。

正如詩人龔自珍《詠史》一詩中所說的:“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清代的文字獄是導緻“萬馬齊喑”的政治局面的一個重要原因,可以說至今遺毒未消。

更為邪惡無恥的是,清政府利用編書的機會,大量查禁圖書,銷毀不利于清朝統治的書籍。在《四庫全書》編纂期間,凡是不利于清朝的,或是觸犯了他們忌諱的,都要加以删除和篡改,或是大量地進行銷毀,甚至連宋代的書寫到抗金的,明代的書寫到抗元的,也遭到同樣的厄運。單是在浙江省,從乾隆二十九年到四十七年,就進行了二十四次大規模的檢查和銷毀。全國範圍内列入全毀的書目有二千四百多種,抽毀的書目有四百多種,銷毀的總數在十萬部左右。

清代的文字獄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愈演愈烈。前後一百多年,有案例可查的大小案件不下一百起。在這些案件中,被判處死刑的有二百多人,受到株連而被判處各種刑罰的更是不可勝數。文字獄的“罪犯”,既有政府的官員,也有各階層知識分子和平民。上至朝廷大員,下至一般生員、鄉愚迂儒,以及江湖術士、轎夫、船工等等。

在清朝前期,大體上說來,随着政治形勢的演變,漢滿之間的民族沖突逐漸下降,文字獄打擊的對象也随着發生變化。在康熙、雍正年間,主要打擊漢族上層分子和政府官員。目的是鎮壓反清力量,排除政府内部的異己勢力。而到了乾隆年間,則主要打擊下層知識分子和平民百姓。同時也株連到各級官員。乾隆帝為了進一步壓制反抗力量,強化封建專制統治,變本加厲地大興文字獄。在編纂《四庫全書》,大肆宣揚文治之際,文字獄也達到了高潮。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八年的十年間,就發生文字獄近五十起。

早期最大的文字獄案件,是莊氏明史案和戴名世南山集案,都是由于編寫當代的曆史而招禍的。可看作是一次有意識的小題大作,其目的是給有反清思想的漢族知識分子一個暴力的威脅。而雍正時的呂留良、曾靜之獄,算是清代文字獄中唯一的謀反案件,它既有理論,又有行動。當然,這個反抗的力量是十分微弱的。

滿清如何窒息中國人思想

直到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文字獄高潮已經過去,還發生了所謂《笃國策》案。湖南省未陽縣六十九歲的老秀才賀世盛,多次參加科舉考試都沒及第。他平時經常替别人代寫詞狀,又把道聽途說的傳聞和成語故事之類,拉雜地拼湊出一部“著述”,題名為《笃國策》,準備寫成以後上京城去投獻,以求貸得一官半職。因為這本書上寫了批評捐官制度的意見,這就成了“妄議朝政”,照例應當淩遲處死,子孫都要處斬。不過當時已經逐漸放寬對文字獄案件的處理,乾隆皇帝認為賀由于科舉不中而不滿,寫那些文章隻是發發牢騷而已,還不是肆意悖逆,于是“從寬”改為斬決,子孫免罪。

如果翻閱清朝的書籍,就會發現大多書寫有“欽定”、“禦制”的字樣,那是經過皇帝審定或其本人寫的,它所代表的是官方的思想。譬如,清初竭力宣揚程朱理學,以緻形成了一種風氣,“非朱子之傳義不敢言,非朱子之家禮不敢行”。這就是說,要以朱熹的思想來指導一切言行。誰若是反對這個官方的統治思想,誰就要受到嚴厲的懲罰。于是,文字獄又成為思想統制的一種手段。

清朝的法律有這樣一條空前絕後的邪惡規定:不許秀才們對國家大事提出任何建議,否則就算“違制”。不但要革除生員資格,還要受到懲罰。可是,凡是獻計獻策的生員,難免要議論到朝廷的政策,批評官吏的行為,提出某些建議,這就必然違背這—規定。于是,輕者革職,重者處斬,或是“立斃杖下”。

滿清如何窒息中國人思想

“欽定”、“禦制”的官方思想是不準批評的。即使是單純學術見解不同,也會被加上種種罪名。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印行的《康熙字典》,不僅是奉旨編纂的,而且以康熙年号命名,足見政府對它十分重視。可是有個書生王錫侯,竟敢批評《康熙字典》,說它收字太多,難以貫穿。他自己編刻了一部《字貫》,意是說,這本書可以用字義把零散的字貫穿起來,正好彌補了《康熙字典》不足。此案一發,甚至連累兩江總督受到降級的處分。江西省的布政使、按察使也受到株連,被革職治罪。

其實,王錫侯寫《字貫》是想貢獻自己一得之見,想不到竟然落得這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