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江南第一家”鄭義門
鄭義門,又稱“江南第一家”,位于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鄭宅鎮,占地約5000平方米,是中國古代家族文化的重要遺址。自北宋崇和元年(1118年)至明天順三年(1459年),鄭氏家族在此合族同居曆時340餘年,以孝義治家聞名于世。
曆史上,一個家族累世同居被朝廷旌表,可稱“義門”。曆朝表彰的“義門”中,一般五世、七世就屬難能可貴,而鄭義門,十五世同居,曆經三個王朝,橫貫三個多世紀,宋元明三代正史為其列傳,各個時代傑出的文化名人為之駐足……鄭氏家族如此義居,屢受朝廷旌表,被明太祖朱元璋賜封為“江南第一家”。
在鐘靈毓秀的江南大地上,這個坐落在浦江之畔的耕讀之家,至今已經整整聞名了900多年。促使這個家族延綿不絕、生生不息的靈魂,是它的家規——《鄭氏規範》。
《鄭氏規範》是鄭氏家族管家治家的法寶。它将儒家的“孝義”理念,如數學公式般轉換成操作性極強的行為規範。曆經幾代人創制、修訂、增删,最終定格為168條,涉及家政管理、子孫教育、冠婚喪祭、生活學習、為人處世等方方面面,堪稱世上最齊全的家庭管理規範。它甚至将大家庭的管理成員,分為18種職務26人,形成一個網絡式的多層結構。一個龐大家族的秩序由此嚴絲合縫地建立起來。正是這種智慧,指引着這個家族在曆史長河中前行。
02
《鄭氏家範》,家庭教育第一文典
家政管理:治家有道
鄭氏家族曆經宋、元、明三代而不衰,與其嚴謹的治家之道密切相關。《鄭氏家範》在家政管理方面制定了諸多措施來保證族中各項事務的井然有序,第一條就點出了祠堂在家族中的重要功能。祠堂是用來供奉先祖神位的,鄭氏家族有重大事務必到祠堂禀告祖先。每月初一、十五日,族人必須在祠堂舉行參拜儀式,逢傳統節日必須敬奉時鮮果品。
《鄭氏家範》尊崇家長權威,“家長總治一家大小之務”,“其下有事,亦須咨禀而後行,不得私假,不得私與”。家長以至公無私為根本,不得以私情而有所偏向。如其有過失,全家随時可以規勸他,但規勸方式必須以孝敬為準則,不能傷害家庭和氣。
生活學習:嚴以修身
《鄭氏家範》第102條規定:子孫必須奉父母以恭敬,待兄弟以和善,這樣才會有孝義之家的氣象。在日常生活中,晚輩對于長輩都要以字号和輩分稱呼,不許直呼姓名。如有出言不遜、傲慢無禮者,且行為違反道德準則的,就會受到教育和懲罰。
子孫固然應當竭力侍奉尊長,為尊長者也不可以自恃尊長身份而挾制子孫。身為家長,應當至誠對待家衆,講話不可随便,行動不可妄為。在晚輩面前,家長行事要嚴于律己、以身作則。遇到問題,不要在細節上過于計較,也不要糊塗待事,在決斷時要雍容大度,以量容人,平常愛護家庭要像愛護自己的身體一樣。
子孫教育:教子有方
“為人之道,舍教其何以先?”這是《鄭氏家範》第90條所述。為了子孫能得到良好的教育,鄭氏家族設立了一所家塾,以仁愛忠孝教育和勉勵子弟,并且免收他們的學費。東明精舍(後稱東明書院)建立于元初,為鄭氏子孫讀書之所,但也接納各地的學子就學。被譽為明朝“開國文臣之首”的宋濂就曾到鄭義門求學,後在東明精舍執教20餘年,并為鄭氏參酌審定了《鄭氏家範》。
《鄭氏家範》規定,子孫讀書學習,以孝義為重要内容,族人對子弟的學習、品德、行為嚴加訓饬和限制,以保證子弟品行端正和身心健康,适應齊家和治國平天下的需要。
為人處世:仁義廉潔
在處理好族内事務,族中子弟要做到修身齊家的同時,也應關心他人,和睦鄉鄰。從家庭的角度限制族人為官清正廉潔,是鄭氏家族的一大特色。《鄭氏家範》第86、87、88三條,就是針對出仕當官者規定的。子孫出仕為官後,應該奉公守法,努力政事,不要涉足A錢受賄之事,以辱沒家庭、觸犯家法。外出為官也必須遵守家範,任滿離職後,不要過于貪戀官位,也不應自認為曾經為官,就對族人趾高氣昂。出仕為官的子弟,務必早晚都要記住如何報答國家,關懷體恤窮困的黎民百姓。從宋代到清代,鄭義門約有173人為官,尤其是明代,出仕者達47人,官位最高者位居禮部尚書。第88條規定:“子孫出仕,有以贓墨聞者,生則于《譜圖》上削去其名,死則不許入祠堂。如被誣指者則不拘此。”鄭氏子孫中,沒有一人因貪贓枉法而遭到罷官。
冠婚喪祭:持正守禮
《鄭氏規範》中有關冠婚喪祭方面的内容有20多條。比如子弟年滿16歲可以舉行冠禮,但必須能背誦《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等儒家經典,并能講說其中的道理,否則至21歲再行冠禮。弟弟若先能背誦,則比哥哥先行冠禮,此舉旨在激勵兄長。在祭祀方面,除四時祭祀之外,不得随意違反規定祭祀求福。“凡遇忌辰,孝子當用素衣緻祭。”“是日不得飲酒、食肉、聽樂,夜則出宿于外。”“祭祀務在孝敬,以盡報本之誠。”而舉辦喪事時,鄭氏家族按照《文公家禮》的規定,不被迷信之說所蠱惑,舉行喪事不得用鼓樂,服喪未結束,不得飲酒食肉。
此外,《鄭氏家範》還設定了諸多公益項目,如開設藥市,對有疾病的鄰居親族診斷施藥,鼓勵有餘資的子孫修橋鋪路,主張仁義待人,富不忘貧、貴不淩賤,把樂于助人作為一種傳統的家庭美德。
《鄭氏家範》中治家、教子、修身、處世的家規族訓,以及極具特色的教化實踐,是對中國古代家族制度的鞏固發展,對儒家倫理、文化的世俗化,産生了深遠的影響。鄭氏家族孝義治家、耕讀為本的家規家法,朱元璋極為看重,甚至在明代的法律中引入了不少《鄭氏家範》的内容。
《鄭氏家範》根據儒家倫理哲學提出的一些公共生活原則,“和為貴”“善施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在各項行為規範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現。從嚴謹細緻的《鄭氏家範》中,我們可以得到諸多啟示:一是厚植人倫,崇尚孝順父母、兄弟恭讓、勤勞儉樸的持家原則;二是教化育人,通過開辦義塾,聘請名師,在教育好族中子弟的同時回饋社會;三是清正廉潔,從家庭角度使為官者“奉公勤政,毋蹈貪黩”。時至今日,蘊含其中的傳統美德與處事原則,依舊是我們砥砺前行的動力。正是生活中的細節,決定了一個人的行為方式和道德品格;正是流傳數代的治家智慧,指引着一個家族不斷前行。
◎本文原載于《人民政協報》(作者王傑),原文有修改,圖源網絡,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