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以前,日軍有17個常設師團,以及數個戰車、陸軍航空兵等特種師團,其裝備和作戰能力,即便在全球都是比較先進的,二戰初期各交戰國軍隊大都裝備5發栓動步槍,日軍輕機槍和擲彈筒則落實到分隊,相當于其他軍隊的班。

此外,步兵大隊有36挺重機炮6門70毫米九二步兵炮的火力掩護,特别是81具50毫米89式擲彈筒,也就是輕型迫擊炮的大量使用,日軍的戰鬥力非常強悍。
至于日軍的師團長,前期編制為四機關制,即師團下轄二個旅團;旅團下轄兩個步兵聯隊,師團編制内成員有28000餘人,其師團最高指揮官為師團長,還是非常牛逼的,一般基準軍銜為中将。
抗戰全面爆發,經曆了數次大會戰以後,日軍急劇擴大了所侵戰占區域,兵力就捉肘見襟了;特别是太平洋戰争爆發,殘酷的奪島戰役中,日軍的常設師團幾乎消耗怠盡,于是,就擴充了許多師團。
由于兵源品質下降,甚至灣灣、南韓都有許多人穿上日軍的制服參與了二戰,日軍将師團重新編組,分成了甲乙丙丁四種不同類型的師團。其中,丁種師團是由混成旅團擴編,隻轄3個步兵聯隊,兵力僅為1.1萬人,師團長的軍銜大都為少将。
是以,僅從日軍師團的兵力配置來看,戰前和抗戰初期的常設師團的師團長,軍銜為中将,麾下約有28000餘人,相當其他交戰國軍隊的中将軍長。
而後期兵力緊張由混成旅團擴編的丁種師團長,由于兵力少隻有1萬餘人,師團長軍銜大都為少将,是以,相當于其他交戰國軍隊的少将師長。
綜上,日軍的師團長,由于兵力配置的不同,軍銜的不同,相當于其他國家軍隊的中将軍長和少将師長。2.4萬餘人的乙種師團中将師團長,也可視作其他交戰國軍隊的中将軍長。
1.5萬餘人的丙種師團,就比較特别了,由于師團長軍銜既有中将又有少将,僅從兵力配置來看,相當于其他交戰國軍隊中将軍長和少将師長,兩者都靠得上以及相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