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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網誌豆瓣等“搖一搖”開屏廣告功能被點名!有App稱已暫停

微網誌豆瓣等“搖一搖”開屏廣告功能被點名!有App稱已暫停

“雙12”期間,江蘇省消保委指出,部分App的“搖一搖”開屏廣告功能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并點名百度、豆瓣、微網誌、喜馬拉雅等App存在上述情況,引發熱議。12月27日,江蘇省消保委向南都記者表示,目前,百度、番茄小說、喜馬拉雅、華為音樂已承諾就“搖一搖”形式的開屏廣告作出整改,其他被點名App還未聯系江蘇省消保委。

南都記者注意到,百度承諾在背景新增屏蔽“搖一搖”的開關,使用者打開開關後永久屏蔽“搖一搖”開屏。開屏頁面會增加文字提示“百度APP背景支援屏蔽搖一搖廣告”,提醒使用者可在背景永久屏蔽“搖一搖”廣告,提供自主選擇權。

此外,喜馬拉雅表示将在未來的版本中對“搖一搖”廣告互動形式增加可關閉按鈕。番茄小說承諾将在開屏廣告頁面增設“搖一搖”設定按鈕,消費者可選擇關閉或開啟“搖一搖”互動形式。華為音樂表示已暫停“搖一搖”的廣告導入形式,後續會通過增強負回報等,便于使用者選擇廣告展現形式。

目前,微網誌、豆瓣、虎撲、聯享家還未聯系江蘇省消保委。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任何形式的開屏廣告,其進入方式都應確定展現使用者意圖,尊重選擇權,不可欺騙、誤導。此外,“搖一搖”廣告需軟體擷取特定手機傳感器資料,而目前該資料的擷取多未征得消費者同意。對于軟體在擷取手機各類傳感器資料時如何兼顧資料應用和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相關部門應予重視。

12月12日,江蘇省消保委曾發文指出,部分App在開屏廣告中高敏設定“搖一搖”,極易讓消費者在走路、坐車或轉身等情況下跳轉廣告頁面,而這些跳轉并非消費者本意。商家以誤導方式誘使使用者進入廣告頁面,變相強迫消費者觀看廣告的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據悉,“搖一搖”是指使用者在打開一個軟體時,開屏廣告界面稍有搖晃就會自動進入廣告詳情頁面、跳轉打開廣告相關軟體,甚至直接進入軟體下載下傳頁面。某些軟體設計的“搖一搖”功能極易觸發,消費者拿手機時稍有不穩、走路時重心稍微起伏等身體姿勢發生變化,可能都會觸發“點選廣告”的效果,被迫跳轉。

采寫:南都見習記者 方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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