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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套房都給了上門女婿,兒子啥都沒分到,父親:他入贅十年沒回家

俗話說,親戚不共财,共财斷來往。錢最能考驗人心,也很現實,一旦牽涉到錢财利益,再好的關系都有可能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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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志安怎麼也沒想到,一直和他關系不錯的妹妹竟然做出如此絕情的事。一個多月前,妹妹馬豔青一紙訴狀把哥哥告上了法庭,目的就是讓他趕緊從房子裡搬走,說房子是她的,哥哥沒有居住權。

兩套房都給了上門女婿,兒子啥都沒分到,父親:他入贅十年沒回家

原來,村裡2016年拆遷,父母分得兩套125平的房子,妹妹一套,父母一套。2018年房子下來後,一直在外地的馬志安拖家帶口回來了,暫住在父母那套房子裡。

兄妹兩人各住一套房,幾年下來相安無事,可妹妹卻突然來這麼一手,馬志安很難接受。

馬志安認為,他住的房子是父母的,妹妹無權趕他走,他最擔心妹妹居心不良,把房子要走後賣掉,那麼父母以後的養老就沒了着落。

事情真的如馬志安所說的那樣嗎?

對于告親哥哥一事,馬豔青态度很堅決,說這都是被哥哥逼的。現在自己要用房,哥哥一直霸占着不挪,好心商量不頂事,隻能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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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青說,這兩套房子都是自己的,2018年哥哥回來做生意沒地方住,她就把另外一套空閑的房子暫時讓哥哥住。

可馬志安卻咬定他住的這套房子是父母的,當時也是父母讓他住的,不是妹妹所說的那樣。

怎麼看都不合常理,馬志安作為親生兒子一套房都沒分到,父母把兩套房都給了妹妹,這背後有什麼隐情?

兩套房都給了上門女婿,兒子啥都沒分到,父親:他入贅十年沒回家

02

十三年前,父母看到兒子在外地安家落戶,指望不上養老,于是就産生了給女兒馬豔青招婿的想法。這一想法卻遭到了兒子兒媳的強烈反對,兒媳說,既然丈夫是馬家唯一的男丁,公婆就不該為小姑子招女婿,他們完全有能力給老人養老。

妹妹馬豔青反問,哥哥跟着你在外十年不回家,怎麼給爸媽養老?

豔青說出實情,哥哥在她12歲那年做了嫂子家的上門女婿,十年間很少回來過,父母身體不好哥哥嫂嫂鮮少關心,都是她和丈夫一直在身邊照顧,撐起這個家。

豔青的丈夫劉暴雨,一個憨厚老實的男人,聽到妻子這麼說,一下子沒忍住情緒,眼眶發紅。他說倒插門這些年很不容易,哥哥一直不接納他,還誤會他,受盡了委屈。

兩套房都給了上門女婿,兒子啥都沒分到,父親:他入贅十年沒回家

馬志安卻說,他當年這樣做有苦衷,家裡窮得叮當響,說媒的都不願登門,好不容易自己談了個,結果女方父母嫌他窮不願把女兒嫁過來,不得已他才把戶口遷到女方那邊。志安說,雖然他去女方那邊生活了,但家裡這邊他一直都在顧着,包括照顧父母、妹妹的上學他都在幫襯。

可在志安的父親那邊卻是不一樣的說法,馬老先生腦梗多年,雖行動不便但思維清晰。他告訴調解員,兒子當年是主動去女方那邊的,結婚後很少回來,也不管他,他和老伴為了身邊有人照顧,于是在2008年把女婿招進家。

志安一直反對父母招婿,看木已成舟,于是甩話給妹妹兩口子,以後家裡的事他不管了,妹妹硬氣地回答,隻要我在,家裡的事我全管着,不用你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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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女婿劉暴雨坦言,當初他倒插門進來,就是想以兒子的身份給兩位老人養老送終,并沒有想到村裡會拆遷分房,也不是哥哥所說的目的不純,現在哥哥這樣鬧,肯定另有目的。

志安毫不掩飾地說出了他的所求,他說自己并不是妻子家的上門女婿,是以拆遷分房應該有他的份。

看雙方争執不下,村幹部告訴調解員,當年志安被招到女方家一起生活,戶口也遷到女方,按照村裡規定,遷出去的戶口不能遷回來,拆遷分房是按照戶口家庭分房的。

兩套房都給了上門女婿,兒子啥都沒分到,父親:他入贅十年沒回家

志安認為,即便他沒分到房,父母也不可能把房子給妹妹,是妹妹妹夫動機不純,為了霸占父母的這套房子從中做了手腳。

妹妹豔青也不含糊,說哥哥住之前,房子一直是父母的,住進去後父母寫了贈與合同,那這套房子就是她的了,她有權讓哥哥搬走。

對于房子贈與一事,志安認為是妹妹逼着父母寫的,父母被妹妹控制了,對此,豔青不想再解釋什麼。

馬老先生當着兒子的面告訴調解員,他和老伴的那套房本來就打算給閨女,兒子沒份,當初贈與協定是在村委會寫的,他簽的名。

父親的話讓志安有些落寞,他無法了解父親贈與房子為什麼瞞着不讓他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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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解釋說,當初老爺子說,我的事我做主,不讓兒子兒媳到場是因為指望不上他們,要是能指望他們,何必把女婿招到家裡。

律師也給出專業看法,房子是父母的,老人如何處置房子是他們的權利,想贈與誰都可以,子女無權幹預。

04

志安徹底崩潰,不管拆遷款還是房子,父母都給了妹妹,他一分都沒有,他覺得這太不公平。他号啕大哭宣洩着情緒,責怪父親太絕情,不要他這個兒子,就知道心疼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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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豔青說,十年前,父親患上腦梗生活不能自理,母親的耳朵幾乎喪失聽覺,這個家裡裡外外全靠丈夫撐着。父母生病住院,都是丈夫跑前跑後照顧,而哥哥不僅看不到丈夫的不容易,還一直把他當外人排斥。如今哥哥看到家裡拆遷,才回來一心想分财産,太讓人寒心。

志安說,他是這個家的三代單傳,就他這一個男孩,這個家就應該由他繼承,不然就絕戶了。現在兒子跟他的姓,雖然妹妹家一雙兒女也姓馬,但血統不是馬家的。

經過調解員耐心地疏導,志安認識到了自己的偏激和不當行為,他跟妹夫誠摯道地歉,肯定了他這些年的付出和不易。哥哥态度的大轉變讓這個憨厚的男人受寵若驚,反而說自己做得不到位,讓哥哥包容他的不足,希望兄妹倆和好如初。

志安跟妹妹也認了錯,并坦誠,當初去你嫂子家也是為了讓家裡生活更好點,不讓咱父母受罪,我不會要你的房子,我和你嫂子隻是暫時住,俺們走後房子還是你的。

豔青接受了哥哥的道歉,表示會撤訴。還提出一點,希望哥哥以後對丈夫好點,别像之前淨挑他的刺,表示以後會跟哥哥一家多走動,好好給父母養老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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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如果家裡沒有拆遷,志安會回到父母身邊嗎?答案隻有他自己知道。父母把拆遷款和房子都給了妹妹,他覺得不公平,他認為自己才是延續馬家血統的那個人,妹夫是外人,作為家中的三代單傳這些本應都是他的,可偏偏落到了一個上門的外人手裡。

從招婿到現在,志安一直排斥妹夫,覺得他搶占了自己的地盤,如今分得拆遷房更是加深了這種怨氣,動不動就對妹夫惡語相向。妹妹心疼丈夫,看不慣哥哥為難他,強烈的保護欲讓她将哥哥告上法庭。

很多網友支援老人的做法,誰養老給誰房,雖然生養了兒子,可父母需要他時不在身邊,卻是女婿全心全意在身邊照顧,不是親生勝似親生。

你對我真情,我給你厚報!

志安心裡不平衡能了解,可首先要弄清楚父母為什麼這麼做,自己做錯了什麼才寒了父母的心。

個人看法,既然哥哥回來了,妹妹還是給哥哥一套房,讓哥哥心理平衡,以後共同贍養兩人,兄妹的關系也會融洽,老人自然也開心。

大家對這事怎麼看?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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