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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元就這點肉?商家稱如同“開盲盒”

外賣友善快捷是不少人的選擇,然而外賣食品的品質和店裡一樣嗎?消費者陳女士花了258元買4斤榴蓮,隻得到3塊小榴蓮果肉,要求退款時遭到商家拒絕,稱“開榴蓮就像開盲盒”,這樣的水果外賣合理嗎?

近日,上海的消費者陳女士投訴反映稱,其通過外賣平台在金山區某蔬果超市購買了榴蓮(4斤裝),付款258元。當天早上下的單,收到的榴蓮包裝标簽上顯示是前一天晚上列印的單子,隻有3塊特别小的榴蓮果肉,目測最大的一塊也隻有四根手指寬度。

258元就這點肉?商家稱如同“開盲盒”

△陳女士收到的榴蓮

陳女士聯系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僅賠付了一盒價值十來塊的不新鮮的水果,于是求助金山區消保委,要求全額退款。

陳女士說:“哪裡想到花了258元,隻收到3小塊榴蓮肉。我懷疑商家故意把品質差的水果通過外賣銷售出去,就算真的是3小塊,對于一個常客也太寒心了,他們料定我們消費者會吃啞巴虧!”

金山區消保委從業人員受理該投訴後,聯系到商家向其闡明相關法律規定。商家表示,店内有監控可以證明榴蓮是現發的,絕對不可能調換,“而且買榴蓮就像開盲盒一樣,開出來的肉少是消費者運氣不好,店鋪已經補發了一盒水果。總之,外賣送出去的榴蓮一定沒問題!哪怕投訴到外賣平台,我也不怕!”

為證明自己說法合理,商家還特意向從業人員科普榴蓮盲盒:榴蓮每一房都能開出飽滿的果肉,俗稱“懂事的榴蓮”“報恩的榴蓮”;有的榴蓮明明很重,打開之後的果肉小到可以忽略,又被戲稱是“榴蓮糖”、“複仇者榴蓮”。

當消保委要求商家提供現場監控時,經營者表示不友善提供内部資料,明确表示對于此糾紛不予理會。最終,調解無法順利開展。

金山區消保委認為,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不僅注重商品本身的品質,還更加重視商品的售後服務。是“縮水榴蓮”還是“盲盒榴蓮”?當消費者提出看監控以解除自己疑惑時,商家應該積極給予回應消除誤會。

同時,金山區消保委建議廣大消費者購買榴蓮等價值較高的水果時盡量前往店内親自挑選,避免發生糾紛時舉證困難。如果選擇外賣或者網購的形式購買,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可及時向平台反映。

來源:新聞晨報

責編:左橙

稽核:王龍龍

複核:王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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