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上宦官早在夏商時期就已出現,并與中國古代王朝相始終。在中國古代宦官發展曆程中,其掌握财政權力并不肇始于唐,早在秦漢時期,宦官就已經掌握了一部分财權。
唐後期宦官的使職财權,指安史之亂以後宦官通過擔任使職直接或間接在财政收支運作過程中掌握的權力。唐代宦官掌握财權上可追溯至武周時期,下至昭宗天複三年(903)朱全忠盡誅宦。在内廷禦共中,宦官使職财權,包括内倉廪管理、官有莊宅及宮苑土地園林管理、馬匹牛羊鷹犬蓄養管理、内廷修造、宮中器玩服飾造作、宮廷物資采買等相關财權。

倉廪管理相關财權
唐後期禁中置内庫、内倉廪等倉庫存放寶貨、糧食等物資,此類倉廪多由宦官領使管理。筆者拟從宦官擔任的瓊林庫使、大盈庫使、如京使等相關使職入手,探究禁中庫帑設定沿革、規模形制、收支運作等問題以及宦官在其中具體負責的環節。
内庫是設于禁中、存放皇帝私财之庫帑。關于内庫管理之人,唐前期内庫本為内侍省所掌,大盈、瓊林二庫作為皇帝私庫,自設立以來也一直為宦官所管理。按此,内庫管理權操之于宦者之手,外朝大臣不得知其中豐儉盈虛。
既然大盈、瓊林庫使為宦官所掌,我們可以從此二使的職能入手考察宦官所掌内庫相關财權。首先是庫藏的管理出納權。大盈、瓊林庫使管理内庫庫藏,并有下屬執持公牍,專門負責記錄庫藏,如能做到曾無濫惡,便以為能。此外,還掌庫藏出納,以供進禦之需。
其次,内庫使職當還有管理倉舍建造之職權。其三,瓊林庫使還有管理所屬作坊和工徒之職。宦官通過擔任大盈、瓊林庫使主要掌握了内庫庫藏管理出納、倉舍修造等權力,瓊林庫使還負責管理下屬作坊及工徒,進行金銀器加工。而并未見宦官管理内庫收支運作之記載,宦官當不掌内庫收支調撥權。
倉廪管理相關使職還有如京使。史料中所見唐後期如京使、如京判官都是宦官,如京使司當為宦官所掌,并在内廷設有固定的事務機構。
京使當掌倉廪出納之職。唐代如京使掌管的應是内倉廪,位于唐西内太極宮中。另外,元和時還有設内倉使,并由宦官擔任。考之長安城内諸倉廪,此内倉很可能就是内倉廪,開成時之如京使或是由此西京内倉使改名而來。
土地園林相關财權
内諸使司系統之下宦官負責管理的土地主要有宮苑皇家園林以及天下官有莊宅,歸屬皇室所有。宦官被委派擔任的内莊宅、總監、内園、栽接等使,故宦官也擁有此類土地園林管理相關财權。
唐後期官有莊宅土地等産業管理主要由莊宅使負責。宦官擔任内莊宅使,又掌握了哪些财政相關職能呢?加藤繁曾對内莊宅使之職能進行了考證,認為其主要掌管官有的别莊、第宅、田園等,此類莊宅來源于政府收買、沒收,地方獻納和繼承前代所有,具體用途則是朝廷自用、喜舍、下賜、出租等。
第一,内莊宅使負責收取官有莊宅土地店鋪等産業租稅。莊宅使司将所轄莊宅店鋪等産業租賃給百姓,收取租課,由百姓經營求利。而莊宅使之管轄範圍并非一成不變。
内莊宅使原本綜理天下官莊宅土地之租稅,元和十五年(820)以後,管轄範圍縮小至京兆、河南二府,且朝廷在此二府常設莊宅使及辦事機構。另外,莊宅使司産業所欠租稅多見于唐後期赦文之放免中,說明其已經成為唐後期政府之固定收入。
第二,内莊宅使負責京城、同州長春宮等地官有莊宅産業的修築、收管、鬻賣等事。莊宅使司經營着數額不小的莊宅錢,其來源很可能是官有莊宅土地之租稅收入,而該錢用途之一則是充作京城官有莊宅建築收買及修造之費。
而據貞元四年莊宅使修築京城諸街坊牆事、元和年間修興唐觀事,可知官莊宅修造費用也并非完全出自莊宅錢,還有出自兩稅、征斂百姓所得、皇帝賜錢等。除京城外,同州長春宮莊宅修造也歸莊宅使所管。
第三,内莊宅使還曾負責收市民女,即收買民間女子以充後宮。開成元年内莊宅使有負責收買民女,而這實際上超出了其原本職務範圍。莊宅使收市民女僅見此一條史料,其究竟是被臨時差遣還是固定負責此事,尚且不能确定。
畜牧業相關财權
内諸使司系統下,宦官還有以領使負責馬匹、牛羊、鷹犬等蓄養管理事務,進而掌握畜牧相關财權。
按照馬匹生長階段的不同,可将其分為在牧馬和役用馬兩類。内諸使司系統下的禦馬多為諸監牧上繳之役用馬,主要由閑廄、飛龍、小馬坊等使負責管理。飛龍使自設使之初就由宦官擔任。
萬歲通天元年(696)至代宗以前飛龍使僅掌飛龍廄馬,代宗以後其侵奪閑廄之職,統管禦馬。據這些宦官墓志中的記載,可知飛龍使負責飼料管理、調馭馬匹、巡視馬棧及廄苑牧馬之地等事務。
飛龍使還管理其下監牧馬匹生産及牧場租稅。飛龍使不僅負責馬匹使用環節,還直接管理監牧馬匹生産及購買諸事宜。飛龍使還掌管已停費諸監牧之地租。唐後期飛龍使職權之發展不僅展現在使役馬管理範圍的擴大,還展現在職權延伸至馬匹生産環節,直接以度支所送經費管理下屬監牧産馬市馬諸事宜。
唐前期牛羊蓄養供禦事統歸太仆寺管轄。至貞元末牛羊畜牧尚歸監牧使統管,還未獨立出來設專使管理。唐後期設有牛羊使,專管牛羊畜牧。牛羊使實際掌握原典牧、沙苑監之職,收納牧管諸監牧送到之牛羊,以供禦膳、祭祀等需要。牛羊使既有牧管牛羊之職,其下亦有牧場。
五坊,指雕、鹘、鷹、鹞、狗五坊,五坊使即專門管理此類鷹犬的使職。五坊使與閑廄使之間當有特殊關系。唐前期任五坊使者必任閑廄使,五坊使當為閑廄使所兼任。關于五坊使的身份,安史之亂以前五坊使未見有宦官擔任。至德二載(756),李輔國以殿中監兼領閑廄、五坊等使,是最早的宦官任五坊使之例。
五坊使主要負責搜集、馴養五坊鷹犬等以供時狩。具體來說,首先五坊使有于京畿搜捕鳥獸之職;其次五坊使負責飼養和訓練鷹犬;五坊品官還負責放養鷹犬。
手工業相關财權
唐前期内廷百工技巧、土木修造等事務主要歸少府、将作監負責。唐後期内諸使司之下,宦官通過被委派擔任武德、中尚、内作、尚食、染坊、酒坊等使職侵奪原少府、将作之職,掌握了器物雜作、内廷修造、供膳織染釀酒等事務。
後唐武德使本掌宮中雜事,屬内諸使司之一。以此推之,唐代武德使很可能亦是管理宮中雜事的内諸使司之一。史料中所見武德使均為宦官,該使當多由宦官擔任。
皇帝及官員喪葬用器當由五作坊制作,并歸武德使所管。,武德使當還有負責樂懸之器。而在唐前期,樂懸簨虡、喪葬儀制、諸司什物等由将作監左校署負責制作,武德使很有可能是侵奪了原左校署之職能。
唐後期内諸使司系統之下,宦官還有通過擔任尚食、染坊、酒坊等使掌握内廷供膳、織染、釀酒等手工業相關事務管理權。唐後期天子膳食之供應主要由尚食使所掌,該使由唐前期殿中省尚食奉禦設使而來。德宗建中末興元初當已有尚食使之設。
尚食使分内外很有可能是指殿中省下殿中少監專知尚食與内諸使司之下宦官尚食使分掌尚食局事務。而到了武宗時,尚食使不再分内外、且由宦官充任,很可能是此時内尚食使已經完全侵奪了殿中省之職權,即供膳事務完全由宦官所掌。
總之,宦官掌握的事務涉及皇室衣、食、住、行方方面面,也就是說内諸使司系統之下宦官實際上包攬了皇室消費支出相關财權。宦官作為天子家奴,本職工作就是為皇室成員提供服務,對皇室消費需求最為了解,又受到皇帝的親近信任,相較于外朝官而言出入禁中更為便利,是以由宦官領使接管宮廷消費相關事務也就順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