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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限制婦女的奢侈生活,羅馬帝國曾出台了一部“歐賓法令”

羅馬的諷刺詩人朱文諾爾在公元2世紀之初曾略帶譏嘲地說:“自從羅馬的黃金時代後,‘貞節’已是難得一見的美德。”他是一個苦行的斯多噶派學者,緬懷羅馬人的先祖在早期所過的單純而艱難的生活,住在陰冷的岩洞裡,呼吸間吐出來的盡是他們所吃的橡樹果實氣味、他們所奉祀的神祇、所牧放的羊群、壯碩的小孩及高地上容貌粗厲的妻子……朱文諾爾不禁大歎羅馬帝國的“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為了限制婦女的奢侈生活,羅馬帝國曾出台了一部“歐賓法令”

一、早期的羅馬婦女

羅馬人原是一個具有田園風味的民族,拙樸、穩重而少輕浮,重責任、信然諾、待人寬厚、自奉儉省、訓練嚴格、講求紀律、有獻身精神,這是他們能締造偉大帝國的民族性格。直到公元前5世紀,多數羅馬人都可以說是沒有什麼瑕疵的正直人士。

早期羅馬社會的男女關系,跟其他同時代的人類社會大同小異。妻子與小孩乃是成年男人的“動産”,生養小孩與做家事是妻子的唯一職責,如果妻子被捉奸在床,丈夫當場手刃“淫婦”,在法律上是許可的;有時候雖非目擊,有通奸嫌疑的妻子可能也難逃一死。如果她飲酒稍微過重,即被視為是不道德與放縱的證據,足以構成“休妻”的理由。她也可能因不孕或“行為乖張、惹人厭”而被丈夫休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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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早期的婦女,像其他早期社會的婦女般,從父親的“手中”被轉交到丈夫的“手中”,她們和其他社會婦女唯一較不同的地方是,羅馬婦女較少被隔離,在家庭及社會中有較活躍的角色,是以,也較有自信。

二、“歐賓法令”:對羅馬婦女奢靡生活的束縛

帝國的壯大繁榮,無可避免地帶來社會生活的改變。公元前215年,正當羅馬與迦太基人戰争的關鍵時刻,羅馬出現了“歐賓法令”,這條法律規定女人隻能擁有約二分之一盎司的黃金(包括耳環、項鍊等),不準穿染色的衣服、不準搭乘馬車穿過羅馬市街等。

為了限制婦女的奢侈生活,羅馬帝國曾出台了一部“歐賓法令”

這些禁令看起來都是在反對女人奢靡浪費的(雖然男人也同樣浪費金錢在美酒、古董上,但當時的男人認為将錢花在打扮上才是浪費),戰争結束後,政府并沒有撤銷禁令的意思,羅馬婦人的憤怒難忍與日俱增,她們不願失去已經獲得的東西,有越來越多的婦女聚集街頭,抗議政府對她們的束縛。顯然,丈夫、法律與傳統的規範再也無法令羅馬婦女退回到廚房裡去。

正當羅馬男人陶醉在帝國的美夢裡時,他們沒想到近在身邊的女人已随帝國而“成長”許多,這使得羅馬男人必須回過頭來檢讨自己的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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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歐賓法令”的廢止

卡托在議會裡爆發了他的憤怒,他說:“幾分鐘前,為了趕來這裡,我必須推開一群擋路的婦女,這使我到羞愧。”他覺得如果婦女有話要說,應該私下對她丈夫說,而且她們不應該對涉及政治的問題發表意見,如果丈夫們能好好管教太太,就不會出現剛剛令他感到羞愧的場面。

他繼續說:“女人是任性而無法控制的野獸,你無法期待給她們缰繩,而不會脫離軌道。女人所要的是完全的自由,或者說完全的許可。……如果你今天給她們這種權利,明天又給她們另一種權利,最後她們就會和男人完全一樣。你想到時候你能忍受她們嗎?”

對于女人的競尚奢靡,卡托另有番見解,他說:“當女人自己有錢時,她會去買她想要的東西;如果她沒有,她就會去向她丈夫要錢。如果丈夫不給錢,她總會找到願意付錢的男人……可憐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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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民官Valerius對卡托的“憂慮”提出反駁,他說:“隻要她的男人還活着,女人就不會去尋求獨立。像無父無母或者守寡而得到的獨立自主是她們日夜祈禱不要降臨到自己身上的。”他認為女人需要的是公正,歐賓法令隻禁止羅馬人的妻女打扮,而羅馬盟邦或屬地的婦女則不受此限制,結果她們打扮得花技招展,駕着馬車昂揚于羅馬街頭,而羅馬婦女卻灰頭土臉的在地上走路。Valerius說:“這看起來似統治整個帝國的不是羅馬人,而是我們的藩屬貢臣,這種景象,男人看了都難免悲痛在心,更何況是女人?優雅、珠寶與美的培養,正是讓女人驕傲的特點。”這套說辭也不怎麼高明,但不管怎麼說,時勢所趨,限制羅馬婦女奢侈的“歐賓法令”終于被廢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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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羅馬婦女的奢靡生活

朱文諾爾所讴歌的“田園風味”再也無法挽回,昔日住在山上放羊的羅馬人已經搖身一變成為偉大帝國的偉大人民,無人能拒絕享用因征服所帶來的财富與自滿。男女競尚奢華的生活,但女人似乎比男人更勝一等。

在羅馬極盛時期的上層階級婦女,擁有古代婦女少有的自由、财富與時間,她們可以做很多事一一但幾乎沒有一件是具建設性的,由于法律限制及社會壓力,她們無法過問政治事物及帝國的宏圖大業,是以她們以花錢、美容、上廟宇或提出離婚訴訟來滿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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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忙碌,一事無成”是當日很多羅馬婦女的寫照。一個羅馬男人在天亮時起床,系上他的“涼鞋”(僅有鞋底而以帶子系于腳上的便鞋),披上寬外袍,喝一杯開水,即準備面對整個世界。而他的妻子,在她自己的房間(上層階級的夫妻卧室是分開的)起來後,穿上拖鞋,在她的纏腰布束胸衣上披上襯袍,喝一杯開水,準備面對的不是外面的世界,而是她的鏡子、女仆及化妝箱。

有人說,如果當時羅馬婦女的服裝“時尚”像今日婦女時裝的流行般,隻是在款式、長度上變來變去,羅馬帝國可能就不會滅亡。這句話也許言過其實,當時羅馬婦女“時尚”的緻命傷是服裝的款式綿延數百年甚少改變,跟着流行在變的是衣服的質料和它的裝飾品,這些都是花錢較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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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來奢靡文化對羅馬的侵蝕

在帝國的前半期,征服為羅馬帶來了莫大的财富和奢華,但随着時光的流逝,情勢開始逆轉,到了公元後一世紀,據估計,羅馬帝國與亞洲的貿易每年的赤字的約3億美元,這個數目在當時是相當龐大的。非洲的香料、象牙、德國的琥珀、中國的絲、阿拉伯的薰香是當時羅馬帝國的5種主要奢侈品,這些東西從數千裡之外運抵羅馬,但歐、亞、非三洲的商人并不需要太多羅馬人的東西,貿易自然就出現了龐大的赤字。

為了限制婦女的奢侈生活,羅馬帝國曾出台了一部“歐賓法令”

外來的神袛、外來的人生觀也随着奢侈品湧入羅馬。羅馬人原先所奉祀的大都是冰冷的、象征抽象德性的神衹,或者是保護羅馬人的救星。爐火女神就是典型的保護神,他保護羅馬家庭與社稷的平安、興盛,他有6個處女祭司,精挑細選自最高貴的羅馬家庭,女祭司在10歲或更小時即被選上,此後30年,獻身于純潔的宗教儀式。她們的道德被認為攸關國家的福祉,公元前216年,羅馬大軍挫敗,羅馬人認為罪過不在軍隊的無能,而是爐火女神祭司的聖德有損,有兩個女祭司因而受到責難。一個世紀後,爐火女神的6名女祭司又被指稱堕落、腐化,其中三名被發現失去了她們的童貞,結果被關在一個地下室裡活活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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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的維納斯神原是農業女神,但在與希臘激狂的女神愛弗羅黛娣彙合後,變成國家的母神、婚煙與娼妓的守護神,已婚婦人在每年4月1日奉祀維納斯,娼妓則在4月23日。與希臘人的接觸,為羅馬的萬神殿帶來了“色彩”與“溫暖”。希臘酒神戴奧尼索斯引進羅馬後,變成貝克斯神,這個縱酒狂歡的神衹在羅馬與迦太基的戰争後不久,即開始受到秘密崇拜,後雖逮捕了700名崇拜者,但時勢所趨,要令羅馬人摒棄這個縱酒狂歡之神,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宗教對羅馬女人來說有特殊的含義,它是她們逃避煩悶生活的慰藉,這種慰藉有時候是精神上的,有時候是肉體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