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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婚姻的女性,還可以相信性别平等嗎?|婦女節

界面新聞記者 | 林子人

界面新聞編輯 | 黃月

“是不是在女性主義内部,不結婚的女性主義者地位就更高一點?你們在觀察我們這樣結婚的人的時候,是不是總是覺得,我們在進行一種愚蠢的幸福?”

這是近日一個的視訊對談中,三位女性部落客向一位日本社會學家提出的問題。抛開對話視訊引發的種種争議不談,這個問題或許是一個盤桓在許多已經或即将步入婚姻的女性心底的真問題。

事實上,僅僅能夠在公開場合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就說明了五四運動至今中國女性在平權道路上走出了多遠。中國女性研究專家羅莎莉(Rosenlee Li-Hsiang Lisa)在《儒學與女性》中指出,“女性”在中國是一個20世紀20年代才出現的詞彙,在五四運動文字書寫的“現代化”之前,“女性”的概念由“婦女”一詞來表述,“婦”指已婚女性,“女”指年輕(未婚)女孩。由此可見,“相對于西方将‘女性’一詞表達為一種優先、獨立于家庭和社會關系的自然存在,作為婦女的中國女性主要以家庭、親屬角色被認知。”

在過去一個多世紀的時間裡,全球許多地區的女性得以走出内闱,步入廣闊的公共世界。但真正的性别平等依然還未實作,這難免令人焦灼,一些女性主義者呼籲女性抓住現有的機會自立自強,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女性内部的分化。正如《觀念的躍升》作者菲利普·費爾南多-阿梅斯托(Felipe Fernández-Armesto)所注意到的:

“通過與男性競争,女性放棄了一些傳統優勢——來自男性的尊重和許多非正式權力;加入勞動力隊伍之後,她們作為家庭主婦和母親的角色又增加了另外一層剝削,随之而來的是壓力和過度勞累。有些婦女想留在家裡,專心照顧丈夫和孩子,卻發現自己處于雙重不利的地位:被男人剝削,被‘姐妹’嘲諷。”

在21世紀的今天,婚姻對女性來說究竟意味着什麼?如果在目前及可預見的未來,婚姻與家庭依然是女性生命經驗中難以繞開的事物,我們要設想一種怎樣的觀念和制度安排,讓所有女性都能遵循本心而活?

步入婚姻的女性,還可以相信性别平等嗎?|婦女節

《觀念的躍升》

[英]菲利普·費爾南多-阿梅斯托 著 趙競歐 譯

中信出版集團 2023-1

婚姻的演變:從經濟政治制度到浪漫愛情歸宿

費爾南多-阿梅斯托指出,“核心家庭”——共同養育後代的伴侶——早在直立人的時代就已存在,而婚姻将這種個人約定上升到了制度層面。婚姻是一種國家參與或執行的契約,這種觀念最早的書面證據出現在現存史上第一部完備的成文法典《漢谟拉比法典》中。《漢谟拉比法典》大約在公元前1776年頒布,它将婚姻定義為一種通過書面契約儀式化的關系。法典規定,在不育、遺棄以及相當于我們現在所說的“不可挽回的感情破裂”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婚姻關系。另外,任何一方如若通奸都會被處以死刑。

“婚姻制度強大到令人驚訝的地步。在大多數社會中,人們會拼命争奪控制婚姻的權力,在現代西方,教堂和國家之間的此類競争尤其激烈,”費爾南多-阿梅斯托寫道,“在現代社會,國家對婚姻的介入更多是由于傳統的慣性,而不是為了任何持久的效用。”

在《為愛成婚》一書中,美國家庭問題研究學者斯蒂芬妮·孔茨(Stephanie Coontz)開宗明義地提醒讀者注意,婚姻在絕大部分人類曆史上的首要目的不是個人需要、男歡女愛和後代繁衍,“婚姻既與尋找終身伴侶、養育心愛的子女有關,也與獲得優秀的姻親、增加家庭勞動力有關。”孔茨在書中援引人類學家埃德蒙·利奇(Edmond Leach)的觀點指出,婚姻應該首先被定義為一種财産,而非性生活和生育後代的管制手段,它保障的是财産、名銜和社會地位如何合法地代代傳承。

從這種視角出發,我們便不難發現,直到今日,婚姻都是一種經濟和政治制度。孔茨注意到,曆史上被公認為婚姻的制度都有明顯的相似之處:

“婚姻通常決定着性、性别角色、姻親關系以及後代的合法性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它還賦予婚姻成員在更廣闊的社會範疇中特定的權利和角色。它通常決定了夫妻雙方的職責,往往還确定了兩個家族對彼此的職責,并使這些職責不斷得到強化。它更使得一家之主或夫妻雙方的财産和地位可以有條不紊地傳承給下一代。”

将上述這段話拆解來看,婚姻在絕大部分曆史中有以下幾項重要功能。首先是建立家族和社群之間的合作關系,使一個家族得以集結勞動力和資源,這是因為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平民百姓,結婚的最重要理由之一都是一個人不可能僅靠自己生存下去。其次是确立合法的财産繼承權,這在父系社會中尤為重要。孔茨指出,“在那些繼承權取決于後代合法性的社會中,婚姻通常是一項将一整套權利與義務賦予伴侶的複雜儀式——但先決條件是,法律或習俗要求的所有程式與社會交換都必須得到履行。”

步入婚姻的女性,還可以相信性别平等嗎?|婦女節

《為愛成婚:婚姻與愛情的前世今生》

[美]斯蒂芬妮·孔茨 著 劉君宇 譯

中信出版集團 2020-3

在某些曆史時期,婚姻的這一功能甚至足以影響地緣政治:羅馬帝國瓦解後,歐洲再度分解為數量衆多的小國,貴族和統治者通過姻親鞏固或擴張權力,又因頻繁娶妻或輕易更換妻子屢屢引發繼承權的血腥鬥争,加劇政治對手之間的競争。為此,禁止一夫多妻制、嚴格限制離婚和再婚的基督教,因為給合法繼承權确立了準則而找到了傳播的空間。

再者,婚姻還事關根據性别和年齡來組織勞動分工和權力配置設定,這亦是許多女性主義者認為婚姻是一種性别壓迫的原因。在這一方面,前現代中國家庭是一個典型,如羅莎莉所言,“孝道、一脈相承的血緣和祖先崇拜等三種文化規則之集合,充當着性别壓迫強有力的文化基礎。”根據儒家的文化理想,性别分工賦予男女一系列不同又互補的責任和義務,男性和女性被公-私、國-家、内-外的空間分隔投入不同的領域。女性以女兒、妻子和母親的角色在家内領域确立自己在世界中的位置(在純粹概念性的層面,将女性限制在家内領域并不意味着女性天生比男性低下或屬于男性,而是與男性在家外領域的職能形成互補)。女性缺乏進入政治、社會、文學等外部領域的正式行為權利和社會合法性——當然,在真實的曆史中一直存在着突破這一界限的傑出女子——所有階層的女性都必須接受“三從”觀念,即在人生的不同階段分别從屬于父親、丈夫和兒子。

但一種新型婚姻體系在18世紀後期出現了。17世紀,歐洲一系列政治、經濟和文化轉型開始削弱婚姻的舊功能,鼓勵個體以感情為基礎尋覓伴侶,允許戀人對外人幹涉其生活的權利發起挑戰。18世紀後期,自由戀愛和為愛結婚的文化理想率先在西歐和北美獲得勝利。“愛情為本的婚姻在19世紀的浪漫化,以及在20世紀的情欲化,都是這種嶄新的婚姻方式在演變過程中的合理步驟。”孔茨寫道。現代的婚姻理想包含以下幾個要素:

“首先,他們必須深愛對方,并且不被外界壓力影響地選擇對方。從那一刻起,他們必須将伴侶放在人生中最重要的位置,将這段關系置于任何其他與之競争的關系之上。我們相信,丈夫與妻子對彼此及其子女,肩負着最重要的責任,也懷着最深厚的忠誠。父母和雙方家人不應該被允許幹預這段婚姻。他們應該開誠布公地表達感情,更應坦白地讨論問題。當然,他們還應該是彼此忠貞的性伴侶。”

自由戀愛的悖論:當代婚姻的複雜性與父權制的自我調适

20世紀,這一整套關于婚姻和兩性行為方式的新價值觀傳播到了全世界,即使在性别觀念長期處于落後位置的中國農村地區也難以抵禦其影響。90年代,人類學家閻雲翔在中國北方農村進行田野調查發現,橫向的夫妻關系已經代替了傳統中國家庭中的父子關系,成為家庭關系的主軸和大多數村民共享的家庭理想的基礎,家庭的權威正在從老一輩向年輕一代轉移。

與此同時,在20世紀最後1/4時間裡,全球多個國家都見證了結婚率的下降和離婚率的升高,婚姻制度愈加搖搖欲墜。對經曆過50年代“結婚黃金時代”的人們來說,這無疑是令人震驚的——二戰後的結婚潮席卷北美和西歐長達15年,至60年代,上述地區95%的适婚人口都結了婚。婚姻在前所未有民主化的同時,也首次讓“男人養家,女人顧家”的文化理想成為許多普通人的生活現實,人們自此将其視作“傳統婚姻”。孔茨指出,早在18世紀末就有人警告過,把個人幸福當作婚姻的目标、把親密程度和性生活的滿意度當作成功婚姻的标準,最終會摧毀婚姻制度的穩定性,這一預言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終于一語成谶。

幾千年來,婚姻發揮了經濟、政治和社會的多重功能,但其地位正在被一系列因素削弱:50年代開始,越來越多已婚女性加入勞動力大軍,從事文員、銷售和服務類工作(盡管薪酬水準與男性有較大差距);1960年,口服避孕藥炔雌醇甲醚片(Enovid)正式上市,掀起了性革命的序章,女性有史以來第一次能夠自主決定是否把性生活和生育分開。

上野千鶴子在與心理學家信田小夜子的對談錄《身為女性的選擇》中也提到,70年代性革命在全球遍地開花,愛、性、婚姻三位一體的瓦解也在日本悄然展開。在六七十年代社會運動的影響下,北美和西歐的立法者廢除了絕大多數尚存的父權制法律,将婚姻重新定義為兩個平等個體之間的聯結,而非兩種明顯不同性别角色的結合,女性的法律地位和公民權利得到了切實提高。民權運動的另外一大影響是削弱了婚姻界定合法性的傳統作用,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在多個歐美國家得到承認和保護。另外,70年代發生的經濟衰退和通貨膨脹在實質上推動了女性就業——從事傳統制造業工作的男性受經濟衰退的打擊尤其嚴重,僅靠男性收入已不足以維持家庭運轉。

孔茨注意到,上述種種變化激發了歐美地區的性别沖突。兩性之間的張力甚至敵意,在今天的我們看來并不陌生:

“單身女性抱怨道,現代男性害怕對一段關系負責任。男人則抱怨現代女性在工作中要求得到跟男人同等的尊重,卻依舊指望男人為晚餐買單。男性養家者不得不工作更長的時間來獲得認可。全職家庭主婦焦慮地提防着日益增長的離婚的可能性。當丈夫和妻子都有工作時,他們常常為了家務分工而争吵。在職女性艱難地尋找可靠的育兒服務,并痛恨那些不覺得自己同樣有責任這麼做的丈夫們。”

父權制在私人領域依然頑固,這是女性在婚姻問題上有更多糾結和顧慮的原因。根據《父權制與資本主義》一書中的分析,“人的生産、養育、照料、陪護等與生命再生産相關的勞動”一直被看作是私人領域中任何女性都可以從事的免費勞動,近代資本主義市場将創造具體财富和商品的勞動“商品化”的同時,卻沒有将人力資源再生産勞動“商品化”。讓女性無償承擔人力資源再生産的勞動與成本是父權制與資本主義的合謀。

婚姻對當今的女性而言究竟意味着什麼,這一點因人而異,且存在不少反直覺的悖論。孔茨援引美國的資料指出,一樁婚姻中的“性别壓迫”和女性能動性的高低,一定程度上與階級呈正相關: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比其他群體更可能接受保持單身或在婚外生育子女,與此同時,他們比受教育程度較低的群體更可能結婚,也更不可能擁有婚外子女;受教育程度高的夫妻通常收入更高,對性别角色的态度也沒那麼傳統,這些因素有助于婚姻滿意度的普遍提升。但是,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夫妻如果對婚姻感到不滿,就更容易離婚,特别是經濟自立的妻子更有能力離開不如意的婚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雙職工家庭中的夫妻也傾向于更平等地分擔養育子女的工作,使得妻子更幸福,提出離婚的可能性更低;收入較高的女性在婚姻中擁有比過去更大的影響力,也更容易找到至少在原則上支援性别平等的丈夫。

女性受教育程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判婚姻失敗的機率。加州大學洛杉矶分校婚姻及家庭發展項目的一項研究發現,60%沒有高中文聘的女性婚姻以離婚告終,在女大學生之中離婚的比例為1/3——貧困、失業和上一段關系帶來的子女都會加劇婚姻失敗的風險。

上野千鶴子則發現,經濟高度成長期(20世紀50年代-70年代)之後的20年間,日本女性内部的分化愈發明顯,專業主婦與兼職主婦、全職與臨時工等生活和工作方式的差異打破了女性之間的階級聯結。同樣一個現象,從某個側面來看女性是受害者,從另一個側面來看又是受益者,比如“落後”的專業主婦實際上是經濟地位很高的階層,而更“進步”的工作主婦實際屬于為補貼家用不得不工作的低經濟階層。她注意到,盡管日本在1985年頒布了《男女雇傭機會均等法》,但日本年輕女性中再度出現了“專業主婦志向”,這股保守化潮流背後再一次潛藏着女性的階級上升的願望。

女性的選擇、境遇和個人感受越來越難以用某種一概而論的方式去描述,而且人們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女性面臨的問題與全社會的政治經濟圖景息息相關,而非僅僅是個人選擇的結果。上野千鶴子提醒我們注意,對欲缜密探究女性問題的人來說,“個論”的時代才剛剛開始。

尾聲:女性聯結的新可能性

《身為女性的選擇》一書中談到,當女性主義與新自由主義“自己決定,自己負責”的意識形态融合,就會讓部分人認為“女性主義就是讓那些強有力的單身女性擁有話語權”,她對此持批判态度。事實上,隻要家務勞動被認為是女性需要在家庭内部承擔的“免費勞動”,那麼父權制就不會消亡,且将影響到所有女性,無論她們已婚還是未婚。

《女性史:20世紀卷》揭示了性别不平等的結構會為了适應時代變化而做出改變,女性總是會被提醒,你可以接受教育,獲得工作機會,但它不能對家庭不利。社會危機往往揭示了女性随時會被犧牲的真相:1930年代經濟大蕭條時期,多國失業法規定,女性能夠獲得的補助低于男性,且大多由女性從事的職業(如家政服務)不包含在補助範圍之内。失業率高企時,歐洲人下意識的反應是剝奪女性(特别是已婚女性)的工作機會,家庭内才是她們合适的位置。二戰後,性别歧視依然是歐洲職場的潛規則,女性兼職的增長即為一例。由高技術含量、高效率的男性勞動力市場和低技術含量、低薪酬、低價值的女性勞動力市場構成的二進制勞動力市場,再度維系了女性的次等勞動力地位——女性被告知兼職能兼顧工作與家庭,卻在實際上限制了女性的事業發展。

步入婚姻的女性,還可以相信性别平等嗎?|婦女節

《女性史:20世紀卷》

[法]喬治·杜比 等主編  袁袆 王璐莎 譯

浙江大學出版社 2022-12

結構性的不平等需要所有女性團結起來才有望撼動,女性史也曾有過先例。19世紀90年代到20世紀20年代,女性主義讨論的焦點是讓照料家庭的勞動得到重視、得到報酬。彼時湧現出了一股名為“母性女性主義”(maternal feminism)的潮流,其基本假設為,母親身份不僅是一個“特定的問題”或單獨的問題,也是女性生存環境的集合。部分女性主義者将争取國家對母親的補貼視為一種女性解放政策,她們既重視母親的尊嚴,也重視對母親的剝削,如海倫·斯托克所言,“一旦女性意識到生育問題……才是薪水、自由問題最深的根源所在,她們在取得應得的自由、獨立、認可之前就不會停止鬥争,因為她們為社會做出了貢獻。”這股思潮波及歐美多個國家,影響了重要的福利立法,盡管它從未完全實作其訴求。

進入婚姻與否不應阻礙女性之間的聯結,“婦女”不再隻是“已婚女性”和“未婚女性”的集合,而是整體女性。她們的集體福祉,取決于那些有能力、有選擇的女性能否如何與更多女性互助提攜,而非争個高下,否則真正的性别平等将愈發遙不可及。

參考資料:

[日]上野千鶴子, [日]信田小夜子.《身為女性的選擇》.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23.

[英]菲利普·費爾南多-阿梅斯托.《觀念的躍升:20晚年人類思想史》.中信出版集團.2023.

[美]羅莎莉.《儒學與女性》.江蘇人民出版社.2022.

[日]上野千鶴子.《近代家庭的形成和終結(增訂版)》.商務印書館.2022.

[法]喬治·杜比.《女性史:20世紀卷》.浙江大學出版社.2022.

[美]斯蒂芬妮·孔茨.《為愛成婚:婚姻與愛情的前世今生》.中信出版集團.2020.

[日]上野千鶴子.《父權制與資本主義》.浙江大學出版社.2020.

閻雲翔.《中國社會的個體化》.上海譯文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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