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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被家暴16次,緻終生挂糞袋,她為什麼不離婚?

2年被家暴16次,緻終生挂糞袋,她為什麼不離婚?

前一陣,一則熱搜讓人看得又氣又痛心:

#女子2年被老公家暴16次,終生挂糞袋#

四川成都的謝女士,和老公賀某結婚2年内,被家暴多達16次。

2年被家暴16次,緻終生挂糞袋,她為什麼不離婚?

對方下手極狠,手段包括:毆打、捆綁、強行喂藥,還有言語侮辱,經濟控制等。

不斷的家暴,導緻謝女士肋骨骨折,十二指腸被污染,小腸梗阻,腎、胰、肺等内髒受到不同程度損傷。

最終後果就是,謝女士多個内髒受損,需要終生挂糞袋維持生活。

目前,賀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驗證階段。

這場噩夢般的婚姻,給謝女士造成嚴重的身心創傷。

這讓我想起陝西高管家暴妻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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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重慶一女子,懷抱娃娃被丈夫拽頭發、扇耳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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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杭州女高管年薪百萬被家暴10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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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事件,似乎總是屢見不鮮。

本該是最親密的人,卻傷你最深。

家暴,是全世界女性共同面臨的問題。

世界衛生組織報告查明報告發現,全球有超過1/3的女性遭受過家庭暴力。

為什麼家暴事件層出不窮?

男人為什麼會家暴妻子?

被家暴的女人為什麼不離開?

Part.1

男人打女人

真正原因隻有一個

什麼樣的男人容易家暴妻子?

家暴男的共同點,不敢說是百分百,但最大影響往往就是成長經曆。

比如從小生長在一個有嚴重重男輕女情況的家庭,對女性缺乏尊重;

比如父親有家暴傾向,從小深受其害;

再比如童年經曆過無法宣洩或始終難以介懷的事情……

還有一個因素是,越是沒本事的男人,在外面越慫,在家裡就越橫。

不過,男人家暴女人最根本的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

他覺得自己打得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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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全職帶娃的媽媽,還是光鮮亮麗的職場女性,都有可能深受其害。

網上有人問,什麼樣的女人最容易被家暴?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僞命題,什麼樣的女人都不應該被家暴。

如果她犯法了,有法律來懲罰她;

如果她做了背叛婚姻的事情,可以離婚。

但誰都沒有權力用暴力去傷害另一個人。

受害者有罪論,不該成為女性遭受暴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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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被家暴的女人

為什麼不離開?

每次發生這樣的新聞,總會有人恨鐵不成鋼地說:為什麼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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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及時遠離傷害自己的人和事物,是最正确也是最顯而易見的選擇。

但這對于被家暴者來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下定決心擺脫受虐關系就很難。

美國反家暴聯盟的資料顯示:

85%的受虐者都無法徹底離開一段受虐關系。

很多被家暴的女人,都會被丈夫精神控制。

精神上的操控比身體上的暴力更恐怖,它會讓人覺得自己一無是處,沒有存在的價值,離開對方之後什麼都做不了,天都會塌。

陝西高管家暴妻女事件中,女方後來發文表示,自己平時沒少被丈夫PUA。

這讓她覺得自己處處不如人,隻有對方才能忍受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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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上有個詞兒叫瓦斯燈效應,是指對受害者施加的情感虐待、洗腦和操控,讓受害者逐漸喪失自尊,産生自我懷疑,無法逃脫。

這種精神控制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往往很隐蔽、很難被察覺。

當一個女人把自己放在低如塵埃的位置時,她就給了對方任意傷害自己、踐踏自己尊嚴的權利。

面對丈夫的打罵,她會逐漸喪失自信和反抗的能力。

如果對方在施暴之後緊接着道歉、忏悔,心軟的女人還會心存幻想,認為對方會痛改前非,進而一次又一次選擇原諒。

其次,得不到家人支援。

父母親戚會勸自己委曲求全,忍忍就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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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自身經濟能力不足。

擔心無法獨自養活孩子,不敢離婚。

第四,為了孩子忍辱負重

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甯肯自己忍辱負重,也不願離開。

事實上,家庭暴力帶給孩子的傷害,要遠比離婚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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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逃也逃不了

離也離不掉

就算有了離開的決心,有了家人的支援,有了一定的經濟能力,真正想要擺脫家暴也并不容易。

那個對妻子拳腳相加的男人,就像一塊狗皮膏藥,讓人甩也甩不掉。

一旦妻子提離婚,就會迎來他可怕的報複和威脅。

要麼是更加肆無忌憚地下死手毆打;

要麼是拿孩子或者娘家人的生命來威脅。

總之就是讓你逃也逃不了,離也離不掉。

很多女人,為了擺脫家暴,甚至搭上了自己的一生。

看過一份法學報告:

在各地監獄女性暴力重犯中,殺死丈夫的比例很高,有的甚至達到了70%。

柴靜做過一期反家暴的《女子監獄調查》,采訪了那些長年遭受家暴,最終選擇在沉默中爆發,殺死丈夫的女性。

安華被打了整整二十年,一隻眼睛被丈夫用酒瓶砸瞎了,就連孩子和婆婆也都遭受過丈夫的暴打。

二十年來,她隻反抗過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她殺夫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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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七百多人聯名請求法院對她免于處罰,八十多歲的婆婆為她求情:

“她是沒辦法了,沒辦法了呀!”

小豆十五歲時嫁給丈夫,結婚後丈夫不允許她跟任何男人甚至是女人說話,連跟自己的家人都不允許,他擔心别人挑唆妻子不跟他過。

一言不合就動手打她,把她吊起來,用皮帶,鞋底子一下一下抽在她光的後背上。

他從不打她的臉,結婚八年,小豆從來沒穿過短袖衣服。

她最怕的不是被打,而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打,每時每刻,都提心吊膽。

有時候,半夜裡睡着覺,她被丈夫拿刀架在脖子上驚醒;

有時候,丈夫會突然給她一瓶藥,讓她喝了去死。

原因是什麼?

“他說你别管為什麼,因為你長大了,你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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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無休無止的家庭暴力,

她們嘗試過忍受,換來的是變本加厲;

她們嘗試過向親友求助,得到的通常是勸她忍耐;

她們嘗試過離婚,迎來的是丈夫更加兇狠的毆打。

忍無可忍的最後一擊,卻讓她們賠上了整個人生,不是無期,就是死緩……

Part.4

家暴是違法行為

必須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人民日報針對家暴事件曾明确表明:

家暴一旦發生,就不再是家務事,是違法行為。

家暴的本質就是故意傷害,暴力披上“家”的外衣,依然是暴力,對家暴必須零容忍!

注意:家庭暴力不僅指身體上的暴力行為,還包括精神暴力、性暴力、冷暴力等。

面對家庭暴力,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狠狠地“打”回去!

如果你身邊有被家暴的人,請告訴她一定要及時報警,留存證據,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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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及時報警。

這裡面也大有學問:

一定要打有錄音功能的110報警電話,而不是派出所電話,或者是民警手機号。

明确告知民警是家庭暴力,要求到派出所做筆錄,寫明是“家庭暴力”,而不是推搡、沖突。

要求對自己的傷口進行拍照、錄視訊,錄視訊時要把臉錄進去,否則無法證明受傷的是自己。

不管傷的輕重,都要求開具委托驗傷單,申請驗傷,拿到傷情鑒定報告。

強烈要求警方出具反家庭暴力告誡書,告誡書具有法律效力,是遭受家暴的有力證據。

這樣做也可以讓對方知道,這事可不是家務事,是違法行為。

第二,安裝隐形攝像頭搜集直接證據。

如果對方還有恐吓、辱罵、威脅等行為,記得錄音、截圖。

第三,尋求其他幫助。

比如,向所在區域的居委會、婦聯求助;

居委會和婦聯開具的詳細證明,對于之後的起訴維權也是非常有用的。

撥打12338婦女熱線,可以咨詢法律問題;

撥打當地的婦女心理咨詢電話,或者找心理咨詢師,緩解自己内心受到的傷害。

恐懼、憤怒、羞恥、仇恨、壓抑等情緒,這些是每一個被家暴後的人都會有的正常的反應。

這些情緒需要得到疏導,不然很容易積郁成疾,一定不要壓抑自己,可以通過大喊大叫、跑步運動、唱歌、打沙袋等途徑釋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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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希望每一個在遭受家暴的女性都能明白:

被家暴不是你的錯,

不要被施暴者和他背後的支援者們所洗腦;

你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一定要勇敢站起來,

你自己才是自己最好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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