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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該盡快明确:接種COVID-19疫苗,是一種義務

開門見山亮出我的觀點:應該義務接種COVID-19疫苗。

最近,國家開始給3~17歲兒童青少年接種COVID-19疫苗。在幼稚園和學校裡征求意見時,不願意給孩子接種疫苗的家長,有的以各種身體小恙推遲接種,我寫了好幾篇科普勸家長們給孩子接種,甚至不惜展示陶妞骨折打着石膏去打疫苗的照片,來說明疫苗非常安全。

我的努力,确實讓很多家長放心給孩子打疫苗了。然而,即便我能從科學上說服所有家長(不接受反駁),但還是不敵國家衛健委一句政治正确的表态:接種COVID-19疫苗遵循“知情、同意、自願”原則。

中國應該盡快明确:接種COVID-19疫苗,是一種義務

有的家長以衛健委表态為尚方寶劍,反駁我:我不願意給孩子接種,就可以不接種,管我什麼原因。

陶醫生能了解這些家長,雖然我不贊同他們拒種疫苗,但并不想批評他們,因為他們的這種自由主義,都是被衛健委慣出來。

解鈴還須系鈴人,我必須指出衛健委在COVID-19疫苗接種原則上,存在重大失誤:接種原則不應該是自願接種,而應該是義務接種。唯有如此,才能讓廣大家長克服自由主義,做出正确的選擇。

家長對疫苗并不陌生,但是他們被衛健委的自願接種原則誤導了。

孩子接種的疫苗分為免費疫苗和自費疫苗。免費疫苗又叫免疫規劃疫苗或者第一類疫苗,相信絕大多數家長都給孩子接種了免疫規劃疫苗,絕少有家長以自願的名義拒種免疫規劃疫苗。

《疫苗管理法》裡明示:住在中國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種免疫規劃疫苗的權利,履行接種免疫規劃疫苗的義務。政府免費向居民提供免疫規劃疫苗。

中國應該盡快明确:接種COVID-19疫苗,是一種義務

簡而言之,居民有義務接種免疫規劃疫苗。什麼叫義務?陶醫生就不必向各位家長解釋了吧。

有誰反對義務接種免疫規劃疫苗麼?反對者,後文就不必看了;贊成者,就繼續往下看。

OK,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頭鐵到反對《疫苗管理法》裡的義務接種免疫規劃疫苗條款吧。

于是,有人開始糾結:COVID-19疫苗算不算免疫規劃疫苗?這是個好問題。

目前,沒有任何檔案明示【COVID-19疫苗屬于免疫規劃疫苗】,有些人認為【COVID-19疫苗不屬于免疫規劃疫苗】,是以沒有義務接種。

然而,目前為止,凡是不屬于免疫規劃疫苗的疫苗,都為自費接種;凡是免疫規劃疫苗,都是免費接種。有些發達地區,有财力将一些全國範圍内自費的疫苗,納入當地的免費疫苗,這叫地方性免疫規劃疫苗。雖然不是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但也是免疫規劃疫苗。

用這個是否免費的實操原則來看,COVID-19疫苗目前全國範圍免費接種,這怎麼看都是無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之名,行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之實嘛。是以,有義務接種COVID-19疫苗,這個說法你能接受麼?

如果還在猶豫,我再爆一個猛料,讓你清醒地看到COVID-19疫苗的地位。

中國的《傳染病防治法》裡規定了三類法定傳染病,最烈性的是甲類傳染病,目前正式在編的隻有兩個,鼠疫和霍亂,曾經還有一個天花,但目前看是被消滅了(其實還沒有完全消滅,詳見:美實驗室驚現天花毒株,萬一洩露能殺死1/3地球人)。這三種病,在曆史上都是大名鼎鼎的劊子手,特别是鼠疫和天花,爆發的景象堪稱人間地獄。

天花通過接種疫苗消滅,鼠疫和霍亂也被控制在極低的發病水準,後兩者雖有疫苗,但主要是通過改善環境衛生/清潔飲水、抗生素和隔離救治這三大措施來實作疾病控制,沒有疫苗也無所謂。

中國應該盡快明确:接種COVID-19疫苗,是一種義務

比較雞肋的鼠疫疫苗

按《傳染病防治法》,甲類傳染病又被稱為強制管理傳染病,對病人、病原攜帶者的隔離、治療方式以及對疫點、疫區的處理等,均強制執行。

再來看看乙類和丙類傳染病,分别有27種和11種,包括:脊灰、乙腦、流腦、白喉、百日咳、麻疹、B肝、A肝、流行性腮腺炎、風疹等。

上面這些乙丙類傳染病,是不是很眼熟呢?

沒錯,針對這些病的疫苗,屬于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正常給孩子免費接種,特别提醒一下:孩子有義務接種這些免疫規劃疫苗。

國家衛健委于2020年1月20日宣布,COVID-19為乙類傳染病,但按甲類管理,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目前為止,COVID-19并未恢複按乙類傳染病管理。

中國應該盡快明确:接種COVID-19疫苗,是一種義務

那麼問題來了:

控制在極低發病水準的乙類丙類傳染病,其疫苗尚且義務接種,而一種最初重創中國、之後在全球流行導緻2.6億感染超500萬人死亡、輸入病毒屢次威脅中國、世衛組織宣布為全球公共衛生緊急事件的甲類強制管理傳染病,其疫苗已經在大規模免費接種,卻還在反複提自願接種,這難道不諷刺麼?

搗蛋鬼排排坐,重刑犯四處逛,這不匪夷所思麼?

陶醫生建議衛健委盡快更改措辭,明示COVID-19疫苗為義務接種,否則恐影響長遠的疫情防控工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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