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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人的文學

周作人:人的文學

文 \ 周作人

我們現在應該提倡的新文學,簡單的說一句,是“人的文學”。應該排斥的,便是反對的非人的文學。新舊這名稱,本來很不妥當,其實“太陽底下何嘗有新的東西?”思想道理,隻有是非,并無新舊。要說是新,也單是新發見的新,不是新發明的新。“新大陸”是在十五世紀中,被哥侖布發見,但這地面是古來早已存在。電是在十八世紀中,被弗蘭克林發見,但這物事也是古來早已存在。無非以前的人,不能知道,遇見哥侖布與弗蘭克林才把他看出罷了。真理的發見,也是如此。真理永遠存在,并無時間的限制,隻因我們自己愚昧,聞道太遲,離發見的時候尚近,是以稱他新。其實他原是極古的東西,正如新大陸同電一般,早在這宇宙之内,倘若将他當作新鮮果子、時式衣裳一樣看待,那便大錯了。譬如現在說“人的文學”,這一句話,豈不也像時髦。卻不知世上生了人,便同時生了人道。無奈世人無知,偏不肯體人類的意志,走這正路,卻迷入獸道鬼道裡去,旁皇了多年,才得出來。正如人在白晝時候,閉著眼亂闖,末後睜開眼睛,才曉得世上有這樣好陽光;其實太陽照臨,早已如此,已有了許多年代了。

歐洲關于這“人”的真理的發見,第一次是在十五世紀,于是出了宗教改革與文藝複興兩個結果。第二次成了法國大革命,第三次大約便是歐戰以後将來的未知事件了。女人與小兒的發見,卻遲至十九世紀,才有萌芽。古來女人的位置,不過是男子的器具與奴隸。中古時代,教會裡還曾讨論女子有無靈魂,算不算得一個人呢。小兒也隻是父母的所有品,又不認他是一個未長成的人,卻當他作具體而微的成人,是以又不知演了多少家庭的與教育的悲劇。自從茀羅培爾(Froebel)與戈特文(Godwin)夫人以後,才有光明出現。到了現在,造成兒童學與女子問題這兩大研究,可望長出極好的結果來。中國講到這類問題,卻須從頭做起,人的問題,從來未經解決,女人小兒更不必說了。如今第一步先從人說起生了四千餘年,現在卻還講人的意義,從新要發見“人”,去“辟人荒”,也是可笑的事。但老了再學,總比不學該勝一籌罷。我們希望從文學上起首,提倡一點人道主義思想,便是這個意思。

我們要說人的文學,須得先将這個人字,略加說明。我們所說的人,不是世間所謂“天地之性最貴”,或“圓顱方趾”的人。乃是說,“從動物進化的人類”。其中有兩個要點,(一)“從動物”進化的,(二)從動物“進化”的。

我們承認人是一種生物。他的生活現象,與别的動物并無不同,是以我們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應得完全滿足。凡有違反人性不自然的習慣制度,都應該排斥改正。

但我們又承認人是一種從動物進化的生物。他的内面生活,比别的動物更為複雜高深,而且逐漸向上,有能夠改造生活的力量。是以我們相信人類以動物的生活為生存的基礎,而其内面生活,卻漸與動物相遠,終能達到高上和平的境地。凡獸性的餘留,與古代禮法可以阻礙人性向上的發展者,也都應該排斥改正。

這兩個要點,換一句話說,便是人的靈肉二重的生活。古人的思想,以為人性有靈肉二進制,同時并存,永相沖突。肉的一面,是獸性的遺傳;靈的一面,是神性的發端。人生的目的,便偏重在發展這神性;其手段,便在滅了體質以救靈魂。是以古來宗教,大都厲行禁欲主義,有種種苦行,抵制人類的本能。一方面卻别有不顧靈魂的快樂派,隻願“死便埋我”。其實兩者都是趨于極端,不能說是人的正當生活。到了近世,才有人看出這靈肉本是一物的兩面,并非對抗的二進制。獸性與神性,合起來便隻是人性。英國十八世紀詩人勃萊克(Blake)在《天國與地獄的結婚》一篇中,說得最好: 

(一)人并無與靈魂分離的身體。因這所謂身體者,原止是五官所能見的一部分的靈魂。(二)力是唯一的生命,是從身體發生的。理就是力的外面的界。

(三)力是永久的悅樂。

他這話雖然略含神秘的氣味,但很能說出靈肉一緻的要義。我們所信的人類正當生活,便是這靈肉一緻的生活。所謂從動物進化的人,也便是指這靈肉一緻的人,無非用别一說法罷了。

這樣“人”的理想生活,應該怎樣呢?首先便是改良人類的關系。彼此都是人類,卻又各是人類的一個。是以須營一種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的生活。第一,關于物質的生活,應該各盡人力所及,取人事所需。換一句話,便是各人以心力的勞作,換得适當的衣食住與醫藥,能保持健康的生存。第二,關于道德的生活,應該以愛智信勇四事為基本道德,革除一切人道以下或人力以上的因襲的禮法,使人人能享自由真實的幸福生活。這種“人的”理想生活,實行起來,實于世上的人無一不利。富貴的人雖然覺得不免失去了他的所謂尊嚴,但他們是以得從非人的生活裡救出,成為完全的人,豈不是絕大的幸福麼?這真可說是二十世紀的新福音了。隻可惜知道的人還少,不能立地實行。是以我們的在文學上略略提倡,也稍盡我們家人類的意思。

但現在還須說明,我所說的人道主義,并非世間所謂“悲天憫人”或“博施濟衆”的慈善主義,乃是一種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這理由是,第一,人在人類中,正如森林中的一株樹木。森林盛了,各樹也都茂盛。但要森林盛,去仍非靠各樹各自茂盛不可。第二,個人夫妻類,就隻為人類中有了我,與我相關的緣故。墨子說,“夫妻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便是最透徹的話。上文所謂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正是這個意思,是以我說的人道主義,是從個人做起。要講人道,夫妻類,便須先使自己有人的資格,占得人的位置。耶稣說,“愛鄰如己”。如不先知自愛,怎能“如己”的愛别人呢?至于無我的愛,純粹的利他,我以為是不可能的。人為了所愛的人,或所信的主義,能夠有獻身的行為。若是割肉飼鷹,投身給餓虎吃,那是超人間的道德,不是人所能為的了。

用這人道主義為本,對于人生諸問題,加以記錄研究的文字,便謂之人的文學。其中又可以分作兩項,(一)是正面的,寫這理想生活,或人間上達的可能性;(二)是側面的,寫人的平常生活,或非人的生活,都很可以供研究之用。這類著作,分量最多,也最重要。因為我們可以是以明白人生實在的情狀,與理想生活比較出差異與改善的方法。這一類中寫非人的生活的文學,世間每每誤會,與非人的文學相溷,其實卻大有分别。譬如法國莫泊三(Maupassant)的小說《一生》(Une Vie),是寫人間獸欲的人的文學;中國的《肉蒲團》卻是非人的文學。俄國庫普林(Kuprin)的小說《坑》(Jama),是寫娼妓生活的人的文學;中國的《九尾龜》卻是非人的文學。這差別就隻在著作的态度不同。一個嚴肅,一個遊戲。一個希望人的生活,是以對于非人的生活,懷着悲哀或憤怒;一個安于非人的生活,是以對于非人的生活,感着滿足,又多帶些玩弄與挑撥的形迹。簡明說一句,人的文學與非人的文學的差別,便在著作的态度,是以人的生活為是呢,非人的生活為是呢這一點上。材料方法,别無關系。即如提倡女人殉葬--即殉節--的文章,表面上豈不說是“維持風教”;但強迫人自殺,正是非人的道德,是以也是非人的文學。中國文學中,人的文學本地極少。從儒教道教出來的文章,幾乎都不合格。現在我們單從純文學上舉例如:

(一)色情狂的淫書類

(二)迷信的鬼神書類(《封神榜》《西遊記》等)

(三)神仙書類(《綠野仙蹤》等)

(四)妖怪書類(《聊齋志異》《子不語》等)

(五)奴隸書類(甲種主題是皇帝狀元宰相,乙種主題是神聖的父與夫)

(六)強盜書類(《水浒》《七俠五義》《施公案》等)

(七)才子佳人書類(《三笑姻緣》等)

(八)下等諧谑書類(《笑林廣記》等)

(九)黑幕類

以上各種思想和合結晶的舊戲這幾類全是妨礙人性的生長,破壞人類的平和的東西,統應該排斥。這宗著作,在民族心理研究上,原都極有價值。在文藝批評上,也有幾種可以容許。但在主義上,一切都該排斥。倘若懂得道理,識力已定的人,自然不妨去看。如能研究批評,便于世間更為有益,我們也極歡迎。

人的文學,當以人的道德為本,這道德問題方面很廣,一時不能細說。現在隻就文學關系上,略舉幾項。譬如兩性的愛,我們對于這事,有兩個主張:

(一)是男女兩本位的平等。

(二)是戀愛的結婚。

世間著作,有發揮這意思的,便是絕好的人的文學。如諾威伊孛然(Ibsen)的戲劇《娜拉》(Et Dukkehjem)《海女》(Fruen fra Havet),俄國托爾斯泰(Tolstoj)的小說Anna Karenina,英國哈兌(Hardy)的小說《台斯》(Tess)等就是。戀愛起原,據芬闌學者威思德馬克(Westermarch)說,由于“人的對于我快樂者的愛好”。卻又如奧國盧闿(Lucke)說,因多年甚的進化,漸變了高上的感情。是以真實的愛與兩性的生活,也須有靈肉二重的一緻。但因為現世社會境勢所迫,以緻偏于一面的,不免極多。這便須根據人道主義的思想,加以記錄研究。卻又不可将這樣生活,當作幸福或神聖,贊美提倡。中國的色情狂的淫書,不必說了。舊基督教的禁欲主義的思想,我也不能承認他為是。又如俄國陀思妥也夫斯奇(Dostojevskij)是偉大的人道主義作家。但他在一部小說中,說一男人愛一女子,後來女子愛了别人,他卻竭力斡旋,使他們能夠配合。陀思妥也夫斯奇自己,雖然言行竟是一緻,但我們總不能承認這種種行為,是在人情以内,人力以外,是以不願提倡。又如印度詩人泰戈爾(Tagore)做的小說,時時頌揚東方思想。有一篇記一寡婦的生活,描寫對的“心的撒提(Suttee)”(撒提是印度古話,指寡婦與她丈夫的屍體一同焚化的習俗),又一篇說一男人棄了他的妻子,在英國别娶,他的妻子,還典賣了金珠寶玉,永遠的接濟他。一個人如有身心的自由,以自由選擇,與人結了愛,遇着生死的别離,發生自己犧牲的行為,這原是可以稱道的事。但須全然出于自由意志,與被專制的因襲禮法逼成的動作,不能并為一談。印度人身的撒提,世間都知道是一種非人道的習俗,近來已被英國禁止。至于人心的撒提,便隻是一種變相。一是死刑,一是終身監禁。照中國說,一是殉節,一是守節,原來撒提這字,據說在梵文,便正是節婦的意思。印度女子被“撒提”了幾千年,便養成了這一種畸形的貞順之德。講東方化的,以為是國粹,其實隻是不自然的制度習慣的惡果。譬如中國人磕頭慣了,見了人便無端的要請安拱手作揖,大有非跪不可之意,這能說是他的謙和美德麼?我們見了這種畸形的所謂道德,正如見了塞在壇子裡養大的、身子像羅蔔形狀的人,隻感着恐怖嫌惡悲哀憤怒種種感情,快不該将他提倡,拿他賞贊。

其次如親子的愛。古人說,父母子女的愛情,是“本于天性”,這話說得最好。因他本來是天性的愛,是以用不着那些人為的束縛,妨害他的生長。假如有人說,父母生子,全由私欲,世間或要說他不道。今将他改作由于天性,便極适當。照生物現象看來,父母生子,正是自然的意志。有了性的生活,自然有生命的延續,與哺乳的努力,這是動物無不如此。到了人類,對于戀愛的融合,自我的延長,更有意識,是以親子的關系,尤為濃厚。近時識者所說兒童的權利,與父母的義務,便即據這天然的道理推演而出,并非時新的東西。至于世間無知的父母,将子女當作所有品,牛馬一般養育,以為養大以後,可以随便喚他騎他,那便是退化的謬誤思想。英國教育家戈思德(Gorst)稱他們為“猿類之不肖子”,正不為過。日本津田左右吉著《文學上國民思想的研究》卷一說,“不以親子的愛情為本的孝行觀念,又與祖先為子孫而生存的生物學的普遍事實,人為将來而努力的人間社會的實際狀态,俱相違反,卻認作子孫為祖先而生存,如此道德中,顯然含有不自然的分子”。祖先為子孫而生存,是以父母理應愛重子女,子女也就應該愛敬父母。這是自然的事實,也便是天性。文學上說這親子的愛的,希臘诃美羅斯(Homeros)史詩《伊理亞斯》(Ilias)與歐裡畢兌斯(Euripides)悲劇《德羅夜兌斯》(Troiades)中,說赫克多爾(Hektor)夫婦與兒子的死别的兩節,在古文學中,最為美妙。近來諾威伊孛然的《群鬼》(Gengangere),德國士兌曼(Sudemann)的戲劇《故鄉》(Heimat),俄國都介涅夫(Turgenjev)的小說《父子》(Ottsy idjeti)等,都很可以供我們的研究。至于郭巨埋兒、丁蘭刻木那一類殘忍迷信的行為,當然不應再行贊揚提倡。割股一事,尚是魔術與食人風俗的遺留,自然算不得道德,不必再叫他混入文學裡,更不消說了。

照上文所說,我們應該提倡與排斥的文學,大緻可以明白了。但關于古今中外這一件事上,還須追加一句說明,才可免了誤會。我們對于主義相反的文學,并非如胡緻堂或乾隆做史論,單依自己的成見,将古今人物排頭罵例。我們立論,應抱定“時代”這一個觀念,又将批評與主張,分作兩事。批評古人的著作,便認定他們的時代,給他一個正直的評價,相應的位置。至于宣傳我們的主張,也認定我們的時代,不能與相反的意見通融讓步,唯有排斥的一條方法。譬如原始時代,本來隻有原始思想,行魔術食人的人,那便隻得将他捉住,送進精神病院去了。其次,對于中外這個問題,我們也隻須抱定時代這一個觀念,不必再劃出什麼别的界限。地理上曆史上,原有種種不同,但世界交通便了,空氣流通也快了,人類可望逐漸接近,同一時代的人,便可相并存在。機關是個我,總數是個人。不必自以為與衆不同,道德第一,劃出許多畛域。因為人總與人類相關,彼此一樣,是以張三李四受苦,與彼得約翰受苦,要說與我無關,便一樣無關,說與我相關,也一樣相關。仔細說,便隻為我與張三李四或彼得約翰雖姓名不同,籍貫不同,但同是人類之一,同具感覺性情。他以為苦的,在我也必以為苦。這苦會降在他身上,也未必不能降在我的身上。因為人類的運命是同一的,是以我要顧慮我的運命,便同時須顧慮人類共同的運命。是以我們隻能說時代,不能分中外。我們偶有創作,自然偏于見聞較确的中國一方面,其餘大多數都還須紹介譯述外國的著作,擴大讀者的精神,眼裡看見了世界的人類,養成人的道德,實作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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