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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美潔︱光祿寺的茶湯

作者:澎湃新聞
徐美潔︱光祿寺的茶湯

皇帝就一定吃得好嗎?那可說不準。光祿寺一年花費三十六萬,但落到皇帝頭上,也就是個小鄉紳糟老頭的待遇,嘉靖皇帝免不了抱怨:“今無論祖宗時,兩宮大分盡省,妃嫔僅十餘,宮中罷宴設二十年矣。朕日用膳品皆下料,無堪禦者。”(餘繼登:《皇明典故紀聞》卷十七)真不知道他們給皇帝吃的是些什麼陳芝麻爛谷子,害人家說出“下料”這樣的詞。

明代光祿寺劣迹斑斑,可不是一時的事。皇帝的夥食不上心,招待外賓就更要克扣了,有官員向皇帝投訴:“朔望見辭酒飯甚為菲薄,每碟肉不過數兩,而骨居其半;飯皆生冷,酒多摻水而淡薄無味,……安南、北韓知禮之邦,豈不譏笑?”(馬文升:《題振肅風紀裨益治道事》,《名臣經濟錄》卷五)冷飯淡酒,不是待客之道,文官怕的是被鄰邦恥笑了去。但光祿寺的茶湯,倒是批評不得的,皇帝也不過是發發牢騷了事。

嘉靖七年(1528),京城出現了“京師十可笑”的民謠,說的是:“光祿寺茶湯,太醫院藥方。神樂觀祈禳,武庫司刀槍。管繕司作場,養濟院衣糧。教坊司婆娘,都察院憲綱。國子監學堂,翰林院文章。”(褚人獲:《堅瓠集》十集)帝國這些最高檔、最專業的機構,做的事既不高檔也不專業,成了名不符實的“十可笑”。而光祿寺茶湯,則位居榜首,可知其口碑。有好事者把這“十可笑”寫成大字報,貼到了朝堂上。那些被“光祿寺茶湯”粗暴對待的小官吏,本意或許是嘲諷,或許也想借嘲諷造點輿論,以便碟子裡的肉多上幾兩,冷飯變成熱飯。但事情卻無意間變複雜了。

首先,明朝廷最讨厭匿名文書,《皇明通紀法律全傳》:“永樂元年閏十一月,禁匿名文書。”(卷十四)可能是永樂初政,大家對政權更替有異見,是以匿名文書開始流行起來,而禁止一件事呢,正表明這件事正在流行或失去控制。自此以後,匿名文書被抓的話,一般都是以“妖言”重罪論處。如同書卷十九:“正統十一年二月,錦衣衛卒王永為匿名文書數太監王振罪惡,揭于通衢及振侄王山家。輯事者得之,刑部論以妖言斬。”天順八年三月,朝廷又重申匿名文書皆處死罪的律例(《明憲宗實錄》卷一)。

是以嘉靖七年的這個“十可笑”,首先被當政者認為是針對自己的執政與管理能力,彼時張骢、桂萼因“大禮議”進内閣,身處漩渦,面對異己十分敏感;加之有成例,定下的調子就是“妖言罪”。于是派出錦衣衛千餘四處捕人,後來逮定席瑤等十餘名,就要論斬。還好當時的刑部尚書胡世甯清直正廉,說這些年輕官吏,隻是調皮心态下傳播市井笑話,并非始作俑者,定性從對抗政權回到言行不謹,事态降級,以徒杖之刑了結。

光祿寺茶湯是涼薄,但對奢侈浪費卻一點辦法也沒有。這本來也是名不符實“專業機構”的一體兩面,正經花費沒有,“不正經”花費卻層出不窮。明武宗最是一個胡鬧的皇帝,他愛養畫眉鳥,每天要光祿寺殺數十頭鵝,取鵝腦來喂他的畫眉。光祿寺丞楊伯玉勸谏說民窮财困,不可如此。武宗大怒,派中官去責問,又罰其囚衣跪午門外,大太監劉瑾還親自跑去罵他“窮措大”(張鼐:《寶日堂初集》卷二十三),最後被貶去做隰州同知。可見光祿寺的茶湯還真不好管,皇帝要用,太監要拿,廚役要偷,奈得了他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