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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时代:从“治罪”到“治理”有多远?

作者:南方周末
轻罪时代:从“治罪”到“治理”有多远?

轻罪时代,危险驾驶罪已成为“第一大罪”, 其中发案率最高的是“醉驾”。图为2023年7月24日晚,浙江省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在查酒驾。(人民视觉供图)

办结一个轻罪案子需要多长时间?在四川省盐边县检察院,可能只要10天左右。

盐边县检察院一位院领导表示,以前办理一个醉酒驾驶的案子,一般公安机关侦查一两个月、检察院审查一个月,法院花一两月判决。如果遇上强制措施是取保候审的案子,需要的时间可能更长。

办案时限能缩短,在于当地对轻罪案件的办理时间做了严格规定。2023年7月20日,盐边县检察院联合当地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和司法局会签了一份意见,对侦查、审查和审判三阶段的用时都做了要求。

在该院领导看来,这是应对近年来轻罪案件显著增多的一种尝试。

法律对何为“轻罪”并无明确规定,但实务界普遍认为,刑期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为轻罪案件。最高检和最高法多次公开提到,刑案中逾八成为轻罪案件。

有学者断言,中国已迈入轻罪时代。2024年,“轻罪治理”首次被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最高检明确提出,2024年要推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诉慎押。”

此前,地方已先行一步,探索如何处置大量的触犯轻罪的公民。 2022年起,多地司法机关成立了轻微刑案速裁中心,2024年后,市、县级轻罪治理中心加速成立。

简化程序、缩短办案时限是最为普遍的尝试。学界和实务界关心的下一个问题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之外,预防犯罪、诉源治理能否真正实现?

平均开庭时间:5-10分钟

设立在盐边县公安局的轻微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于2023年4月开始试运行,它与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只有一墙之隔。

墙的这边是隶属于公安机关的询问室、“五项常规”体检室、心理疏导室、矛盾纠纷调解室,那边则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法援值班律师办公室和速裁法庭等。也就是说, 在同一个地方,就可以走完侦查、审查和审判三个流程。

盐边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就在这里办理过一起“特殊”的盗窃案——小偷与被害人曾是男女朋友。

2019年,湖南籍的龚某在攀枝花市务工期间与一女性确立了恋爱关系,他的微信支付还绑定了对方的银行卡。两年后,二人分手。因家人患病、经济困难,回到湖南的龚某陆续从女方卡上刷走四千三百多元。2023年5月,女方发现后报案。同月18日,龚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盐边县公安局刑拘。

县公安局将案件移交到县检察院,考虑到案件性质轻微,当事人家庭困难,母亲还瘫痪在床需要照顾,往返路途遥远十分不便等因素,当日就对龚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盗窃案听着似乎有些严重,但针对个案来看,龚某已经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双方矛盾已经化解了。”该检察院院领导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像这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情节轻微、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交代、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就会进入到当地的“轻罪案件”办理流程中,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和审判的用时都会大大缩短。

设立“一站式”办案中心的初衷是兼顾便民与高效。若按照以往的方式来办理龚某盗窃案,“他需要先在公安部门跑,接着去检察院办取保、签字,可能一个案子要花上三四个月,要从湖南来回七八趟,说不定路费都超过盗窃金额。” 那位院领导说。

在设立“一站式”办案中心后,2023年7月20日,盐边县检察院和当地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和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轻微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侦查取证阶段,公安机关应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后5日内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应在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若是要提起公诉,法院要在受理后7日内办结。

这套机制运行一年后,最直观的体现是,办理的170多起轻罪速裁案件中,平均办案时长缩短到10-15个工作日,轻罪速裁案件的平均开庭时间为5-10分钟。

“和重罪相比,轻罪案件更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或可预性,这种大规模的犯罪,社会管理和治理肯定是存在一定漏洞。”盐边县检察院领导表示,他们下一步要从办案中发现的规律或问题来促进社会治理,从轻罪案件的“治罪”过渡到“治理”。

升级

2023年后,一些地方已经尝试这种过渡,部分刑事案件速裁中心升级为“轻罪治理中心”。当年9月,徐州睢宁县刑事案件速裁中心就率先转身。

步入2024年,各地的轻罪治理改革探索明显提速,沈阳、武汉、诸暨等多地纷纷成立了轻罪治理中心。

简而概之,速裁中心侧重于改善轻罪案件的办理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而治理中心会在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如何预防犯罪发生。

2024年2月1日,贵州安顺西秀区检察院联合当地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挂牌成立“西秀区轻罪治理中心”,同时也设立了全省首家轻罪治理法庭 。

设立一个月后,西秀区轻罪治理中心就办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

陈某在自家地里干农活时焚烧秸秆,不慎引发了山林火灾,造成大片森林被烧毁,被毁林地面积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

在这起案件中,西秀区轻罪治理中心会将社会志愿服务与“相对不起诉”结合。按照刑诉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定处罚或者免予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具体来说,就是给犯罪嫌疑人留一段时间进行公益履职,作为是否起诉的参考。

例如,“让他做护林员、在失火高发区站岗值守、记录打卡。让他的履职时间所创造的价值和他造成的生态损害,能在性质上相对匹配”,同时,林业部门会监管履职情况,检察机关也会检查。

西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罗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这个过程中会考量犯罪的性质、情节、手段、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后如何弥补、是否悔罪等方面,“不要因一个案件毁了一个家庭,能够依法从宽的,还是应当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除了公益履职不起诉外,对于犯罪不追究刑责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人,检察机关会根据“行刑衔接”的规定,把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人员移交行政机关处理,,“因为轻罪也是犯罪,要避免犯罪后既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又不承担社会公益履职或行政处罚的司法悖论。”

安顺西秀区轻罪中心成立两个月以来,已经办结五十多起轻罪案件。目前案件主要集中在失火、非法捕捞、小额盗窃、利用网络赌场和危险驾驶这五类。

罗鹏表示,目前虽然在探索阶段,“但这种繁简分流的方式的确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让办重罪案件的检察官有充足的时间办案。”

法网越织越密

基于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轻罪案件上升的变化趋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认为,2013 年可以称为轻罪时代的元年。

南方周末记者梳理《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近十年的数据发现,2013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被告人数占比首次超过八成,此后除2017年外,这一数据始终维持在85%左右。这意味着,轻罪已经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而卢建平的依据也正是“ 三年以下刑罚占比超过 80% 为重要节点”。

刑事犯罪结构中轻罪和重罪的比例之所以变化,与社会发展离不开关系。

在便利店自助购物时漏扫商品、帮熟人接受一笔转款,或饮酒后挪车,这些生活中不经意的失误,往往能触犯法网、遭受刑罚。“这与我们的社会治理加强有关,例如处处实名制、电子监控的布设,轻微的犯罪容易被发现。”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刑法已呈现犯罪圈扩张的趋势。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危险驾驶罪后,法网越织越密。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等14个罪名,《刑法修正案(十)》增加侮辱国歌行为入刑,截至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新设的35个罪名中,六成为轻罪,对应的刑罚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与罪名同时增长的是案件数。随着近几年公安机关加大打击电诈力度,帮信罪案件猛增。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帮信罪近13万人,同比上升超8倍,居各类刑事案件的第三位。

此外,单以危险驾驶罪为例,近年来每年的案件数量均在30万左右,已成为“第一大罪”。 其中,发案率最高的是“醉驾”。据最高法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是9万多件,居当年刑案数量的第三位。到2019年,案件数量增加到31.9万件,超过盗窃罪,居刑事犯罪之首。

在2013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及,醉驾案件在所有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畸高,在有些基层法院占到了1/5甚至更高,司法资源过多地用于醉驾案件的处理上,进而影响对一些严重犯罪的打击。

2020 年 10 月 15 日,时任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时表示,过去十年,中国的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占比从54.4%上升至83.2%,而起诉的严重暴力犯罪人员则从16.2万人下降至6万人。

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数据也能印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3年,涉嫌故意杀人的立案数有10640件,涉嫌故意伤害有161910件,但到2022年,这两项数据近乎“腰斩”,分别减少至5293件和73212件。

轻罪时代:从“治罪”到“治理”有多远?

2024年3月,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轻罪治理中心在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正式挂牌成立。(图片来源:贵州长安网)

“出罪”

犯罪结构上轻重罪比例的变化,呼唤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

实践中,司法机关早已意识到轻罪激增带来的问题。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观察,在宏观层面上,对轻罪治理的规划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实体出罪,一是程序出罪。

简单来讲,就是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来细化法律规定,提高入罪的标准。同时,检察机关积极适用不起诉权。

近年来,多地已调整了“醉驾”入刑的门槛。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先后出台关于醉驾案件办理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明确,部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到了2023年12月18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新规规定,对于原先“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入罪标准,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诉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这里的酒精含量标准没有变,但已经表明达到这一标准不必定需要立案。”张建伟对南方周末记者解读。

新规还增设了一些出罪的情形,包括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醉驾的;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醉驾,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前述院领导也表示,他们目前办理醉驾案件时,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醉驾,一般不作为犯罪来处理,但一旦上了150,会判处自由刑,“哪怕关一个月也比一天不关对醉驾者的触动要大。”

对帮信罪,司法态度也有相似的变化。

2022年3月22日,“两高”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尤其是被胁迫或蒙骗出售本人名下手机卡、信用卡,违法所得、涉案数额较少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同年12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规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不再由刑法进行处罚。

除了实体出罪外,在刑事诉讼程序上,近些年,司法机关也对轻罪作出回应。

自2021年4月,由最高检主推的“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被视为主要应用于轻罪场景的顶层设计。此后,历经三次修正,刑诉法也为“少捕慎诉慎押”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增设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明确了适用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特殊诉讼程序——速裁程序。

这在安顺市西秀区轻罪治理中心的办案机制中也有所体现。

比如,对于轻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强制措施,罗鹏表示,需要综合评估包括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矛盾是否解决、经济损失是否得到弥补等因素。

如果案件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且不存在干扰诉讼的可能性,就没有必要使用羁押措施,“像失火案中,若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或进行生态修复,可以减少适用羁押措施的必要性。”

此外,如果轻罪案件最终决定要起诉,罗鹏表示,他们会在移送法院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同时标注“轻罪案件”。对于轻罪案件,法院可以集中开庭、当庭宣判,并当庭送达法律文书,“以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体现轻罪案件应有的处理特点。”

疑问

尽管实务界多以刑期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为轻罪,但实际上,“何为轻罪、何为重罪?刑法上并无明文规定。”院领导表示,基层实际上还是有点困惑。

例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法定刑,还是宣告刑?这两者的关系堪比指导价与成交价,法定刑是刑法对某类罪名规定的量刑幅度,而宣告刑则是法院对某个具体案件的被告人判处的刑罚。

不同的划分标准,影响着轻罪的范围。若以宣告刑为准,那么轻罪圈则可以包含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具有多个量刑档次的罪名。

除此之外,在轻罪案件的程序上,部分检察官也存在困惑:审前羁押强制措施的社会危险性应如何把握?

多名基层检察官表示,近些年,羁押率已成为他们工作中的中性评价指标,这意味着他们不必追求高羁押率。但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会面临司法责任风险。

黔西北地区某市级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果取保候审案件的当事人跑了,或者当事人取保又被判处实刑后,存在难以送进看守所的情形,这时法院就会给检察机关施加压力,“那以后就是诉前尽量不要取保,尽量要羁押”,一名省级检察院检察官说。

不羁押,有风险;羁押多了,又与“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相违背。实践中,“少捕慎诉慎押”还存在异化的情形。

在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勇代理的一些轻罪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成为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谈判的筹码,只有当事人认罪认罚,才会取保候审。“有些当事人出于尽快摆脱羁押状态的目的,往往就违心地认罪认罚。然而,一旦当事人认罪认罚,后续再作无罪辩护就困难了,效果也会差很多。”秦勇说。

轻罪时代已经来临。但在实务界,关于轻罪治理,疑问还有很多。

一名省级检察院检察官的困惑是:轻罪行为发生后,司法机关再介入、分流和惩处,但犯罪已经发生了,这能否称之为“治理”?

而那名市级检察院检察官也提到,仍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判他一个月拘役或者缓刑,似乎对他没有任何触动,他觉得无所谓,反正只要不被关起来就行。”

在那名省级检察院检察官看来,目前的轻罪治理只是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上的调整,真正的着力点应当在于社会综合配套的治理,“动用社会政策而非刑法,去治理和预防犯罪。”

一些犯罪与周围自然环境和生活习俗有关。盐边县检察院院领导介绍,除“醉驾”外,当地的轻罪案件以非法持枪案居多,原因有两点:一是当地还有不少农民住在山上,担心野猪出没,农民会自己焊接加工射钉枪来防身;二是受地方风俗影响,“有的地方死了人,他们会朝天开上两枪。”

那位院领导认为,“这种情形下,要想从源头预防犯罪,还是需要联合多个部门一起治理。”

北京市检察机关治理“超市盗”的过程或许能提供一个样本。

“超市盗”,是指部分人在自助结账时不扫条码、盗窃超市商品的情况。近几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就发现“超市盗”案件不断攀升。仅2019年至2021年,案件数从159件飙升至1101件。

北京市检察机关分析,原因在于,各类商超相继推出顾客自助结账等新型经营模式,在提高购物效率、节省人力成本的同时,客观上也导致很多人故意不扫码,造成盗窃案件的数量攀升。

之后,北京市检察机关向多家商超发放检察建议,规范收款谅解流程,防止赔偿环节滋生犯罪。有的商超不理解:顾客犯罪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哲向他们解释:“要想从不能偷变成不敢偷,再到不想偷,是一个逐步从他律向自律过渡的培养过程,商超企业是重要的一环。”

刘哲在《轻罪治理50讲》一书中介绍了这一过程,他写道:就像一条马路没有红绿灯,交通事故必然会增加,重建他律规则,才能真正预防犯罪。

南方周末记者 陈怡帆

责编 钱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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