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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作者:古籍

编者按:著名书画鉴定家、书画家傅申先生于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凌晨在杭州富阳逝世,享年八十八岁。傅申先生致力于中国书画鉴定以及中国古代美术史、中国书法的研究,其中对唐代怀素《自序帖》、宋代米芾《研山铭》、元代黄公望《富春山居图》以及近现代张大千的研究,引起了学界的极大重视。傅申先生的去世,是中国书法界的一大损失,《中国书法》特刊傅申先生《确证台北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一文以示悼念。

关于怀素《自叙帖》的真伪争议由来已久。二十世纪以来,从张衡、启功、徐邦达所持的“宋人伪本说”,到中国台北李郁周的“明人临本说”之后,傅申又根据日本流传的怀素《自叙帖》残卷照片,结合自己多年来的研究,认为中国台北故宫收藏的《自叙帖》墨迹实为北宋年间的“映写本”,提出了自己的新观点。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傅申一、引言

中国台北故宫所藏清宫传来的名迹——怀素《自叙帖》,其圆劲的线条、飞舞的字形、与此相得益彰的诗文内容、精彩的宋明人题跋、悠久的流传历史、历代深远的影响,更借着现代影印放大的技术及媒体的宣传,已经深植人心等等,共同形塑成它不朽的形象。

然而自一九三〇年代以来的七十年中,书学界特别自一九八〇年代以来的二十余年中,众多学者参与《自叙帖》的真伪辩。特别是中国台湾学界在过去两三年中更是沸沸扬扬,辩论火热,所以书法界对《故宫墨迹本自叙帖》是真?是摹?是伪?是明人摹?是文彭摹?等等大都也耳热能详,不以为怪也不以为忤!

笔者在最后阶段的二〇〇四年十月前也无端参与辩论,至今欲罢不能!当初参与辩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不能认同“帖摹跋伪”“文彭一手所摹”以及墨迹本与刻本关系混淆等三个论点,而提出了《自叙帖》是“写本”和“非文彭所摹”,“宋明人跋皆真”以及《故宫本》为《水镜堂本》母本的论点。至于对《自叙帖》的真伪并没有定论,只说“写本”,虽有“真迹”的可能,但也不排除“临本”和“仿本”的可能,并认为将来的高科技也只能辨伪不能鉴真。最后提出《故宫本》的断代,其下限为北宋末年。这样的结论,虽不能令人满意,但在当时确实认为《故宫本》的真伪问题,将会是永久的“悬案”,正是属于古书画中永远无解的一类。

然而,出乎笔者个人所料,竟然因为马成名兄提供了一件七十年前日本复印的《自叙帖》残卷(以下简称《流日半卷本》),让笔者投入了新的研究,结果令笔者自己也惊讶地发现这件在故宫属于限展级,书法界和文化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驰名国际的《故宫本怀素自叙帖》墨迹大卷,竟然与“流日半卷本”有“双胞案”问题,然这个“双胞案”由于无法分出优劣以及其他诸多因素,所以不能用一般“一真一伪”或“二者俱真”来解释,而是二者同出一手的“二者俱伪”的复制状况,因此《故宫本》非但是不可能,而且绝对不是怀素的亲笔真迹!在研究中竟然得出这样的结论,至少对笔者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甚至在笔者个人的心境上也颇为犹豫,是否或何时将此研究结论公诸于世?并且一再检讨此一结论的正确性、可信度与不可逆性,以免贸然制造不必要的风波和围剿,也破坏大众对这件名迹尚还抱有“怀素真迹”的憧憬和崇敬!但是笔者往复推敲,自以为掌握了不可逆的论据和物证,只有冒天下之大不讳,“让证据来说话”!但是,否定其为怀素亲笔,并不全盘否定其价值,除了卷后十余则价值连城的题跋不论,主要还是借由《故宫本》的存在,吾人方能想像一卷更为精彩自在的怀素《自叙帖》真迹,并借此建构唐代的狂草史!这就足以构成《故宫本》的重要性和国宝的地位了!

此文一出,必有异议。笔者期待,不论读者对笔者的推论持肯定或否定的意见,都希望有所指教。因为一般的辩论都只会听到反方的声音,就以为反方是多数,那会对事实的真相产生不正确和不良的误导。

二、宋元流传数本怀素《自叙帖》

《故宫本自叙帖》之所以在近二十多年中不断引起真伪论辩,有其历史原因:那就是自宋元以来的著录与记述中,就有众多复本流传的事实。

吾人无从得知怀素一生中写过一本或数本《自叙帖》,但在北宋到元代,怀素《自叙帖》颇被鉴藏家记录,故见于各种文字者皆有多本,其实际状况只能从以下文字资料中略窥其传本复杂状况的一二。

(一)北宋至少五本《自叙帖》

根据米芾(一〇五一—一一〇七)的记载,先是在其《宝章待访录》中听闻:“唐僧怀素《自叙》在朝奉郎苏液处。”后转在苏泌处又目睹原件:“怀素《自叙》在湖北运判承议郎苏泌处,前一纸破碎不存,其父舜钦补之。”[1]这明确说明了是有苏舜钦补书前一纸的本子。

据米芾《书史》另记有苏沂摹本:“苏沂摹怀素《自叙帖》,尝归余家,今归吾友李镦,一如真迹。”[2]知当时有苏沂摹本传世。

米芾亲见苏舜钦(一〇〇八—一〇四八)补书本于苏泌处,今传刻本中,唯有据南宋淳熙时刻石,在清嘉庆六年(一八〇一)谢希曾翻刻的《契兰堂帖》有舜钦跋,因此今人据此迳称《契兰堂本》为苏泌本,事实如何,尚待求证。

根据《台北故宫墨迹卷怀素自叙帖》后,绍兴二年(一一三二)曾纡的题跋,当时传世的《自叙帖》共有三本:

一在蜀中石阳(扬)休家,黄鲁直以鱼笺临数本者也;一在冯当世家,后归上方;一在苏子美家,此本是也。

至少曾纡所题之原本是苏子美(舜钦)家藏本。

在文徵明跋水镜堂刻本中又曾提及另一本:

“黄长睿东观余论有题唐通叟所藏自叙,亦云南唐集贤所畜。”黄长睿即黄伯思(一〇七九—一一一八),亦为北宋人,唐通叟即唐慤。但查黄伯思原文有“此卷真迹,岂江南集贤所蓄书乎?”既是疑问句,可见该本并无南唐印,故知是另一本。

归纳米芾、曾纡、黄伯思之言,得知北宋时至少有以下几本:

1.苏舜钦补书本,传长子苏泌(米芾目睹)。

2.苏沂摹本(米芾曾藏)。

3.蜀中石扬休本(曾纡所记,黄庭坚据此作临本数本)。

4.冯当世(京)本,入北宋内府(曾纡所记)。

5.唐慤(号通叟)本(有黄伯思题跋,据文徵明跋)。

以上只是目前查到的资料故知北宋时至少有以上五本。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故宫本自叙帖》第六十五行至九十四行与《流日半卷本》同出一手☆《流日半卷本》仅存此三纸三十行,与《故宫本》同出一手,为“双胞本”。从1935年日本卷装珂罗版翻印,故底色与《故宫本》大异☆《契兰堂本》之祖本与以上二墨迹同出一手,合为“三胞本”(二)元代数本《自叙帖》

怀素《自叙帖》到了元代似乎更复杂了,先后有王恽和袁桷的记载。王恽所见所闻如下:

1.王恽(一二二七—一三〇二)《跋手临怀素自叙帖》中记有三本,一真二伪:

a.世传怀素《自叙帖》有数本。刘御史文季云:“昔吾从祖河东君所藏本最佳,后有苏才翁跋云:‘前纸糜溃,亲为装裱,且为补书,不自愧其糠粃也’,有杜祁公题云。”

b.“北渡后,观金城韩侯及秘府所收,具无苏、杜二公题跋,似亦非长沙真笔。”

c.“至元辛亥(一二七一)秋九月晦,余谒姚公出示太保刘公(秉忠)家藏帖,前三十三字亦云子美补亡。”[3]

按a条所云该本同时有苏才翁(子美)及杜祁公(衍)题。即兼淳熙刻石的祖本及台北故宫本的苏、杜二跋叫条二本俱无跋,似非真。c条亦有苏氏补书,知元时仅王恽所记苏氏补书不止一本。

2.袁桷(一二六七—一三二七)《跋怀素自叙帖》中亦记有数本:

《自叙》墨迹,具有苏子美补字,凡见数本。……然子美所补皆同,殆不可晓,善鉴者终莫能次其后先。[4]

袁氏所见数本,最奇的是都有苏子美补字,而且难分先后优劣!

再有元人胡祗遹(一二二七—一二九五)《题怀素自叙帖》有云:

怀素《自叙帖》,余所见凡五、六本,帖书如出一笔。[5]

以上宋元人所记,都是墨迹本(刻本暂且不论,如汴京内府将作监刻石等),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数本皆有苏子美补书!或所见五、六本,如出一手!笔者在《书法鉴定——兼怀素自叙帖临床诊断》(以下简称《书法鉴定》)一书中曾说:

若三本都有苏舜钦的补字,则诚如笔者所云:苏氏为了练习前六行,于是反覆临摹以求补书逼肖,这些就是当时的副产品。[6]

今日距元代的袁桷将近七百年,吾人无缘得见袁氏所见苏氏补书本。在存世怀素《自叙帖》中,大家熟知的《故宫墨迹本》中,其卷首第一纸六行三十四字不缺(前王恽误计三十三字),卷后虽无苏子美跋,一般认为是苏子美补书本,但尚待证实。据此所刻的《水镜堂本》有孙沐跋本和沈铭彝本已为学者所讨论。[7]

《契兰堂本自叙帖》则为启功先生介绍讨论为世熟知,此为清人吴门谢希曾于嘉庆六年(一八〇一)据唐荆川(一五〇七—一五六〇)藏的淳熙(一一七四—一一八九)刻石宋搨本所翻刻,此本保留了著名的苏舜钦补书跋语:

此素师《自叙》,前一纸糜溃不可缀缉,仆因书以补之,极愧糠粃也。庆历八年九月十四日苏舜钦亲装且补其前也。

如果此则跋文确实是淳熙刻石时母本的原跋,则一般相信这是苏氏补书题记的原本。(因为启功曾记明人翻刻《淳熙秘阁续帖》中有一本没有南唐押尾和苏舜钦跋)若与米芾的记载相扣合,则可称其母本原即苏泌本,也就是说《契兰堂本》是苏泌本的重刻本。

照说苏泌本若是苏子美补书的原本,则除了前六行补书之外,其后自第七行起的《自叙帖》当是苏子美眼中的怀素真迹,可是究竟哪一本才真是苏泌本和苏子美的补书本?这一本尚存世吗?传世的又是什么本子?

三、《流日半卷本》及其流传史

启功先生在介绍《契兰堂本自叙帖》时的《论怀素自叙帖》一文末列举其所知其他《自叙帖》的本子,其中之一即为:“日本影印半卷摹本墨迹”[8](以下简称《流日半卷本》或《流日本》。)

在同书启老上文之后,又有胡云复《唐怀素草书自叙帖介绍》一文,在文末也重提此本:

又有半卷归于日本收藏家,曾有影印本。[9]

可见启、胡二位均知有此本,甚至见过此本。而笔者直至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去中国台北富邦大厦参观佳士得该年春拍预展,看完了没有展挂出来的册页和手卷时,佳士得中国书画部主任马成名兄特别向笔者出示其所得的该卷影印本。该影印本是一九三五年的复制品,是当年收藏者的精印本。外签应是日本汉学家长尾甲(一八六四—一九四二)的手笔。

乍看之下,即对此卷书迹的形神与《故宫本自叙帖》逼似的程度惊异万分,当即恳请成名兄返港后复印一份作为研究之用。春拍竣事,成名兄果真不负所托寄来影印本,以下是比勘和研究的初步心得。出版前成名兄又寄来该影印卷的光盘,得以向读者提供最佳图版。

(一)此卷仅存三纸三十行及南宋二跋

此卷虽被称为“半卷”,但仅存三纸,同(故宫本)的第八、第九、第十等三纸,从第六十五行到九十四行为止,共三十行一百七十八字,占全卷一百二十六行七百〇一字的四分之一,首尾皆佚缺,其纸长只及原卷十五纸的五分之一。卷后题跋,残存南末人滕仲因及倪祖义二跋,则均不见于《故宫本》,讨论见下文《〈流日半卷本〉流传史》。

(二)《流日半卷本》实即《怀素草书汇编》中的《真迹本》

一九九二年北京古籍出版社的《怀素草书汇编》一书中,在第一本的《水镜堂刻本自叙帖》之后,有一本标为《唐怀素自叙帖·真迹本)(以下简称《真迹本》)的残本,由于此书所印出的是黑底白字的本子,所以令人直觉以为这是类似《水镜堂本》的另一刻本。由于笔者在拙着《书法鉴定》一书中注意到该本的纸幅及接缝与《故宫墨迹本》相同,故印出插图两页,作为水镜堂刻本改变原作的纸幅及接缝的旁证。[10]后来在逐字逐行比对后又说:

再从书迹的点画、结字与墨迹本、水镜堂本对校,三本之间虽然都很相近,但是明显的水镜堂刻本与故宫墨迹本之间更为一致;拓本之《真迹本》则多略异之处,可能是依据另一本墨迹刻成。……也应是苏氏的副产品之一。[11]

当马成名兄寄来《流日半卷本》的复印本,经大略比勘,发现与《故宫墨迹本》接缝相同后,即刻想起上述的《真迹本》,初步以为《流日半卷本》即是(真迹本)“拓本”的母本,遂再作比勘,结果发现那黑底白字的《真迹本》并不是传统的手工摹刻椎拓本,而是将现代照相摄影的底片来翻印而成,黑白翻转,虽貌似拓本,实非刻拓本。其理由如下:

1.《流日半卷本》和《真迹本》两本行款字迹笔画过于近似,飞白处亦无刀痕。

2.《流日半卷本》墨迹残破处虽细小,在《真迹本》上亦纤毫毕现,非刻工所能。

3.刻本习惯减刻或挪移压字收藏印,但《真迹本》虽印刷不够清晰,而所有骑缝印的位置数量均与《流日半卷本》无异,而且诸印皆钤于字迹上。

4.《流日半卷本》首尾有些比较晚近的收藏印,也全与《真迹本》相同,一个不缺。

5.《怀素草书汇编》中也有《怀素小草千文·真迹本》的黑底白字本,与林伯寿氏所藏原迹本比勘也完全相同,其实也是用现代摄影底片翻印而成,并非是传统的刻拓本。

6.两本间唯一不同之处,乃是《真迹本》缺少了最后一行,可能是版面安排,不让一行再另占一页的关系吧。

综上诸点,知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怀素草书汇编》一书时,是利用了《流日半卷本》的影印本以黑白翻转版印制而成,并不表示此本原有古刻本。也可见在北京的启功、胡云复及古籍出版社,都是知道或见过此一流日的残本《自叙帖》的影印本,可能是由于残本,或如同笔者初见时以为只是出于《故宫本》另一“摹本”,遂未作进一步比勘。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流日半卷本》南宋人倪祖义(1228),滕仲因(1219)为黄庭坚四世孙题跋。知此本原为黄庭坚所藏,与北宋《石扬休本》有关(三)《流日半卷本》流传史

从《流日半卷本》影印卷装复制品卷尾所附日本藏家及鉴赏家的题跋,知是一九三五年在日本制作。卷后仅存南宋人二跋,前为倪祖义,后为滕仲因,二人姓名均不见于《宋人传记资料》,然而二者提供重要讯息并且均有纪年,知二跋先后倒装,故以下讨论遵时间先后为序:

滕仲因跋:行楷九行,先录全文如下:

素师长沙人,其书迺藏之修水山谷先生家。嘉定己卯申冬,先生四世孙存之携以游岳麓,潭人滕仲因获观于楚村,且叹物之聚散如此。

嘉定己卯为宋宁宗(一一九五—一二二四在位)嘉定十二年(一二一九),上跋指出此卷的重要收藏者竟是宋代怀素狂草的最重要继承者黄庭坚(一〇四五—一一〇五),家传直至四世孙“存之”,因为从家乡江西修水往游邻省湖南的岳麓山,该山位于怀素家乡长沙之西,可能因此携卷同游。山上自晋唐即有寺庙,有李邕岳麓寺碑尚存于世,山下有北宋创建的岳麓书院,当一行人在楚村这个地方落脚时,黄氏将怀素此卷(当时或为全卷)出示湘潭人滕仲因,遂而写下了这一则题记。想滕氏题跋时,尚有其他前人题记,故而有感于“物之聚散”,惜今日已无复踪迹!

倪祖义跋:小行楷十五行:

怀素草圣皆摘当时诸公褒誉之词,或一联,或四句,或散语。其间最知名者戴御史叔伦也。米宝晋书史云:参政苏太简被遇,太宗使第诸国簿收书画三等,赐予甚多,公卿之家,无出其右。又云:苏氏自参政及子耆,耆子舜钦、舜钦子子(衍)激四世好事有精鉴,亦张彦远之比,今帖有建业文房印,本李氏旧物,其他如佩六相印之裔、许国后裔、武功之记、四代相印皆苏氏也。真迹逾三百年,纸墨尚新,流传不知几家矣。把玩之余,抚卷太息!绍定改元孟夏中休苕谿倪祖义观于西江官舍。

跋者苕溪倪祖义目前并无其他资料,纪年“绍定改元”为公元一二二八年,在滕氏跋后九年,地点在“西江官舍”,未记当时此卷为何人所有,可能是仍在山谷四世孙手中。

跋中引米芾《书史》中关于苏氏四世好事精鉴,又历数诸骑缝印,除了肯定“建业文房印”为南唐旧藏之外,又云其他诸印皆属苏氏,这应该是将上述四印肯定为苏氏藏印的较早记录,惜“武功之记”第二字有破损,如原迹确为“功”字,则此为解读该印之最早纪录了。唯不提“舜钦”一印,可能漏列或不能辨读。又云:“真迹逾三百年,纸墨尚新。”不知如何计算,因为纪年“绍定改元”为公元一二二八年,距怀素书写《自叙帖》的公元七七七年,已经有四百五十年了,(如是三百年,只能到南唐时),想必是倪氏误计了。

两跋的书法,滕氏较洒脱,略近于米芾;倪氏之书则明显出自黄庭坚,形神皆似,两者都是典型的南宋书风,虽然在目前尚未找到二氏其他的书法来比勘,但是从神态的自然、时代风格以及质量而论,颇可确定这是两氏真迹。

这一卷原为黄庭坚家藏,如果有山谷四世孙用山谷体的题跋则更有趣了。更可惜的是,按黄山谷的习惯当有跋尾,不论他是用跋李公麟《五马图》的精美小楷,或跋苏东坡《寒食帖》跌宕的大行书,更重要的是看他怎么评论此书!

在此卷的本幅上,还有些收藏印,卷首有一大一小的残存半印,又有“□氏家藏”,卷尾还有“舜台之印”“姜氏”“珍玩图书”。及二跋间的“漱云道人”,除“舜台”是日本藏家石川节堂之外,其他诸印尚未查出谁属,故自南宋之后,此卷在中国元明清三代的流传史不明。然而吾人庆幸此一残卷能在二十世纪流传到日本,为吾人提供了重要的讯息。

这卷只存三十行的《流日半卷本》,就纸幅长度而论只是《自叙帖》全卷的五分之一,是否在山谷卒后,为子孙割裂分藏不得而知。奇怪的是自南宋中期之后,并无元明清的题跋,其原因亦不可晓!或许此卷的分割时间更晚,故其他题跋随各段自叙残本散失不存了。

(四)《流日半卷本》绝非近人复制品

再由此卷至晚在二十世纪初年已流传至日本的事实可以证明,其绝非近人依据《故宫本》所作的复制品。

首先,从此一复印卷的外签书风判断,似出于日本汉学家长尾甲(雨山,一八六四—一九四二),彼毕业于东京帝大文科大学,后任讲师。一九〇三年移往上海,入商务印书馆,主编译事。至一九一四年归京都,以讲学、著述、挥毫终其生,着有《中国书画话》一书[12],然其中未论及此卷,常见长尾甲于流日中国书画卷后题跋,惜此影印卷后并无所见。另有为减省印刷成本而以铅字排印的三则日人长跋依序为:

1.明治三十四年(一九〇一)藏家石川节堂(舜台一八四二—一九三一)跋,谓此卷与文徵明及章简甫摹刻本“分毫不爽”,故定此本即水镜堂本之母本。

2.明治壬寅(一九〇二)谷铁臣(一八二二—一九〇五)为节堂跋。

3.昭和甲戌(一九三四)为外川内山松世购得此卷,其时石川节堂已逝,故叹“流传所由,不可得而闻!”

时长尾雨山亦以此卷为墨宝,“即与相谋,付玻璃版(即珂罗版)作副本……欲资学书者一助”出版作跋时,为昭和乙亥(一九三五),并于其上钤盖“柳原文库”腰圆朱文印。再者,由以上三跋,知此“三纸卷”最晚于一九〇一年已流传至日本,时当清末,距故宫博物院之成立尚有二十四年,所以《故宫本自叙帖》绝非外界人士所能见中,因此石川节堂误判其手中之本即为《水镜堂本》之母本,由此可以廓清《流日半卷本》乃是二十世纪初期伪作者依据故宫博物院在一九二六年起发售之延光室照相本或一九三四年珂罗版本复制而成的任何疑虑!而且,《故宫本》为全卷,又有十余则宋明人跋,皆未见复制!最后,《流日本》卷后有两则未见于《故宫本》的南宋人真迹题跋,不但无从复制,更是《流日本》下限为宋本之重要辅助证据!又第二则题跋者为谷铁臣(晚号如意山人),日本著名收藏家,于一八七九年日本京都举办“古代法帖展览”时将其珍藏智永名迹《真草千文》参展,该帖始为世人所知。二十三年后(一九〇二)谷铁臣跋此《自叙帖》,时已八十高龄。总之,《流日本》绝非近人所能复制。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流日半卷本》珂罗版外签及卷后铅字版三,日本鉴藏家跋于1901、1902及1935年,其中谷铁臣藏有智永《真草千字文》(五)《流日半卷本》与《石扬休本》

由《流日半卷本》的滕仲因跋,说明此卷乃山谷先生家所藏,然而在黄庭坚的资料中,未见他曾藏有《自叙帖》。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记载一件黄山谷草书发展过程受怀素《自叙帖》影响的重要事件:

涪翁尝言:元祐(一〇八六—一〇九三)申,与子瞻(苏轼)、穆父(钱勰)饭宝梵僧舍,因作草数纸,子瞻赏之不已,穆父无一言。问其所以,但云:恐公未见藏真真迹。庭坚心窃不平。绍圣(一〇九四—一〇九八)贬黔中,得藏真《自叙》于石扬休家,谛观数日,恍然自得,落笔便觉超异,回视前日所作,可笑也。然后知穆父之言不诬,且恨其不及见矣。[13]

这也印证了(自叙帖)卷后,曾纡跋中所云:

藏真自叙,世传有三:一在蜀中石阳(扬)休家,黄鲁直以鱼牋临数本者是也。

又黄庭坚在《跋怀素千字文》曾附及《自叙帖》:

予尝见怀素《自叙》,草书数千宇,用笔皆如劲铁画刚木,此千字用笔不实,绝非素所作,书尾题字亦非君谟书,然此书亦不可弃,亚栖所不及也。[14]

也可见山谷对怀素《自叙帖》的评价甚高,对他鉴别其他怀素作品也因此树立了标准。只是可惜山谷所临数本《自叙帖》,竟然无一传世,不过吾人从其传世的《廉颇蔺相如传》卷及《诸上座》卷的大草中明显见出《自叙帖》的影响。由于黄山谷的个性鲜明,他以鱼笺所临的数本,即令传世,应该不难与原作区分开来的。也就是说这《流日半卷本》绝对不会是山谷的后人误将山谷的临本当作怀素的真迹。

然则,此卷是否为山谷晚年所得故未见诸文字,然后传其子孙的?若不然,此卷是否就是“蜀中石扬休本”?是山谷曾经借临过的原本,其后石扬休就此割爱给了黄山谷?从此就成了山谷的传家宝?因为细味上述记载说山谷:“得藏真《自叙》于石扬休家”,并不只是见到欣赏或临仿而已,该句可以解作:“石扬休本为黄山谷所得”,则《流日本》就有可能是原来的《石扬休本》了!其后不知传到哪一代,子孙均分,到了第四代之后,这一段只剩三纸二跋,幸存至二十世纪初期的日本,经过二次大战劫火,目前存否不明,其他段落的残卷亦无下落。

附带一提的是,徐邦达先生在《怀素自叙帖辨伪》中述及另一墨迹本:

三十余年前,北京论文斋主人靳伯声为余言:彼曾得怀素自叙一卷,亦无题跋,后售之张大千,得价万元,以为是真迹,但从未闻之张氏自道,至今更没有再发现过,不解此说究竟属实否?[15]

该本既无题跋,又云是“三十余年前”,大约是指一九四〇年代后期的事,应与此《流日半卷本》没有关系。但志于此,也许有日会出现,增加一比对的资料。

四、《流日半卷本》与《故宫本自叙帖》同为“映写”双胞本

此《流日半卷本》曾于一九三五年前后,在日本影印发行,并为国内前辈学者所知。又于一九九二年为北京古籍出版社将此卷黑白翻转,印成黑底白字本,使人误以为是另一刻帖,也曾引起笔者在《书法鉴定》一书内论及,今幸而得见日本影印原本,并与《故宫本》作深入比勘,遂成为破解《故宫本》是否为怀素亲笔的关键。

细勘《流日半卷本》书迹,其运笔的快速、墨色的浓枯变化,以及飞白的刷丝笔笔无不自然,与《故宫墨迹本》,同样绝对是放笔书写的写本。而细勘两本虽形神绝似,行款位置也极接近,但是运用透明影印本重叠对校时,两本的位置和笔画转折处都有某种程度上的参差,甚至几乎找不出任何一个单字其墨色浓枯与转折位置能够像上文《怀素草书汇编》中所谓的《真迹本》可以完全吻合的,因此这两本之间绝没有相互钩摹或“映摹”的问题,而判断两者之间的实际关系,当是根据同一祖本映着底本快速书写的“映写”双胞本。

(一)两本书迹同为“映写”之“双胞本”

《流日半卷本》的三十行与《故宫本》的行款完全相同即从每字的字形大小,到每行的起迄与字数、及其行款的欹侧斜正完全契合,由此可以推论此“半卷本”之首尾应该也与《故宫本》完全相同,包括卷首的六行(所谓苏舜钦补书),以及卷尾的纪年也为同一年月日。本来期望这“双胞本”,可以轻易从优劣上分辨出《故宫本》是《流日本》摹写时所据的母本,然而事与愿违!

笔者将两本逐字逐行比勘,也将三纸(每纸十行)逐纸比勘,这两本间相似程度令人惊讶。但若从微观的角度,从每一点画到每一字,确有可以区分这是两件各别的“写本”,因为几乎都是单笔书写完成,不是钩摹而成,所以每一笔的粗细长短、转弯的角度、压力的大小、墨色的浓枯都有些微的不同,兹举以下三例附图说明之:

例A《流日半卷本》(右)起首两行与《故宫本》(左)的第六十五行第六十六两行(斜线“/”代表断行):

云:奔蛇走虺/势入座骤两旋/(风声满堂)

请读者自行在图版上画有红圈处注意两者之粗细、长短、弧度、浓枯、笔画距离或相互位置之不同,目见即知,解说费词。整体来说,《故宫本》用墨较干,特别是“骤雨旋”三字,《流日半卷本》同一行中几乎没有干笔。“入”字《故宫本》分叉,《流日半卷本》撇笔较粗不分叉等等。

再将以上两行书迹以透明投影片重叠比较时,就可以发现各字字形、字间牵丝、整行行款、行间关系,基本上一致。

例B《故宫本》(右)第七十四与七十五两行之间为第二纸接缝处,与《流日半卷本》(左)相应两行书迹相比,兼比两本骑缝印及其位置不尽相同。

朱处士遥云:笔/下唯看激电流

《流日半卷本》两行的行距较宽,但是单行的行款可以各自重叠吻合。逐字比勘,二本各有优劣,《流日半卷本》“下”字缺上方一点,当是纸破;“激”字第一点较笨拙;而“处、遥”二字较佳。

例C《故宫本》(右)第九十八至九十一行与《流日半卷本》(左)相应三行:

漓骊无半墨/醉来信手/两三行醒后却

逐字比勘大同微异,三行行款及相互位置,基本一致,唯《流日半卷本》第八十八行整行用墨较丰,《故宫本》明显干枯;“来”字长竖两本均作枯笔飞白,但《流日本》并无分叉,为最大之不同。

两本用墨浓枯大同小异:由于都是快速的写本,又多联绵字,也就是在每次蘸墨后要连写数字,其用墨从浓到枯有自然之变化。从宏观来看,两本之浓枯变化基本相同,特别是较大字中的飞白笔触也有相应的效果,即使细勘,两本刷丝虽显然不同,但书者能将两本之浓枯控制到如此相近,实令人匪夷所思!这也使笔者感到这两本不但同出一手,而且是用同一枝或相同产品的毛笔写成,否则每次蘸墨后的粗细游丝和枯笔不会如此相近。在《流日本》的三十行中,除上述第八十八行之外,第七十七及九十二行也在用墨上与《故宫本》的干枯稍异,如第九十二行的小“戴”字,两本浓枯大异,但行笔转运如出一手。

以上各组局部比观,虽是抽样举例,但仍具十足代表性。细勘两本之后,发现两者都是写本,而其相似度太过接近,不可能是由两人各自徒手临写,在质量上也难分高下,所以应当是同一手用同一种笔映着同一稿本的“映写”本,也就是说《故宫本》与《流日半卷本》二者是出于同一制作者的“克隆(Clone)”“双胞本”。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怀素自叙帖 · 真迹本》首尾二局部,从书法及收藏印知为《流日半卷本》之黑白反转印刷品,非刻拓本,刊于《怀素草书汇编》(二)两本纸幅、接缝与骑缝收藏印全同

1.两本接缝及骑缝印位置之异同

这三十行相当于《故宫本》的第八、第九、第十的三纸,依影印本测量,纸高为28cm,第一纸宽53.6cm,第二纸宽54.6cm,第三纸53.5cm。其接缝位置与《故宫本》完全一致。一共是三纸两缝,有两排完整的骑缝印,但在前后两端各有一排只有半印的骑缝印,如图示:其所钤骑缝印除“建业文房之印”大印的位置两本都在最下方之外,其余四印的位置及组合则与故宫本有小异。

《流日半卷本》骑缝印章的次序比起《故宫本》各有不同的规律,残本每缝上方第一印全是“佩六相之裔”,各缝的第三印全为“武功之记”;其余三印:“舜钦”“四代相印”及“许国后裔”不规则地钤用在第二、第四印的位置。而故宫本每缝的第二印全是“舜钦”,每缝的第一及第三印则是“佩六相印之裔”与“许国后裔”交相更易。总之两本各印的排序不全相同。

2.两本“建业文房之印”与苏氏五印为同一套印章

由上述比勘,知两本上互有相同的南唐及苏氏五印。笔者再将两本各印细勘,最关键的是发现实为同一套印章。

细勘印章的目的,是为了要明确两本之间的关系。如果两本上的印章不同,只就印章的真伪而言,虽然不排除“两者皆伪”,但也有“一真一伪”的可能。若然,则有真印的书迹,或有真迹的可能。如果两本上的印章相同,则有“两本皆真”或“两本皆伪”的可能,但也有“真印伪盖”的可能。

比勘印章的方法,是将两本的骑缝印影印在透明的投影片上,将相同的印重叠比对。由于都是不完整的“骑缝印”,中线裁切不等及拼接有错落,只有将各印的左半或右半套叠在另一本上,仔细比勘每一个细节:如横画的距离、转弯的弧度、竖画的位置等等,线条的粗细则因印泥的多寡、压力的大小而有不同,但每一条印文的线条都能重叠吻合。而这些印皆非小印,且南唐印甚大,可以精准的比对。这一排五个骑缝印,由于《故宫本》重裱多次,裁切较多,《流日本》则裁切较少,故印章较宽大而完整,这有助于说明两本在制作完成后,各有独立的流传及重裱过程;因此可以确定绝没有古时以手工相互仿刻另一本的可能,而是两本使用同一套印章。这一个观察关系到两本书法的真伪判断,进一步的讨论见《书画多胞本的鉴定规律》及《南唐及苏氏收藏印译码》两节。

五、《契兰堂本》的祖本与故宫、流日二墨迹本为“多胞本”

在历代《自叙帖》的刻本中,汴京内府“将作监”的北宋刻本(赵明诚《金石录》)及南宋淳熙刻本均尚未见传世。明《水镜堂本》及其翻刻本的母本经笔者已证实即是中国台北故宫的墨迹本,故均可置而勿论。在目前最重要的刻本要属清代谢希曾的《契兰堂本》,因为它保存了唯一的苏舜钦补书题跋,所以其祖本被认为是米芾亲见的苏泌本。《契兰堂本》是根据南宋淳熙刻本的翻刻本,且吾人只能见其影印本,既不明其剪装及原石状况,更不明淳熙原刻如何改变了母本的行款,亦如李郁周所云:“经过两次的刻拓工序,变动情况如何仍不得而知。”[16]因此只能就字迹以及大略的行款与《故宫本》及《流日半卷本》比勘其间关系。由于上述将两本墨迹本比勘的结果是同一书者根据同一母本“映写”复制而成,二者极为近似吻合,所以在下文迳将二者合称为《二墨迹本》来与《契兰堂本》比较。而由以下诸证据可以确证此诸本同为“多胞本”。

(一)三本书迹与行款牵丝大同小异

细勘三本每字的笔法极为相近,可以认定是同出一手;但细较三本的结字与行款,若以透明的投影片重叠比勘,就很容易知道这是三本不同的写本。虽然吾人不明了淳熙刻本对母本行款的忠实度,以及谢希曾翻刻时又作了何种改变,但比勘三本笔画的运转弧度、长度和角度、用笔粗细以及飞白的浓枯上,总可发现一些相异之处,因此可以肯定这三本是各自独立存在的本子,虽然《契兰堂本》因翻刻本而质量较次,如启老也说:“平心而论,墨迹大卷的艺术效果远远胜于石刻本,这是有目共睹的。”[17]但是《契兰堂本》所依据的母本,与《二墨迹本》极为相近,判断乃出于同一写手。

就笔画粗细而论,《契兰堂本》整体较细瘦,行距或宽或窄于《二墨迹本》,二者并不完全吻合,但就每一行字的大小、上下字的牵连游丝,以及行款的联贯及欹斜,基本上都能吻合,然与左右行间的关系则与《二墨迹本》有些差异,笔者认为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两次摹刻(淳熙初刻及清代翻刻)及剪装时所造成的。仔细逐字比较的结果,由于二者相似的程度,笔者深信《契兰堂本》祖本的墨迹本,与“二墨迹本”同出一祖,并且是根据同一原稿“映写”而成,否则每一行的行款不会几乎可以重叠,每一字的大小笔画的粗细轻重,及字间的牵丝和欹正也不会作同样的姿态。但再仔细较量许多字的细节,如六十六行的“入”,六十八行“轻”,六十九行“古松”,一百一十五行“来”等字,是所据原本书写上的差异,而非关摹刻的误差,故可以确知《契兰堂本》的祖本,又绝不是《故宫墨迹本》,也不是《流日半卷本》,也就是说,将三本互勘的结果,以下三本:1《故宫墨迹全卷本》;2《流日墨迹半卷本》;3《契兰堂本》的祖本—乃是同出一手的“量产”“映写”的“多胞本”,其中并无母子关系。

(二)两本书并跋及重装、补书皆在同年同月同日

1.两本书于同年同月同日:《契兰堂本》及《故宫本》卷尾的纪年同样是“大历丁巳冬十月廿有八日!《流日本》虽未见卷尾年款,但可以合理推测其纪年应该完全相同。在同一天内,怀素竟然自己“复制”了三卷同一行款、同一节奏、同一大小且长达七百字的《自叙帖》,有可能吗?

2.两本重装于同年同月:这两本又同时进入了南唐内府;又同时在“升元四年二月”需要重装了,而且都由文房副使邵周及崇英殿副使王绍颜两人来负责。

3.两本苏、李题跋于同年同月同日:在“大中祥符三年九月五日”同一天进入了苏舜钦之父苏耆的收藏并题记;又同时在一年后的“四年嘉平月十有八日”被集贤院的李建中看毕并题!

4.两本同时被苏舜钦补书:三卷的前六行都同样糜烂了,又在“庆历八年九月十四日”同一天被苏舜钦补书!天下竟有这样的巧合吗?[18]

因此,由上述诸点可辅证诸本为同出一手的“多胞本”。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右《故宫本》与左《流日半卷本》书迹同出一手,举例第七十四、七十五行,骑缝印为同一套印章,位置略异(三)两本于同一处误书

笔者又发现一则可以具体证明《故宫本》与《契兰堂本》乃是出于同一母本的证据是《自叙帖》中的“衍文”和“误倒”字。吾人可以理解书者在快速书写冗长的诗文时,偶有误书,这其中包括多余的字(衍文)或遗漏的字,以及颠倒的字,同一书者多次书写同一文字,不但字形大小、草法结字行款欹正都会有不同,其误书之处也不会完全相同,然而吾人可以见到《故宫本》与《契兰堂本》有一处完全相同的误书,这见于第四十四及四十五行,先将两行释文如实抄录于下,以斜线“/”代表断行:

逸,超绝古今,而模/楷精法详,特为/(真正)。

其中央的长句:“而模楷精法详”文句不通,因为其中有衍文及误倒字,《故宫本》在“精法”两字间的右侧有一上挑的小点“√”,这是书家对颠倒字所作的通用符号之一,对勘孙沐本及沈铭彝本两《水镜堂本》,也赫然俱在。而且第四十四行的末一字“模”可能是多写的衍文,字旁虽无任何标记,但从文句来看,如果将“模”字略去不读,才更通顺:

而楷精法详,特为(真正)。

怀素一生若写《自叙》多本,其中必有正确写成如上,可是比勘《契兰堂本》这两行的文字和行款竟然与《故宫本》完全一致,只是《契兰堂本》的模刻者不识,将“精法”两字旁的重要颠倒标志(指“√”),在重模时被略去而已。由此可知《契兰堂本》的祖本并不是另有一本,而是与《故宫本》出于同一母本。

查文彭在《水镜堂刻本》的自叙帖后附有《自叙帖释文》,也照故宫本直录成:“超绝古今而模楷精√法详特为(真正)。”

文彭的小楷释文也很细心地在“法”字右上角作一小小的“√”,以示与上一字“精”相对调。(此一释文中的标记,《故宫本》及《沈铭彝本》均甚清晰,唯《孙沐本》漏刻未见。)

对于这一句的语法或误书,朱关田氏曾考证如下:

“模楷精法详”,《文苑英华》、集本并作“楷法精详”……至于“楷法精详”写为“模楷精法详”,文理不通。[19]

关于这一句的正误,情况有点复杂,在不同的著录文字中有三种释读法,除了上述两种之外,还有一种读作“模楷精详”,为了确证《故宫本自叙帖》是否误书,笔者作了较为广泛的搜寻,[20]发现释作“模楷精详”,将“法”字略去的计有以下各书:宋陈思《书苑菁华》卷十八、明唐顺之《稗编》卷八十三、明赵琦美《铁网珊瑚》卷一、清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卷八、清乾隆时《石渠宝笈续编》,其后的《故宫书画录》及《故宫法书》,以及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怀素草书汇编》所附《水镜堂本自叙帖》的释文亦从之。”[21]

至于将此句录成与《自叙帖墨迹本》完全相同作:“模楷精法详”的计有:宋朱长文《墨池编》卷四(包括:文渊阁四库本以及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藏的明刊本均相同)、清嘉庆《全唐文》等。但是上述《墨池编》中有清雍正朱氏刊本,收入《中国书画全书》的标点本时,却又释作“楷法精详”,这也从侧面证明墨迹本有误书处,上述二书只是照录墨迹原文而已,并未关注原文中的改错符号,遂造成文意不通。

然则究竟应以何种释读为正?吾人应该追究其原文出处,因为吾人知道怀素此篇《自叙》行文的本质,是怀素将时人所赠诗歌集录成篇,查上述这一段文字,其原文出自颜真卿的《怀素上人草书歌序》,文长两百余字,为怀素全文转引,因此只要追查颜真卿的原文,即可得知墨迹本误书之处。

今查颜氏《怀素上人草书歌序》一文包括在以下诸书中:颜真卿《颜鲁公文集》明刊本卷十二,收于《四部丛刊初编》中,颜真卿《颜鲁公集》卷十二《四库全书》本、宋李防等编《文苑英华》卷七百三十七、清嘉庆时编《全唐文》卷三百三十七,查以上四书中所录颜真卿原文,该句都作“楷法精详”。

另有著录《怀素自叙帖》原文时,也将此句释作“楷法精详”的则有清吴升的《大观录》以及上述《墨池编》的现代标点本。从以上的查勘得知:a.凡释作“模楷精法详”者,皆直录《怀素自叙帖》原文,并忽略其误书颠倒的标记;b.凡释作“模楷精详”者,则误将墨迹本中“法”字右上角“√”标记当作“衍文”(多余字);c.凡释作“楷法精详”者,则皆据颜真卿的原文。怀素自叙,既然这一整段所录的是颜真卿的《怀素上人草书歌序》,那么,这一句当然也以颜氏原文为正。有此认识之后,即不难肯定《故宫本自叙帖》该句确实有误书及颠倒之处。

关于这一种读法,又可以从董其昌丁未(一六〇七)冬《临唐僧怀素自叙帖》[22]作为辅证。董氏虽依原本临写,将此句书作“而模楷精法详”,然在卷尾董氏跋语中论唐人草书时有:“味自叙中语有云:旭虽姿性颠逸,超然不羁,而“楷法精详,特为真正。”可见董其昌对这一句的理解也出于《颜鲁公文集》以及《文苑英华》中的原文。

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发表启功先生据以讨论的《契兰堂本》的每一页及帖后所附:《自叙帖释文》全文中,对上文所论这一句,都有附在括号内的说明,认为“模”字是“衍文”(即误写多余的字):

而模(模字衍文)楷精法详(精法应为法精,原误倒)[23]

而模楷精法详(此处模字误衍,法精二字误倒)。[24]

可见这一句的正确读法,都与《故宫墨迹本》或《契兰堂本》的书写顺序和字数不同,由此益证此二本并非各有不同的祖本,而是同出于一源的同胞本。[25]否则不可能在误书或颠倒的地方也一模一样!

《流日半卷本》残存第六十五行后的三十行,似乎未能确定上述第四十四及四十五两行有无相同的衍文和误倒字,但如前段没有误写多余的字,则自四十六行起,每行的文字就会产生变动,布局就会不同;可是衡诸自六十五行至九十四行,《流日半卷本》竟与《故宫本》及《契兰堂本》行款布局完全一致!从这一点看来,吾人也可以合理肯定《流日半卷本》的前段也有与上述相同的误书。

从《自叙帖》中的“衍文”及“误倒字”,不但可以比勘出《故宫本》与《契兰堂本》实在是同出一系,也就是说,《契兰堂本》祖本与两墨迹本同属“多胞胎本”。

小结:

将这三本两两互勘的结果,不但书迹行款相同,又于同一处误书,且三长卷书于同年同月同日,三本又同时在南唐内府重装,其后又分别在同一天被苏耆及李建中题记,最后同入苏舜钦的收藏,在同一天补书,这是绝不可能的事!三件在质量上既难分轩轾,又无母子关系,则三本必为根据同一母本“映写”而成的“多胞本”,也就是:三本之中并无真本存在。因此也证实了启功原先对《契兰堂本》祖本苏家本的揣测:“大概苏家本也仍是一个摹本。”[26]

附论:《绿天庵本》及《蜀中本》也同出一系

根据这一个线索,当吾人勘察另一个刻本《绿天庵本》[27]时,发现该本的第四十四至四十五行的行款、衍字、误倒与上述二本完全相同,卷首六行也与《故宫本》及《契兰堂本》相同。这些细节显示:《绿天庵本》与上述二本系出同一祖本,或甚至直接出于二本之一,不可能是另有所祖,此为笔者可以断言者!也可以证明此帖确实在摹写或刻帖时有挪移改行的措施,同时再一次证明《绿天庵本》拙劣的纪年:“唐大历元年(七六六)六月既望”这一行字,不但书风不类,又比原本提早了十一年,在时间和年岁上均不合理,可知是伪改无疑。

又所谓的《蜀中本自叙帖》[28],尚有墨迹流传,书字较小,全卷中没有特大的字,所以行款与上述各本皆异;然而比勘误书的这一句,《蜀中本》也作“而模楷精法详”,每字草法也相同,故而可知此本也与上述各本皆出自同一祖本,只是放手以较小的字体来仿写,质量远逊,笔性亦不同,知与《故宫本》绝非出于一手,时代较晚。又于卷尾故意将年款提早一年,以遮耳目,期望观者以为是在《故宫本》前一年书写的另一真迹。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图左2《流日半卷本》与图右二《故宫本》同出一手,举例第八十九、九十、九十一三行,《故宫本》“来”字开叉为“双笔勾画而成”☆图左1《契兰堂本》,来字不分叉,同《流日半卷本》☆图右1《契兰堂本》之祖本与二墨迹本同出一手六、书画“多胞本”的鉴定规律

在以上讨论中,吾人确定了:《故宫本》《流日半卷本》及《契兰堂本》之祖本相互间的关系为“多胞本”,在进一步了解并确认《故宫本》的真实身份之前,先讨论一下多胞本的规律。

(一)同款同稿“多胞本”真迹例

同一书画家在创作时可以产生同稿多本真迹的状况。这是由于各种创作因素及动机所造成,如:

1.书画家不满初作,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制作,直至满意为止,如王羲之当初写《兰亭集叙》。

2.书画家对钟爱的同一题材一生中创作多次,也是常有的事,如后人写《兰亭集叙》《千字文》《赤壁赋》等等。

3.二十世纪书画展览销售会中同一作品常见“重订”例,此为市场需求。

4.工笔画,特别是人物画,创稿不易,画家往往留有底稿(古时之“粉本”及壁画之“小样”),日后绘制时常据旧稿钩描,如张大千的杨妃调鹦,但每幅装饰细节及设色都不同,更不用说傅抱石的湘妃及林风眠的写意仕女画等等,各有小异。

由于上述同一书画家同稿多本真迹的产生,并不在严格要求如复制般的精准呈现,因此在复本之间不会像印刷品那样雷同,每本之间必然产生自然的差异,其相异的程度视精工及写意与否,或书字大小和书体之间的楷行草及书写速度而异,在书写上愈自由快速及长篇的作品之间,其所产生的相异度必定愈大。然而在这样的“同款同稿多胞本”例中,从笔性和质量上应是难分轩轾和优劣互见,因此这些“多胞本”仍然可以判定是同出一手的真迹。

(二)同款“多胞本”作品中的真伪规律

上述是“同款同稿多胞本”皆为真迹的例子,但是书画中往往有较多的例子是“一真余伪”的情形(也有真迹尚未现身时,二本或多本皆伪的状况),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同稿多本的徒手复制充真作品上(有别于“木刻水印”半机械的复制品,往往也对一般人造成“真迹”的错觉),这种“多胞本”的特征是:“多胞本”之间的过于逼似性和雷同性,好似印刷复制一般,特别是在自由度极高的写意画或大行草作品中,如果发现亦步亦趋,几乎可以重叠的作品时,或再有同一日期同一上款时,就几乎可以肯定其中有复制伪作的存在。

读者如果对上述的原则有了共识,当吾人面对“双胞”或“多胞”案的时候,除了将原先以“夹宣”书写的作品,揭成上、下两层皆为真迹的特例之外,一般可以得出以下的程序:

1.同款“双胞”或“多胞”之中,最多只能有一本为真,即“一真一伪”或“一真余伪”。

2.但也不能排除真迹尚未现身的状况,即目下的同款“双胞”或“多胞”全是“量产”的复制品,其中并无真迹。

以上的两种状况,也就是启功先生所说:“同时出现同样的三件,无疑其中至少有二件是摹本,甚至三件全是摹本。”[29]

3.在同款“双胞”或“多胞”中,如果能证实为同出一手的状况下,则这些作品全属“克隆术”的复制品。如果在质量上或技法上能区分高下优劣,显然出于二手,如其中只有“伪好物”与“伪劣物”之别,仍然是二者皆伪的情况。如一为潇洒自如,并与其他真迹同一水平和风格,一为迟滞描摹,这才可能分出原作和复制品。

一般来说,当出现同款“双胞案”或“多胞案”时,所谓“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所以好像比较容易区分出优劣和真伪来。但是鉴定大多数的作品是没有这种比较机会的。即使发现了双胞或多胞,吾人也要谨防复杂的状况。兹举例说明如下:A为真迹,B为复制本甲,C为复制本乙,至少会有以下三种状况:当三本中只出现一本则无从比较;当出现A、B或A、C两本,则易得正确答案;如三本同时出现,也容易解决问题;如只出现B、C两本,不论是B、C两本同出一手,或出两手,事实上是“两者皆伪”,但是其间总有优劣,就易误导为“一真一伪”的判断。但困难和吊诡的是,当判断的时候,实际上并不知道究竟是上述的哪一种状况,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复本的问题存在!所以谨慎的鉴家,即使面对单一作品时,也要随时谨防它有复本的存在以减少“误判”。

(三)印章在“双胞”或“多胞”中的解码作用

书画真伪优劣的判断,不免牵涉主观性,较不易取得共识,但印章之异同与真伪,比较机械性而容易达成共识,故往往具有解码的关键作用。

原作者既无必要复制或克隆自己的作品,故在“双胞”或“多胞”作品中,应该只有在真迹上钤有作者的“真印”,与其他复制品上也是复制的作者印和收藏印当有区别。

由于在照相制版术被应用到复制真印之前,所有伪印都是人工摹仿刻制,而在摹刻过程中必定产生与真印或多或少的差异,提供吾人区别真伪的线索。因此当吾人发现两件作品上的印章完全一致是同一方印章时,其答案是:二者俱真,或二者俱伪。其真伪则依作品之真伪而定,作品真则印真,作品伪则印伪。因此,如作品为“克隆”,则在一般情况下,印章亦为“克隆”,但由于有“人亡印存”的事实,亦有“真印伪盖”的可能,所以“真印”不能判定“真迹”。此外,原为真迹而无印之书画,也有被后人蛇足,盖上伪印,所以也要慎防以“伪印”而定“伪作”。因此,判定真伪仍以书画本身的真伪为主。[30]

反之,如证二印以上为“克隆”或“伪盖”,则可以辅证此“双胞”或“多胞”的书画作品,亦同属“克隆”,没有“一真一伪”或“一真余伪”的可能,而必当是“二者俱伪”或“三者俱伪”,因为若“多胞本”中有一本是“真”,则其印章至少有“一真一伪”之两种印式,甚至三本各不相同的印式;若同款“双胞”或“多胞”中只有一种印式,则二本或多本俱伪。[31]

(四)异款同稿“多胞本”问题

此与同款者不同,虽亦为“双胞”“多胞”,但可能皆真,如宋广、董其昌各临《自叙帖》,两本皆真。但应防作伪者伪托宋、董之名,或伪署另一小名家之款,使人难于比勘,鉴者稍一疏忽,即成误鉴。然此例与本文无关,故不细论。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故宫本》与《流日半卷本》接缝位置相同,骑缝印位置略异七、《流日半卷本》为《故宫本自叙帖》的真伪解码

前文已证实《故宫本自叙帖》与《流日半卷本》及《契兰堂本》的祖本同为同款“多胞本”,现在要更进一步去深入了解这三本之间的真实关系以厘清《故宫本》的真实身份。

(一)解码共识

笔者在前一节中,也讨论了同款“多胞胎本”的鉴定规律,其中最为吾人所关注的,是在这多胞胎之中,有无母子关系存在?即一真二伪的关系?或这三者只是“同胞”关系,并无母本存在?也就是三者俱伪?如何决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先要具有以下的共识。

吾人可以理解,当怀素(七三七—八〇〇)大约在四十岁出头时(七七七)集众多诗人歌咏其狂草之诗句而成长达七百字的《自叙》后,直至其去世的二十三年中,可能不止书写一本,但是那些真迹作品绝大多数是以狂草放笔直书,书写时不但快速,而且随其情绪起伏及饮酒多寡而忽大忽小,从两三厘米到十余二十厘米,故每本之间的差异性必然显著,即使在同一天内有时间和情绪写两、三本,这两三本中也绝对没有从头至尾每字的大小或草法、上下联绵字的牵丝、每行的字数和行款斜正会若合符契般可以重叠套合的。

例如《故宫本》全卷中出现三次“怀素”自己的名字,[32]其大小和写法也都各异,更不用说个性放逸的怀素,每次作书,虽不一定都在酒后,也都是在兴致高昂的当下,甚至多半在有人围观的场合,随着书写的节奏、诗句内容的激发、观众的互动、笔墨纸张的差异等等,因其创作的时机、情绪与场景无法复制,故其书写出来的作品也绝对不可能吻合套叠。也就是说,怀素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复制”或“克隆”自己的作品,如果是“克隆”,则必定出自他人!这是吾人最重要的共识。这与“刑事鉴识学”中签名鉴定的原理是相同的:

“同一个人在两个不同情况下签名时,字迹笔划特征或许会相同,但是每一笔一划均能吻合者可谓没有”,如果有,“反而有可能成为描摹的一大缺点。”[33]反而容易识破。

再从母本与仿本之间相似度的极限性来看,后人临仿前人书,由于时代的差异,造成工具上包括纸、笔、墨的不同,以及书写者运笔习惯与时代风气的相异,都能造成与母本之间的差距,而这种差距与同一人书写多本之间的差异不同,应该是可以区分的。而这三本“多胞胎”的相似度已经超过母子关系的极限,而必定是孪生兄弟。

(二)《自叙帖》“多胞本”的解码

1.当“狂僧”怀素于酒后“走笔如旋风”般,写出七百字的每一件《自叙帖》,绝对是一次性不能重复的作品,怀素自己也绝对不会也无必要去复制自己书写的《自叙帖》。

2.三本中最为相互近似的是《故宫本》与《流日半卷本》,其相近的程度绝对超过后人临前人作品的程度,而是同一个人以同一稿本,用相同的笔法,以同样的毛笔写在同样的纸上,才能以纵笔快速书写到如此相似的两本《自叙帖》。

3.三卷均书于“大历丁巳冬十月廿有八日”。

《故宫本》与《契兰堂本》均有怀素自题书写年月日,却同为“大历丁巳冬十月廿有八日”,如此七百字的大卷在同一日内写两卷不是绝不可能,而是可能性很小;即使同日写两卷,他写第二卷时也不会映着第一卷亦步亦趋逐字逐行地“映写”;至于《流日半卷本》虽然失去首尾,但就这三十行与《故宫本》如此逼似的程度,其末句年款想必也是同年同月同日。即使怀素对第一卷认为是惬心满意之作,想要再书一卷,在那样快速的过程,也不会这么耐心临写自己作品到如此逼似的程度!这是任何一位书家可以体会的书家心理和实际操作经验。一般人尚且不会如此去“复制自己”,“狂僧”会吗?

4.三卷均有苏子美补字。

更何况宋人记录的多本,元人所见数本皆有苏子美补字,以及所见五、六本,如出一手。据常理推测,这么多如出一手的《自叙帖》,且《故宫本》与《契兰堂本》都有所谓的苏子美补书,那么《流日半卷本》的卷首想必也是如此。

5.三卷在同一处有相同的误书,有同样的多余字,又有相同的颠倒字!这绝不可能是巧合,而是根据同一祖本复制的关系。

从书迹来论,这三本之间并无显著的优劣,相似性太大,因此并非是祖本和临本的关系,而是三者出于同一祖本之孪生兄弟的关系。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右《故宫本》第八十三、八十四两行与左《流日半卷本》书法为“双胞本”,苏舜钦家族之骑缝印为同一套印,位置略异(三)南唐及苏氏收藏印解码

《故宫本》与《流日半卷本》出于同一手的另一重大“物证”乃是钤用同一套南唐及北宋收藏骑缝印。因为,如果此二本之间有母子关系的话,则至少在仿刻的印章上要有不同。

《流日半卷本》上有两列完整的骑缝印和首尾两列半印,(参见封底图十),计有南唐的“建业文房之印”,以及苏氏家族的五印:“佩六相印之裔”“许国后裔”“四代相印”“武功之记”及“舜钦”。将《故宫墨迹本》的骑缝印影印在透明投影片上,与《流日半卷本》的骑缝印左半右半各自重叠比对(因为在接缝处各自历经不同的重裱裁切,造成各印的宽度均不相同),发现这六个印章完全相同,这就是解码的重要密码。因为它们都是具体的“物证”,不存在主观判断的差异。

根据以上的比勘,知吾人所论这三卷,都有同一方南唐的“建业文房之印”,这又令人诧异了!怎么在南唐内库同时收了三本“多胞胎”的《自叙帖》?[34]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

既然南唐内府不可能同时收藏这三本同年同月同日所书的“多胞本”《自叙帖〉,又要在同一日重装,那么这一方“建业文房之印”还有真的可能吗?

这方“建业文房之印”既然是假的或伪盖的,则这两件怀素墨迹本《自叙帖》还有是真迹的可能吗?

笔者在撰写《书法鉴定》一书时,对于该南唐印的真伪,认为“目前尚为无解”:

关系到故宫墨迹卷真伪的辅助证据,除了帖尾的邵周等题记之外,最重要的是南唐内府的鉴藏印旷建业文房之印”。然而此印别无更可靠的印章可以比对……尚无法确定真伪。所以此印的真伪与故宫〈自叙帖〉的真伪,成了互为依存而不可解的循环论证。[35]

本来,传世“建业文房之印”向以故宫本《自叙帖》上者作为标准,又无别本更佳者可以比对,既是类似“孤本”的印,其真伪之定夺,十分困难,前文(书画“多胞本”的规律)中曾述及印章之真伪当以作品之真伪为定。现在发现了此印也有“双胞”及“多胞”的问题,就可依逻辑判断其伪。即使在高科技检测下,似乎能分别此印与苏氏家属五印的印泥印色,仍无明确的结论。纵然有日发现考古资料证此印是真,然而出现了《流日半卷本》的多胞本之后,就有解了,吾人可以肯定故宫墨迹卷上的南唐印不可能是“印章的原主”在当时钤盖,而是为复制者所钤印,所以在鉴定法则上仍然属于“真印伪用”类。

以下再提供两则证此乃“伪印”之辅助证据:事实上,在北宋确是有人伪刻“建业文房之印”,米芾在《书史》中说:

唐埛处黄楮纸伯高千文两幅,与刁约家两幅一同是暮年真迹,每辨六七字,刁氏者后有李主徐铉跋,为人伪刻建业文房之印印之,连合缝印破字,每见令人叹息。

以上是米芾告诉我们在北宋时期是有伪刻“建业文房之印”钤盖在张旭作品的案例,这是一个纪录上的佐证。

再者,笔者终于找到了另外一方“建业文房之印”(见图十中之二刻拓本)可以作比对。那是在《宝晋斋法帖》中的《王献之鄙阳书具帖》[36]前后各有一方。笔者知道:a.不能以法帖中“摹刻”的印章作基准。b.难于确定该王献之帖上的此印为真。但是此帖上还有南唐内府的另一收藏印:“集贤院御书印”,帖后并有唐贞观年间欧阳询的题记,从整体来看似乎是比较可信的。再将《自叙帖》上的此印与之比勘,二者虽极近似,然而全印的风格,《自叙帖》上者更为工整,特别是横划,均作挺直的平行线,与北宋时代的“九叠文”印风,如徽宗时的“睿思东閤”以及徐铉所书的《绎山碑》上的篆书风格类似,而《宝晋本》的所有线条较为柔软而不规整,风格较古。除此之外,比勘二印中“建”字右半各竖与下方一横相连或不连的差异,“文”字右下方三撇、“房”字下方二笔、“之”字最上方两笔等的弧度,及“印”字上下二笔接续与否及缺口位置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再者,《墨迹本自叙帖》二本的“房”字,其“户”部右上角作“”,为脱轨不寻常的篆法。以上的这些差异乃缘于原印之不同,而非出自摹刻失真。并且,“建业文房之印”既为骑缝鉴藏印,为何在《故宫本》的第一缝上独缺此印?当是复制者的失误。所以经以上诸细节的交叉互证,共同指向《故宫本自叙帖》上的“建业文房之印”并不是一方南唐内府篆刻的原印,乃是北宋人的仿刻制品。

在过去,“由于对‘建业文房之印’及苏氏家族印,在目前也未找到有效区分印泥及断代的方法,所以只能作假设和推理。”[37]现在有了《流日半卷本》上的印章来比对,知有“双胞”问题,又以《宝晋斋法帖》中的二印作比勘,也就不必等待更先进的科技帮助,就可以合理的逻辑作出此印为伪的判断来。(请参阅下文:《对故宫怀素〈自叙帖〉高科技检测结果的回应》)

苏氏五印:“佩六相印之裔”“许国后裔”“四代相印”“武功之记”及“舜钦”,这五印也经一一比对之后,证实为同一套印章。就苏氏一门,或苏舜钦个人的印章而言,本来在属性上也是收藏印,但是同样的,苏氏竟然同时收藏了书写于同一天内,以及同样从南唐内府传来的至少两本甚至三本《自叙帖》,可能吗?

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两本墨迹本上的收藏印并不是同一套印章,而是各不相同的两套印章,则在真伪的逻辑上,尚可以作出不同的推论:即有“一真一伪”的可能性。然而现在,从印章上看是同一套印章,也就排除了真印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由于《流日半卷本》的出现,《故宫本自叙帖》不论从书迹的相似度,及相同的书写日期、苏舜钦补字和误书,又有同一套收藏印等等,都说明了这三件长卷是“量产”的“复制品”。

傅申: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从《流日半卷本》论《自叙帖》非怀素亲笔(上)

右《故宫本》及左《契兰堂本》祖本卷首均有相同之苏舜钦补书,故为“双胞本”注释:[1]米芾《宝章待访录》,收录《中国书画全书》。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一九九三第一册,页九六〇—九六一。

[2]米芾《书史》,收录《宋元人书学论著》。台北:世界书局,一九六二年初版,页四七。

[3]a、b、c出于王恽《跋手临怀素自叙帖》,收录《秋涧集》卷七十一,《钦定四库全书》第一千两百零一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六九八六年,页六六。

[4]袁桷《跋怀素自叙帖》,收录《清容居士集》卷四十七,《丛书集成新编》第六十六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一九八五年,页三二。

[5]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卷十四,收录《钦定四库全书》第一千一百九十六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一九八六年,页二五六。

[6][10][11][28][32][35][37]傅申《书法鉴定一兼怀素自叙帖临床诊断》。台北:典藏艺术家庭,二〇〇四年十月,页二五六,一六一—一六二,二五六,一四〇—一四二,一五一,二一八,二七一。

[7]傅申《沈铭彝本自叙帖密码解故宫墨迹本即水镜堂母本之疑》上、下,收录《典藏古美术》,第一五一—一五二期。台北:典藏杂志社,二〇〇五年四月、五月,该文论及李郁周相关论文数篇。

[8][9]《唐怀素草书自叙帖》。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五年,页七三,七五。

[12]长尾雨,《中国书画话》。东京:筑摩书房,一九六五。按以下日人资料得台大艺术史研究所翁宇雯同学之助。谷铁臣资料见《中田勇次郎著作集》。东京二玄杜,一九八四第三卷,页七一八。

[13]胡仔纂《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二,页六五四。《丛书集成新编》第七十八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一九八五,页五六四。

[14]黄庭坚《山谷别集》卷十,收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一九八六年,页一八。

[15]徐邦达《怀素自叙帖辨伪》,收录《书谱》总七五期。香港,一九八七,页六八。

[16]《书法教育》,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号,页二。

[17]启功《论怀素自叙帖》,收录《唐怀素草书自叙帖》,页七二—七三。

[18]《故宫本》有“补书”而无舜钦跋,《流日半卷本》首尾均缺,但既是复制的“同胞本”,按理卷首应有补书并有同一天的纪年。

[19]朱关田《唐代书法考评》。浙江: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一九九一年,页二一二、二一三。

[20]此搜寻工作的一部份得台湾大学艺术史研究所博士生高明一之助,本文撰写过程中,亦多得其同窗何碧琪之商榷。

[21]《怀素草书汇编》。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页一八七。

[22]台南康益源氏藏原拓本。

[23][24][26]《唐怀素草书自叙帖》。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五,页一八,五九,六九。

[25]《流日半卷本》因失去前段,不能确知该本有相同误书颠倒字,但从两本间每行的相似度,以及前文中如果没有像《故宫本》多写一个“模”字,就会从第四十四行起改变了每行的断行和文句,然而半卷本从第六十五行起的三十行,全与《故宫本》无异,可以推知《流日半卷本》也必有相同的误书。

[27]《绿天庵本》见《怀素自叙帖》台北:蕙风堂出版社,一九九五年。

[29]朱关田引启功之语。《唐代书法考评》。浙江: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一九九二年,页二三二。原文见启功《论怀素自叙帖墨迹本》,收录《文物》。北京:文物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十二月,页八〇。

[30]印章为物质性,故有人亡印存之实,但真印若为他人冒用,钤于伪作上,以情理而论,此亦属“冒用之伪印”。

[31]本节讨论书画作品的“多胞胎”问题时,也参考了林进忠的三篇相关论文:(1)《赵之谦的多胞胎作品辨察书法》,《中国书道季刊》总三八期。台北,二〇〇二年十一月,页二九—七六。(2)《赵之谦的多胞胎作品辨察绘画》,《造型艺术学刊》。台北:国立台湾艺术大学,二〇〇二年十二月,页三九—六七。(3)《朱白文“赵撝叔”印的钤用事实辨察》,《艺术学报》第六七期。台北:国立台湾艺术学院,二〇〇一年二月,页一—一六。

[33]骆宜安《刑事鉴识学》。台北:明文书局,一九九五年,页二〇八、二一〇。

[34]《契兰堂本》的该印,想必是摹刻或翻刻不精,“房”字有误刻处,但其母本上明确有“建业文房之印”,只是将盖在骑缝上的印全数省略不刻;然以书法及题记之相似度,该印应该也与《故宫本》完全相同。

[36]《宝晋斋法帖》,收录《中国法帖全集》第八册。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二〇〇二年,页一四八、一五一。

本文选自《中国书法》2012年第8期“怀素草书特辑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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