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袁明是清代著名的偉大詩人,也是一位好官員。
袁毅在被指令到牧羊任縣時,被判處7月出生案:
王冠泉,東鄉王家角農民,娶了妻子。結婚七個月後,她生了一個兒子。
有人在王冠全面挑唆分居前表示,未婚第一胎,結婚七個月生下兒子,兒子不是王冠泉的親生。
王冠泉相信這是真的,跑到廚房拿刀一起殺了妻子和兒子。
他匆匆忙忙地抱着兒子跑到縣裡,哭着說,他想死得無辜。有很多人看着熱鬧。
袁毅明白了案情,馬上把王冠泉遞到大廳,他沒有打架,兩人沒有責罵,而是向王冠泉鞠躬祝賀。王冠權在迷霧中,有些不知所措。
袁說:你真的是一碗大珍珠不知道寶藏,太後叫大嫂。舊書說,在短短七個月内出生的人中,有78%是貴族。然後,再次引用在七個月時出生的古代和現代人作為官員。
比如說,請人送母子進入内心的身體,不一會兒送母子出去,孩子戴着紅色的挂着顔色,手和銀器。袁太太說,孩子有福氣,認出他是個幹巴巴的兒子,給他起了個名字叫"必須頭發"。
經過一番勸說,王冠完全心胸開闊,一股腹氣早已不複存在,甚至向袁毅頭承認錯誤。他帶着妻子和兒子興高采烈地回家了。
袁毅被評定為:
檢查男人和女人,所有的東西都是生物的。遲早會有差異。從七月到三月,沒有人不是出生的,不一定是十月。胎兒在懷裡,大部分相隔兩個月,而June是一個形成性的骨骼。骷髅都是自己生産的,不必等到十月。
王冠權的無知是不合理的。認為人一定出生在十月,就是隻知道他平常,卻不知道它的變化。用刀殺妻子以發洩憤怒,更是愚蠢。
該縣已多次開通指導,知因,行業明确認可。王冠權聽着八卦,一瞬間的憤怒,它的情有可原,它的愚昧可以憐憫。在抽泣後悔之後,願意完成血肉之軀,不再變異。自我推銷的愛房子和吳的意義,免除了它的手杖責任。
如果有流氓氏族,鄉鎮不是蕭,假傳,名敗者節,斷了夫妻,應該允許王冠權,王偉随時扭到縣裡,等着做。
這個判斷。
對本案的判斷,袁明也是煞費苦心,他煞費苦心,科學推理,為王冠權解釋混亂,耐心勸說教育,告誡王冠權不要聽信偏信。
特别是袁毅能深刻了解嬰孩是義子,并指出,古今七個月大的人往往是高尚的人,這也是解決案件的關鍵,讓母子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後來,根據袁詠儀的《詩與園詩》的記錄,王冠泉真的專心緻志地為兒子讀書,結果獲得了金榜的稱号,一個十分幸福的家庭,王冠泉還帶着妻子和孩子到園裡感謝袁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