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日訊,4月底,北京釋出規範鼓勵共享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被市民诟病的地鐵站、熱門商區、交通幹道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沖突正逐漸緩解。但是,因上述意見未明确共享單車能否停入小區,當下社群停車問題亦無規範和細則可依,晚高峰過後,大量市民騎行共享單車湧入小區,給小區治安及管理秩序帶來嚴重沖擊。

近日,記者在朝陽區多個小區走訪發現,多數物業公司為加強管理,自行釋出了共享單車“禁入令”。但執行過程,該措施又因法律依據不充分,招緻部分共享單車使用者的抵觸和不滿。如何管好小區裡的共享單車,已成為物業、居民和營運商共同面對的問題。
晚上8點,記者在東五環附近一經适房小區看到,大量業主騎行共享單車進入小區後,将車堆放到街心花園過道和單元樓門口處。此前,該小區6号樓門前,已堆放三輪電動車、機車和私人自行車。一些破沙發和裝修廢料也沒有清理,共享單車停至此處後,市民的通行空間變得更加有限。晚上9點,一輛計程車在樓門前放下客人,剛向東開出兩米,車右側便剮撞了一輛小藍車,司機師傅下車檢視後,也隻能無奈離開。
據該樓一位殘障人士李先生介紹,此前,他駕駛電動輪椅走無障礙通道時,發現通道内擺放3輛小黃車,但他又不能下來挪車。最終,他在原地等候半個小時,趕上一位剛下夜班的熱心小夥,這才回了家。
而在朝陽路上的甘露晴苑,居民陳女士對小區共享單車停放情況也有異議。她稱,每天傍晚,小區堆放近百輛共享單車。晚上倒垃圾時,她必須打着手電照明,否則會被共享單車絆倒。
共享單車沖擊小區管理秩序,促使小區管理者們介入管控。在姚家園東裡8号院東門外,記者就看到了“共享單車禁入”的通知。
門前保安告訴記者,該小區共享單車數量之多,停放之亂,到了“不管不行的地步”。沒禁行共享單車時,不騎車的老人覺得車礙事,開始踹車、推車,但年輕人覺得騎車到家才友善,兩方産生沖突。後來保安每天晚上把單車搬到小區外,讓出了公共空間。“但年輕人更不幹了,我剛搬出去,他就搬回來,吵過好幾次架,差點動手”。
後來,由于業主投訴較多,物業上司決定小區禁入共享單車。通知一出,得到大部分業主響應,大家自覺把車停在院外,保安幫忙擺車就可以了。但還有兩成業主,屬于“死活都不服管”的。記者采訪時,就親眼見到有人趁機騎車闖小區,保安上前阻攔時,對方回罵到:“你有什麼權利攔車,是你該管的嗎,你是警察嗎?”
該保安坦言,和業主起沖突影響很不好。是以遇到不聽勸的,都是等對方回家後,他再默默把車推到門外。“管車雖然不是我的工作,但現在管了不行,不管更不行,總之都不落好兒”。
目前,各小區如何應對共享單車?記者以朝陽大悅城為中心,随機走訪周邊2公裡内10個小區發現,除富華家園、甘露晴苑、雅成一裡等3處小區未禁入共享單車外,朝陽園、朝陽雅築、天鵝灣、姚家園西裡2号院等剩餘7個小區均貼出物業制作的禁入通知。姚家園東裡7号院一名保安透露,該院剛剛禁行,屬于晚的,“其他小區早這麼做了”。
李先生是物管行業的一名教育訓練師,他告訴記者,這半年來,很多物業經理都讨論要不要阻止共享單車進小區。一開始大家有顧慮,覺得沒有政策支援,物業又沒執法權,但最近一個月,小區禁入共享單車逐漸成了共識。李先生稱,在他居住的百環家園小區,因為沒有人車分離,業主本來就有意見。共享單車出現後,樓前樓後的綠地、過道上到處都是車,樓道裡也有車”。李先生認為,“為了照顧多數人的利益,物業該介入時就要介入”。
盡管意見稿對共享單車能否進入小區沒有明文規定,但記者發現,共享單車企業均禁止使用者在小區用車。此舉在摩拜單車、小黃車、小藍單車、酷騎單車的使用者指南内容中,均有明确的展現。那為什麼還有人既違反使用規則,又不顧保安的阻攔,硬要把車騎回家呢?
一位住在天通苑的業主在微網誌上表示,她居住的小區面積很大,小區内部就存在“最後一公裡”出行難問題。而且小區照明也不好,騎車走夜路,就能快點回家。
多位保安則告訴記者,業主堅持騎車回家,更多是想少走幾步路,另外擔心車停在小區外,自己早上找車不友善。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小區是侵占共享單車,給車上私鎖等不良行為的高發地。6月12日下午,記者向姚家園西裡1号院一名保安舉報該小區花園内有市民騎車帶孩子玩,保安上前将車推走後,記者看到,這輛小黃車的編号牌已被摘除,二維碼也被塗抹。
有業内人士向記者表示,上述小區的“禁車令”屬自發行為,确未得到法律、行政層面的支援,但在小區因共享單車失序的背景下,不失為一種“過渡辦法”。
業主維權專家陳鳳山分析認為,如果行政機關禁止共享單車進入小區,那物業公司執行“禁車令”無可非議。但政府還沒有規定,是以物業在自行“禁車”時,就要避免“一刀切”的做法。他介紹,在目前背景下,在沒有成立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可以牽頭“禁車”。但有業委會的小區,就值得探讨了。如果業主對禁車措施提出異議,物業應暫停措施,并将意見通報至業委會。由業委會根據議事規則和小區自治習慣,通過投票或貼公示的方式廣泛吸取業主意見,尋求支援和了解。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認為,政府不适合規定共享單車能否在小區使用,因為小區的公共空間屬于業主共有。公共空間怎麼管怎麼用,該由業主商議決定。但是,政府的指導意見雖然不能“一棒子打死”,但基本的停車規則還是要有。這樣區縣、街道、小區有依據制定管理細則,平衡好各方關系。
針對小區“禁入令”引發的争議,李俊慧建議,有條件的小區可跟業主協商,開辟一處區域,專門用于停放共享單車,“使用者晚上停車,早上把車騎走,白天這塊地還能恢複功能”。另外,對無力管理共享單車的小區或街道,可積極和共享單車企業合作,讓運維人員及時把車清走。
李俊慧坦言,共享單車發展雖惠及民生,鼓勵市民低碳出行。但車輛營運方作為企業,仍在免費使用公共資源,開展經營活動。“有些品牌盲目投車,搶占市場,引發城市管理問題了就退避三舍”。他建議,共享單車企業應多出力,通過技術和人力對車輛停放沖突集中的區域進行引導。小區環境好了,使用者騎車體驗好了,最終對企業也是好事。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張骁 文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