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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間諜·連連看」普通小職員,因“間諜罪”被判處死刑

作者:大河報

大河報記者 邵可強

「反間諜·連連看」普通小職員,因“間諜罪”被判處死刑

據央視報道,黃宇,生于1974年7月28日,四川省自貢市人,計算機專業,曾在某涉密科研機關工作。向境外間諜機關提供15萬餘份資料,其中絕密級國家秘密90項,機密級國家秘密292項,秘密級國家秘密1674項,對我國黨、政、軍、金融等多個部門的密碼通信安全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反間諜·連連看」普通小職員,因“間諜罪”被判處死刑

(央視公布畫面)

黃宇,看上去貌不驚人,原本是某涉密科研機構的一名普通職員。然而他卻從28歲開始,向境外間諜機構出賣情報,數量之大、範圍之廣、涉密之深令人震驚。

黃宇從一個普通小職員,變身成為大間諜,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那麼這一切究竟是怎麼發生的呢?

1997年7月,23歲的黃宇畢業後進入一家涉密科研所工作,于2004年離職。善交際、貪玩、愛慕虛榮、不守規矩,是很多同僚對黃宇的印象。由于他的能力平平,加上工作态度不端正,是以5年中他換了三個部門,但業績始終靠後。按照機關末位淘汰制的規定,黃宇被解職。他所在的機關承擔了我國相關密碼的研發工作,具有高度保密性。黃宇對此心懷不滿,竟然将國家機密出賣給境外間諜機關。

在金錢的誘惑下,黃宇成了一名為境外間諜機關效力的間諜。他還表示,願意為對方至少工作五年。此後,黃宇對外謊稱自己在一家深圳公司駐四川辦事處工作,每年還要常到國外開會,以此掩護自己的間諜身份。

黃宇的間諜活動僞裝得十分巧妙,不過終究會留下蛛絲馬迹。國家安全機關掌握了黃宇的犯罪證據。2011年的一天,國家安全機關對黃宇實施抓捕。

抓捕黃宇之後,國家安全機關立刻對他家進行搜查,結果發現了大量作案證據。護照上這些密密麻麻的海關印章,記錄下了黃宇出境的詳細時間與地點,其中21次都是為了與境外間諜組織見面,出賣機密并領取經費。

對于犯罪事實,黃宇供認不諱。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0條和第113條的規定,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從事間諜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别嚴重,情節特别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最終,黃宇因“間諜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收繳間諜經費。對于這樣的結果,黃宇追悔莫及。

來源:大河新聞 編輯:侯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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