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圖/視覺中國
民謠界又飛出了幺蛾子。
近日,有網友發現民謠歌手花粥“作詞作曲”的歌曲,涉嫌抄襲了薛範翻譯的蘇聯歌曲《媽媽要我出嫁》。對此,3月3日晚,花粥釋出緻歉聲明,稱在打包上傳平台時出現工作疏漏,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花粥緻歉微網誌截圖。
花粥,對喜歡民謠的人而言,評價也呈現兩極化:喜歡的奉為心頭好,不喜歡的人則非常不屑。在“抄襲之瓜”炸裂前,她還是屬于歌比人紅的那種,《盜将行》、《遙不可及的你》、《出山》等,不可謂不知名。
而且,《盜将行》和《出山》曾先後在短視訊平台刷屏。這對于一位創作型歌手來說,可以作為不小的成就,也足以說明她具備駕馭大衆流行的能力。
但是,歌詞和歌名都是别人的,作詞一欄卻标注了自己,說是“工作疏漏”——雖然不是不存在這種可能性,卻顯得過于牽強。
在《媽媽要我出嫁》出了岔子後,很快有網友又指出,最近火遍抖音的《出山》同樣涉嫌抄襲,該歌曲的beat和國外歌曲《Anders Als Ihr》一模一樣,然而原創署名仍是花粥。
那麼,這也是“工作疏漏”嗎?似乎不那麼好回答了。
花粥在民謠界給人的印象是混不吝、人小鬼大。能打破傳統、敢拒絕定式,這有積極的一面,有一股創新的勁頭。但創新最忌諱抄襲,抄襲是創新的天敵。
必須一再重申:面對抄襲,沒有雙标。抄襲隻有抄了和沒抄的差別,以及抄多抄少的量化,不存在介乎二者之間的免責地帶。
我向來認為,娛樂圈沒有什麼固定人設,有的隻是包裝和自然的差別。當潮退的那一刻,我們才知道誰在裸泳。而所謂的潮起潮湧,都隻是暫時的,沙灘總有裸露的那一天。
花粥的确有改編的喜好。印象比較深的,她還曾改編過馬頔的《南方姑娘》,作曲基本一樣,稍微變動了歌詞,針鋒相對地唱了一首《北方爺們》。當然,馬頔是麻油葉組織的發起人,和花粥肯定相識,隻要馬頔點頭,這算不上抄襲。
但照抄别人的,甚至把手都伸到國外,還署上了自己的名字,這就有些洗不清了。
被曝抄襲後,我去APP裡翻了翻花粥的歌曲留言,不出所料,不少粉絲仍然在為其辯護。典型的一句是“怎麼可能有人抄得一模一樣?”言外之意,這是“工作疏漏說”。當然,還有一套更成熟、常見的辯詞是“人家都已經道歉了”,言外之意,當然選擇原諒她啦。
但喜歡歸喜歡,對抄襲零容忍是底線。
我此前也喜歡聽花粥的一首《遠在北方孤獨的鬼》,喜歡這種東西,是最神秘、最不可理喻的。它或許是唱出了我當時的某種感受和心境,或許僅僅是因為當時我在北方。我雖欣賞,但這不妨礙我第一時間站到抵制抄襲這一邊。
因為我喜歡的是歌,或者說是歌正好滿足了某個時刻我的需求和認知,而不是迷信某個人。人是會變的,也是最會僞裝的,當人設被戳破的那一天,你應該感到慶幸。因為這說明,他(她)離重新做自己很近了,還好不是太晚。
依我說,有些人設,崩得越早越好。崩得早,便改得早,還有機會尋回自己。人設既然是原創歌手,自然就要接受涉嫌抄襲帶來的山崩海嘯。
因為,知識版權不僅是藝人的生命,也是原創的生命。
□與歸(媒體人)
編輯 陳靜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