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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發揚革命先驅梁柏台的崇高精神 紮實走好新時代人民檢察事業新的長征路

作者:海外網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梁柏台同志1899年9月生于浙江省新昌縣,1920年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1922年底在莫斯科東方大學轉為中國共産黨黨員。1924年畢業後,長期在蘇聯遠東地區從事華工革命運動。1931年秘密回國參加國内革命鬥争。毛澤東同志任主席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後,梁柏台同志一直從事臨時中央政府的司法工作,先後擔任臨時中央政府司法人民委員部副部長、内務部副部長和代理部長、臨時最高法院法庭委員、臨時檢察長、司法人民委員等職。1934年10月,中央紅軍主力長征,梁柏台同志留在中央蘇區堅持鬥争,1935年3月,在突圍中不幸負傷被捕,不久被敵“鏟共團”在江西大餘殺害。

梁柏台同志是中國共産黨早期的“紅色法律專家”、人民法制和人民司法的開拓者和創始者、紅色政權的第一位檢察長,為紅色政權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梁柏台同志在有限的生命中,為中國革命頑強奮鬥,為法制和司法檢察事業鞠躬盡瘁,是中國共産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傑出代表。梁柏台同志的傑出貢獻,深深銘刻在黨的事業曆史豐碑上;梁柏台同志的崇高精神,永遠值得每一個共産黨人、每一名檢察人學習和傳承。

今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周年,也是黨絕對上司下的人民檢察制度創立90周年。在這個曆史性時刻,隆重紀念梁柏台同志,就要從梁柏台同志短暫而光輝的人生曆程中,從梁柏台同志為黨的事業,特别是為人民法制事業建立的卓越功勳中,回望、追尋中國共産黨帶領人民緻力于探索建設司法制度的曆史足迹,領悟、傳承人民司法和人民檢察制度與生俱來的“紅色基因”。

目前,中國大發展與世界大變局同步交織、互相激蕩,我們國家正值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之時,又逢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疊加,發展環境不斷發生深刻複雜變化。尤其是進入新發展階段,面對高品質發展對高水準法治保障的更高要求,面對人民群衆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更趨多元的新需求,司法檢察工作必須跟上、适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傳承、發揚革命先輩、法治先驅的革命精神和崇高風範,教育、激勵新時代法治人、司法檢察人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紮實走好法治事業、司法檢察事業新的長征路,為百年風華正茂的黨的事業再添更大助力。

——紀念梁柏台同志,就要感悟、踐行他信仰堅定、對黨忠誠的崇高品格。梁柏台同志16歲入新昌知新高等國小校,作《丈夫誓許國說》,立下“以身付諸國,竭力以擔國事、以保國家,不以私而忘公”的宏願;22歲赴俄求學,又書寫“男兒立志出山鄉,以身許國路漫漫。待到世界大同日,築路架橋把家還”的豪情壯志。1931年,梁柏台32歲,在中國革命需要的時候,從蘇聯回國,為中國共産黨執政初期的政權制度設計和立法司法事業做了大量開拓性、基礎性工作,用生命踐行了“為蘇維埃流盡最後一滴血”的铮铮誓言。當今中國欣逢盛世、國泰民安,雖然沒有革命戰争年代抛頭顱、灑熱血的直接考驗,但同樣面臨許多重大風險挑戰,更多的是暗流、險灘。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越有暴風驟雨的伴随。習近平總書記告誡我們,不要在日益複雜的鬥争中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新時代司法檢察人必須認清自我、把穩方向,要像梁柏台同志那樣,堅持“革命理想高于天”,堅持黨對司法檢察工作的絕對上司,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對黨絕對忠誠融入血脈、化作忠魂,落實到司法辦案、履職盡責的全過程。

——紀念梁柏台同志,就要感悟、踐行他崇尚法治、獻身法治的先驅風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中國共産黨上司建立的第一個全國性工農民主政權。自建立之日起,這一紅色政權就處于白色恐怖的籠罩之下。在極其險惡的環境下,中國共産黨從一開始就嘗試運用法制方式上司和管理紅色政權。梁柏台同志系統學習掌握蘇聯法律并具有司法實際工作經驗,回國後三年多時間裡,擔任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法令起草委員會主任等職務,先後擔綱起草了憲法大綱、選舉法、婚姻法等蘇維埃法律法規10多件,形成了一套初具規模、具有鮮明階級特征和時代特征的中華蘇維埃法律體系。90年後的今天,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上司下,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日臻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日新月異。這一切都離不開以梁柏台同志等為代表的革命先驅的艱難求索。新發展階段,人民群衆對法治建設的期待,早已從“有沒有”向“好不好”“更加好”轉變,老問題逐漸解決,新的、更深層次的問題又不斷産生。滿足人民群衆法治新需求,“以人民為中心”,就是司法檢察人竭誠履職盡責的永恒動力。各級檢察機關、廣大檢察人員要學習、踐行梁柏台同志對法治的信仰和堅守,立足司法檢察崗位,為人民群衆提供更優更實的法治産品、檢察産品,為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更高水準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添磚加瓦。

——紀念梁柏台同志,就要感悟、踐行他敢為人先、勇于創新的開拓精神。梁柏台同志實操革命立法工作的同時,還與董必武、何叔衡等同志一起,創立蘇區司法機關,上司開展司法工作,建構起以司法行政制度、審判制度、檢察制度、監獄制度為核心内容的人民司法制度基本架構,初步建立起相對完整的無産階級革命司法體系。在中央蘇區工作期間,他創設裁判部作為司法臨時機構。在處理紅色中華反貪第一大案“熊仙璧A錢渎職案”時,他擔任最高特别法庭臨時檢察長,以國家公訴人身份指控犯罪,成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一位履職最高法庭的檢察長,在90年人民檢察史上寫下了開創性的一筆。學習和傳承梁柏台同志的開拓精神,就要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黨中央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落實好,讓司法改革的“紅利”充分釋放,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檢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近年來,檢察機關因應新的形勢任務,推出群衆信訪件件有回複、公開聽證、企業合規試點、“案-件比”等舉措,守初心、擔使命,既是創新之舉,更是基礎工作。各級檢察機關、廣大檢察人員要從曆史經驗中汲取動力,把發展的工作做得更實、更好,助推人民檢察事業行穩緻遠。

——紀念梁柏台同志,就要感悟、踐行他平等司法、寬嚴相濟的司法理念。梁柏台同志參與起草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明确規定:“在蘇維埃政權領域内的勞工、農民、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群眾和他們的家屬,不分男女、種族、宗教,在蘇維埃法律前一律平等”。這是中國共産黨始終堅持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憲法法律原則的曆史淵源。梁柏台同志在司法工作中,以《對裁判機關工作的訓示》,提出“反革命的首要和附和,要分得很清楚”“反革命的首領處以重刑,反革命的附和犯應該從輕。”這是黨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曆史源頭。我們的革命先輩在那樣艱險複雜的革命戰争年代,就能提出這些時至今日仍在堅定奉行的先進法治、司法理念,新時代司法檢察人有責任将其發揚光大。這些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廣大檢察人員自覺從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探尋思路、方法,堅持雙赢多赢共赢、秉持客觀公正立場、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司法政策等,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各級檢察機關要以梁柏台等革命先輩為榜樣,以永遠在路上的韌勁,把更新、落實司法檢察理念工作馳而不息做實做深做好。

——紀念梁柏台同志,就要感悟、踐行他實事求是、嚴以律己的優良作風。梁柏台同志堅定奉行實事求是的革命原則。他一再告誡各級司法幹部:“隻有實事求是的幹部才是好幹部,弄虛作假不僅僅是一般的作風問題,也是一種禍國殃兵的腐敗作為,一定要堅決制止。”梁柏台同志在短暫的革命生涯中言行一緻、說到做到,始終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無私無畏、許黨許國、嚴格自律。他在日記中寫道:“必克己自重,成為規正之人”。他20歲參加革命、36歲壯烈犧牲,在蘇區廣大群衆中享有很高威望,廣受尊重。梁柏台同志的優良作風永遠值得新時代檢察人學習、踐行。各級檢察機關要在黨史學習教育中,緊密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教育引導廣大檢察人員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規正”人,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永葆艱苦奮鬥、清正廉潔的本色。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記走過的路;走得再遠、走到再光輝的未來,也不能忘記走過的過去,不能忘記為什麼出發。”梁柏台同志革命的一生展現出的中國共産黨人的高尚品格和崇高精神,是曆史的,也是時代的,更是永恒的。各級檢察機關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銳意進取、紮實工作,努力創造無愧于時代、無愧于人民、無愧于先輩的新業績,以優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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