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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炎武《錢糧論》:封建社會是怎樣隐蔽地剝削農民?封建社會的财富如何在各階層間配置設定?從“征糧”到“征錢”的稅制改革明朝“一條鞭法”加劇配置設定的失衡明末的社會動蕩有曆史必然性

作者:獨家花卉

明末思想家顧炎武在考察明朝的經濟時發現了一個奇怪現象。他在《錢糧論》中說:“夫兇年而賣其妻子者,禹湯之世所不能無也;豐年而賣其妻子者,唐宋之季所未嘗有也......今來關中,自鄠以西至于岐下,則歲甚登,谷甚多,而民且相率賣其妻子。”這說明,明朝經濟出現了新的問題——在荒年之時,農民為了生存,不得不出售自己的妻子兒女;然而在豐年之時,這種現象依然存在着。按理來說,豐年之時,農民的收成很好,衣食溫飽應該不成問題,為什麼他們還是被迫出售自己的妻子呢?

其實,這種奇怪的現象在唐朝中期也有人提及過,例如李紳的《憫農》裡就說:“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四海無閑田,農夫猶餓死。”在統治者勵精圖治、勸課農桑的背景下,全國的大部分土地都得到了耕種,然而可憐的農夫卻依然會因凍餓而死。一邊是統治者在朱門裡歌頌功德、誇耀産量,另一邊是老百姓挨凍受餓、抛妻棄子,說明這個國家的生産依然正常,但配置設定已經出現了重大的問題。如果我們不将目光從生産轉向配置設定,就無法了解這種奇怪現象的成因。

相比于一窮二白的明初來說,在明末之時已經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戶口數也迎來了高峰。然而,經濟繁榮卻掩蓋不住階層的撕裂,在配置設定不均的情況下,經濟發展水準已經解決不了社會問題了。無論是荒年還是豐年,老百姓都要遭受同樣的苦難,他們已走投無路。那麼這種配置設定問題究竟是如何造成的呢?顧炎武的《錢糧論》試圖進行解答。

顧炎武《錢糧論》:封建社會是怎樣隐蔽地剝削農民?封建社會的财富如何在各階層間配置設定?從“征糧”到“征錢”的稅制改革明朝“一條鞭法”加劇配置設定的失衡明末的社會動蕩有曆史必然性

在豐年之時,農民為什麼依然要面臨被迫出售妻子的困境?

<h1 class="pgc-h-arrow-right">封建社會的财富如何在各階層間配置設定?</h1>

老百姓在豐年時依然一無所得,這說明他們在配置設定中處于不利的地位,而配置設定地位又是由生産關系來決定的,是以要想研究配置設定問題,我們得深入到經濟基礎中去,弄懂封建社會的生産關系。

威廉·配第曾說:“勞動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在奴隸社會中,奴隸代表着勞動力,他們跟土地一樣都歸奴隸主所有,那時真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了。到了末期,随着井田制破壞,土地私有被廣泛承認,奴隸們也通過獲得部分土地而解放為農民。秦朝時就實行了“黔首自實田”,不再對勞動力進行直接的剝削,而是放任農民去耕種土地,再通過收租的方式來配置設定其所得。

但這并不意味着全天下的土地都被老百姓所分割,事實上封建統治者依然占有着大量的“官田”。顧炎武在《官田始末考》中總結了古代官田的分類,大緻有:

“世傳之官田”,改朝換代後,從前朝承襲下來的官方田地;

“職官俸祿之田”,朝廷賞賜給官員的田地;

“軍營之田”,劃歸軍隊屯營耕種的田地;

“藉沒之田”,通過查抄貪腐官員的家産所獲得的田地;

“開艮之田”,通過開荒而獲得的田地;

“僧道之田”,寺廟道觀所占有的田地;

此外,家族絕戶後的田地也會被沒入官中。是以,相對于老百姓所分占的私田來說,官田的面積是非常廣大的。官田依然需要老百姓來耕種,在最初的時候,朝廷規定每家每戶的男丁都要服徭役——在官田上進行無償耕種若幹時日,并且不能分享勞動所得,稱為“徭役地租”,屬于公開的剝削形式。

後來,在農民服完徭役之後,如果因家庭人丁過多,私田不足以供給,那麼官府還允許他們通過租用官田來進行耕種,待收成之後,将産品多數輸送給官府,可以留下一部分供自己使用。其中,輸送給官府的那部分産品就被稱“租”;此外,官府對老百姓的私田産品也會進行部分征收,稱為“稅”。故而《金史·食貨志》說:“官田曰租,私田曰稅”,租與稅屬于隐蔽的剝削形式。

封建社會裡,代表勞動力的農民與土地相結合,生産出産品。統治者裡的宮廷、皇親國戚、官僚貴族以及士大夫通過徭役、“租”與“稅”的形式參與産品的配置設定,當他們所占的份額越來越大時,農民必然會越來越貧困。

顧炎武《錢糧論》:封建社會是怎樣隐蔽地剝削農民?封建社會的财富如何在各階層間配置設定?從“征糧”到“征錢”的稅制改革明朝“一條鞭法”加劇配置設定的失衡明末的社會動蕩有曆史必然性

農民耕種土地,統治者再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來參與配置設定

<h1 class="pgc-h-arrow-right">從“征糧”到“征錢”的稅制改革</h1>

唐朝是中國封建社會的頂峰,這得益于穩定的經濟基礎和理想的社會結構。大唐建國之初,除了官田之外,将私田按人口來進行授予,然後再責令老百姓以租、庸、調的形式來回報朝廷。那時候的租稅不以貨币為形式,而是直接征收土産(糧)——從土地産品中征收粟、稻、絹、布、麻等。是以,農民不需要将農産品拿到集市上去賣以換取貨币,然後再用貨币來交租,而是将部分農産品當做租、稅直接輸送給官府,十分便利。初唐的徭役也很輕,規定“正役不過五十日”,故而農民在服完徭役後,還有時間去租用官田來耕種,每年按時交完規定的租稅數額,剩下多少都歸自己所有。

然而,在安史之亂後,朝廷連年用兵,導緻國庫枯竭,于是财利之說興而聚斂之臣進。許多忠誠的奴才為了讨好宮廷,便極力唆使朝廷進行賦稅改革,用兩稅法取代租庸調制,不再向百姓征收土産,而是要求“以錢為稅”——将産品的銷售環節轉移給了農民,讓他們去承擔糧價波動所帶來的風險,變“征糧”為“征錢”。是以《錢糧論》說:

“自三代以至于唐,所取于民者粟帛而已。自楊炎兩稅之法行,始改而征錢。”

這一稅制改革在理論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農民一輩子都生活在鄉村,過着自給自足的日子,并不怎麼需要錢币。況且土地隻生出土産,并不産生貨币。為了應對賦稅,他們被迫将産品輸送到城裡去進行交易,承擔農産品價格波動所帶來的影響。

朝廷在名義上并不曾增加租稅的數額,卻通過鹽鐵官營壟斷、禁止民間鑄币、借商進奉獻助等政策來打壓農産品價格,使物輕而錢重;簡單的租稅也變成了名目繁多的青苗錢、地頭錢等等。聚斂之臣們精通經濟學,他們打着稅制改革的幌子來改變了過去的配置設定方式,使官府在不增稅的情況下,通過控制物價來隐蔽地剝奪農民的收入。當時的名臣陸贽就看出了其中的存在某種問題或陰謀,他曾上書唐德宗,力斥兩稅法為害民之策,說:

“所供非所業,所業非所供,增價以市所無,減價以貿所有,耕織之力有限,而物價貴賤無常。”

唐朝中期的稅制改革把實物地租改成了貨币地租,讓農民承擔物價波動的風險。官府壟斷了鑄币權,可以通過增減貨币的流通數量來左右物價。在名義上租稅不曾增加,而實際上農民所配置設定到的産品已經越來越少了。

顧炎武《錢糧論》:封建社會是怎樣隐蔽地剝削農民?封建社會的财富如何在各階層間配置設定?從“征糧”到“征錢”的稅制改革明朝“一條鞭法”加劇配置設定的失衡明末的社會動蕩有曆史必然性

陸贽、白居易等都反對過“以錢代糧”的稅制改革

<h1 class="pgc-h-arrow-right">明朝“一條鞭法”加劇配置設定的失衡</h1>

兩稅法實行于唐朝,開始向農民征收貨币地租,然而唐宋之時的流通貨币還比較多,載體也不相同。在一些地方朝廷會征布帛、另一些地方則征收銅錢和白銀。

到了明朝時期,白銀逐漸成為上下通行的主流貨币。自中期實行“一條鞭法”之後,官府決定向全國各地的農民無差别的統一征銀,規定“每糧一石編銀若幹,每丁審銀若幹”,要求耕種田地的農民要向官府輸送白銀。這種一刀切的政策實在缺乏經濟學常識,顧炎武在《錢糧論》中就指出“一條鞭法”忽略了兩個重大的問題:

第一,全國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是生産糧食的農民,而不是開采銀礦的礦主。白銀數量少而糧食數量多,不向農民征糧,卻向他們征銀,這是逼迫農民為了交稅而賤賣農産品;

第二,在經濟發達、大城鎮校多的江南地區,農民能夠通過賣糧來獲得白銀;但是在陝北、兩廣、遼東等地,因鄉村僻野衆多,交易不發達,農民根本就沒辦法獲得白銀;

是以,顧炎武認為“以此必不可得者病民,而卒至于病國,則曷若度土地之宜,權歲入之數,酌轉般之法,而通融乎其間?”制定政策時為什麼不能因地制宜,對于經濟欠發達、不通商的地方任其繳納實物地租呢?

然而,明朝統治者卻不管那麼多,萬曆帝為了修築宮殿,應付三大征所造成的國庫虧空,依然在全國各地大征礦稅;崇祯時為了抗擊後金,平定流賊,又擴征遼饷、剿饷與練饷,還大搞土地兼并。在這種背景下,即使當時全國的耕地面積已經很大,生産力相比唐宋也很進步,但老百姓的生活依然困苦不堪。他們手握大堆糧食,卻因沒有白銀而交不起租稅。顧炎武在關中地區,親眼看見到處是窮鄉僻野,不曾與沿海通商,導緻乏銀可用,即使“歲甚登,谷甚多”,百姓卻仍要“相率賣其妻子”,宜乎此地成為了李自成農民軍的發源地。

顧炎武《錢糧論》:封建社會是怎樣隐蔽地剝削農民?封建社會的财富如何在各階層間配置設定?從“征糧”到“征錢”的稅制改革明朝“一條鞭法”加劇配置設定的失衡明末的社會動蕩有曆史必然性

為了解決财政問題,官府從農民身上剝奪得越來越多

<h1 class="pgc-h-arrow-right">明末的社會動蕩有曆史必然性</h1>

明朝末年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在經濟發展水準上是屬于領先的。但整個國家都沒有解決好配置設定問題,特别是在白銀成為主流貨币之後,貨币地租的弊端變得越來越嚴重。“錢”相對于“糧”來說越來越貴,農民為了應付官府的“征錢”,隻得将糧食大批賤賣,在整個社會配置設定中所占據的份額越來越少。

正因為糧食不值錢,是以棄本逐末、廢耕從商的潮流也逐漸出現,大批土地因廢耕而被富戶兼并;在江南地區還出現了織戶與織工的階級。然而,大自然很快就懲罰了這種社會風氣,自萬曆末年起,各種自然災害層出不窮,導緻糧食連年欠産,許多地方發生了饑荒,許多地方卻因谷賤傷農而苦惱。

農民在荒年要出售妻子以謀生,在豐年又要出售妻子以交稅,在這種不公正的配置設定制度下,經濟無論如何發展,他們都看不到出路,最後終于揭竿而起,形成明末的農民大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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