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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詩品論人品(之二)初唐四傑之:王勃之死

作者:左手江山

王勃(約650年~約676年),字子安,绛州龍門縣(今山西省河津市)人。唐朝著名詩人、文學家,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共稱“初唐四傑”。他六歲就能寫文章作詩,年紀不到二十,就參加朝廷對策中了進士,當上了朝散郎。

莫以詩品論人品(之二)初唐四傑之:王勃之死

論詩品、論文采,王勃才華橫溢,文采斐然,年紀輕輕,名動天下。其詩賦成就堪稱唐初翹首,四傑之冠,多少名句千古流傳,如《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寫離别之情的“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如《滕王閣序》中的“落霞與孤鹜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

莫以詩品論人品(之二)初唐四傑之:王勃之死

但若論人品卻無法和他的詩品相比,可謂詩好人差。王勃當上朝散郎後,曾擔任沛王府修撰,他平日讨好沛王,并赢得了沛王李賢的歡心,嘗有谄媚之嫌。一次,沛王李賢與英王李顯鬥雞,王勃為讨好沛王,就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讨伐英王的鬥雞。不料此文傳到唐高宗那裡,高宗讀罷不悅,怒而歎道:“歪才,歪才!二王鬥雞,王勃身為博士,不進行勸誡,反倒作檄文,有意虛構,誇大事态,此人品行不端,應立即逐出王府。”唐高宗認為此文意在挑撥二王關系,遂将他逐出長安。于是,他苦心經營的剛剛打通的仕途,就這樣毀于一旦。

莫以詩品論人品(之二)初唐四傑之:王勃之死

鹹亨二年(671年),王勃從蜀地傳回長安參加科選。在他的朋友淩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幫助下,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參軍之職。在此期間,王勃曾經和皇官奴仆有個叫曹達的人關系一直很好,後來曹達犯了罪就偷偷的藏到了王勃家。王勃怕事情洩露出去,就将曹達殺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後來這件事被人揭發出來,按律王勃該為死罪,但正趕上朝廷大赦天下,王勃就被赦免死罪,隻是撤職。但也是以連累了他的父親王福疇,王福疇從雍州司功參軍被貶為交趾縣令,遠谪到南荒之外。後來王勃乘船過海去看望父親,歸來途中船行南海,遇風浪,王勃因驚悸落水淹死,死時年僅二十九歲。

是以,王勃詩品雖高,人品卻值是得商榷。英年早亡是否也是他的因果呢?

莫以詩品論人品(之二)初唐四傑之:王勃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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