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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百度上對易中天的評價,不知真假,請大家鑒别

有些話今天我就直說了,易中天做的一些事丢讀書人的臉面,這些事不能因為時過境遷就不提。

易中天十年前寫過一本:《費城風雲: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

這書咋寫的呢,就是把尹宣先生翻譯的《辯論:美國制憲會議記錄》用自己的話重新表述了一遍。

《費城風雲》的開篇易中天寫了這麼一段話:

2003年1月,遼甯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尹宣先生翻譯的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所著《辯論:美國制憲會議記錄》一書。麥迪遜的這部《辯論》,記錄了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制憲會議的全過程,自始至終,一天不缺;尹宣先生的譯筆又好,且注釋極為詳盡,是以讀來不僅歡快流暢,而且驚心動魄,受益良多。是以我實在忍不住要把這個故事重講一遍,以便有更多的人來分享這種感受。重講的原因,是因為尹宣先生翻譯的這部《辯論》,不但是研究美國憲法和曆史的重要文獻,而且是一部标準的學術著作,閱讀起來并非沒有一定難度;而像我這樣關心憲政問題,卻又并非研究憲法,更非專門研究美國憲法史的人,還真是不在少數。他們未必有時間和耐心讀完這部長達63萬字的巨著。我一向認為,學術是一種好東西,好東西就應該有更多的人分享;而要讓更多的人分享,就隻能換一種表述方式。這就是我寫作本書的初衷。我想把這段過程寫得像偵探小說或者電視連續劇一樣好看。當然,為了忠實于曆史,我不能不大量引述《辯論》一書中的材料,但限于體例,恕不能一一注明,隻能在此做一總注,即制憲代表的所有發言,均引自尹譯本《辯論》一書。而且,為友善讀者閱讀計,不少已經改寫,但求傳達其意而已。如撰寫研究論文,請引用尹譯本,勿以本書為憑。我希望這不至于侵犯尹宣先生的著作權。

遺憾的是,易中天從來沒有直接跟尹宣先生說過這件事。尹宣先生第一次讀到這本書,是2007年一位朋友把《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放在他的案頭。尹宣先生寫道:“麥迪遜的作品是經典,是精品,我譯時,認定它難以暢銷,但必定長銷,隻要能在智者之間漸行漸遠,哪怕藏之名山,也會存之久遠。擔心的就是根底不足的人,随意改編,弄得不好,通俗很容易流為庸俗,要是抵不住嘩衆取寵的誘惑,搞些不三不四的類比,發些似是而非的議論,可能堕為媚俗。精品可能變成赝品。我越讀越覺得書中的詞句過于熟悉:我反複推敲而成的譯文,字斟句酌寫出的注釋,星星點點化為易中天先生的'著作'。”

有人粗略估計,《美國憲法的誕生》有六到七成篇幅,抄自《辯論:美國制憲會議記錄》。2009年1月17日,尹宣先生因心髒病去世,這事當事人提不了了,但我們不應忘記,罵一句易中天欺世盜名我覺得不為過!

附上尹宣先生當年在中華讀書報上寫的一篇文章:易中天先生,如此“著書”當否?

朋友把一本書放上我的案頭:易中天著《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易中天先生在“後記”裡說:“令人高興的是,2003年1月,遼甯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尹宣先生翻譯的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所著《辯論:美國制憲會議記錄》一書。麥迪遜的這部《辯論》記錄了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制憲會議的全過程,自始至終,一天不缺;尹宣先生的譯筆又好,且注釋極為詳盡,是以讀來不僅歡快流暢,而且驚心動魄,受益良多。”

早在100年前,特納給他的朋友、《辯論》英文版編者法蘭德寫信說:“再無一人像我這樣明白,你這樣的作品,會把你的姓名與世界政治史中最有生命力的記錄永遠連在一起,随着時間的推移,我的解說将如鴻毛飛逝,而我獨具慧眼所見之書,卻會走進尋常百姓之家,成為百談不厭的話題,我自以為明白卻未真懂的内容,将幸運地散落于街頭巷尾,排成長隊的學者,将會感戴你的這份深恩厚德。”

《辯論》的英文封面上,麥迪遜的姓名後面,沒有“著”字;這本書的内容,是美國制憲會議代表的“群言荟萃”,麥迪遜是記錄。《辯論》漢語譯文初版,隻署“尹宣譯”,再版時,要改成“尹宣譯注”:我為此書寫了600多條注釋,構成上、下兩本書的格局;注釋是此書的重要内容,占有相當篇幅,說明以示負責。

我譯《辯論》并為之作注時,心想:都雲譯者癡,誰解其中味?現在,易中天先生至少解出兩味:譯筆還好,注釋詳盡。我覺得:遇到知音。《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後記”接着說:“我實在忍不住要把這個故事重講一遍,以便有更多的人來分享這種感受。”過去,有許多人曾經把經典著作通俗化,後來,人們發現,其中不少對原著作了閹割和曲解。為此,許多先賢一再提倡:要讀原著。

《辯論》一書,線索衆多,彼此縱橫交錯,制憲代表們在四輪辯論中,又爆發出許多靈感火花,大小故事,逸聞轶事,不一而足。要想理順,然後綜合叙述,需要功力。不少朋友勸我做個縮寫本,把譯文和注釋中的重要内容,濃縮拉順,講個好故事。我做事慢,喜歡琢磨。好在,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保護。第十條下,列舉了著作權受到保護的十七個方面。沒想到易中天先生是個快手,招呼也不打,捷足先登,就著起《美國憲法的誕生》來。其實,韓愈先生早就說過:“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通俗并非易事。我在紐約圖書館讀過英文版“世界領袖”叢書。那套叢書以美國中學生為主要對象,每本百頁左右。我記得讀過其中近二十位美國總統傳,外加漢密爾頓傳。叢書的主編,是美國史學界泰鬥小阿瑟·施萊辛格,他在每本書前都有的“總序”裡說:作者多是研究傳主的專門人才。他們深入一個人物、掌握資料太多以後,就覺得一百頁不夠用,許多材料舍不得丢。施萊辛格看過許多初稿,認為問題多半出在取舍不當,有時反而抓不住要領。可見,越是深入,越難淺出。

麥迪遜的作品是經典,是精品,我譯時,認定它難以暢銷,但必定長銷,隻要能在智者之間漸行漸遠,哪怕藏之名山,也會存之久遠。擔心的就是根底不足的人,随意改編,弄得不好,通俗很容易流為庸俗,要是抵不住嘩衆取寵的誘惑,搞些不三不四的類比,發些似是而非的議論,可能堕為媚俗。精品可能變成赝品。

花了兩天,讀完《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易中天先生的手法,是夾叙夾議。叙述部分,即基本内容,包括情節推進、人物評介,大體從一本書中提取:《辯論:美國制憲會議記錄》,包括譯文和注釋。我越讀越覺得書中的詞句過于熟悉:我反複推敲而成的譯文,字斟句酌寫出的注釋,星星點點化為易中天先生的“著作”。

易中天先生把他的書稱為“著作”,這就向讀書界和書評界提出一個富于挑戰性的問題:何謂著作?何謂改寫?改寫等于著作?或者,二者之間有明确界線?如果有明确界線,如何劃分?或許,研究版權法的法律專業人員,會給我們一些啟示。議論部分,往往信口一開,各種各樣的時髦新論,便從嘴裡流淌出來,令人歎為觀止:諸如“婆婆媳婦論”,“防官如防賊論”,還有“半路裡殺出個程咬金”,“連環扣與防火牆”。“我的翻譯原則,是盡量避免使用漢語中的現成詞語,尤其是由典故生成的漢語成語,以免不必要的思維混同。希望有助于讀者把捉和品嘗制憲代表發言的原汁原味。”(《辯論》,“譯者例言”,第12頁)

這就提出第二個問題。如果有人說:“霸王别姬肯塔基”,“李白醉卧迪斯尼”,讀書界和書評界會認為這是通俗、庸俗,媚俗?還是不倫不類?還是異想天開?

易中天先生在書中提出“防官如防賊論”(《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第103頁),應該是一個為了通俗化而作的比喻。但是,比喻,要貼切,要恰如其分。誇大、縮小、拐彎,都可能引起質的變化。尤其理論問題,往往“差之毫厘,失之千裡”;似是而非,易生誤導之弊。

現代文明社會,講究法治。管住官員,主要用憲法;打擊盜賊,主要用刑法。這是兩個範疇,不能随意混淆。官不等于賊。官員即使“不作為”,也可能危害一方;盜賊如果都“不作為”,就一方太平。防官的辦法,不同于防賊的辦法。——中華讀書報2007.1.31

更新:大家評論區裡争得很厲害,如何評價當然可以有争議,但我想有幾點事實是沒有争議的。

《費城風雲》對《辯論》一書存在大量引述,其中制憲代表的所有發言,均引自尹譯本《辯論》一書(這是易中天原話),其實質是對《辯論》一書的通俗化改編。

易中天有在《費城風雲》的序言中提到尹宣先生的《辯論》,但寫書前沒有征求尹宣先生意見,出版後也未通知尹宣先生。

易中天從《費城風雲》當中名利兩收,但除書中的序言外,并未在其他公開場合向公衆提起尹宣先生,也未從版費中拿出一部分感謝尹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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