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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幹裡竟有“二師兄”?!檢察官教你“火眼金睛”辨真僞

牛肉幹裡竟有“二師兄”?!檢察官教你“火眼金睛”辨真僞

零售商王勤(化名)與一家銷售公司負責人李奎(化名)簽訂了購銷協定,給李奎購買了一款"手撕牛肉幹"進行店鋪銷售。然而,在王琴的銷售過程中,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經過抽檢後,發現"手撕牛肉幹"含有"豬源"成分,并未檢測到任何"牛源"成分。在得知檢驗結論後,王琴迅速下架了産品,并聯系李奎告知抽樣鑒定,并開始為後續的退貨事宜做準備。王琴再次聯系時,李逵失去了聯系......

法國網絡恢複無洩漏,黑心業務終于回歸案子

王琴立即決定報警。不久之後,李逵被公安人員逮捕。案發後,李奎說,賣假貨的動機讓人又哭又笑。本來,LiQui早就知道,其批發給王琴的所謂"牛肉幹"是豬肉做的,但還是繼續賣,隻是因為他相信"顧客不能吃出去,隻要什麼都不能繼續賣""牛肉幹利潤,我隻想賺錢。

試圖躲避天空?"DNA"是交易!

LiQui的這些話,大概是黑心商家的聲音:因為假貨利潤高,是以不要猶豫,敢于冒險;真的很難說假肉嗎?現實對他們來說可能很難做到。

牛肉幹裡竟有“二師兄”?!檢察官教你“火眼金睛”辨真僞

李逵到達該案後,有關部門在"牛肉幹"案件中進行了檢查,發現均為豬肉制品。面對現代科技,試圖用豬肉幹來冒充牛肉幹,隻是黑心商人的"一廂情願"。

貪婪的小利暴利越界,承擔刑事責任就是代價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産者摻雜、摻假、假扮成次優産品、冒充不合格産品,銷售5萬元以上,構成銷售假冒僞劣産品罪。

李某被法院以售賣假冒僞劣産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李奎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

檢察官的小費

牛肉幹裡竟有“二師兄”?!檢察官教你“火眼金睛”辨真僞

面對市場上琳琅滿目的食品,消費者如何避免購買假冒劣質産品,防止無意中"下沉"?

✔對低成本食品保持警惕

對于低于市場價格的食品,要注意營業執照是否齊全,包裝是否過于簡單,生産日期等是否有變更迹象。對于難以追蹤和可疑的食品,拒絕購買以確定"舌尖上的安全"。

應具備✔權利意識

購買食品時,應保留購買檔案和憑證。對于批量購買的食品,在發現一些問題的情況下,其餘的食品沒有開封,保管,留給後續抽樣、檢驗、鑒定等。與商戶的溝通記錄也會被保留下來,以供後續處理。

要了解✔報告管道

對于食品安全問題,廠家和銷售企業是主體負責。消費者可以向生産銷售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對于銷售假冒僞劣産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編輯:徐磊、張澤晨

投稿: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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