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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功逼婚槍殺女學生,請求戴罪立功,毛主席:必須處以極刑

作者:狄飛驚

1937年10月5日晚,月亮的夜晚。

音節!一聲響亮的槍聲劃破了寂靜的夜空。

聲音從燕江傳來。

音節!又是一槍。

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更多的聲音傳來...

第二天一早,燕江邊發現了一名婦女的屍體,并立即向當局報案。

死者被确認為陝西北方公立學校學生,劉曦,山西省太原市人,17歲。

震驚于中外黃克公強迫婚姻謀殺案案。

黃克功逼婚槍殺女學生,請求戴罪立功,毛主席:必須處以極刑

《黃可公案》電影海報

早在1920年,住在山西省太原市的董金奎迎來了他的第三個孩子董秋月。這個剛出生的董秋月,就是我們的悲劇女主角,黃可公案的受害人——劉曦。

董金奎家境相當穩固,父親董崇仁小時候和袁世凱一起崇拜兒子,因為幫助顔錫山的時候山西土都功德,被顔錫山推薦為晉南鎮守,被授予将軍軍銜,在山西也是一個大人物。

後來,董崇仁和燕錫山的沖突被解除,董家已經是知名的富商,于是董崇仁繼承了祖傳的留守産業,一心一意做生意,被譽為"老虎生意"。

董金奎是董崇仁的長子,娶了妻子白,白石為生了一個女兒,病早逝。董金奎繼續娶妻子高慧清,高慧清的胃很有競争力,第二年到董金奎生了一個兒子,名叫董家寶。

僅從名字上,我們就知道董金奎這個兒子是傳家寶,是以高智晟生下了自己的女兒董秋月并不那麼喜歡——兒子是傳家寶,女孩遲早是别人的兒媳婦。

董家寶5歲,董金奎想把兒子送到新學校,但他的父親董崇仁是老封建,認為孫子"不能進外國學校,進去學壞",董金奎帶着妻子和孩子離家出走,到太原找一個小員工工作養家糊口, 他的妻子高的丈夫是教女,生活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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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4月 劉曦的父親董金貴填寫資格證書(影印件)

董崇仁對兒子的行為非常生氣,責罵他是一個大背,讓董金奎久久不敢回老家面對父親,但他想不出,幾年後,他的女兒董秋月會像自己一樣,選擇離家出走。

董佳更是父權制,董金奎也不例外。兄妹吵架之間吵架,父母知道總是責怪劉曦,而劉曦性格堅強固執,每次為是非而戰,最後被罵打的永遠是她。

眨眼間,劉曦到了上學的年齡,劉曦想和哥哥一起上學,但她的父母把她放在家裡學做一個女人紅了,讓劉曦怎麼哭,是不是讓她讀書。

幾年後,董金貴住在北京,帶着妻子和女兒回到了山西省太原。

劉曦的母親有堂兄劉英浩,剛從日本留學回來,看到劉曦被鎖在家裡不上學,不管劉曦父母的意見,很難是把劉曦拉到學校,直接讀國小三年級。

劉曦聰明,能幹,強壯,在學校表現良好,也被選為監督員。學曆期間,劉曦接受了許多先進思想,變得熱情、自信、進取,向往革命,是佑仁中學著名的積極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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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曦,黃克公案的受害人

918事件後,日軍占領東北,劉曦積極組織參加抗日宣傳活動,同時也作為民族解放先鋒隊的首領,在這段時間裡,董秋月自稱"劉曦"。

劉,是要感謝劉英浩阿姨;習,是一種草,能做紅染,表達對革命的向往和追求。

1937年7月7日,盧溝大橋事件爆發,無數中國人的命運發生了變化。

全面抗日戰争爆發後,北平、天津很快敗下陣來,太原不安全,董金奎準備全家逃跑,臨走回鄉下看,劉曦堅持不去,待在家裡。

董金奎和妻子回來的時候,發現劉曦去樓裡空手而歸,董家寶發現了姐姐留下的一封信:

"我終于走出了小房子,我要去了解這個世界......隻有把握現實的人,才是真正有用的人,現在,我跟你說再見!我要當看護人,你在嘲笑我嗎?"

本來,劉曦和同學們早就要離家出走,追求自由,他們的目标是——延安。

當時,中國共産黨号召"民族抗戰",全國人氣飙升,延安已成為無數愛國青年心目中的"革命聖地"。許多年輕知識分子,為了追求自由、光明,放棄大城市的舒适生活,來到延安朝聖。

在這種熱潮下,劉曦來到延安,在抗日軍政大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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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抗日軍政大學學生(電影《黃克公案》)

延安充滿了和劉曦同齡的學生,大家志同道合,都聊着,劉曦在這裡就像水裡的魚,在她看來,這裡思想解放、進步,充滿活力、正義,連空氣都和其他地方不一樣。

劉曦出乎意料的是,即使是世界上最亮的地方,也會有黑暗的角落,甚至陽光燦爛,沒有地方可以閃耀,她在延安的快樂時光,隻持續了2個月。

黃克公,江西省南康人,1911年出生,16歲參革命,與劉曦來到延安時同齡。

黃克公革命成功,他跟随毛主席在井岡山,經曆過多次"反圍",後來又參加了25000裡長征,一直以英勇卓著稱,特别是在四都赤水、樓山關之戰中,黃克公不怕犧牲,勇猛沖鋒,傷勢多,表現突出, 給毛主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憑借他對革命的戰争功績,黃克公從普通士兵變成了旅長。

1937年,黃克功被調到抗日軍政大學擔任第15班第二階段組長,劉曦是他的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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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可公(王凱飾演《黃克公案》)

當時,在全國抗日戰争時期,黨中央主張軍政幹部要把晚婚晚育、結婚條件稱為"2857團",即"28歲、5歲、7歲、團級幹部",上述條件有婚姻之一。

黃可公當時27歲,年齡不符,但他老了,已經具備了黨齡、軍齡、水準條件,卻沒有找到理想的對象,是以一直沒結婚,好他不老,條件好,也不着急。

劉曦的出現,讓黃克公眼前一片亮眼。

短暫的接觸後,黃克公很快愛上了這個年輕美麗、美麗、大方的女孩,而黃克公的成熟氣息、帥氣、事業為本,也吸引了開始相愛的劉曦,兩人很快建立了浪漫的關系。

20世紀30年代的延安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落後和保守。相反,延安當時的思想是開放的,隻要條件得到滿足,真誠,組織不反對軍政幹部墜入愛河,甚至年齡差距也不是問題,很多來自全國各地的年輕女性,而且比自己十幾個, 二十幾歲的幹部愛,婚姻。

愛情的保存期限很短。沒過多久,劉曦發現自己和黃克公在成長經曆、性格特征、愛好等方面存在差異,而這種差異沖突也越來越明顯,劉曦開始刻意疏遠黃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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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可公與劉曦墜入愛河(電影《黃可公案》)

黃克公察覺到劉曦後,劉曦與黃克公攤牌,決定斷絕關系。

黃克公以為劉曦隻是一時無法打開,進一步展開了熱烈的追擊,被劉曦禮貌地拒絕了。

黃克公犯了一種可疑的病,他覺得劉曦變了心,像其他人一樣,寫信指責劉曦,不讓劉曦和其他男人在一起,甚至直接向劉曦扔錢,堅持劉曦和他的婚姻。

黃可公的傲慢和霸淩讓劉曦難以忍受,她在給黃可公的信中說:

"如果你愛我,這筆錢不應該給我,請給你面前的士兵!"讓我們從廣義上談論愛情吧!整個國家的生存就在我們面前,4萬同胞需要我們的愛!是嗎?你愛我嗎?你應該更愛公衆。我們都有墜入愛河的自由,沒有人可以幹涉彼此的友誼。"

劉曦的話讓黃克公徹底失望,甚至絕望,他知道劉曦的心不再屬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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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公、劉曦(電影《黃克公案》)

對于黃克公來說,失去愛情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恥辱,甚至比打敗戰争還要多。

黃克公非常生氣,決定做最後一次努力。

1937年10月5日晚飯後,黃克公将心愛的勃朗甯手槍放在口袋裡,走到陝西北方公學,在那裡他遇到了劉曦和一群同學散步,黃克公迎接劉曦和自己一個人去。

毫無準備,劉曦和黃克公一路走來,一路走到了江灘邊僻靜的地方。

說起,黃克公開始興奮起來,要求劉曦嫁給自己,劉曦嚴厲拒絕。

黃克公失去了理智,他掏出手槍,喝了一口:"如果你不嫁給我,後果就要承擔!"

劉曦停留了一會兒,然後清醒過來,還是嚴厲的言辭拒絕了。

音節!黃可公開火了。

劉曦立刻倒在地上,她的肋骨中彈,鮮血瞬間流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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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公,他見過無數的敵人血,但這樣一個少女的血,他是第一次看到。

劉曦躺在地上,用盡全力喊道:"救命!救救我!"

一個沒有停下腳步,黃克公毫不猶豫地瞄準了劉曦的頭,又開了一槍。

劉曦當場被殺,血迹斑斑的河灘。

殺人後,黃克公冷靜下來,回到學校,洗去鮮血,擦了手槍,僞造了信件。

第二天一早,同學發現劉曦沒有回來一夜,跑到黃可恭去問劉曦,黃克公平靜地說不知道,但驚慌失措的眼神已經暴露了他内心的緊張,但同學卻沒有找到。

但邪惡無法掩飾,劉曦的屍體很快就被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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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可公(王凱,電影《黃可公案》)

檢查屍體右肋下是否有槍傷,入口是黑色的,沒有出口,左耳後部有槍傷,一顆子彈穿過腦門,血漿模糊,左腿上有兩處瘀傷,紫黑色,被槍殺,現場發現了兩枚彈殼,一枚彈頭和一把布朗甯手槍。

很快,更多的證據浮出水面:黃克公的保安,當他擦槍時,發現手槍剛剛被發射的痕迹,黃克公通過衣服洗過血殘留物,立即向保安部門報告。

上司同志高度警覺,立刻發現黃克公說話,黃克公的事情曝光,承認劉曦是自己殺的。

至此,黃克公強迫婚姻謀殺案,高等軍事法庭将黃克公逮捕,準備依法受審。

消息傳出,引起轟動。

黃克功是我軍進階将領,國民黨控制着一些報社,趁機炒作所謂"桃子新聞",肆意诽謗攻擊,當時有外國記者團在延安通路,一旦處理不慎,就會産生國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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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可公被捕(《黃可公案》電影中王凱)

案件越敏感,意見越不統一。

黃克公故意殺人,逃不掉刑罰,但最終如何刑罰,是否判處死刑,成為争論的焦點。

有人認為,殺了生命,天地之王老子也不例外,更别提共産黨員、紅軍将領,對于嚴謹的軍事紀律,是以必須處死黃克公,否則公衆的憤怒很難平息,不能給死者一個交代;

另一部分人認為,特法,目前日本侵略,民族困難,就是利用人民,黃克功作為革命功勳,英勇打好仗,行刑可惜,最好讓他穿罪惡抗日,才會贖罪。

黃克公本人雖然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但也抱有一點幻想,希望黨中央和毛主席從輕罰中看到自己對革命的貢獻,他打着希望抗日贖罪的幌子,在聲明中為自己争辯:

"鑼是共産黨員,國家的價值越來越嚴重,民族生存的秋天,不僅不能投身于抗日邊疆,反而睡在監獄裡,真是讓黨和革命深感遺憾。是以,那些為黨和法院作出真誠貢獻的人,必須寬恕黨和革命鬥争的另外十年的成就,并得到輕罪的好處,這是對黨的祝福和極大的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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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甘甯邊區高等法院正在讨論黃可公案(電影《黃可公案》)

時任抗日大學副校長的羅瑞清認為此案意義重大,不易草率,于是如實向毛主席報告了情況,時任陝西甘甯邊區高等法院院長、主審法官雷景天也寫信毛主席彙報情況。

這時,一些上司同志聽到了這個消息,為黃克公求愛,希望組織考慮到黃克公多年來的革命功績,赦免黃克公的死刑,讓他穿上功德罪,在抗日戰場上留下最後一滴血。

毛主席看完信後,案件開始了:

"怎麼了?"怎麼了?如果這樣的人不殺人,我們還是共産主義者嗎?"

然而,黃可公并沒有放棄從輕處罰的努力,他向法院送出了第二份陳述:

"法庭必須宣讀,我十年的辛勤勞動始終忠于黨的路線,原諒我犯了罪,給我留下了生命,以便将來對黨做出最後的忠誠,對黨的幸運,最後一次的希望。

看到黃克公的這些說法,毛主席并非沒有同情心,黃克公自井岡山時期就跟随自己,反圍攻,四水四水,激烈打盧山關,哪場戰役不容錯過,每次都是沖在前面,永遠不知怕,長征時期,還擔任了中央紅軍衛隊團長, 現在犯了一樁殺人案,毛主席不能後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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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争期間在延安工作的毛主席

但當他看到法院對黃克公被謀殺的描述時,毛主席感到深深的怨恨。

毛主席熟悉曆史書,當然知道中國古代一直有罪惡的工作,會說很多功勳都是因為她的戰争努力,犯罪後可以從淺發,甚至是小事,小事。特别是在大敵動人的時候,處決三軍革命将領确實是令人遺憾的。

毛主席點燃了一袋煙,抽着煙,他想到了最近張靈甫妻子被謀殺的事。

就在兩年前,1935年9月,将軍張令甫以涉嫌通奸罪槍殺了妻子吳海蘭。

案子一出,震驚全國,西安各界婦女聯合上書《宋美玲》,要求嚴懲兇張靈甫。

迫于壓力,蔣介石指令胡宗南護送張令夫到南京接受軍事法庭的處理,但胡宗南和張令夫商量,為了尋求輕撫,決定讓張令夫"主動投降"。

到達南京後,張靈甫被關押在虎橋監獄,一審判處死刑,但張靈甫恰好感染了瘧疾,帶着各種懇求,沒有執行死刑。病痊愈後,張令甫向宮廷百辯,庭聽了他的供詞,赦免了張令甫的死刑,改判了10年有期徒刑,蔣介石也睜着一隻眼睛閉上了一隻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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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将軍張令夫與妻子合影留念

一年後,當七七事件爆發時,張靈甫有機會改變自己的命運。

蔣介石下令赦免所有現役官兵("政治犯"除外),并傳回軍隊服役,張靈甫也是如此。王耀武趁機懇求蔣介石換張令甫,蔣介石下驢,釋放張靈甫,很快在抗日戰場上恢複了張靈甫上校的職務。

随着抗日戰争的進行,張靈甫遇害妻子是一件小事,小事,誰就不記得了,而張靈甫在正式轉運恒通之後,後來又被國民軍精英第74師總師師長。如果不是蔣介石的個人利益,他早就被槍殺了。

一袋煙後,毛主席的思緒又回到了現在。

蔣介石讓張令福穿罪上班,我能讓黃克公為罪工作嗎?

不,我不能!我們是共産黨人,我們是革命軍隊,我們應該實行更嚴格的紀律。今天我們縱容一個黃可公,二、三...無數黃克公可能會挺身而出,認為是共産黨還是共産黨?

毛主席熄滅了手中的煙霧,拿出紙,想了一下,寫了一封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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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0月10日,毛主席就黃克公案親筆函雷景天

幾天後,雷軍收到了毛主席的親筆信:

雷景田同志:黃克公過去的鬥争史光輝燦爛,今天被判處死刑,我和黨中央同志對此感到抱歉。但是他犯下了不被赦免的大罪,帶着一個共産黨紅軍幹部,卻有這樣卑鄙、殘忍、丢了黨的地位,失去了革命地位,失去了被赦免的地位,比如赦免,就沒有對黨的教育,沒有教育紅軍,沒有教育革命者, 沒有教育成為一個普通人。是以,中央、軍委不得不按照他的犯罪行為,按照黨和紅軍的紀律,判處死刑。"

雷景天感到由衷的欽佩,他的觀點和毛主席一樣,他繼續往下看:

"正是因為黃克公與普通人不同,正是因為他當了多年的共産黨員,當了多年的紅軍,是以他不得不這樣做。共産黨和紅軍,對于自己的黨員和紅軍黨員來說,不能不實行比一般文職人員更嚴格的紀律。在國家關鍵革命緊張的時候,黃克公卑鄙殘忍的自私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他的死亡是由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産黨人,一切紅軍戰士,一切革命者,都要把黃可公當成車環。"

1937年10月11日,陝北公學操場人滿為患,公開聽證會如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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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0月11日,黃克公案公開聽證會現場(電影)

在公開聽證會上,抗日政治部胡耀邦作為公訴人代表,陳述了黃克公被逼婚殺人的全文,并向庭送出了判決意見,并出示了相關證據,黃克公也如實供述了其犯罪前科。

最後,陝西甘甯邊區進階人民法院裁定:"劉曦今年16歲,按照特區婚姻制度,還達不到結婚年齡。黃克公是一名革命幹部,要求娶一個未婚年齡少女,一直是非法的,也因為企圖強迫婚姻,讓實施槍殺憤怒,這完全是動物行為,犯罪難度大。黃克公故意殺人,判處死刑!"

判決後,黃克公描述了自己的遺願:

"如果死刑是必要的,我希望我能在戰場上與敵人作戰,如果我允許的話,給我一挺機關槍,由執法部門監督,我會死在與敵人的戰鬥中。如果法律不符合法律,那很好。"

雷景天默哀片刻,拿出毛主席的手寫信,宣讀了原文:

"......請,在公開聽證會上,面對黃克公和在場的人,除了宣布法院的判決外,還宣布了我的信。對劉曦同志的家人,應該給予安慰和撫恤。毛澤東.1937 年 10 月 10 日。"

黃克功逼婚槍殺女學生,請求戴罪立功,毛主席:必須處以極刑

1937年10月10日,毛主席就黃克公案給雷景天寫了一封親筆信(手稿)。

黃克公聽着,仰望天空,長長地吹着口哨,哭着。

臨走前,他昂首挺胸,大喊:"中華民族解放萬歲!"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中國共産黨萬歲!"

但是,沒有任何高調的口号能挽救黃克公的生命,也不能挽救劉曦年輕的生命。

音節!随着燕江邊的槍聲,黃克公依法被槍殺。

這一槍,不僅射殺了一名殺人犯,而且向全世界,向世界展示了陝西甘甯邊防地區法律的公正性和嚴肅性,顯示了中共從嚴治黨、嚴格治理邊疆地區人民的堅定決心,對邊疆地區的人民贊不絕口: "共産黨、八路軍不犯人罪,不法、不偏不倚、紀律嚴明,這是了不起的!""

著名民主鬥士李恭樸對黃琦的案件給予了高度評價,稱"它為未來的新中國樹立了良好的法律榜樣",國内反動派的喧鬧聲音瞬間消失了。

黃克功逼婚槍殺女學生,請求戴罪立功,毛主席:必須處以極刑

陝西甘甯邊區進階人民法院審理黃克公強迫婚姻殺人案 (電影)

與蔣介石對張令甫妻子謀殺案的處理方式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毛主席對黃克公的強迫婚姻殺人案的處理是高度實質性的,高度相似的案件,處理方式的截然不同,似乎預示着兩黨未來的命運。

黃克公在黨内的影響極其深遠。新中國成立之初,當劉青山、張子山等大腐敗罪犯被處死時,仍有人為他們懇求,毛主席想到黃克公案,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

"我們殺死了幾個有功的人,'用眼淚砍了馬',這是最後的手段。治理就是治理。正義與恥辱,國家的四個次元;如果一個又一個官員腐敗無恥,腐敗,國家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麼,世界一定是一團糟,老百姓一定是李弄巧成拙的時候!國民黨就是這樣,共産黨也是這樣。如果問題變成一堆,那就是堆積沉重啊!"

現在,70多年過去了,這塵土飛揚的曆史案件似乎已經從人們的記憶中淡出,但隻要提到嚴治黨、法治、黃克公案和劉青山案、張子山案,就會頻頻被提及,而毛主席公正執法,沒有自私的感情, "撕馬,不把人留在刀下"的故事依然是口碑。

黃克功逼婚槍殺女學生,請求戴罪立功,毛主席:必須處以極刑

陝西甘甯邊區高等法院對1937年10月11日黃克公案的判決

以曆史為鏡,我們可以知道興星。這或許是黃克公案留下的最大反映。

參考文獻:《黃克公被殺與陝西甘甯邊區司法正義》《毛澤東選集》、《陝西甘甯邊區抗日民主基地》、《延安日常生活史》、《中國靈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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