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軍隊分為兩個系統,一個用于八面旗幟,兩個用于綠營。綠營人人所熟知,但對于綠營的建立和具體的分工,很多讀者不一定清楚。為了讓大家對清朝的綠營有更好的了解,本文對此進行了詳細的介紹。

綠色營地的建立
通關後,鑒于中原尚未統一,八旗基本國情,攝政多爾切開始征集明朝殘餘部隊,進行整改和适應,并逐漸投入戰場使用,成為清朝軍隊的重要補充。因為使用的旗幟是綠色的,是以有綠色營地這個名字。
綠營的士兵基本上由漢族人組成。清朝初期,軍隊主要以八旗為主,中後,由于綠營兵人數的增加,大大超過八面旗幟,随後逐漸取代了八面旗幟,成為清軍的主力軍。
綠色營地的最高組織是"标準",下面是"協會","營地","""标簽分為監督,愛撫,投标,鎮,軍,河等。
綠營在實際省份的獨立組織是升标和鎮标記。整體漲價率是提督,一級的督察從一個産品上來,為地方最高軍事官員,比文職巡邏員級别更高,具有總督級的加山書級,為省綠營的最進階軍官,管理一個省的軍事政治事務, 也被稱為邊境的密封,但主管仍然必須服從巡邏。
一般士兵是第二産品,本标準及其轄區、營、鎮守衛區,由省長照顧、監督限制。将軍兵又分為陸軍和水師兩類,鎮上将屬于中将、将軍、遊擊隊、杜斯、衛隊、上千将軍、将軍、外事委員會等官員。
副軍人将作為兵役的第二産品,分别受監督、監督、一般軍事管轄,由總督、總督管理軍事事務,分别稱為監督制勝軍、中标軍。為河道總督稽核工作,稱為軍中河标準。為總督護航的艦,被稱為中國軍隊的旗手。對于總督來說,巡邏、監督風險承擔的需要,稱為共同投标。
參加的将是兵役的三個産品,分為監督、監督、一般軍事管轄,有的單獨在一個城市,有的與上級軍官在同一城市。共有177人(5人将在北京師巡邏營地),其中22人将是水師将軍,其餘将是陸地人參。
在将軍是遊擊隊,為軍隊從三個産品。遊擊隊員人數較多,共370人,其中49人為海上遊擊隊員,其餘為陸上遊擊隊員。
遊擊隊隸屬于杜斯師,為兵役有四個産品,在全國共有494人,其中82人為水務師,其餘為陸度師。将軍、遊擊隊和公爵的位置基本相同。
守衛軍役有五個産品,其職責是管理營和糧,隸屬省督、總軍887人,其中121人為水師,其餘為陸勤警衛。此外,還有40名警衛由運輸總督管轄。
上千将軍、将軍、外事委員會是綠營最基層的軍官,人數也很多,但基本上不會孤軍奮戰,多做跑腿等事情。
綠色營地的主要職責
綠營不僅要去打仗,還要承擔起正常社會秩序的保護,如逮捕逃犯、逮捕罪犯、巡視城市泳池、彈劾地面、平息當地武裝戰鬥、禁止賭博、夜間遊戲和民間聯盟等。
同時,綠營官兵還負責政府的各種不良服務,如糧食轉移、州縣到首都的财物和糧食、保障糧食北運、北京銅北解等。押送罪犯也是綠營的責任,無論是候審的人,還是已經完成審判的人被放行、驅逐出境的程式,都有綠營負責押送。此外,綠營還承擔着守衛監獄的重要任務,如看守倉庫監獄、傳遞政府檔案、看守政府大門等。
是以,從專業特點來看,綠營有不同的名稱,如士兵、窮軍、河兵等等,而清政府當時社會的幾乎所有公共權力都托付給了綠營,其實綠營扮演着軍隊、警察、窮人、河人等不同的角色。
綠色陣營的政治地位
就清朝綠營的官制而言,他們的等級還是比較高的,上級的等級可以與省長的等級相比較,就總的省份總數而言,哪怕是總數的最低級别,其等級也相當于七産智賢的等級。
但是,清朝的等級并沒有解釋任何問題,主要是公務員和軍官的實際權力有天壤之别。為了防止軍隊的政治需要支援自身自力更生,從宋朝開始就實行文官主導的軍隊制度,用文藝武法、重武。清朝也不例外。
作為第二款産品的印章,全省所有軍官,包括來自總監的産品,都有巡邏關懷。是以當時有人評論說:雖然對一個産品的監管,但它的威力不如州、縣。
不僅如此,軍官的政治前途也在文職軍官手中縱,雖然将軍軍隊上面有将軍的名字,其釋放需要皇帝特珍,但考核權掌握在省長手中。是以,武官面前的文職短,要遵守規則,如龍。文職軍官長久遠,被視為奴隸,他們的官方形象和職業特點錯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