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别在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工作過多年,對于機關和國有的管理機制有比較深的了解和研究,在機關工作的人員多數人屬于國家公務員,部分從業人員屬于參公管理人員,此外機關還有勞工編制的人員。
在國有企業中不管是幹部還是勞工都是稱為職工。但在國有企業中,既有管理崗位,也有生産崗位,還有輔助崗位。凡是在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稱為管理人員,在生産崗位、輔助崗位工作的人稱為勞工。除了管理崗位以外,在國有企業中還有從事技術研發工作的人員,被稱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也屬于管理人員的範疇。
在國有企業中,以前是有幹部和勞工身份的劃分,按照傳統的劃分辦法,凡是從黨政機關調入國有企業工作的幹部,這是屬于幹部身份,凡是從大學、過去中等專業學校畢業配置設定到國有企業的學生,其個人身份都是幹部;凡是從社會上招收的勞工,從技工學校畢業配置設定到國有企業的學生,不管到國有企業是從事管理崗位還是從事生産崗位,其身份都是勞工。
改革開放以後,國有企業進行了多次體制、機制的改革,其中最顯著的改革就是打破幹部和勞工的身份。現在的國有企業中不再有幹部和勞工的限制,而是以崗位來劃分管理崗位和生産崗位。凡是在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不再分個人出身和個人身份,都是管理人員;凡是在生産崗位工作的人員,哪怕是大學畢業生、研究所學生都是勞工。
在國有企業中的幹部,現在的幹部概念主要指國有企業的上司人員。國有企業上司人員這是一個統一的稱呼,國有企業的上司人員雖然沒有行政級别,但由于國有企業的上司人員任命是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的規定來任命的,也分為中管幹部、省管幹部、市管幹部、縣管幹部等。
比如中央企業,凡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企業,其主要上司人員是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考察和任命,屬于中管幹部,今後在進行幹部的交流,調動任職時也要是按照中管幹部進行調動和任命。省屬國有企業的主要上司人員,是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考察和任命,屬于省管幹部,幹部使用和調動也是按照省管幹部的權限執行。
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凡是由上級黨組織考察和任命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就是國有企業的上司幹部。比如國有企業的上司幹部,國有企業内部的二級企業,總部的中層幹部等,都是由國有企業的黨組織管理和任命的幹部,也屬于國有企業的上司幹部。
除了擔任職務的國有企業上司幹部屬于國有企業的上司人員以外,在國有企業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比如國有辦公室的從業人員,組織人事部門的從業人員,各個部門從事管理崗位的人員,都是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
綜上所述,國有企業的幹部,既有過去按照個人身份劃分的幹部,也有在國有企業擔任上司職務的管理人員,被稱為國有企業的上司人員,國有企業的上司人員屬于國有企業的幹部;在國有企業從事一般管理工作,在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屬于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國有企業的幹部屬于管理人員的範疇,但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不完全都是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