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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近3億公款,但沒坐一天牢,國家還給他補發了19年工資

作者:南風雨無憂鹿

要說起這段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得先從1998年說起。那一年,烏克蘭出于資金困絕的原因,決定把一艘瘋狂”燒錢”的航母大賣特賣。這消息在中國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這艘被命名為”瓦良格号”的航母,其實就是著名的”航空母艦之母”庫茲涅佐夫号航母的改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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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落入他國之手,她就将成為可能威脅中國的重要軍事力量。作為主管軍工的國務委員,當時的賀鵬飛由衷希望,瓦良格号能夠重歸祖國的懷抱。可惜,憑國家财力難以一口氣拿下那2億美元的天價,賀鵬飛隻好去找香港的富豪徐增平,托他先擲錢把航母買下,之後國家再從他手裡收購。

一開始,徐增平還猶豫再三。畢竟2億美元可不是小數目,而且當時正值亞洲金融危機肆虐。但賀鵬飛竭力遊說,再加上徐增平對祖國的那份赤子之心,他終于被說服,創辦了澳門創律旅遊公司,拿出2000萬美元先行付款。

沒曾想,就在雙方準備簽署合同前夕,香港經濟雪上加霜,徐增平公司資金鍊岌岌可危,僅憑他顯然已難以籌足全款。眼看香江鴛鴦锺情困境,祖國航母夢就要黃粱一場,賀鵬飛急于尋求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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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千鈞一發之際,一位身居北京的金融老手情願挺身而出,硬是以個人的力量,為祖國扛起了這一曆史重任。他,就是當年的華夏證券董事長邵淳。

盡管錢财方面是小case,但對于一家證券公司來說,幾個億的天價絕非小數目。更何況,邵淳不過是聽說航母有意出售的風聲,就鬼使神差地拿出了要買下它的決心。可就是這份愛國熱忱,讓邵淳下定了要不惜代價購買瓦良格号的決心。

為了掩人耳目,邵淳不惜暗渡陳倉,通過一家默默無聞的科技公司,拿出2000萬美元先付了定金,接着又在随後連續兩筆付款中,追加了約5000萬美元的購船費用。就這樣,在美國的極力阻撓下,瓦良格号被中國人傍晚把柄,終于穩穩托住了中華民族的航母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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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輿論嘩然!舍近求遠、孤注一擲,邵淳的這一做法,簡直就是對企業家審慎理性作風的徹底背離。然而,對于邵淳來說,祖國的尊嚴,遠比金錢和企業家的虛名更為重要!唯一令他痛心的是,從烏克蘭起程回國的瓦良格号,曾在土耳其被扣了一年,隻因邵淳在支付最後一筆尾款時,遭人惡意舉報而被國内有關部門臨時叫停。

好在6年後,當2002年3月3日,被改名為”先鋒艦”的瓦良格号重返祖國海域時,中國人民才終于從喜憂參半的漫長煎熬中解脫。自那以後,它注定将化身為中國海軍的航母力量雛形,并最終孕育出今天的遼甯艦。

不過,就在中國人歡欣雀躍之際,邵淳卻遭遇了無妄之災。為了覓籍那筆巨額購船費用,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挪用了華夏證券手頭近3億元的公款。監管部門據此以違規罪名,暫時将他撤離了職位,展開長達5年的反複調查。

挪用近3億公款,但沒坐一天牢,國家還給他補發了19年工資

直到2018年,當年華夏證券資金挪用案才終于塵埃落定。最終的結果是,邵淳被無罪釋放,國家不僅恢複了他的工作職務,還為其補發了自2003年停職至2018年的所有應得工資、獎金和補貼,前後長達19年之久。

此番結果,當然與邵淳出資購船的功績分不開關系。畢竟,如果沒有他的”孤注一擲”付出,恐怕中國的航母事業就會耽誤數十載。但從司法公平的角度看,邵淳挪用公款的做法,其實也确有Can情況。

那麼,是應當從嚴懲處以儆效尤,還是網開一面因為他的貢獻而被”豁免”?對此,社會上可謂有不少争議和讨論。

挪用近3億公款,但沒坐一天牢,國家還給他補發了19年工資

有認為,法律就是法律,其存在就是為了限制人們的言行,不能因人而異,否則就會走向有權就可為所欲為的悖論。更何況,邵淳明知挪用公款的嚴重性,卻仍铤而走險,罪不可恕。

也有認為,國家利益高于一切,邵淳的做法雖然非法,但其目的是明确的,投資也取得了極大的戰略回報,是以對個人的失誤應該可以網開一面。

我個人認為,這種情況最終能否被定為罪,還得追本溯源從法律出發。按照現行的公司法,公司負責人确實不得擅自挪用經營資金,這已經是明文法規。但如果是出于不可抗力而暫時使用公款,且公司利益沒有受損,且最終全數歸還,法律上也是存在一些容錯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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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角度講,邵淳的行為雖然有審慎失察之過,可貸款目的和意義都非常高尚,用途也符合國家利益。再加上最終沒有造成任何資金損失,應當不會被法律範疇。或許,國家補發他工資的初衷,也許就是出于這種考慮。

不過,縱觀這起事件的始末,我們似乎還能得出一個更深層的啟示:國家利益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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