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風高
一不小心撞到人了
怎麼辦?
反正周圍沒人看見
幹脆跑吧......
停!!!
天真的以為交警找不到你?
殊不知
有些細節早已“出賣”了你
有人被撞傷,肇事者逃逸了
4月30日23時57分許,東營交警墾利大隊事故中隊接指揮中心指令稱:在南一路八裡村,一車撞傷行人後逃逸。
接警後民警立即與報警人取得聯系,經詢問得知:被撞受傷的是一名孩子,報警人是其父親,孩子稱自己貼着路邊走卻被車撞暈,醒來自己回了家。不知道事故發生的具體地點、也沒有看清車的顔色、車型、車牌号。
(事故現場血迹照片)
民警對孩子大體确定的事故現場進行細緻勘查,發現在八裡村往東一段距離後東側紅綠燈以西約150米路南側有一處血迹,由此确定交通事故發生的位置。然而現場并無遺留物品及有效線索,且事發時是夜晚,視線一般,給破案帶來較大難度。
為了盡快找到肇事逃逸者
給傷者一個說法
民警開始了追逃之路
......
以迹尋車,肇事車輛“面目”顯現
民警以事故現場為中心擴大偵查範圍,在事故現場以西位置發現一處民用監控,通過調取監控發現,傷者于當晚20時39分左右步行進入監控畫面内,25秒後離開監控畫面。
民警又以傷者離開監控畫面時間繼續排查,在事故現場以東2公裡左右的地方發現一處監控。經過逐一排查,調取大量監控,民警鎖定一輛車牌号為魯E20***号的車輛,具有較大嫌疑。
監控畫面顯示該車右側後視鏡損壞且用黃色膠帶纏繞。随後,民警又對該車前後軌迹進行了比對,發現該車在5月1日,兩側後視鏡均被換為黑色。
(嫌疑車輛事故前、事故後特征比對)
(肇事車輛更換完後視鏡後照片)
事故發生可能是無意
選擇逃逸實屬是有意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逃,是不可能逃得掉的
肇事者及肇事車輛最終被查獲
根據發現的線索,民警立即對肇事嫌疑車輛展開尋找,通過研判,最終在某小區停車場内找到該車輛并與車主取得聯系。面對詢問,該車駕駛人張某對其肇事後逃逸的行為供認不諱。
他交代,因為害怕被查到,事故發生後第二天就立即對肇事車輛後視鏡進行了更換。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進行中,等待張某的必将是法律的嚴懲。
事故發生後
“跑”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及時報警
将人員、财産損失降到最低
才是正确的選擇
為了逃避責任而選擇逃逸
隻會付出更加沉重的代價
來源:山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