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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權與法律的較量——關于黃克功案件

作者:苦行僧225

發生在1937年的紅軍團長殺妻案——黃克功案件,是一場特權與公正的較量。

特權與法律的較量——關于黃克功案件

黃克功,16歲參加革命,19歲入黨,屢立戰功。

紅軍抵達陝北後,他出任紅四師第十一團政治委員。

劉茜,山西定襄人。

劉茜來到延安後,被安排到抗大第十五隊學習,她的隊長就是黃克功。

1937年10月6日,劉茜的屍體被群衆發現。

黃克功作為重大嫌疑人,在開往前線的路上,被延安保衛處抓了回來。

黃克功說,自己是愛劉茜的,那晚隻是擦槍走火。

雷驚天多麼希望這是真的,畢竟他們是生死之交的戰友。

可法醫告訴審判長雷驚天,劉茜除了頭上一槍,身上還有一處子彈擦傷。

公訴人胡耀邦:第一槍可能是擦槍走火,第二槍怎麼可能是擦槍走火!

事實面前,黃克功不得不向雷經天坦白。

原來,劉茜拒絕黃克功的求婚,黃克功認為“失戀是人生莫大的恥辱”,把槍口對準了年僅16歲的劉茜。

特權與法律的較量——關于黃克功案件

輿論大嘩。主張嚴懲者認為:黃克功身為老革命,強迫未達婚齡的少女與其結婚,已屬違法;采取逼婚手段,違反婚姻自主原則;自恃對黨有功,殺害革命同志,極端殘忍自私,應處極刑,以平民憤。如果不殺,少數居功自傲的幹部将更加為所欲為。

但一些人認為,抗戰時期,千軍易得,一将難求,黃克功犯了重罪,按理應處死刑。但他資格老,流過血,立過功,在急需人才的國難時刻,給他一次戴罪立功的機會。還說,黃克功殺劉茜,已經損失了一份革命力量,如果再殺黃克功,又失一份革命力量,那将是革命事業的損失。

紅軍将領李興國認為:黃克功是參加了10年革命,走過了25,000裡長征的紅軍團長,而劉茜隻是一個剛剛投奔延安未放一槍一炮的女學生。戰場上10個劉茜,100個劉茜也無法和黃克功相比。

公審前一天,雷驚天來到延河岸邊,把這裡作為黃克功的魂歸之地,還要人準備一口上好的棺材。

但他仍對特赦抱一線希望,吩咐道:再給黃克功準備一匹馬,就是那匹要奔赴前線的黑駿馬。

特權與法律的較量——關于黃克功案件

晚上,戰友李興國來看望黃克功。他把一頂紅軍帽交給黃克功,說:這頂帽子,你戴了10年。明天戴上它,沒人敢槍斃你。

一些共同走過長征路的戰友,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為黃克功請命。

李興國:其中第三十四條明确規定,工農分子犯罪比有同等犯罪行為者的資産階級分子,應酌情減輕處罰;凡對蘇維埃有功績的人,其犯罪行為應按照此條例從輕減輕處理。

抗戰時期,在進步青年心中,延安是紅都、革命聖地、革命大學營。

剛剛走過低谷的紅軍生活相對安定,也面臨新的問題和挑戰。國民黨将黃克功案作為“桃色事件”大肆渲染,混淆視聽。攻擊和污蔑邊區政府“封建割據”“無法無天”“蹂躏人權”。

與此同時,同樣殺妻的國民黨将領張仲麟,就是後來的張靈甫,被蔣介石特赦。

黃克功本人,也向毛主席上書請求特赦。

胡耀邦:蔣介石可以包庇黃埔軍校的學生,主席絕對不會包庇抗大的幹部。

雷驚天說:主席答應我,公審前一定給我一個回複。

特權與法律的較量——關于黃克功案件

公審大會上,公訴人胡耀邦宣讀起訴書:黃克功曾系共産黨員,抗大幹部,不顧革命利益,居功自傲,目無法紀,損害了共産黨員的形象,實質上無異于幫助日本漢奸破壞革命,應嚴肅革命的紀律,處以死刑。

群衆振臂高呼:嚴懲黃克功,嚴懲黃克功

紅軍将士也提出主張:特赦黃克功,特赦黃克功。

黃克功在最後陳述中表示:黃克功說,請允許我上戰場,殺幾個日寇戰死前線,也不枉我一路長征,北上抗日的願望,我願為抗日軍人做個戴罪立功的榜樣。我要讓九泉下的劉茜看看,想娶她的男人,在戰場上絕不是個孬種,可以殺日本鬼子。

陪審團在合議的時候,李興國說:戰場上1個黃克功能殺死多少敵人?10個劉茜,100個劉茜也無法與黃克功相比,

雷經天:我們都是老紅軍,見過太多的戰士在我們身邊倒下,可是我們并不害怕,我們仍然會沖到戰場的最前面。你有沒有想過這是為什麼?那是因為我們相信我們後繼有人。

雷經天:我們可以依照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者處于死刑,還可以依據1932年公布的中國工農紅軍刑法草案,以故殺同志罪判你死刑。我們不搞官貴民賤,如果我們寬容了黃克功。人民就會與我們不共戴天。我承認,劉茜在很多方面無法和黃克功相比。但是在法律這架天平上,必須平等。這就是人民法律的意義。

最終,李興國流着淚在同意死刑的文書上摁上了手印。

法庭宣判黃克功死刑,立即執行。

特權與法律的較量——關于黃克功案件

這時候飛馬來報,毛主席的信到了,黃克功多麼希望是特赦令。

毛主席在信上說:黃克功過去的鬥争曆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 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為之惋惜。但他犯下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為赦免, 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者,更無以教育做一個普通人 。共産黨與紅軍對于自己的黨員和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為嚴格的紀律。一切共産黨員,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

對黃克功案的處理,彰顯了我黨從嚴治黨治軍、依法治黨治軍的理念和意志。

毛澤東多次提及此事時,曾指出:作為黨的幹部,居功自傲、貪圖享樂、欺壓群衆是萬萬要不得的。

我們感念那些為了民族解放而英勇奉獻的英雄,他們值得我們尊敬和銘記,但如果他們利用英雄的光環和榮耀,去做對不起人民的事情,那麼他們就不是英雄,就不值得我們尊敬。

因為共産黨的字典裡,沒有“功臣”二字。

黃克功被執行了死刑。

延河邊,警鐘長鳴。

電影《黃克功案件》取材于黨史上真實經典案例,于2014年12月4日中國第一個憲法日上映。這部影片凸顯了情與法、罪與罰、特權與公正的較量,蘊涵的破除特權、倡導平等、執法如山、取信于民等理念,至今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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