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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与法律的较量——关于黄克功案件

作者:苦行僧225

发生在1937年的红军团长杀妻案——黄克功案件,是一场特权与公正的较量。

特权与法律的较量——关于黄克功案件

黄克功,16岁参加革命,19岁入党,屡立战功。

红军抵达陕北后,他出任红四师第十一团政治委员。

刘茜,山西定襄人。

刘茜来到延安后,被安排到抗大第十五队学习,她的队长就是黄克功。

1937年10月6日,刘茜的尸体被群众发现。

黄克功作为重大嫌疑人,在开往前线的路上,被延安保卫处抓了回来。

黄克功说,自己是爱刘茜的,那晚只是擦枪走火。

雷惊天多么希望这是真的,毕竟他们是生死之交的战友。

可法医告诉审判长雷惊天,刘茜除了头上一枪,身上还有一处子弹擦伤。

公诉人胡耀邦:第一枪可能是擦枪走火,第二枪怎么可能是擦枪走火!

事实面前,黄克功不得不向雷经天坦白。

原来,刘茜拒绝黄克功的求婚,黄克功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把枪口对准了年仅16岁的刘茜。

特权与法律的较量——关于黄克功案件

舆论大哗。主张严惩者认为:黄克功身为老革命,强迫未达婚龄的少女与其结婚,已属违法;采取逼婚手段,违反婚姻自主原则;自恃对党有功,杀害革命同志,极端残忍自私,应处极刑,以平民愤。如果不杀,少数居功自傲的干部将更加为所欲为。

但一些人认为,抗战时期,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黄克功犯了重罪,按理应处死刑。但他资格老,流过血,立过功,在急需人才的国难时刻,给他一次戴罪立功的机会。还说,黄克功杀刘茜,已经损失了一份革命力量,如果再杀黄克功,又失一份革命力量,那将是革命事业的损失。

红军将领李兴国认为:黄克功是参加了10年革命,走过了25,000里长征的红军团长,而刘茜只是一个刚刚投奔延安未放一枪一炮的女学生。战场上10个刘茜,100个刘茜也无法和黄克功相比。

公审前一天,雷惊天来到延河岸边,把这里作为黄克功的魂归之地,还要人准备一口上好的棺材。

但他仍对特赦抱一线希望,吩咐道:再给黄克功准备一匹马,就是那匹要奔赴前线的黑骏马。

特权与法律的较量——关于黄克功案件

晚上,战友李兴国来看望黄克功。他把一顶红军帽交给黄克功,说:这顶帽子,你戴了10年。明天戴上它,没人敢枪毙你。

一些共同走过长征路的战友,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为黄克功请命。

李兴国:其中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工农分子犯罪比有同等犯罪行为者的资产阶级分子,应酌情减轻处罚;凡对苏维埃有功绩的人,其犯罪行为应按照此条例从轻减轻处理。

抗战时期,在进步青年心中,延安是红都、革命圣地、革命大本营。

刚刚走过低谷的红军生活相对安定,也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国民党将黄克功案作为“桃色事件”大肆渲染,混淆视听。攻击和污蔑边区政府“封建割据”“无法无天”“蹂躏人权”。

与此同时,同样杀妻的国民党将领张仲麟,就是后来的张灵甫,被蒋介石特赦。

黄克功本人,也向毛主席上书请求特赦。

胡耀邦:蒋介石可以包庇黄埔军校的学生,主席绝对不会包庇抗大的干部。

雷惊天说:主席答应我,公审前一定给我一个回复。

特权与法律的较量——关于黄克功案件

公审大会上,公诉人胡耀邦宣读起诉书:黄克功曾系共产党员,抗大干部,不顾革命利益,居功自傲,目无法纪,损害了共产党员的形象,实质上无异于帮助日本汉奸破坏革命,应严肃革命的纪律,处以死刑。

群众振臂高呼:严惩黄克功,严惩黄克功

红军将士也提出主张:特赦黄克功,特赦黄克功。

黄克功在最后陈述中表示:黄克功说,请允许我上战场,杀几个日寇战死前线,也不枉我一路长征,北上抗日的愿望,我愿为抗日军人做个戴罪立功的榜样。我要让九泉下的刘茜看看,想娶她的男人,在战场上绝不是个孬种,可以杀日本鬼子。

陪审团在合议的时候,李兴国说:战场上1个黄克功能杀死多少敌人?10个刘茜,100个刘茜也无法与黄克功相比,

雷经天:我们都是老红军,见过太多的战士在我们身边倒下,可是我们并不害怕,我们仍然会冲到战场的最前面。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那是因为我们相信我们后继有人。

雷经天:我们可以依照依据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杀人者处于死刑,还可以依据1932年公布的中国工农红军刑法草案,以故杀同志罪判你死刑。我们不搞官贵民贱,如果我们宽容了黄克功。人民就会与我们不共戴天。我承认,刘茜在很多方面无法和黄克功相比。但是在法律这架天平上,必须平等。这就是人民法律的意义。

最终,李兴国流着泪在同意死刑的文书上摁上了手印。

法庭宣判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

特权与法律的较量——关于黄克功案件

这时候飞马来报,毛主席的信到了,黄克功多么希望是特赦令。

毛主席在信上说: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 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为之惋惜。但他犯下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为赦免, 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更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人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为严格的纪律。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对黄克功案的处理,彰显了我党从严治党治军、依法治党治军的理念和意志。

毛泽东多次提及此事时,曾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居功自傲、贪图享乐、欺压群众是万万要不得的。

我们感念那些为了民族解放而英勇奉献的英雄,他们值得我们尊敬和铭记,但如果他们利用英雄的光环和荣耀,去做对不起人民的事情,那么他们就不是英雄,就不值得我们尊敬。

因为共产党的字典里,没有“功臣”二字。

黄克功被执行了死刑。

延河边,警钟长鸣。

电影《黄克功案件》取材于党史上真实经典案例,于2014年12月4日中国第一个宪法日上映。这部影片凸显了情与法、罪与罚、特权与公正的较量,蕴涵的破除特权、倡导平等、执法如山、取信于民等理念,至今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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