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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廣告戲谑魯迅是老煙槍:消解“投槍與匕首”,最是民族之悲哀

作者:瑜說還休
奶茶廣告戲谑魯迅是老煙槍:消解“投槍與匕首”,最是民族之悲哀

在近日的“世界讀書日”裡,某奶茶品牌與知名的“譯林出版社”合作,推出了一款“煙腔烏龍”的廣告文案,自謂以此“緻敬”偉大文豪魯迅,但其中,竟稱魯迅為“老煙槍”。

這一商業聯名廣告事件出來後,便引發了廣泛的争議,且魯迅先生的家屬也以侵害肖像權為由,公開發出了律師函,而涉事的兩家聯名方,也很快回應并釋出道歉聲明。

其一,僅從魯迅後人維權的路徑觀察——“訴肖像侵權”,确實有現成的法律依據作為支撐。

如《民法典》中,就有“死者人格利益保護”之條款——“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隐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同時,《民法典》中還有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而魯迅先生被譽為著名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如果适用于此條款予以保護,亦有足夠的理由和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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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關于此事,如果隻是言及“侵犯魯迅先生的肖像權”,其實,這仍是此事件的一個“表面現象”。

這一商業化、戲谑化的輕佻态度,折射出一些國人或機構的骨子裡,對于中華文化名人的無所謂、不尊敬心态,其實這才是最可悲的一面!

對于如此不世出的偉大文化旗手之不敬,也顯然與一些長期浸淫于社會中的不良風氣與思維頗有關系。

魯迅之于中華民族的作用,就是他棄醫從文,要以筆為槍,拯救國民的靈魂與精神,用毛澤東同志在《論魯迅》中的話,就是魯迅的文字,像“匕首”與“投槍”,是其最有力的戰鬥武器。

在1937年的延安,毛主席于紀念魯迅逝世周年大會上,發表了重要演講——《論魯迅》:“魯迅在中國的價值,據我看要算是中國的第一等聖人。孔夫子是封建社會的聖人,魯迅則是現代中國的聖人。”

本就被國人視作“聖人、偉人”的毛澤東,将魯迅先生評價為現代中國的“聖人”——就問還有誰?能讓毛主席給出如此至高無上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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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縱觀曆史,仍不難發現,毛澤東在《論魯迅》中對先生的高度評價,主要針對的是,魯迅對于舊時代、封建社會所“殺回馬槍”,是對魯迅當時所處的腐敗社會發起進攻,“畫出了黑暗勢力的鬼臉”。

另外,毛主席極為誇贊魯迅先生的另一大方面,就是他對外的批判與戰鬥精神:

毛澤東在1940年時,發表了《新民主主義論》,其中也給予魯迅一個幾乎算是蓋棺論定的評價:

“魯迅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他沒有絲毫的奴顔和媚骨,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寶貴的性格。魯迅是在文化戰線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數,向着敵人沖鋒陷陣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可以說,直到新中國建立前,對于魯迅的這一評價,都達到了史上的最高點。

但是,當魯迅面對的那個舊世界轟然倒塌,來到新中國、新社會和新時代後,像偉人的毛澤東,對于有關魯迅的話題,卻有見微知著的一些變化:

建國後,當一個個“政治運動”出現,“輿論一律”的局面慢慢形成,于是,像關于“魯迅如果現在還活着會怎樣”的傳聞,就多了起來,最後,此風言風語也傳到了毛澤東耳邊, 于是,就有了毛澤東在1957這一年時,三談“魯迅活着會怎樣”之說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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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在1957年3月8日,毛澤東接見文藝界代表時說:

“我看魯迅在世還會寫雜文,小說恐怕寫不動了,大概是文聯主席,開會的時候講一講。這33個題目,他一講或者寫出雜文來,就解決問題。他一定有話講,他一定會講的,而且是很勇敢的。”

第二次,是在幾天後的1957年3月10日,毛澤東接見新聞出版界代表時,又言及于此:

“有人問,魯迅現在活着會怎麼樣?我看魯迅活着,他敢寫、也不敢寫。在不正常的空氣下面,他也會不寫的,但更多的可能是會寫。俗話說得好:‘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魯迅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是徹底的唯物論者。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徹底的唯物論者,是無所畏懼的,是以他會寫。”

這兩次談話,都是見存于真實存在的史冊中,其内容也均可見于《毛澤東文集·第七卷》。

在這兩次面對文化界的談話中,雖然毛主席仍然稱贊魯迅“勇敢,還會寫,還敢講話”等,但是,像“大概是文聯主席,開會的時候講一講”,以及“他敢寫、也不敢寫。在不正常的空氣下面,他也會不寫的”之語,其實,也表明了毛主席此一時、彼一時的實事求是之真實想法:那就是“如果當時魯迅還活着”,他或許并不會無所顧忌地言說了。

而第三次談及魯迅,則是由第三人的回憶與複述佐證,并未見諸于正規的官方權威表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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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内容是由魯迅之子周海嬰所披露。周海嬰在《魯迅與我七十年》中寫道:

“1957年,毛主席曾前往上海小住,依照慣例請幾位老鄉聊聊,……羅稷南老先醬油個空隙,向毛主席提出了一個大膽的設想疑問:要是今天魯迅還活着,他可能會怎樣?……不料毛主席對此卻十分認真,沉思了片刻,回答說:以我的估計,(魯迅)要麼是關在牢裡還是要寫,要麼他識大體不做聲。”

此事還得到了著名演員趙丹的夫人、作家——黃宗英的旁證。黃宗英所寫的《我親聆毛澤東羅稷南對話》一文中稱:

“1957年7月7日,忽傳毛主席晚上要見我們。……我們被領進一間不大的會場,……我又見主席興緻勃勃地問:‘你現在怎麼樣啊?’羅稷南答:‘現在……主席,我常常琢磨一個問題,要是魯迅今天還活着,他會怎麼樣?’……‘魯迅麼——’毛主席不過微微動了動身子,爽朗地答道:‘要麼被關在牢裡繼續寫他的,要麼一句話也不說。’”

雖有魯迅後人及名人的“證言”,但仍有不少人認為,這第三次的“論魯迅”或是杜撰的。其實,不妨分析一下當時的社會環境,大家就可以自有定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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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與羅稷南關于魯迅之假設的對話,是在1957年7月7日;而在此前一個月的1957年6月8日,毛澤東為中央起草了《關于組織力量準備反擊右派分子進攻的訓示》,即此事發生在“反右”政治運動正式開始後的一個月。

而“反右”運動的目标,便是“整風”中那些發表了“右派反黨言論”的黨外知識分子。

前兩次是公開面對文化界人士,關于“魯迅活着會怎樣”的回答,顯然有警告“右派”們不要“亂說亂動”之意味,但在表達上,仍然較為隐晦、低調與克制,可是,在私下裡會見時,毛澤東如此直言不諱的第三次說出“涉魯”言論,也并非沒有可能和可信度。

人類的人性與社會現實使然,那就是批評他人,與對外界批評比較容易,但是批評本人和自我批評,卻向來都是人性弱點中的兩大“痛點”。

是以,當“如果魯迅現在活着”,就有可能是“進去”或“閉嘴”時,其實,我們也就可以想見,像後來王朔的狂批狂貶魯迅,再到當下的學校課文中,那些魯迅精典作品越來越少,更是發展到今天的商家與出版社,都能随意違法侵權于魯迅先生,且竟然戲谑為“大煙槍”——顯然,這也是有其發生、發展的邏輯脈絡:那就是,對于偉大批評家魯迅的“失敬”,也并非是一天兩天所形成,它自有其産生的環境不斷發酵、催化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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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社會裡,在人們的更多理念與認知中,“歌功頌德”才是正能量,而批評,卻被很多人天然地歸類于“負能量”之中。

如果像作家莫言那樣,敢于極緻化地說出“我隻揭露,不會贊美”,那就成了很多人眼中十惡不赦的漢奸、壞人和民族敗類了。

事實上,我們的曆史上,我們的國度裡,真的從來不缺乏贊美的聲音,但批評——特别是深刻揭露假惡醜的批評,卻越來越成為了稀缺之物,這與人們對批評的認知與意義之誤解大有關系。

事實上,贊美與批評,本是輿論聲音的一體兩面——批評錯誤、醜惡,其實與贊美所達到的目的,并不相異和排斥,反而是為了同一個目标:那就是讓我們的社會、國家與民族更加走向美好!

“贊美,是一個人的另類贊美詩”——為何被視作“投槍與匕首”的魯迅精神,能得到最高度的贊美,其實就是主要源于先生的批評精神!如果沒有了“批評”這個有力武器,世上或許就根本不存在“魯迅”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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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魯迅和“魯迅精神”,也不能像對待曆史那樣,都視作小姑娘的花衣——于我有益時,就給其穿上戰士的迷彩;于我不利時,卻又棄之如敝屣、踩上一萬隻腳。

當我們慢慢地開始變得“好了傷疤忘了疼”——将一個民族進步曆史中,不可或缺的偉大“批評精神”和“偉大批評者”,或予以忘卻,或棄之于地,或拿來調侃戲谑,再沒有了莊重肅然的敬畏之心,于是便将剔腐去瘡的“投槍與匕首”,慢慢地折彎,消解于無形,這顯然是一個民族最為深深的悲哀之處!【原創評論:瑜說還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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