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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代言網紅奶茶?還成了“老煙腔”?魯迅家屬已發律師函→

作者:珠江經濟台
魯迅代言網紅奶茶?還成了“老煙腔”?魯迅家屬已發律師函→

近日“樂樂茶使用魯迅形象宣傳新品”一事引發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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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茶聯名出版社

魯迅成了“老煙腔”?

4月23日世界讀書日,樂樂茶聯合譯林出版社,推出了“煙腔烏龍”聯名奶茶,緻敬文學家魯迅。除了杯身印有魯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煙腔烏龍”還配套推出印有魯迅肖像的小冊子、亞克力立牌、紙袋等,産品的宣傳智語是“老煙腔,新青年”。

據悉,在小程式點單時,頁面先跳出的是魯迅先生的頭像等。在産品方面,相關杯子的包裝也印有魯迅先生的形象。

據報道,通過兩天對上海多家樂樂茶門店的走訪,記者發現,魯迅先生的形象在奶茶店的線下消費場景當中,被高頻率和密集使用。

魯迅家屬已發律師函

不過,“煙腔烏龍”的上線引發了不少争議,有網友指出“煙腔”一詞是對魯迅的不尊重。

對此,魯迅長孫、魯迅文化基金會會長周令飛先生稱,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已向樂樂茶及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稱江蘇譯林)發出律師函。

魯迅家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要求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後立刻停止侵害魯迅肖像權的行為;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之日起5日内,連續10日在相應國家級媒體及各官方微信公衆号中澄清事實、消除影響,并賠禮道歉;最後,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後即與律師聯系相應賠償事宜。

4月29日,樂樂茶官方小程式顯示,目前“煙腔烏龍”仍能正常購買,但使用的杯子是樂樂茶普通款的杯子,而非印有魯迅形象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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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茶多家門店的店員表示,多家門店的“煙腔烏龍”杯子和相關周邊在27日已經售罄,所有門店現在都不再售賣印有魯迅形象的杯子和周邊,至于是否還會重新上架,“要等公司總部安排”。

4月28日,樂樂茶官方公衆号4月23日的聯名推文已經删除。樂樂茶相關負責人表示,樂樂茶已經對相關文宣和周邊作了下架處理。至于是否會重新上架,其表示,“關注我們後續官方動作,現在無法确定”。

樂樂茶道歉稱:考慮不周,已整改完畢

4月29日晚,樂樂茶通過官方微網誌釋出緻歉聲明稱,樂樂茶在今年世界讀書日時,向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愛心書籍”項目捐款20萬元,同時在上新産品時使用了魯迅先生及其文學相關的周邊和宣傳。樂樂茶的初衷是希望能在“世界讀書日〞之際,通過公益捐贈以及緻敬魯迅文學的方式鼓勵中國青年熱愛讀書都向上走。但由于考慮不周,疏忽了魯迅先生肖像權的相關權益,侵害了魯迅先生的肖像權,也給魯迅先生的親屬和魯迅文化基金會帶來了困擾,樂樂茶在此對魯迅先生、魯迅先生的親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深表歉意,并鄭重道歉!

樂樂茶表示,樂樂茶在4月24日接到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律師函的第一時間就與律師取得聯系表達歉意,并表示願意做出補救措施,并于4月25日開始溝通撒銷相關新品的文宣,通知全國門店撤掉相關包材和周邊,截至4月26日下午已全面整改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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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語小說作家:“老煙腔”讓人聯想到“老煙槍”

對于此事,滬語小說《弄堂》作者胡寶談認為:

老煙槍,上海話也叫“老槍”。《清稗類鈔·上海方言》(清末民國初年徐珂編著的筆記集):“老槍,老于吸鴉片煙者之稱也。”槍,就是鴉片槍,吸鴉片煙的工具,形似槍。《上海俗語圖說》(上海書店出版社出版)裡,第四十篇就是《老槍》,講了人吃鴉片變成“老槍”的危害。香煙(紙煙)流行之後,老槍代指煙瘾大的人。這個詞在上海日常生活裡有時具有一點貶義,畢竟“老槍”對于不吃香煙的人來講,肯定是覺着讨厭的。當然,“老槍鬼”基本上就是貶義了。

其表示,樂樂茶用了魯迅和他的形象,讓人不免聯想到“老煙槍”的意思,畢竟大家對他抽煙的印象太深了。“新青年”應該學習和繼承魯迅的精神,而不是樂樂茶所說的“煙腔”。

相關話題下,有網友評論稱,“昨天看到這個我就知道不用多久肯定會引起争議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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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論:這是商業文化活動

觸碰公共情感底線的反面案例

在商業推廣和品牌建設中,企業常常尋求與文化符号的結合,以期達到更深層次的情感共鳴和品牌認同。這本無可厚非,隻要合情合理合法,獲得社會廣泛認同和接受,商業與文化交彙融合在現代社會不僅常見,也可以共赢,未必是件不好的事情。

紅星新聞評論員表示,如果在商業營銷中濫用文化符号,缺失最起碼的文化了解與文化尊重,不僅可能引發公衆反感,損害品牌形象,還可能引來法律上不必要的麻煩。

“煙腔烏龍”事件是一個典型的商業文化活動觸碰公共情感底線的反面案例,它警示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務必兼顧社會責任和文化倫理,以更加成熟和負責任的态度面對公衆與市場。

對于此事,你怎麼看?

來源:綜合橙柿互動、紅星新聞、紅星評論、南方都市報、新聞晨報等

編輯:李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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