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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古今】傅北宸:楚國的規矩

作者:秦楚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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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古今】傅北宸:楚國的規矩

在楚國約八百年的曆史上,幼弟殺其兄而自立的有三例……小叔殺其侄而自立的也有三例……凡弑篡而立的君主必定是公子王孫,大抵有所作為、有所建樹,而且都出現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晚期,即楚國轉弱為強、變小為大的時期。

孔子懂規矩守規矩,現在看來卻成了特立獨行,人多力量大,這正是曆史的可鄙之處。

存在的都相似,消亡的各有不同。

在整個東周,就各諸侯國而言,最長命的是衛國,秦二世時還有個名義,但實在是無足輕重;其餘的都被秦國滅亡。

最著名的六國,滅國原因争議紛纭。蘇洵的《六國論》說六國之弊是“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秦國的毛病是六國慣出來的;賈誼的《過秦論》則從宏觀上說成敗在于“攻守之勢”,類似于風口上的豬。

秦王掃六合,落在每個六分之一國的頭上就是紮紮實實的亡國。國破了,為它說話的人也就随之沒有,就成了活該;秦滅六國本身就是用事實發言,無需說更多。話總是有的,隻是等一個機會。

大秦七世一統二世而亡,天大的國做了天大的事,各種憤懑就都出來了。聲量最大的自然是楚國。一來最後亡秦和最終建漢的都是楚國人,二來是,楚國也确實說得在理。

張宏傑在《楚國興亡史》中引用明人何孟春《馀冬錄·君道》的說法是:“田氏及韓、趙、魏分齊、晉,非夫舊脈。惟楚繇颛顼溯鬻熊而迨懷王,其統未之奸也。齊之田,晉之韓、趙、魏,國皆不義。嬴秦續呂得天下,重無複仁義焉。義之名,楚可丁耳。雖在春秋,必将楚與六國之滅,是以楚最無罪,而民特憐之,此其亡秦必楚。”

南宋呂祖謙在《左氏傳說》卷十一中也說:“秦滅六國,皆以兵伐而取之,雖無道行之,猶自幹戈相持,勝負已分。唯楚最無罪,獨以重币誘懷王而殺之。其後天下亡秦,禍端亦起于楚之遺民。蓋其滅楚亦是逆人心之大處。”

“楚最無罪說”最早來自司馬遷《史記》中記錄的薛城大會,時于秦二世二年六月,在箱梁召集的這次會上,範增說“秦滅六國,楚最無罪。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故南公稱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史載無南公其人而有南公之言,就是這句八字成語,還是範增轉述的。

1949年12月16日晚,斯大林在莫斯科克裡姆林宮小會客廳說,“勝利者是不受審(判)的,不能譴責勝利者,這是一般的公理。”這句反過來說就是,勝利者審判失敗者、成者王侯敗者賊,換言之,曆史是勝利者書寫的。

巧詭的是,楚人被滅國,楚人又從滅國者手中得天下。張正明的《楚史》把這經典地概括為“秦滅楚又16年後,楚亡秦。”這種極緻的反轉更印證了“亡秦必楚”的無比正确。

民間一緻認為楚地就是湖北,典型的如1981年上影拍的電影《楚天風雲》,說甯漢合流左近的事情,故事發生地就在武漢。

實際上,在東周時代,楚是國土面積最大的諸侯國,沒有之一,從蘇皖到湘鄂贛乃至粵桂的幾乎整個南中國,都是楚國之地。東周國土面積,楚國占一半。

同時代的六國,對于秦或宗主國大周,都有或這或那的虧欠。三家分晉和田氏代齊,對大周而言就是血統不純,那這五家也就死有餘辜了;燕丹派荊轲刺秦,更是主動找死;而楚國,從頭到尾的血脈始終純潔到底大旗不倒,非但沒招惹秦國,還為它撕毀合約以求和平;結果秦國居然把楚懷王騙到秦國囚禁緻死。

天下苦秦,而楚國則是仇秦。曆史上先後有兩個族不滅仇必報的種族,一個是葉赫那拉人,一個是楚人,兩者都是念念不忘必有回響的範例。

抛開存亡成敗隻說理,楚國從來都不是省油的燈。

從周立波的小說《山鄉巨變》開始,“霸蠻”成了現象級的地域詞彙,各種演繹把霸蠻的歸屬指向了現在的湖南人。結合楚國史,我們會發現這個詞像極了楚國。

霸是霸主,稱霸,但不是現在的意思。《白虎通·号篇》說:“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職。”《孟子·離婁·丁音》說:“霸者,長也。言為諸侯之長。”《康熙字典》中說“按毛氏曰:五伯之伯讀曰霸。伯者,取牧伯長諸侯之義,後人恐與侯伯字相溷,故借用霸字以別之。”

張宏傑解釋這個字說“如果周天子是天下諸侯之父,那麼‘霸’就是諸侯中的兄長。當父親年老體衰、家庭内亂之時,就需要大哥挺身而出,協調兄弟們的關系。”春秋五霸有各種版本,但無論哪種都有楚莊王。

關于霸蠻的蠻——當然不是粗野強悍的意思,這個意思是清初才開始有的——其來有自:周時代,華夏族對周邊少數民族都給了特定稱謂,四書中的《禮記·王制》給出的方位定義是:“東曰夷、西曰戎、南曰蠻、北曰狄”後來泛稱演變為四夷。

由于文化疆界的原因,四夷均被中原文化所蔑視,而在當時的主流視角,這當然不為妄言——《論語·八佾》說“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意思是夷狄雖有君長但無禮義,中國即使有短期的無君時期(如周召共和),禮義仍然運轉如常——不會上司在就齊整,上司一走自行車都亂放。

蠻專指南方,而南方是楚國的疆土,别無分号。楚國的先祖熊渠就公然說“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号谥。”意思是主流文化既然看不上我,我索性就來個反看不上。

綜上,這才或是霸蠻的詞根。說湖南霸蠻不錯,但霸蠻卻似乎不應該專指湖南。

孔子絲毫不掩飾自己對楚國的一萬個看不上。

周初封熊氏于楚地立國,為子爵。安硯方在《史記》注釋中說“春秋之後,各諸侯國的統治者依然稱‘公’之時,熊通不顧周王的反對,亦自稱武王,即楚武王,楚國的叛逆性格比較突出。春秋末年孔子修《春秋》,不容忍這種離經叛道的行為,在《春秋左傳》中将楚王皆貶稱‘子’。”

事實上,而自始至終周朝隻賜過楚主的子爵。楚主熊通以先祖曾輔佐周文王向周朝求晉爵被拒絕,大怒“王不加我,我自尊耳!”,彼時開始幹脆就自稱武王了。

整個周朝法統,隻有周天子專稱王,所有諸侯都按公侯伯子男的爵位官稱。熊通就是楚國曆史上第一位稱王的國君,而曆史也預設稱其為武王。楚國一共44位國君,熊通是第17代開始,後面的國君全部都自稱王。

安氏說“貶稱”是随大流看主流,而孔子的原則是克己複禮,諸侯爵由周賜是為合法,否則即非法。孔子懂規矩守規矩,現在看來卻成了特立獨行,人多力量大,這正是曆史的可鄙之處。

從根本上說,默許錯誤是一種很髒的文化習慣。

最典型的就是單向度對一種人群或地域進行歸納,提出貌似有力的結論之後,無限大音量大範圍地反複喧嘩嗚嗚不已,迫使閱聽人接受繼而承認。它有一種恐怖的手段讓生米做成熟飯,把謬種流傳裝扮成約定俗成。

現在回過頭來看,楚王恰得其中三昧。自稱王又如何?雖然不是中央政府的封爵,但從漢朝《史記》直到當今的曆史教材,楚武王還不是史稱楚武王,常任五霸之一還不是史稱楚莊王?這是個說小就小說大就大的事。文化侵襲既久,就銅牆鐵壁一般不是也是了。

從上古史讀到春秋戰國,是件心驚膽戰的事,華夏族從大概其的普遍淳樸到機詐百出、滅倫嗜血,515年的演變恍如夢幻。後人說春秋無義戰,大概是的。

阿拉伯駱駝進帳篷故事很多群眾都耳熟能詳,而自己國家東周的故事能詳的,一定少之又少,這未見得就是幸運或悲哀。

綱紀不振的時代必然主衰臣妄,因為綱紀就是秩序,就是規矩。商人進了帳篷,駱駝從帳篷外擠到帳篷内,然後再把商人踢出去,這一切就是貌似東周——春秋進賬,戰國駱駝開踢。但實際上,東周是一百隻駱駝,從吃草到吃同類最後還吃人。

快意恩仇不止在武俠小說裡。

國王娶了兒媳婦要殺兒子還拉兒子的老師上船,老師不幹就被殺了滿門,老師的小兒子逃出命去,排除萬難去報仇,有能力報仇了,仇人早死了,把仇人從墳裡刨出來用銅棍子抽爛——這是網小的典型套路,原型複制于楚國,國王是楚平王,複仇者是伍子胥。

群眾自然是注重了伍子胥的快意恩仇,卻沒有留意到楚平王也是快意的,但這恰是關鍵處。了果之行,飲食男女不教自會,了因之事則非大菩薩莫能為。楚平王不做初一,伍子胥就做不了十五,這段故事就不會發生。

掘墳鞭屍洩憤之事,前所未有而後史不絕書,伍子胥這裡就是源頭。人死賬不爛,後世的曹操72疑冢、袁崇煥密葬、墓室機關等都出來了。

被伍子胥鞭屍的楚平王本人,叫棄疾。他任性卻不偏心,不是隻殺臣子,親屬王族一樣處理,他的王雖然也是自稱,卻是通過努力得到的——他逼死了自己的三個親哥哥,其中一個就是楚靈王。

靈王也不是塊沒有瑕疵的餅,他也是在哥哥楚康王死後,殺掉了繼承人郏敖及其二子,才做成楚靈王的。

楚國尚弑君,在位的領袖被親人殺死随後政權置換,在東周諸國,楚國對這套流程無比純熟,且排列組合的多樣性周遊了整個男性人倫:父子侄兄弟。

張正明在《楚史》中曾小結說:“在楚國約八百年曆史上,幼弟殺其兄而自立的有三例……小叔殺其侄而自立的也有三例……”“凡弑篡而立的君主必定是公子王孫,大抵有所作為、有所建樹,而且都出現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晚期,即楚國轉弱為強、變小為大的時期……”現實永遠比小說精彩。

【秦楚古今】傅北宸:楚國的規矩

楚國的弑君套路單一,落到實處不屈不撓,比康熙的建儲祖制還祖制得多。《呂氏春秋·察今》問“上胡不法先王之法?”楚國答“一直法着呢。”直到楚國快亡國了,公子負刍還殺了弟弟公子猶而代立,在晚節上和國家上司人保持了一緻。

《易中天中華史·從春秋到戰國》中忖度楚莊王時代表他說“楚人的精神是‘霸蠻’,楚人的心氣是‘不服周’,楚人的傳統是‘我蠻夷也’,而楚君的使命則是開疆辟土,抗衡華夏,圖謀中原”,的确精當。

楚國并非不想服周,而是跟阿Q一樣不配姓周。周以血緣姻親勳舊依次分封諸侯,構成一個同心圓統治系統,楚國在最外圍。

如果把這個系統比作一隻母雞,楚國充其量算一根掉了的雞毛。雖然志存高遠,但母雞怎麼打量它怎麼也是根毛。命運無常,那誰說雞毛不能上天?于是它就上了天。

楚史中第一筆陰影就是上貢被冷落。岐陽之盟上,周成王會見諸侯,楚子熊繹獻上的貢禮是一捆上好的茅草跟“桃弧棘矢”:釀酒流程中有茅草濾渣(縮酒),桃木弓、棘枝箭做驅鬼辟邪的法器也中規中矩。一個隻有50裡的封地,祭祀連一個犧牲都湊不齊,得去境外偷來的子國,能拿出這些也不錯了。

大會開始,諸侯魚貫進殿。楚子和鮮卑君被通知不得入内,在外面縮酒、看火堆。忍了,繼續。

成王之後是康王,另一件楚子的委屈憤懑記入史冊——《左傳·昭公十二年》記楚靈王說:“昔我先王熊繹,與呂伋、王孫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國皆有分,我獨無有。”

所謂有分無分,是指齊、衛、晉、魯四國都有周朝分賜的鐘、鼎、車、旗、鼓之類象征地位和權力的寶物,楚國卻沒有。按身份,這四國都是周宗室,都是公侯國主,而楚是子國,這就罷了。但按做事範圍,五國共一事而隻賞四國,這就是成心了。

諸葛亮說“事無大小”,性質重要,管仲“二桃殺三士”,桃這東西再小也是大。楚國開始想着好,想着洗白成白上加白的大白,既然做不了大白就做大黑,正道不成則反其道。兩樁冤屈記下,楚國從此黑化。

至今湖北方言表示不服氣或不甘心的時候,都說“不服周”。過去2000多年東周記憶的痕迹還這麼清,更不用說仇秦了。

東周在史學上分為春秋和戰國兩段,春秋有五霸,戰國有七雄,裡面都有楚國。人是國本,楚國不缺人才。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記載了蔡大夫聲子對楚令尹子木說的一句話“雖楚有材,晉實用之。”這句經幾千年分裝儲存到現在,分别成了批評和表揚的兩個成語,批評的成語适用廣泛,叫楚才晉用;表揚的則成了專屬,挂在嶽麓書院的門聯上,叫惟楚有材。

【秦楚古今】傅北宸:楚國的規矩

春秋時代楚和晉都是霸主,三家分晉之後,晉不存在了,又轉成楚和秦的較量。李白在《白雲歌送劉十六歸山》:“楚山秦山皆白雲,白雲處處長随君。長随君,君入楚山裡,雲亦随君渡湘水……”楚秦雙強,疆土銜接,秦掃六合不滅楚沒有道理,這是大的局勢政策,怎麼滅法隻是手段的問題。

仇秦也好,不服周也好,都是楚自己的事,周秦肯定也有自己的說法和認為,隻是沒記上去傳下來。

如果從周秦的角度看,楚國是以不守規矩做大的,又是以守規矩滅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