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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選包裝費不能下單,線上商超購物強收包裝費合理嗎

作者:齊魯壹點

“我就買一桶醬油,醬油本身也有把手,為什麼非要我支付一進制錢環保包裝費?”前不久,北京朝陽的王先生想在某商超App上買一桶醬油,發現在結賬時出現了包裝費選項,而且不選擇包裝費選項就不能下單。

王先生經常在該商超App買東西,之前都是一次性購買不少東西,被收包裝費也沒有太在意。現在就買一桶醬油也收,他覺得平台是在“宰客”,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采訪發現,不少線上商超都存在收取包裝費的情況,而一些消費者對此并不認可,認為存在收費标準模糊,收費沒有明顯提示,甚至強制收費等問題。

在受訪專家看來,線上商超調整自身經營政策收取一定包裝費可以了解,但必須明碼标價。實踐中存在包裝費标準不統一、未充分保障消費者選擇權等問題。經營者應充分聽取消費者意見,結合實際情況設定經營政策,在平衡利潤和成本的同時關注消費者的感受,把是否需要包裝袋的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商家被指“收費随意” 标準不統一令人困惑

按照王先生的提示,記者進入該商超App嘗試購買相關商品發現,下單時,袋裝米面、食用油等商品不顯示需要包裝費,而選擇獨立包裝的醬油時,卻出現了包裝費選項,不選擇就不能下單。

記者緻電該商超App客服,描述了所遇到的情況。客服解釋說:“對于像油這樣的商品來說,它的包裝通常比較大,可以直接提取。但對于像醬油這樣的小件商品來說,可能需要額外的包裝袋來裝載,是以會收取包裝費。”

記者表示一桶醬油有把手,手拎着就行,不需要包裝袋。客服回應,無法更改線上的包裝費選項,但可以為記者申請一張兩元的優惠券,相當于減免了包裝費。

在記者進一步咨詢包裝費收取标準時,客服稱,一般情況下,線上上下訂單時大部分商品都需要支付包裝費;存在一些特殊商品,它們可能因為自身已有包裝而不需要支付額外的包裝費用。客服也承認由于缺乏統一标準,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難免會産生疑惑。他們無法在平台上修改此類選項,但可以提供優惠券,以便在下次訂單時抵扣包裝費用。

不僅這家商超App,在另一家生鮮類App上同樣存在類似的情況:消費者到付款界面時發現還有包裝費,而且必須選擇包裝費才能下單。

還有受訪消費者反映:在不同平台下單有的收包裝費有的不收。比如在某商超App上購買一袋大米,不需要支付包裝費,但如果通過某外賣平台下單上述商超同款大米,則必須支付1.2元的包裝費。

“買什麼東西、買多少,需要支付包裝費?買一堆東西和一件東西都支付一樣的包裝費,合理嗎?”北京西城的趙女士說,一些線上商超、外賣平台的包裝費收得不明不白,非常随意。

限塑目的不在于收費 簡單粗暴收費不可取

據公開報道,有線上商超對收取包裝費作出回應:依據國家“限塑令”等相關政策要求,使用了生物可降解塑膠袋,并對包裝材料适當收費。

但一些消費者對這一說法并不買賬。家住北京朝陽的牛先生經常線上上商超購物,他說,企業如果是為了配合“限塑令”,那麼應該想方設法讓消費者減少購買塑膠袋,而不是一刀切,“不支付包裝費就買不了其商品,這是借‘限塑令’為名向消費者收費”。

在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看來,根據國家“限塑令”,商家應該積極倡導環保理念,采用環保材料來包裝商品,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商家應該不斷改進技術,提升服務标準,盡量采用環保的包裝袋,而不是僅僅通過增加收費來應對環保要求。

“如果商家僅僅通過增加包裝費用,而沒有采取實質性措施減少塑膠制品的使用量,那麼這種做法明顯是不合理的。”陳音江說,這既不能有效遵守“限塑令”,也不能真正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江蘇省消保委曾于1月10日發文表示,經營者可以探索降低塑膠購物袋使用頻率的銷售政策,而非簡單粗暴地統一收費。“限塑令”的最終目的不在于收費,而是通過收費減少塑膠購物袋的使用頻率,引導消費者自發形成綠色消費習慣,進而降低塑膠産品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線下購物時,袋子可買可不買,沒人強迫,但線上商超卻強制性收費,既然是為了環保才收費,我将袋子完好儲存并歸還,支援環保,為何不能退費呢?”有網友提出。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号朋認為,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合适的,“當外賣小哥将商品送到消費者手中時,包裝袋的功能已實作,消費者也享受到了合同的履行效果。是以,将包裝袋歸還給外賣小哥并拒絕支付包裝費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

應基于商品屬性判斷 合理收費保障選擇權

針對包裝費問題,受訪專家普遍表示,有的平台在前期發展過程中,為吸引消費者,不收取包裝費,當經營成本或供求關系發生變化時,适當收取一定包裝費用可以了解,但關鍵是收費要合理,而且要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蘇号朋認為,法律上并未對包裝費之類費用作出具體限制,是以從法律上說,商超可以将包裝費用作為單獨收費項目,且有市場定價權。但根據《明碼标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中規定,如果要收取費用,必須明碼标價。

“明碼标價的核心在于經營者必須在銷售或服務過程中公開、透明地标示所有費用。如果在未明确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收取任何費用,或者通過誤導性的價格展示進行欺詐,都将構成違法行為。”蘇号朋說,線上超市在提供包裝服務時,應在商品頁面上明确标示包裝費用,而不是在消費者結算時才突然提出,這種做法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違反了明碼标價的規定。

他建議,應該在商品頁面上提供包裝袋的詳細資訊,包括圖檔、尺寸和材質等,以便消費者作出知情的選擇。此外,經營者還應提供不同大小和類型的包裝袋選項,以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這不僅有助于消費者作出合理的消費決策,同時也保障了市場的公平競争。

陳音江也提出,經營者收取一定的包裝費是可以了解的,但前提是要公平合理,要基于商品包裝的必要性和實際成本考量。同時商家也要充分聽取消費者的意見,提供多種包裝選擇,讓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偏好進行自主選擇,進而提升消費體驗。隻有這樣,才能獲得雙赢效果:消費者獲得良好的消費體驗,才會再次光顧;經營者有了更多回頭客,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

“收取包裝費應當基于商品屬性進行合理判斷。對于不同類型的商品,其包裝需求可能不同。比如對于生鮮類商品,如果不進行适當的包裝可能會影響品質,是以包裝是必要的,但不應過度包裝,企業需要根據商品屬性和實際需求來合理選擇包裝方式。”陳音江說。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呼籲,由于外賣或者超市外送多是送貨上門,可以優化倉儲和配送環節,采用能循環使用的包裝,進行環保配送。例如,可以使用布袋等環保材料配送,待商品送貨上門後再由配送人員帶回包裝袋等。

“怎麼平衡利潤和成本,同時關注消費者的心理感受,是商家需要不斷思考研究的問題。”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國際商貿中心研究基地首席專家賴陽說。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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